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安定镇学校
xx年8月12日
1、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2、严禁学校水电向校园外接用。
3、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给排水网络图。
4、每天要有水电工值班,负责停送电以及常规检修。
5、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6、加强用水卫生、水池、水箱均要加盖盖严,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为防严寒低温水管上冻,应及时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冻工作。
8、加强对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应。配电房要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9、加强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2、严禁学校水电向校园外接用。
3、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给排水网络图。
4、每天要有水电工值班,负责停送电以及常规检修。
5、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6、加强用水卫生、水池、水箱均要加盖盖严,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为防严寒低温水管上冻,应及时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冻工作。
8、加强对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应。配电房要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9、教职工个人用水用电,实行一户一表,每月按表计数交财务科收费。门面房、附院等独立核算单位应装表计量收费。
10、加强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一、用水安全
⒈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⒊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⒋ 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⒌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
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
⒈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⒉严格用电管理。
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
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
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⒊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
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⒋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⒌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⒍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用气安全
⒈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
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⒉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⒊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 。
四中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的环境。
要求广大师生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尤为重要。
因此,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
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严禁私自下河玩水和洗澡。
上学或放学路上若遇洪水淹桥时,不能强行过河。
4、各班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
各班特别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
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
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
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闸刀、开关及电杆拉线,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在操作有关电器的实验中,要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使用,不得违规随意操作,有问题请示教师解决。
使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
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8、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1.目的
保证电气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电气作业人员、操作者和用电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电气安全管理。
3.定义
电气设备分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系统是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
配电间是指厂外的变压器接入厂内地分闸送电的工作间。
4. 参考
5.职责
5.1生产制造部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电能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
5.2生产制造部负责对电气安全使用、安装、维修、保养的管理状态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5.3生产制造部办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管理。
5.4人力资源部负责电工的资格审查和员工的用安全知识培训。
5.5电工负责厂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
5.6各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5.7安全员负责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
6.流程图
停电办理流程
7.程序
7.1电气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7.1.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或生理缺陷。
7.1.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地方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电气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7.1.3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后,要按工作需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辅助工具。
7.1.3从事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时,要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定期检验。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7.2配电间的基本要求
7.2.1配电间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并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7.2.2不论高压带电与否,操作人员不得单独靠近变压器高压侧,若非接近不可,则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0.7m的安全距离。
7.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7.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要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详见《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7.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7.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装设接地线等措施。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a.检修的设备;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
0.35m的设备;c.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7.5供配电设备的管理
7.5.1配电间必须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线路安装、验收、运行、检修档案、资料应完整、齐全。
7.5.2配电间内电力变压器、短路器等设备,安全用具等应按规定周期检修维护。
7.6车间配电箱开关柜管理
7.6.1车间配电箱、及电气线路等由电工负责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停电清扫和检查,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7.7电气线路管理
7.7.1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必须由使用单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由生产部审核后方可接线。
7.7.2临时接线的具体要求按《电气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7.8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7.8.1移动式电动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芯(单相)或四芯(三相)多股铜芯橡套软线,橡套软线不允许有接头,并有接零装置。
7.8.2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2m,必须使用护套橡皮软线。二次线破损及驳接口不允许超过三个。
7.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有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由企管部安排组织年检。
7.9电气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照《电气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实施,确保电气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10外来施工安装人员临时用电的管理
7.10.1外来基建施工、外来设备安装等人员需要临时用电时,应经生产制造部的许可,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或安装。
7.10.2人力资源部应将有关公司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告知外来施工安装人员。
7.10.3外来施工安装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10.4各部门应将外来人员的安全纳入本部门的安全防护管理的范畴。
7.11对用电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7.11.1用电操作人员应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7.11.2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电气线路、开关等电器设施。如发现电气隐患或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维修人员。
7.12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7.12.1人力资源部安全员,应不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应立即制止;发现电气安全防护措施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7.12.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
8.记录
9.附录
9.1停电工作票
9.2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3安全隐患通知单
9.4纠正预防措施表
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水电管理,杜绝水电的浪费,节约资金,规范水电使用行为,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及公共场所用水用电
1、教职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用水用电等有关制度,爱护学校水电设备,做到“不乱接”、“不乱装”、“不乱拆”。自觉维护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2、公共场所采取自控,专人负责或区域内部分管的管理办法,各处室、机房等,由负责人管理,对运行故障及时报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3、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
4、禁止任何办公或工作场所使用热得快和电炊壶烧开水(学校批准的除外)。
5、对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给予处室人员及负责人罚款10—5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电线短路或者引发火灾事故,一切后果由该处室成员承担。
二、教学楼用水用电
1、主要指教室楼用水用电,学校以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专人负责供电,按时开关供电。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以及任何单体大于100W的电器(学校批准用于教学除外),禁止私拉乱接线,禁止擅自启封电器设备,如发生上述行为,经查获,除没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电线损坏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罚款。
三、 施工和经营性用水和电
1、施工时用水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悬挂警示标,确保用电安全。
2、施工用电用水随时接受学校水电工检查、监督和指导。
3、经营性质的用电用水一律按有计量,按上级标准收取水电费。
4、各经营主必须按照学校批准的经营范围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严禁违反用电性质的行为发生和在经营门面内私自拉乱接电线。违者,每次罚款100—300元。
5、施工队与经营业主如因水、电表计量失准而影响使用,需要启封水、电表,应申报总务处,由学校水电工处理。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盗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1000元。
四、管线及设备检修
1、水电工负责对全校水电线路定期进行检查(每两周一次),对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报主管处审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报修情况后,及时出动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应迅速查明原因,通报相关领导和使用部门(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同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的违纪、违规及怠工行为,经查实,按《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而酿成事故隐患或引发事故,按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罚,并追究责任。
五、其它
1、以上规定如有违犯,需要赔、罚款或处分,由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2、实行用水、用电监督、举报有奖制度,对违规行为,教职员工均有权举报。经查实者,如有罚款,在对举报人予保密同时,所得罚款的50%奖励举报人。
3、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试行。本规定解释权在总务处。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它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3管理职责
3.1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3.4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
4.1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
4.1.1作业人员
a.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4.1.2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
a.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
b.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4.2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
4.2.1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2.2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暂时不用的开关应切断线路或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4.2.3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
4.3电气设备初次送电的检查和确认
4.3.1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应完工,并经检测,符合工艺要求。
4.3.2需送电设备内部、送电线路周边的杂物和可燃物应清理干净。
4.3.3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应设置到位。
4.4配电板及电气设备送电后的安全要求
4.4.1立即检查线路、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4.4.2指定专人进行值班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和监控。
4.4.3各类开关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4.5高压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4.5.1设备的接线
①接线前
a.断开高压发电机启动按扭,关闭启动空气阀门,启动按钮及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通道口设置临时遮栏。
b.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应进行验电。
c.耐压试验后高压电缆应充分放电和验电。
②接线要求
设备的'接线应先接负载、再接变压器、最后接至电源。
4.5.2设备的检修
①先停电
a.经检修设备电源应完全断开,确保施工安全。
b.停电后,设备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
②停电后验电
a.验电器的电压等级应满足验电需求。
b.验高压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③验电后装设接地线
a.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足够大的多股软铜线,并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确保接触良好
b.安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拆除时顺序相反。
c.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带绝缘手套。
④检修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⑤完工
a.按要求拆除接地线。
b.检查检修设备,清理施工现场,符合要求后,施工结束。
4.5.3高压设备的运行或试验
①设备安全要求
a.高压设备的附属设施应完整。
b.高压设备接线应完整,临时线应拆除,外壳应处于关闭状态。
c.高压设备进线处应处于封闭状态。
d.配电屏前后绝缘垫应铺设完整。
e.配电屏后隔离室的门应关上,如无门应使用不低于1.5m的栅拦。
f.高压设备隔离室的门应加锁。
g.高压电缆应按要求做好警示标识。
②高压变压器送电操作顺序应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载侧,断电操作顺序应先断负载侧后断电源侧,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进行断送电操作。
③高压设备隔离室门应加锁,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锁好。
④检修或巡视高压设备时应远离带电体。10kv以下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0.7m。
⑤一次回路有人工作期间严禁向二次回路供电或进行耐压试验。
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