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精选33篇)
1、安全组织机构制度
1.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
1.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
1.3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2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4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3.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会议制度
5.1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5.2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
5.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要求。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保障制度
6.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4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据。
7、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签订制度
7.1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2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3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
7.4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
7.5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订安全协议。
8、消防安全制度
8.1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仓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防火责任制及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
8.3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8.4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8.5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至少5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8.7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
8.8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
8.9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9.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
9.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9.3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
9.4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9.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
10、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10.1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2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0.3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
10.4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0.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11.1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11.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11.3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1.4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火、防冻措施。
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12.1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2.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有关责任。
12.3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
12.4专家论证审查要求
12.4.1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2.4.2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3.1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安全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
13.3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13.4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
14、安全检查制度
14.1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
14.2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
14.3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4.4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5.1事故分类: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事故报告
15.2.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5.2.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4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5事故报告内容
15.2.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5.2.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
15.3事故抢救
15.3.1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3.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4事故调查
15.4.1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5.4.2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4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
15.4.6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5.4.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5事故处理
15.5.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
15.5.2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15.5.3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16.2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
16.3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
17、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7.1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
17.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
17.3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17.4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
17.5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17.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1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8.1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8.2.1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18.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18.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8.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宿舍楼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目标
按上海市"标准化文明工地"执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现场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结合工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文明施工。
2、现场总平面布置及水、电线线路整改合理,各种材料分类堆放整齐。
3、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标志牌、安全警戒牌等"十牌二图"。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5、派专人清运建筑垃圾,打扫楼层及工地周围道路,以保证环境卫生。
三、建立健全各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制定各种文明管理制度,即总文明管理制度,施工人员管理制度、材料、机具等文明管理制度,值班门卫文明管理制度等。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20xx年我国基建投入达到18260万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从业人员达到4000万,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从业人员的30%以上。工程建设的巨大投资和从业人员规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异常严重,损失异常巨大。较低的安全水平成为阻碍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多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体制,有效的控制和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目前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如何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是我国建筑业建设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具有强烈的使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1.1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是一种防失误设计,这种方法是通过精心设计使员工不发生失误,即使发生失误也不会产生严重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状,尺寸或颜色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尺寸或颜色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连锁装置强制性防止操作失误。采用误动连锁装置强制性防止操作失误。采用误动自锁装置使人、事、物无害化。
1.2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要管理好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已经有学者开始着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辩识问题的研究。
1.3采取减少故障发生的措施采取减少故障发生的措施选取合理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是建筑设计或施工中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它能保证建筑物或施工机械零部件所需的强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工艺工序的正常运行。那么从安全和效益两个方面考虑,安全系统须从安全和效益两个方面考虑,选取合理的安全系数,提高建筑物,建筑设备和提高可靠性是很有必要的。比如选取高质量的材料,维修保养和定期更换等。而安全监督控制。既对建筑施工中的危险进行监督控制,控制技术参数,使其不达到危险程度,从而避免事故。
1.4防坠落措施
1.4.1防止物体坠落措施(1)安装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机等应采用安全保护绳,防止坠落。随手用的螺栓垫片等应放人工具袋。(2)施工作业中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3)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熔珠或火花落下伤人。(4)地面人员,不得在高空作业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和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5)在吊运及安装过程中,要先检查索具、钢丝绳、吊钩是否牢固,吊点要选择合适方可起吊,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1.4.2防火防爆(1)要配备灭火器,并由专人监护。(2)高空焊割必须设接火盘,接火盘内使用岩棉等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飞溅出接火盘。电、气焊火花严禁落到氧气瓶和乙炔瓶上。(3)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要防止起重机或其他机械油落到氧气瓶上。(4)氧气、乙炔瓶必须规范放置,乙炔瓶使用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设
2.1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1.1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
2.1.2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月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工企业的安全业绩进行评价。对于评价业绩好的企业,承保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方要出让一定的经济利益给投保方,才能从根本上激励投保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工程项目部方主动投保。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物益扩大,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艰巨。进入市场经济后,由于安力、财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2.2建筑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了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制约建筑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支付保险费”。建设部《关于加强与规范建筑业意外伤害保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险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建筑业企业投保费率可采用按合建筑的安全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1998年正式生同总造价比例或按建筑面积为单位来确定。并与安全业绩效的《建筑法》第五章第36条至第5l条对建筑安全生产管挂钩实行浮动费率。根据这个规定,建筑企业投保费率要和理的各方面做出的规定。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改善建筑安全业绩挂钩。在实际操作中。由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安全管理体制的迫切性。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原离明火。
2 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 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 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三、 输油中应防止静电和火花:
1、 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 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 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责任制落实,加强放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好适当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一、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学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建立工地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成员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战练习。
三、加强消防部门(配电室、仓库、食堂、宿舍、木工车间)的消防管理工作,合理配置灭火器材,配电室等配电设施应配备干粉灭火器,高层建筑(高30m以上)要用立管随层做好消防水源管道,每层留有消防水源管道和消防水源接口,并设加压泵。
四、氧割动火前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动火全过程必须严格监护。
五、健全工地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定期开展普法教育,使职工遵纪守法。
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搞好社会治安联防工作,属于外来人口的必须持有效“三证”。
七、杜绝打架斗殴、偷盗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树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做守法公民,共同创造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
八、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与项目部签订保卫消防责任书,并持身份证及时到保卫组登记。
九、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内高声叫喊、追逐打闹,不得乱放材料。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
十、积极配合工地保卫部门的工作,施工自带工具、设备及余料出场时,由保卫组办好出门手续并经保卫人员检查后方可退场。
b、仓库
工地仓库根据材料分别设置物资仓库、易燃易爆材料专库及有毒材料专库。
保证仓库的干燥通风,做好防鼠工作,重点防止仓库内材料自燃与电气起火。仓库内严禁明火与吸烟,并设置禁令标牌;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定时检验、换药。
c、易燃易爆材料管理
制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示意图》。
a)、气瓶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和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乙炔表和氧气表应经标准计量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专门设气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门上锁,专人管理。
b)其它防火防爆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需进行审批,动火场所设置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定专人作业与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审批有效期为7天。
钢材电焊气割场地周围设置防护设施,防止火星乱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消防器材。
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内,设专人管理,分厚度堆放整齐,离木工房10m内不得有明火,并设置灭火器与“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做好电气防火防爆工作。在总配电室中,设置干粉灭火器与干砂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线路的`完好,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或电缆;应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完好,严禁以铜丝代替保险丝。
c)、工地吸烟处
项目部在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在建筑物内楼梯附近每三层设置吸烟处,并配置烟灰盒,防止烟蒂乱扔而失火。在吸烟处设置木椅以方便职工的稍微歇息。
d)、生活区防火
1)职工宿舍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使用燃气灶等应经项目部审批后设专用厨房方可使用;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防止电气失火;冬季采暖严禁在宿舍内烧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点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要有隔离措施,并配置消防器材。
e)、有毒材料
有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有明显的有毒标志。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需要通风有的毒材料库房应设在生活区、办公区的下风口带。
1、优选材料:对防水主材及其辅材的优选,保证其完全满足该工程使用功能和设计以及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环保性要求;
2、绘制节点详图:技术人员要根据本工程特点绘制防水施工节点详图,经设计人员审核后,方能用于施工;
3、过程严格控制:对防水施工的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的程序控制、过程控制和环节控制;
4、确保可靠性:对防水层的保护措施和防水保护层的施工要确保防水的'安全可靠性;
5、特殊部位加强处理:对结构断面变化的地方、阴阳角以及管道穿过结构外墙等特殊部位必须采取附加层加强处理;
6、重点部位质量控制:屋面防水的重点是要处理好屋面接缝处、阴阳角、女儿墙、雨水地漏、其它管根和防雷接地等薄弱部位处的防水节点和防水层施工的质量控制;
7、样板引路:防水施工由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班组)进行,专业防水施工人员熟悉防水施工要求,施工前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和专业培训,先做样板,确认工序及做法后进行大面积施工。
1把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标化工地列为本项目的重点工作,由单位安全环境部门负责申报及对现场进行指导和控制。
2成立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标化工地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现场策划和实施。
3高起点,严要求。工程从开工准备开始,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作为重点工作,各项文明安全工作均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设置,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
4不定期的请北京市有关专家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将各种不符合项消除。
5严格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6严格对分包商的管理。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相关要求写入分包合同,同时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考核,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措施的落实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如两次考核不合格,坚决将其清退。
7做好入场工人教育工作。所有工人入场前均要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标及实施方案和对工人的要求向工人讲解清楚。同时坚持对工人的日常教育工作,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达到“操作按规程”的目的'。
8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现场除悬挂安全条幅、标志牌以外,另设安全文明施工宣传专栏,并设立专人负责,拍摄现场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和不安全文明的施工行为照片,进行张贴宣传,现场文明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检查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布,奖优罚劣,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配置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凭“三级教育”资料,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并做好记录资料。
6.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业项目,特对施工改造安全作业文件及现场安全管理做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业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须与二炼钢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时,施工单位必须携带施工改造方案、企业的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负责人资质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准入证。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危险源辨识材料及风险评价报告、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特种设备检验证明。
2、施工改造过程中,涉及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动火票》。
3、涉及危险介质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介质停送(或设备启停机)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4、临时用电必须与本单位仪电部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二、现场6s管理要求:
1、施工区域要与生产区域有明显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实现定置摆放,且有明显标识;
3、生活垃圾要定 点存放,设有标识和负责人,不准随意堆放或乱扔。
4、施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三、施工组织管理要求:
1、每日召开施工改造交流,设备科、施工单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计划,并以书面方式报相关科室和所在车间,便于车间、相关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汇报当天安全管理情况,下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2、到各区域施工前必须与所在车间取得联系,未经所在车间许可,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或生产现场。车间要建立登记手续。
3、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要佩戴明显标识。
4、安全科、设备科每天组成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对性质严重、威胁较大的,有权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专门召开施工改造动员会,对所有参与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改造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转包。
7、所在车间要明确施工改造现场负责人,便于与施工单位协调沟通施工改造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过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业地面要设置警戒带,并委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2、所有施工动火,现场要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钢花飞溅措施。电焊机使用要规范,特别是二次线不准超过2个接头,接头要采取绝缘包扎,接地线不准接在生产设备框架上。上层水、电焊作业要对下方设备及易燃处(电缆、皮带等)做好防护。电焊机使用后要切断电源,防止留有隐患。
3、每天进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列队安全喊话,告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确认制、监护制;执行“谁施工、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执行能源介质停送挂牌制;不得擅自停送电或开动设备及介质阀门;设备试车运行时,必须做好联系和确认,防止误操作。(严格按炼钢厂停电挂牌管理要求执行)
5、区域内的坑、井、孔洞、临边四口必须设置硬护栏,护栏标准规范,跳板铺满跳。
6、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必须对钢丝绳、卡具、吊点和吊运部位进行确认。
7、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检测仪,保证二人以上。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打电话,如必需接听,需停止作业,在确定的安全地点接听。
10、严格执行炼钢厂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违反集团公司各类规定。
五、现场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1.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四个严禁”。
2.安全条件不具备,严禁作业。
3.安全装置不可靠,严禁作业。
4.联系确认不落实,严禁作业。
5.交叉施工不沟通,严禁作业。
6.未尽事宜按本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7.本管理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一、总则
1、强化工地施工管理,是一个工程是否搞好的保证。也关系到工程进度、质量等一系列问题,特制订本制度,以促进工地施工管理。
2、工地施工管理范围: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环境、材料、机械、人员方面的管理,以及与甲方和协作单位协调。
3、管理原则:施工有计划、实施有制度、事事有人管。
4、管理体制:项目经理为龙头、各工长分项管理,各分项责任到人,形成统一的管理网络,对工程负责。
二、工程进度、计划
1、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编写工程总体网络计划,对工程总体进度有一个宏观的控制。
2、对于工程各分项、分段,做分段进度计划,根据计划进行施工。
3、在编写进度计划时,要留有充分余地,以免在施工中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利因素而影响进度,使计划不能得到充分落实。
4、工程计划编写好后,施工必须以计划为准。如有推后,必须说明原因,是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计划延误,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延续。如果是人为的原因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责任程度按处罚条例处理。
5、工程进度计划要一式四份,工地自留一份、甲方一份、队部二份,经理可根据每个工地的工程进度计划,不定期的对该工地进行进度检查。
三、工程质量
1、每个施工管理人员,首先要读懂该工程的施工图、了解设计要求和意图,对于各分项施工步骤和方法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2、根据该工程各分部分项的结构,认真学习有关规范、熟悉规范对各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同时学习各工种对施工的各类有关文件和标准图,了解细部的具体做法,以免在施工中无章可寻。如果因图纸不熟而人为的造成施工错误,且明确形成损失,对责任人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3、对于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详见材料管理制度)。
4、对检验批质量验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检查,坚持自检、交接检、专检三检制度。各施工班组先自检、自检确认无误、再交主管工长验收、工长验收合格再交监理或甲方验收,如果自检不过关工长可拒绝验收。
5、隐检制: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时间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档。
6、工程例会制:工地每天下午召开碰头会,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7、样板施工制度:先做样板,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8、试块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制度:必须建立符合要求的现场标养室,对同条件养护试块,必须与现场监理确定部位、数量并与构件同条件养护。如果对试块人为的养护不好,使试块强度不够,查清原因后对责任人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9、问题追根制度: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会诊、查原因、挖根原。追查责任人、限期整改、复验结果不达要求不罢休。
10、分包管理制度:承包人应对分包人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所以应把分包单位的质量纳入我单位的管理之中,不能以包代管。
11、质量交底和验收制度: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必须有质量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对该项目的质量要求有所了解。施工结束后,对质量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及时补救甚至返工,决不迁就。
12、对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分包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情节的不同,按处罚条例做出警告、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停工的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于有些人为的质量事故,不仅要罚款,并且要驱逐出现场。
四、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安全生产必须先解决项目经理思想中的安全意识。必须排好安全——质量——进度的合理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2、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安全生产的概念,从根子上解决安全生产这个问题。并不是把安全生产只挂在嘴上并不落实在行动上。
3、进工地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三步架以上必须挂安全网,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架子上所铺架板事先要检查是否牢固,每层架板不少于三块,不能有空头板出现。
4、签分包合同时必须要签安全生产合同,每个项目开工前必须签安全交底卡,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交底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不安全隐患做出及时处理,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现场要加强对电的管理,所有接线、安装机械必须由电工或机械工完成,工人宿舍的电线由电工接,严禁工人宿舍自己接线和乱拉线,工地用电尽量用立杆或穿管走线,尽可能不在脚手架上固定线,如果工作需要不得不接时,可在钢管上绑木杆再接线。
6、工地施工严禁穿拖鞋和高跟鞋,严禁喝酒,架上严禁打闹、嬉耍。
7、对于施工平台、预留洞口等,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对卷扬机、搅拌机必须搭设机械棚,施工通道要搭设进出口棚。同时设置相应的安全教育醒目挂牌和标语,提醒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的警觉性。
五、现场环境的管理
1、当施工达到0.000以上,回填土结束后,对于施工现场必须做平面布置图,对于现场材料,必须做一个科学的安排,材料堆放要做到整齐、规范、合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始终保持施工现场干净卫生。
2、在施工中所用的设施料,要堆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要堆放整齐。对于模板要按型号堆放,并且要做到随用随拉,随拆随清理、修理、随堆放不允许乱放乱扔,搭架用的钢管要按长短分类堆放,在拆架时要边拆边整理不能让工地出现混乱。
3、水泥要堆放在库房内,同时要一批进的水泥用完后,再用第二批进的水泥。筛沙筛出的砂头,要堆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乱堆乱放。工地每天使用的水泥袋子,在下班时要整好,交材料库不许在工地乱扔。
4、浇灌砼、砌墙、粉刷所产生的落地灰、落地砼,必须随产生随使用。施工用的浆车、架子车,每天下班时,必须冲洗干净,堆放在指定位置,搅拌机、砂浆机每天使用后要清理干净。同时要进行保养。
5、工地严禁喝酒、打架、骂人、赌博,特别是通宵赌博,对于以上四种情况,如有发生可根据情节不同进行罚款处理。
6、工地严禁用木料烤火、烧火,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子。如果因工程需要,可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六、机械管理
1、对于工地的塔吊、搅拌机、砂浆机等机械,要以保养为主,修理为辅。如果平时不保养,导致坏了才去修,这种人为的机械事故,对修理工和使用单位均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5
2、对工地所有机械,机械修理工要定期打黄油,每天必须督促使用单位要对机械清理、冲洗、刷油等保养。如果使用单位不听从,机械修理工有权让使用单位停用,如果修理工经常不过问,导致机械损坏,不但要追查使用单位的责任同时对机械修理工也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3、塔吊司机除开塔吊外,还要对塔吊进行定期保养和一般维修。如果塔吊因保养不好而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对塔吊司机要按处罚条例处理。
4、震动棒配件要经常配备,有损坏的要随坏随修。如果因为震动棒没有修理而影响工作,要追查当事人责任,追查到个人要按处罚
1目的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对施工机械的全面管理,实现对施工机械的有效控制,确保安全使用,防止发生大型机械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 《中国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2国经贸厅安全[1999] 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3.1.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1.4劳动部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1.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1.6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业术语定义
4.1施工机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机价值在20__元以上、基本上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施工用机械。
4.2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履带吊、汽车吊、电梯、液压提升装置等用于起重作业的机械。
5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标准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标准的执行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3安监部
5.3.1建立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5.3.2监管各单位施工机构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5.3.3监督监理、施工单位严把机械“五关”:机械进场关、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作业方案审查关、机械使用关。
5.3.4监管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的建设。
5.4监理单位
5.4.1监督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的建设,定期监督检查。
5.4.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标准、机械保证体系及人员配备、资质报审备案。
5.4.3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并备案。
5.4.4负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安全操作专利号、重大吊装、重要设备运输、大型起重机安拆等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技术安全交底等的审查。
5.4.5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4.6掌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和分布及日常检查考核。
5.5施工单位
5.5.1制订施工机械各项管理标准,明确施工机械的安装、检测、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5.5.2建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
5.5.3负责施工机械及人员资质报审工作以及施工方案的编审。
5.5.4负责施工机械配置、维修、安装、拆除、报废的全过程涉及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的管理。
6执行标准
6.1施工机械的配置
6.1.1各单位进入x项目公司工地的施工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起重机械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6.1.2各单位必须把进入本工地机械随机文件向x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公司提供检查。
6.1.3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及监理负责组织对进入本工地使用的机械进行能力认可,填写(设备能力认可表)。
6.2施工机械安装(拆卸)
6.2.1在现场进行安装起重机械的各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书。跨越广东省的单位还须到施工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备案。
6.2.2安装专业队伍应配足各工种人员,并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有效证件。
6.2.3机械的拆装作业必须依据制造厂说明书进行,大型机械特别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应结合该设备的检查情况、吊装机具和环境、场地、气候等实际情况,由专业安装队伍的技术人员编写作业指导书,并明确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同时制定出相应的负荷试验方案。
6.2.4作业指导书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标准执行。
6.2.5起重机拆装过程管理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由机械专业工程师及安监人员监督安装(拆卸)过程中。
6.2.6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各单位组织机械专业检验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检验。
6.2.7各种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由专业安装队伍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和协调。负荷试验完后,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对设备重新认真检查,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汇总试验检查情况,提出检验结论,并签字认可。对设备遗留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单位整改结束后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6.2.8各单位起重机械安装的安全质量经自检合格后,使用前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6.3施工机械的使用与管理
6.3.1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经地、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建立了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并向所在地、市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6.3.2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标准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司机守则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标准
制定施工机械防大风方案措施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标准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6.3.3各单位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6.3.4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施工机械所属单位技术人员按照该设备的技术能力、使用说明书和使用安全状况编写,编写中要特别指出该设备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担执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3.5各单位的施工机械(特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部门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用安全。
6.3.6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对施工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标准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6.3.7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等,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标准。
6.3.8遇有照明不足,大雾,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时不准进行起重作用。
6.3.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露天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3.10起重机在吊有重物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或与他人闲谈。
6.3.11起吊时,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起重工作地点,且任何人不准在吊臂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6.3.1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并将吊钩升起;对用油压或汽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悬臂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到40°--60°,如遇大风,应将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定档位置,切断电源,操作室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6.3.13大型载运设备必须由专人驾驶、保养,加强人员“三证”、费用交割手续要齐全。
6.3.14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运行中,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防发生车辆事故。
6.3.15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当其生产技术能力或安全运行可能发生问题时,由机械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严禁带病运行。
6.3.16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按《中国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程,编制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3.17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在用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
6.4起重机的检查
6.4.1各使用单位要建立机械检查标准,经常对机械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4.2各单位的施工机械按规定必须接受地区或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定期通过规定机构的检验。
6.4.3有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设置专职机械巡检员(由机械管理工程师担任)。
6.4.4机械检查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定额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3)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工程: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异常情况。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6)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每天作业前检查下列工程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6.4.5各单位检查及巡查人员在每个现场检查结束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机械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按规定期限整改,整改结束后向机械管理工程师回复“机械检查问题整改后反馈单”,对于按期限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反馈当前的处理情况及解决问题的预测期限及防范措施。
6.5施工机械的维护
6.5.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具体落实。
6.5.2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实行日常保养,定期维护保养与特别保养相结合的办法。
6.5.3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根据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由机械操作工每天执行,并按规定好记录。
6.5.4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起重、运输、土方、机加工及砼机械设备每季进行一次,其它机械每半年进行一次,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并制订各机械相应的“定期保养记录表”。
设备定期保养计划的实施: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定期保养记录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保养作业,并在保养记录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
各单位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验收保养结果,并在保养记录表上审核签字认可。
6.5.5机械设备的特别保养
设备的特别保养是指起重机械的转移保养、搅拌站的转移保养及机动车的的检保养。
由各单位的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向特别保养实施的机械公司下达有关机械转移保养记录表,机械公司按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特别保养作业,并在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机械管理工程师整理归档。
严禁在施工机械运行中进行机械保养及维修作业。
6.6施工机械的报废
6.6.1施工机械达到使用报废年限、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安全性能下降,继续使用存在严重隐患或能耗超标使用已不经济时,按各自的管理标准办理报废。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修订版本。
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3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为认真执行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贯彻好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条 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做到工前讲安全,现场查安全,工后评安全。人人坚持质量标准,个个严格工艺作风,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各类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同时接受总工室安环专职的检查和监督。从事改造项目的人员还需事先进行技术学习,熟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质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专业、检修班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与安监人员的协调联络工作。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及监护制度,停、送电申请制度,主动与运行人员配合,确保检修设备的可靠隔离。
第五条 施工前对使用的电气工具、绝缘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试验并建立台帐,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所有检修电源盘检修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必须检查各系统,特别是公用系统已与运行机组可靠地隔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负责人不可随便离开其负责的工作现场。
第七条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八条 遵守厂区严禁吸烟的规定,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先办动火工作票,并按动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气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条 对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体的使用,必须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其周围应设有围栏,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倒入电缆沟或灰沟内。
第十条 任何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好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施工中确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时,应事先得到生产部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电缆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将封堵拆开后,工作结束时及时恢复封堵。现场设置的灭火器材不得移动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袋,作业时的工器具、材料不准上下抛掷。
第十三条 平台、扶梯、脚手架及设备上,不准任意放置工具、器材、边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板、罩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台、栏杆等,必须得到有关技术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但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恢复或装设临时围栏。
第十五条 在高处拆卸设备的区域下方应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须切实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厂内机动车辆持证驾驶,不准超载,不得人货混装,不得超速行驶,注意按厂区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七条 脚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施工设施,使用人、搭设人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焊接工作应坚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经专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焊割;焊割工具和设备有缺陷,不准焊割;带有压力的设备上,不准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物体上,不准焊割;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仓库内,不准焊割;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上,不准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着的物体,不可焊割;风力超过5级的露天作业,不准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质清楚,工艺严格,质量保证。严禁使用氧气做气源打磨工件,严禁使用氧气充压查漏。
第十九条 现场使用的焊钳线、氧气、乙炔皮管不准乱拉乱接,乙炔瓶出口应设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或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气源阀门。
第二十条 在焊接工作中,严禁使起吊钢丝绳烘烤受热或利用钢丝绳、手拉葫芦或油管道作接地线使用。根据风向和焊割火花溅落点,首先要清理动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应存放足够的灭火器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 起吊工作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即: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悬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动物不吊;氢、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有棱角快口物体未垫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并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吊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非起重人员擅自指挥和操作。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正在吊物时,吊杆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过,并设有专人监护。因起吊需要进行的`楼板打孔,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及有关土建专工现场审定、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结束后或告一段落,应将孔洞盖板及时恢复。
第二十三条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条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它电线相接触。一旦发现钢丝绳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隐患整改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 使用220v的电气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装有触电保安器、就近可切断电源的配电盘。对现场使用220v临时照明,应事先申请联系,待安监部审批后,由专业人员架空敷设,不准擅自拆除或迁移,更不准手提导线或灯具作行灯使用。进入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v行灯,电气工具的电压不应超过24v。
第二十六条 进入容器、油箱内部进行检修、清理工作,必须先进行充分通风,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须设有监护人。对盛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需进行电、火焊的,必须先用蒸汽或热碱水冲洗干净后,才准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容器、管道及阀门解体或拆除后,对敞开部分应封盖,朝上管口应封堵,其内部不准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而揭开的电缆沟、管沟及灰沟等盖板,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将其恢复或采取临时封盖措施,否则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条 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在施工中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重点要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监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对执行规程、规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掌握检修现场安全工作动向,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
第三十三条 每天深入检修现场,检查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及时制止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向发生
不安全行为的部门的当事人索取有关资料,拍摄现场录像和照片,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召开调查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第三十五条 安全监督主要内容,参照〈机组检修现场安全工作规定〉的
要求和检修机组调试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焊接电缆线应挂好,不乱丢电焊条。焊条头、螺帽、短线及板、管件等及时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设备部件,不得扔入废料堆。完工后的脚手架、临时照明线及时拆除、物件放置整齐,保证道路畅通,现场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第三十八条 检修结束后,设备的保温、护罩、护板应完整、规范。
第三十九条 检修现场照明保证安全、充足、走线规范。
第四十条 电缆、管道走向规范、孔洞封堵规范。沟道、孔洞盖板平整、齐全,遮栏、栏杆齐全、规范。
第四十一条 检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摆放应采取必要的铺垫措施,以免损坏门窗玻璃、地砖、墙面、基座瓷砖。
第四十二条 检修后,设备标志应齐全,色环清晰,色环、色标准确,介质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条 检修后,现场地面不应有积油、积灰、泥垢,应见本色,设备、基座、地面不应有老的积油、积垢痕迹。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作废。
1、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不得乱丢杂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乱放。
2、室内外周围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门前'三包',剩饭剩菜倒入指定桶内,垃圾务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内。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罚款20xx元。
4、非本宿舍员工不得留宿,更不准留宿妇女。
5、严禁聚众斗殴、酗酒闹事、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6、工棚内不准贮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工棚内的照明线路,应有专业电工架设、安装维修,非电工不得乱拉乱接、维修电源线路。
8、工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器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9、工棚宿舍照明灯泡不准用大灯泡,功率不得大于60w。
10、工棚宿舍轮流值班,上班和睡觉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关灯、关电扇。
11、广大员工必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做一个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员工。
对于违反上述行为者,公司将处予罚款。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全管理
无论是自有、新购还是租赁的施工机械,项目经理部的设备管理人员均应在进场前对其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对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应向业主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相关培训合格后,须持有国家法定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教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保证他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三、警告标志和安全实体围栏
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在机械设备作业点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实体围栏,各类施工机械应在其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并落实到机械责任人。
四、机械设备的检验
对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索具、压缩气瓶等,应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和试验,并取得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或准用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到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五、机械设备人员的劳动保护
项目部应根据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为设备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保用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与之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纳入地方法定部门归口管理的特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自检合格后提请法定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规定的检验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机械的检查分为日查、月查、季查,都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日查由操作者完成,月查由器材部完成,季查由项目部安全小组完成,只有合格的机械才可贴标签(如下)。在日查、月查中发现机械有故障,必须撕下'合格'标签,挂上'禁止使用'标牌,在解除故障后,由安全小组检查合格后才可重新贴上'合格'标签,并做好维修记录。当发现机械出现很大的隐患,无法进行维修时,必须验明原因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六、设备按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拆除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敷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具有资格的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器材部负责制定专业管理程序和安装拆卸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由负责安、拆的设备技术人员向全体装、拆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签字后存档;在机械醒目位置及通道口挂设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为进一步提高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水平,确保在各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形象,创标准化工地,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合同的要求下,加强工地范围管理,项目部特对砼工班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程序:
墙、柱脚冲洗→装模→水泥砂浆堵缝→梁、柱不同标号砼拦钢丝网→板面钢筋验收搭设跳板保护成品→泵管安装及振捣设备准备(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冲洗模板→打润管砂浆→输送砼→分层振捣(按技术交底)→收平→拉毛→墙柱脚琢毛→成品保护→养护。
二、制度:
1、在安装模板前未将墙柱脚冲洗干净罚款100元/次。
2、未提前堵好墙柱脚缝罚款200元/次。
3、墙柱与梁不同砼等级的必须在安装梁筋时拦钢丝网,钢丝网用 6-8mm的钢筋绑固,不能用10mm以上的钢筋,以免造成浪费。如造成浪费的其损失由班组负责。未拦好钢丝网的罚款20元/处。
4、在安装泵管等准备工作时,必须将板面上层钢筋铺好跳板或模板,以免造成上层筋的移位,如将钢筋安装成品踩踏变形或移位的罚款20元/处。
5、布料机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绝不能出现安全事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次,造成相应损失的均由砼施工班组负责承担。
6、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线绝不能上楼使用,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电缆继续使用罚款200元/次,并将其不合格电缆没收。
7、在洞口或临边灌注砼时必须搭设临时作业平台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以免造成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材料的浪费,如不采用措施施工的罚款200元/次,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应损失均由班组承担。
8、每次同标号砂浆尽量按要求使用,以免造成材料的浪费,在砼浇筑即将完毕前做好补料数量统计,并将原泵管内遗留的砼量考虑在内,不能造成砼的浪费,如造成浪费的由班组负责相应经济损失。
9、浇砼前未将模板上的尘渣冲洗干净而进入浇筑的罚款200元/次。
10、未将地泵放接料口处散落的砼清理利用的罚款200元/次。
11、未按浇筑前技术交底浇筑而造成爆模的罚款200元/次,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砼班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2、因收面工序不到位造成板面开裂的罚款50元/次。
13、未将吊模处砼收平的罚款50元/处;未将预埋管件处砼面收平的罚款50元/处,未将墙柱边砼收平的罚款50元/处(用两米靠尺检查)。
14、未将散落在木方、模板上的砼收回利用的罚款20元/处。
15、未有专人养护砼的罚款100元/次,同段砼养护每天不少于两次,未连续养护7天以上的造成砼强度回弹检测不合格的由班组承担相应责任。
16、结构构件有线条等砼面未按水平标高收平的罚款50元/处。
17、洗泵管的残余砂浆未按要求处理的罚款100元/处,造成环境污染的罚款200元/次。
18、不听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挥的罚款100元/次。
19、对成品不采用保护措施(如下雨未覆盖塑料膜造成收面质量等情况),罚款200元/次。
20、板面收平要求用2米铝合金靠尺检查,最大误差超过10mm的罚款50元/处。
以上质量控制措施的相应条款从颁发之日起严格执行,该制度抄送各班组现场管理人员及栋号工长,并由栋号工长监督执行,落到实处。如现场管理人员未监督到位,给予相应条款处罚,如工长未认真检查执行到位的,同样给予处罚。
班组长:
日期:
1、组织机构
由技术部负责测量的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测量员曾毅,另外每个施工队各配备一名专职测量员。
2、测量措施
1)在甲方的主持下,项目总工和专职测量员会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做好交接桩手续,并及时协助公司技术部测量班进行复验。
2)测量人员及时妥善保护好各种标桩,认真复测并报技术部测量班复验,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
3)测量防线遵循'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楼层测量防线先放控制轴线,经检查准确无误后再放轴线、墙边线、模板控制线及门窗洞口线;高程测量先从+0.00处利用经检定的钢卷尺沿铅直线将各层建筑+500线标在塔吊塔身上,经过与其它各座楼复核无误后再采用。主体阶段各层施工时利用水准仪将此标高引测到钢筋上。
4)坚持测量复核、步步有校核的原则,楼层测量、高层测量及所有测量内业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同时流水施工时必须复核段与段之间的`轴线及高程附合。平面控制除校核轴线间距外还应检查对角线及90度直角。
5)测量误差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6)特殊部位坚持用j2经纬仪打通线,外窗安装、阴阳角从上往下弹控制线,贴外墙砖挂通线时用经纬仪校核。
7)使用有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精密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以防误差。
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测量方案》。
一、布草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二、非布草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三、各种布草必须摆放整齐,明确分类,不得有积尘;
四、绝对禁止在布草间抽烟;
五、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员工不得在布草间聊天,吃东西或看书、看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六、工作期间不得窜岗,擅离职守,若因工作离开,需征得布经理同意。
七、禁止任何人在布草间擅自取用各种物品及各类布草;
八、任何人未征得布草房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便报废布草,使之成为抹布。
九、布草的'发放必须明确记录
十、布草盘点时,各楼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布草盘点数据送到布草房,以便核查。
十一、若楼层因特殊情况,需要领取大量物品,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布草房。
十二、布草房员工应与外联洗涤公司密切合作,必须按时将脏布草送到洗涤公司,并负责清点数量及负责布草洗涤质量的检验。
十三、每月盘点后核算数据应于次月02日上交客房部经理及财物经理。
十四、严格执行员工制服的换取制度;
十五、必须认真遵守布草间盘点的各项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管理,规范养护施工作业,做到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功能的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以及新增功能的改善性工程、有关路况检查与专项检测作业。
三、本办法适用于泰赣高速公路及厦昆线赣州城西段用地范围内从事第二条内容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四、各养护单位要站在保稳定、促发展和保质量、树形象的高度,增强对加强养护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关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
五、从业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休系,行目标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岗位、具体的事项。
六、养护项目的业主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七、监理单位要加大养护工程监理力度,把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纳入到监理工作范畴。
八、养护单位要结合养护项目的具体特点,认真编制养护工程施工方案和组织发计,按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施工现场交通管制方案,报请路政、交警部门批准实施,加强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保证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
九、养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技术规范和批准的工程规模、范围等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坚决禁止违规或擅自扩大工程的现象。从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外,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养护施工作业,及时清场。
十、做好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配合局组织的驾操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发证和建档。
十一、认真做好工伤、肇事、工程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要严肃处事故有关责任人。
十二、按规定发放、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防暑、防寒物品,管好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十三、加强养护项目内业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有关资料,做好施工总结工作。
十四、在养护项目预算中应按规定列入一定比例的高速仅公路养护施工行车干扰费及交通安全的使用需要。
十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处计工科。
1、目的
为确保施工质量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做到准确、齐全、规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仅包含施工质量检验记录的管理,不包括其它文件资料的管理。
2 、施工质量记录作用
2.1施工质量记录是工程建设质量活动的行为规范,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指导。
2.2质量记录是证明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记载,反映出工程的质量水平,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也是工序质量动态管理的记录。
2.3利用质量记录数据,可分析现存质量水平,找出其质量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问题,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决定依据。同时记录数据为用户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提供指导和参考。
3、施工质量记录的规范性要求
3.1。要有系统性,能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情况。施工质量记录要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3.2。要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以标准、规范的要求为前提,数据来自基层的基础原始资料,经真实的检验和试验作依据。
3.3。要符合档案的规范性。
3.3.1纳入归档施工质量记录的纸张应(包括软件、照片)规范一致,一律采用A3或A4两种幅面。
3.3.2外来资料纸张不一致的,采用粘帖方式统一成A3或A4纸幅面。
3.3.3书写材料要规范。笔墨不易褪色,应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采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色墨水、复写纸等书写。
3.3.4表格格式要规范。各项目工地要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属性,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的表格格式规范印制,不得采用复印方式。凡国家或行业规程标准有统一规定的.表格,不得另行制作样式。国家或相关行业无规定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制作,或经工程管理部同意。印制的表格其边框要符合规范要求。
3.3.5字迹通顺工整,内容完整,签证齐全,计量单位规范统一,归类编目科学合理,出版清晰。签字应签全名,不得潦草无法辨别,不得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名的方式。归档资料不得随意涂改,需改动的数据采取划改的方式,空缺的栏目采取画斜线或填写“无此项”。归档立卷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或系统立卷,卷内不得有重复文件。成册装订应采用打孔线绳装订,并剔除金属物。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原件移交。
3.4工程合同中或工程开工前要与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明确竣工资料移交的份数,原则上移交建设方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移交公司档案室复印件一份,但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签证、重要的施工验收记录要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到全部施工质量记录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装订和编目方式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3.5质量记录要图文并貌、简捷明了。国家或行业统一表格不能详尽反映实物数据的,应绘制图表,绘制的质量记录图表要符合工程制图的规范性。要注重收集工程建设中与质量有关的声像资料,声像资料的拍摄、剪辑、归档、移交要符合声像资料管理的规定。
3.6各项目部在办理单位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签证时,各签证单位除有关人员签字外,并盖各单位印章,以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
3.7由我司发包施工的工程,其归档移交的施工质量记录中要以我公司的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分包单位的名称。
3.8质量记录要及时形成,妥善保管,按合同要求及时移交。
4 、施工质量记录的分级、分类管理
4.1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负责各级各部门施工质量记录编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公司各专业分公司承担施工的小工程,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公司一级项目部或机构健全的项目工地,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
4.2公司档案室: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并对资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
4.3项目工地资料室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成册后的接收、汇总,编制竣工移交资料目录,工程竣工时按有关途径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完整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接签证
4.4项目工地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参加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相关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汇总、竣工后的分类成册等工作,经审查合格的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完整地向项目工地移交。
4.5各专业分公司: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形成的施工质量记录负责编写、整理,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交。
4.6各工程分包单位:负责工程合同范围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收集、汇总工作,合同项目竣工后规范、完整、准确地向我公司发包单位或协调管理单位移交。
4.7为保证施工质量记录的准确、完整、规范,各部门及专业分公司要对本单位的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总清单,各类别的资料建立分目录,保持质量记录的清晰,便于查阅和检索。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记录
建筑施工质量记录的范围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具体包含:a)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财务文件);
(b)施工文件(建筑工程);
(c)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
(d)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总结;竣工验收纪录;财务记录);
(a)建筑原材料及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b)建筑原材料及构件进货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
(c)钢筋跟踪管理台帐,水泥、混凝土跟踪管理记录;
(d)建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e)施工项目中间检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
(f)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
(g)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结论性文件;
(h)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技术总结;
6 、施工质量记录的形成和收集
6.1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按行业质量检查验收规程、标准编制质量记录清单,作为施工质量记录编写、收集的依据。
6.2施工质量记录随项目施工同步形成,资料填写完毕、签证齐全后原件交职能部门保存。
6.3质量记录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验收的数据以最终验收核准的数据为准;经返工返修处理后的项目,在重新验收合格后,保存处理前后的记录。
6.4要做好工程声像资料的拍摄、收集、归档工作,将具有针对性的声像资料完整地向有关部门移交。
6.5在各单位工程和整个工程竣工后,负责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编写工程总结和专题性的技术总结,由项目部组织对编写质量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归档移交。
6.6质量记录的传递方式应遵循:公司内部形成的记录自下而上的原则,外来质量记录自上而下的原则,其原件均应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
7、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装订、竣工移交
7.1施工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清单分类保存,以免紊乱;
7.2资料归档要分类合理,符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各部门应按此归类原则将相关资料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需在不同部门、不同卷册中归档的同一份资料,应注明原件的所在。
7.3按工程合同协议所明确的移交份数制作复印件。
7.4工程竣工后,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竣工资料的成册工作,完成后统一交项目工地资料室(未设置资料室的,由项目部指定负责的部门和人员)
7.5项目工地资料室统一接收,建立竣工资料清单,由项目部组织公司各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检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8、施工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
8.1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加编写,负责接收保存的人员进行指导,以确保质量记录符合规定要求。
8.2接收人员在接收资料时,要审核其准确性、完整性和符合性,不具备接收条件不予收。
8.3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管理的资料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资料,除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外,按公司或项目工地的考核办法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8.4工程竣工时,项目工地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竣工移交资料的质量。
8.5对不能按期移交施工质量记录,以及所移交的资料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或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原始资料欠缺、毁坏、流失的,根据情节,按公司《质量管理和奖惩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文明及环保措施
1.1施工现场必须有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负责人名单;创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工程环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天数计数;防火须知等七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牌的制作、挂置必须符合标准,现场必须指定卫生负责人,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园区工地文明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2施工现场经常保证完整、整洁。实现工地门前"三包",确保门前墙外无垃圾、无建筑材料、无污水。
1.3在作业区设置一个临时便桶,每日至少指定专人清除二次。严禁随地大小便。
1.4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作业场所要达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建筑污水必须通过管道集中向下排放。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1.5在开始施工时,应请环保部门测定外围噪音是否超标尖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基本保证施工现场噪声分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1.6石材切割及必须在现场制作的项目,我们将在施工现场分隔的施工房内完成,或临时用纸面石膏板隔出制作区。
1.7保持施工道路、场地畅通、整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采用二级排污处理,进出车辆冲洗干净,做到无泥浆出工地。
2、现场保卫措施
2.1建立健全现场治安、消防责任制度和组织
2.1.1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治安保卫、防火全面负责。
2.1.2现场建立治安保卫组,配备门卫及保安巡视人员,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
2.2公司保卫部门定期检查督促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并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支持与指导。
2.3实行挂名牌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统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必须与项目管理部取得联系,发给临时出入名牌方可进入现场。
2.4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2.5加强法制教育,进入现场之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重赌博、偷盗公司财物;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6在施工作业工域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重点部位如: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油漆间,以及危险作业区如:装饰、保温、油漆等作业区,要重点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强挂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要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2.7现场设指定的吸烟室,严禁在吸烟室外游动吸烟。
2.8施工现场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申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和隔离的措施。在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及熔渣,消除隐患。
2.9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小太阳灯。
2.10油漆、化工原料库内禁止做任何作业。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干电筒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油漆、化工原料专用仓库放置灭火机二台及黄砂箱二只。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2.11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周围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进行作业。
2.12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除指定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保卫人员要不停巡视操作现场,消除一切可疑点和危及安全的隐患。
2.13加强工地治安保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进出施工现场出示证件,做到无证不得入内,配合土建争创文明工地。
3、装饰材料包装及运输保护措施
3.1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另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扎。
3.2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用紧线机捆扎结实,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3.3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3.4玻璃板块边安装边清洁,并检查上下防护网,防止杂物掉落污染或损坏玻璃。
3.5以厚胶纸或三合板在室内遮挡玻璃部分,以免焊点、防火喷剂、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响等污染玻璃面层或导致其破碎,但以上保护材料不应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3.6材料表面的保护纸不得任意撕毁,以免材料的装饰表面被硬物划破或被水泥砂浆污染。保护纸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胶料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3.7用保护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盖掩玻璃片,以防损坏、褪色或污染。
3.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拟采用的清洁剂可用以工程铝材、玻璃片及涂胶等物料的清洁工作。
4、材料管理、文明措施
4.1成品、半成品贵重装饰材料进场前,先与业主联系进场时间,按指定房间并明确标识,设专人负责保管发料。
4.2零星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时按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四周用钢管木板围护好,堆放整齐并按排在夜间进场。
4.3施工材料垂直运输,注意损坏建筑物原有设施。
5、施工用电保证措施
5.1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电箱上进线应加滴水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防护架上。
5.2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安全低压电源。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和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用电保护器。
5.3休息室、料间等地不准烧电炉,不使用"小太阳"和功率大于60w的灯泡。
5.4电箱内开关电器须完整无损,并配备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主要施工机械用电安全。
6、施工机械使用保证措施
6.1手持电动机械
手持电动机具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6.2木工机械
6.2.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6.2.2工作场所应各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6.2.3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6.2.4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6.2.5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6.2.6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6.2.7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6.2.8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6.2.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6.2.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6.3圆锯机
6.3.1操作前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6.3.2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铀同心。
6.3.3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6.3.4操作时要预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6.3.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钩。
6.3.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6.3.7已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根送料。
6.3.8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板,以免损坏锯片.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铝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6.4平面创(手压刨)
6.4.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6.4.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创口进行创削。
6.4.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创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5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铝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银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4.5压刨床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例应按顺序开动。
2)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创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创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6)已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创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刚。
7)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因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吊顶工程
7.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7.2吊顶作业,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得从事此作业。
7.3作业时衣着轻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4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7.5作业所用梯子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8、焊接工程
8.1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胶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
8.2焊接工作开始前,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8.3身体出汗后而使在眼潮湿时,切勿月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销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级材料。
8.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8.5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8.6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7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8.7.1改变焊机接头时;
8.7.2更换焊件需要改按h次回路时;
8.7.3更换保险装置时;
8.7.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8.7.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8.7.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焊接作业时,其附近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斗,以防发生火灾与损坏门窗。
9、安全教育制度
9.1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讲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凭证。
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这是解决施工人员众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9.2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制定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班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9.3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电焊工、气焊工办理用火证明时,必须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9.4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健全,专人负责协调与保洁。现场焊接,割刀,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做到二证一器看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把周围用水泼湿,要用看火员看火,并准备好接火斗和灭火器,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焊;
6、每个施工作业面均设置一固定的施工临时用电箱,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做到“一点一机一保护”,所有插座插头要全部改成三相五线制。每个施工用临时配电板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有专人管理,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设定的位置,配备电箱,箱内具备总熔丝,分熔丝、开关、零排地排等,电箱应有门、锁和标识,箱体架空高于地面600,并做接地接零保护。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照明,必须符合安全电压,由监控员对临时电箱、移动电箱,是否接地接零进行检查。末端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箱内是否有积灰。配电箱开关电器与配线,一一对应配合专路控制。配电箱熔丝应与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严禁用铁,铜丝代替。分电箱必须做到,规格型号统一,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各类接插件,完好无损,接线应使用橡皮软线。动力电与照明电必须分开设置。施工机具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传动和妨口处必须设有防护罩等装置。接地接零必须达标。
7、保证通道的畅通,通道内不得堆放材料、设备等,照明灯具配备完好,确保照明亮度。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底下的照明电应为固定安制间距不超过三米,以保安全。
8、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加强各标段通过本标段的电缆、电线的监视工作,增强安全工作的全局观念。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9、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日常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并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奖罚措施。工地每周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及时调整、治理隐患,确保安全。
10、施工现场划分为作业区域,通道、办公区域、宿舍等,分别配置灭火器具,作业区登高作业,由专人(安全监控员)对登高作业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登高作业前由安全监控员及施工员对施工组进行登高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控。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离,保持场容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
11、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品仓库必须独立设置,严禁易燃,助燃物品混用在起堆放。
12、进入施工现场,在有立体交叉施工部位,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凡2m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高处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阳台,楼层和屋面临边应设置防护拦杆,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4、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及吊脚手架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
15、装饰工程生产面一律实施围档封闭施工,围档的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层1.5米,以防物体外坠。施工区域必须有意识形成施工、材料,通行走道三个自然区域。进场材料必须在指定堆物区域内分门别类,堆放整齐,挂标识牌,应有名称、品种、规格、使用区域。多余材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除,当日工完料清,场地清。道路、通道应保持平坦畅通,无散落物、无积水,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定期清场。沿市区道路施工时,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稳固,整洁、美观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16、必须做好落手清,随做随清,在施工作业时,应防止材料散落,泥浆洒漏,污水横溢,敲击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7、安全标志
施工区域或危险品区域必须选择悬挂醒目的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检验标志和宣传标志。
禁止标志: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停留、禁止入内。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伤心,当心吊物,当心土洞。
指令标志:必须戴安全帽。
提示标志:通行走道、灭火机、余料堆放点、垃圾堆放点。
检验标志:设备、验收合格、材料合格、待验、待确定、不合格。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18、公司设立多层安全防范体系。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工地现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各施工队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各自施工范围的安全和消防保卫工作负责。
19、在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成为向施工队组安全、防火交底的重点内容,并依据这些措施落实材料、器具和检查人员的检查方法。
20、安全工作必须做到预测预控,对工程对象预先进行分析,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的重点是高空作业、楼内孔洞防护、施工机械作业、施工用电等几大方面。针对这几大方面进行分析,找出各个控制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21、购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抢险队,制定工地动火制度,对火炉、烘炉等常用动火单位,要指定专门的看火负责人。宣传消防知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现场要设立安全宣传牌和消防宣传牌。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乱扔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自备烟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缸;不准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私接熔丝,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离开帐子等物不少与500mm;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燃放烟花和炮竹;宿舍内、施工现场严禁引火打闹;严禁损坏、盗窃灭火设备。灭火机具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如需使用应由总包行政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统一地点使用,但严禁使用电炉;食堂、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工地利用灯泡和明火取暖;现场在施工期间严禁员工住宿,除必要的仓库及安全值班外。
22、组织工地现场的保安队伍,派专人负责制订进出门规定和携带工具材料进出门的规定。在安装装饰阶段,要组织以保安为主的成品保护队伍,分层分房间有专人专职看守。施工期间每晚由项目经理部领班组织晚间值班巡逻,杜绝一切破坏行为和不良现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市《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办号)要求,保障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结我镇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发包单位须审验承包单位资料
1、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在未签定承包协议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拆除公司授权委托书;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房屋拆迁资格证;
(7)、拆迁工程安全许可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盖公司公章。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所提供的材料上网核实。
2、双方签定同后,必须单独签定安全协议书,承包单位应成立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所有资料整理报镇安委办审查备案,并交纳60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承包单位方可施工。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发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承包单位做好拆除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所拆除建筑物的结构,了解水、电、设备、管道情况。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在每次开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开工前,先切断现场总电源,现场应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看守,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对于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的拆除,要制定安全预案,要经过消防、安全部门参与审核,经过批准实施拆除工程。
三、加强拆除施工中安全管理
1、拆迁工程必须使用机械拆除,严禁人工拆除。凡安委办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质量格的`安全帽,及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每人一次罚款200元,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2、必须按照施工方案自上而下依次进行,禁止多层同时拆除。严格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四、做好拆除作业后的安全工作
1、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高度应符安全规定,并留有一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拆除的区域,对电力线路、煤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管道等再进行一次检查,以防留下隐患,并要设明显标记。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拆除单位要和建筑公司相互衔接好。拆迁现场在全部清理出场料后,再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新的工程建筑。
修订后的《镇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于20xx年8月10日生效,原《镇保障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井政[20xx]38号)废止。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湘桂铁路提速扩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施工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消除风险的管理方法及代价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
(2)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已知某种危险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源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的状态,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技术措施以保证危险源运行在一个可控、可预见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
(3)项目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主要采取事前预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20xx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项目部是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二是强制实施许可证制度。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领导具有安全培训证,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上岗等。
三是执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与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培训等。
四是定期对单位工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这是危险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在对各施工工点、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评价,制订出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使用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测与控制。利用软件、硬件技术对重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预防工作。
六是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同类事故案例及预先事故评估模拟结果制订出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展开救援的方案,为后续的事故控制与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根据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并指挥救援队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组织涉险人员疏散、事故灾后的清理与恢复生产等。最后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逐项进行处理,并通过反馈机制加强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预防措施。
2、施工中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进行评估及管理:
(1)项目部重点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柳江双线特大桥、大青茅隧道)每月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2)项目部一般工程及危险性较小的工程每季度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3)项目部针对各种意外情况可组织临时的评估。
3、完工后风险和管理总结制度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管理进行总结,并出具总结报告,为后续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经验。
4、项目部风险评估及危险源评估管理由安质部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1.目的
1.1本规程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得以严格控制。
2.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验收接管等。
3.职责
3.1总经理或主管总助分别负责工程合同及工程资金使用的审批及审核,负责工程验收接管结果的审批及审核。
3.2部门经理负责工程合同及工程资金使用审批的复核,工程验收接管结果的把关复查,工程施工中的'抽查。
3.3园林绿化工程师负责工程合同的资金使用审批的起草、工程施工的全面管理工作,工程结算及工程接管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负全责。
3.4施工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3.5财务人员对工程合同与资金使用起审核监督作用。
4.工作程序描述
4.1施工前期工作
4.1.1与公司有意向的工程项目,由园林绿化工程师与甲方作具体沟通,并安排分包方按甲方要求出方案图及施工图,并按图作初步预算。
4.1.2对于接洽并承接的工程项目,由园林绿化工程师起草施工合同,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合同审批。
4.1.3按公司招(投)标程序确定工程施工分包方,园林绿化工程师与分包方一起进行施工前的人员、物资、工具等的安排以备进场施工。
4.1.4园林绿化工程师根据分包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审核后重新按甲方要求编制出新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按公司补送文件审批程序审批,用作施工指导。
4.2工程施工过程
4.2.1园林绿化工程师及施工员与分包方现场施工人员一同到工地现场,并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就餐等。
4.2.2施工员长驻工地,并将工地施工中存在问题随时与分包方及园林绿化工程师沟通,并做好日常的施工日志工作。
4.2.3园林绿化工程师负责工地的全面管理,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对施工中的不合格项目作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及时办理单项工程的验收。
4.2.4园林绿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起草工程资金使用表,按公司程序审批资金使用。
4.2.5部门经理不定期对工地施工作巡查。
4.3工程竣工验收
4.3.1分包方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向园林绿化工程师提交竣工报告及初验申请。
4.3.2分包方还应同时递交《工程设计图》、《工程竣工图》、《工程单项验收单》、《工程变更单》。
4.3.3园林绿化工程师合同施工员审核分包方资料后,认为可竣工验收后报部门经理,按公司程序审批办理。
4.3.4部门经理应会同园林绿化工程师、施工员、分包方等一起去施工现场核实工程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4.3.5不合格项目则出具不合格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后由分包提出复验申请,若合格可办理竣工验收,并签名报分管总助及总经理审批。
4.3.6绿化种植竣工后养护期一般为三个月,园林项目竣工后保修期为一年。
4.4工程验收后的工作
4.4.1园林绿化工程师根据分包方提供的《竣工图》及结算资料核实后编制出新的工程结算,并按公司的结算审批程序审批。
4.4.2对在工程质保期发生的工程问题,园林绿化工程师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4.4.3园林绿化工程师负责将下列资料及记录加以整理并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a)《工程合同》
b)《工程设计图》
c)《工程竣工图》
d)《工程单项验收单》
e)《工程变更通知书》
f)《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g)《工程竣工组织方案》
h)《工程预(结)算书》
4.5工程流程图
接洽、承接工程――出初步方案及预算――签合同――确定分包方――进场施工――施工中的检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归档。
5.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工程变更通知书》
5.2 《工程签证单》
5.3 《单项工程验收单》
5.4 《工程竣工报告》
一、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佩戴胸牌和安全帽,业务往来的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经登记后方可进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二、进入工地的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以及车的种类和车号。
三、外运材料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值班人员方可放行。
四、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对当天发生的情况,要在记录本上注明,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五、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要不断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的地段,应严禁吸烟和出现明火,仓库内禁止携入火种,对入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到位。
八、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到位,不许他人随意挪用。
九、对他人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及时监督并制止。
项目部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现制定如下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 车队要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车队队长)在施工现场和拌和厂对于车辆进行安全有序管理。
2、 所有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最佳安全性能。在运输期间发生的一切故障或交通事故由车队自行解决,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施工带来损失,应赔偿损失的费用;
3、 司机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发现一例无证驾驶事件,项目部对车队罚款200元,车队须立即更换有证司机。
4、 所有车辆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
4、 车辆在工地应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司机必须常住工地,回家时必须通知车队负责人(队长),由车队负责人请示主管副经理,确认无运输任务时方可准假。司机未经准假回家者,发现一次对车队罚款100元。
5、 所有施工运输任务完成后车队队长就及时找相应部门开具工票,工票由部门负责人员开出后,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统计处,时限三天,超期不再统计。没有统计的工票年终不予结算。
三、现场管理:
1、 料场材料倒运:
(1) 料场内各部门(材料科、拌和楼、施工组等)负责人具有向车队分配用车运输任务的权力,车队队长应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分配相应运输车辆,若发生运输任务较多、车辆紧张的情况,可找主管副经理协调车辆分配。
(2) 运输车辆进入料场后要减速慢行,车速不超过20km/h,起步行车、倒车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确保安全后方可行驶。
(3) 沥青拌和楼、碎石拌和楼出料时会有专人对车辆进行指挥、管理和开票,拉料车辆要服从统一管理,按既定路线进入场地,停放到指定位置排队待料,按到场先后顺序进行装料,不得发生拥挤、插队现象。车辆接料时要停到下料口的合适位置,为免局部装料过高发生离析,应根据拌和楼放料情况及时进行前后移动调整,但不得发生漏料现象。
(4) 材料科、拌和楼需要临时抽车倒运材料时,车队要及时派车。拉土、砂石等材料后的车辆在拉其它材料前应及时清底,车辆不得因嫌清底麻烦而找借口拒绝出车。
2、 土方、白灰运输及其它零工:
(1) 在施工组分配了土方、白灰运输及其它零工任务后,车队要及时足量派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2) 各部门负责人会派专人指挥车辆和签票,运输车辆要服从现场统一管理调度,装运物料卸至指定地点,不得乱拉乱卸。
3、 碎石混合料运输:
4、 沥青砼运输:
(1) 车队须在每辆车的车厢两侧标明统一编号;
(2) 装料前检查自己的车厢是否干净,如有杂物(土、灰、石料等)没有清扫干净,卸料时施工员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 装料前车厢内需抹柴油(柴油车队自行解决),如果因为不抹柴油造成卸料困难或剩料卸不净,根据对施工的影响程度给予处罚;
(4) 拉沥青混凝土的车辆必须用帆布进行覆盖,如运到施工现场不盖或因没有盖严,一次罚款200元;
(5) 卸料倒车时要对准摊铺机料斗,后轮在离摊铺机料斗30cm处停下开始卸料,如倒车时撞到摊铺机一次,按撞伤程度赔款,如升斗卸料时,出现溜车、溜料按程度罚款,轻撞和少溜料的一次最少罚款200元;
(6)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车厢后门没有打好,造成溜料的,按800元/T进行罚款,并自己把所溜料处理干净;
(7) 车辆从拌和厂出发至到达摊铺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如果由于车辆自身故障或其它原因中途停留时,必须向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及时进行汇报,对于没有按时到达又没有向负责人汇报的,将所载混合料作废料处理,并处以混合料费用2~3倍的罚款;
(8) 运输车必须在车厢一侧用气焊打眼,以便测量混合料温度。对于没有打眼的车辆,禁止拉料;
(9) 现场卸料后,卸不净余料服从施工员指挥,集中卸入装载机中。
107线改建项目二合同
1、配有兼职安全员,实行安全交底制,分部分项工程应有针对性交底,并有接受人签字,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安全措施。
2、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有安全活动记录。新进厂工人需进行安全教育,应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整改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3、现场应挂置明显安全标牌,危险部位(龙门架出入口)有安全标志。
4、“四口”(通道口、孔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和阳台楼板、屋面等沿边防护必须完善。
5、用电设备必须接地,设置保险装置、电线架设符合要求,电线老化不得使用,不允许大把线、不允许架在脚手架上,开关入箱,有专人管理。使用水泵、磨石机等手持机械必须安置漏电保护器。
6、脚手架、门吊、起重设备,搭设符合要求,门吊起重设备要设安全装置,卷扬机操作棚搭设必须整齐,龙门架、井字架必须有验收手续,龙门架必须有钢管安全围护,钢丝绳不得拖地。
7、认真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8、做到安全生产。
9、严格劳动纪律,有考勤记录,无迟到早退现象,严禁酒后上岗。
10、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每人每次罚款:工人每次20元、班组长每次50元、管理人员100元。
2、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严禁酒后及穿拖鞋、凉鞋进人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违章指挥者及违章操作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5、未经项目部批准,班组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每次罚款1000元(如各种临边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防护、外架连墙杆)。
6、安全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安全防护标准,检查及督促施工班组搭设各种安全防护,班组未及时搭设各种安全防护每次罚款500元。
二、质量管理制度
1、各施工员及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设计修改施工,对图纸中存在的疑问应做到及时提出。待设计单位明确后在照图施工,未按图施工,现场施工员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各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规范及项目部的技术交底施工,未按质量验收规范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
3、施工班组对自己完成的`各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质检员自检,复检合格率必须达到80%,合格率未达到80%以上每次罚款1000元。
4、未经项目部安排施工班组擅自拆除支撑系统每次罚款1000元。
5、未尽事宜按劳务分包合同执行。
三、工期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承包班组必须按照项目部所规定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承包班组每月罚款3000元,如因材料、机械设备、气候等特殊原因工期顺延除外,工期顺延必须有工长签证,如班组每月能按项目部安排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务,每月奖励3000元。
2、如因项目部各种材料未及时组织进场给班组造成停工待料,则项目部负责赔偿各施工班组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
3、各施工班组材料计划因做到提起7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项目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到每层卫生及时清理干净,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未按此条执行每次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不能随意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20元。
3、不得随意损坏项目部各种宣传设施,违者每次罚款50元。
未尽事宜按劳务分包合同执行。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赤脚上班。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班后检查并交代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
三、必须按规定张挂安全网,在醒目和险要处设立警示牌,工地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安器。
四、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保障道路畅通。现场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五、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六、必须做好工地环境卫生工作,严禁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七、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进场须知
为进一步理顺施工,使现场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进场须知,希望各参建单位共同遵守,以确保工程合同目标顺利实现。
一、例会制度
1.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会议时间:周二下午2:00,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室。
2.参加人员有建设方、项目管理方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员、各专业工长等。
3.例会内容:乙方书面汇报上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材料供应情况以及上周监理和甲方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的须说明理由和下步整改措施,下周的工程进度、质量控制要点、材料计划、需要甲方及监理配合的内容(由监理单位提供工程例会表格);监理单位汇报上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对下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预控;甲方总结本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优劣,提出下周的具体要求。
4.参会人员不得迟到,迟到一次罚款100元;不能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一天向总监和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准假后方可不参加。无故不参加人员每次罚款300元。
5.与会人员手机一律调到震动或静音,不得随意打断会议进程。
6.监理单位在会议第二天上午整理出会议纪要并经各与会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发往各与会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工期编报总进度计划(特别注明群体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装饰验收的时间节点)、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按监理要求编排每栋工程月进度、周进度计划,对于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03栋基础工程)要单独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递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
2.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
3.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
4.工程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5.施工现场平面图纸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
6.冬、雨季施工措施;
7.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8.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盒甲方现场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施工单位请如实填写《工期控制时间表》
说明:
1.该表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并结合图纸编制进度计划后填写上述节点时间;
2.该表中节点时间应与合同中进度时间吻合;
3.该表是作为甲方支付工程款用款计划的依据,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填写,否则将影响进度款支付;
4.表中节点时间将作为重要施工控制进度节点对施工单位考核,如果延误将按本须知中规定处罚;
周进度计划在每周工程例会的前一天上报到监理部,由总监批准。
上周未完成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说明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月进度计划每月25号报监理部,由总监审阅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总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
未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不得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提前施工部分需暂停施工,按已完工程量造价10%予以处罚。若违反相应规范规程施工的还须进行返工处理。
(二)、进度管理过程中的奖罚措施
1、周(月)进度计划管理:若周(月)进度计划未能按期完成,应分析未按期完成的原因,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若上周(月)滞后的进度在下周(月)仍未能完成,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进度滞后的对策,会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议内容的落实,确保工程进度处于受控状态。若施工单位拒绝或拖延按会议纪要的精神进行整改,则按500元/次进行罚款,并通报施工单位的总公司。
2、若未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每延误一天承担10000元/每天的违约金;若施工单位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在约定的竣工期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赶回工期,上述罚款金额返还给施工单位。
3、总进度计划的管理:
⑴若工程提前竣工,且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则按施工合同进行奖励。
⑵若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则不奖不罚。
⑶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工期滞后在10天之内的,则施工单位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未完单体工程合同价款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工期滞后超过20天的,;工期滞后超过30天的,则施工单位从第31天起按每天千分之五的未完单体工程合同价款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建设单位有权邀请其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原责任施工单位必须给予相应的配合,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原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违约金计算日期截止新施工单位进场之日。因延期竣工造成建设单位需向第三方赔偿的,建设单位按赔偿金额的200%向施工单位索赔(其中100%作为建设单位名誉损失的补偿)。
三、甲控乙供材管理
(一)乙供材质量管理制度
1.乙方材料进场后,应报监理及甲方共同验收,查质保书、合格证,并按见证取样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检测合格不准使用。如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该分项工程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罚款5000元-20000元/次。
2.乙供材进场验收后,乙方同监理必须严格把关。如手续不全,产品质量不合格一律拒收。按规定必须通过复试合格才能使用的材料必须取得检测结果,在质量不明情况下就使用,今后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二)材料验收、试验费规定
1.为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凡进场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质保证、检测报告。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质监部门要求以及竣工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材料复试检测。
2.乙方应在监理方的见证下,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
四、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确保全部优质结构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就通过率为100%;没有全部拿到优质结构则按50万元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政策性因素除外),每拿到一幢金陵杯奖励10万元。
2.厨房、卫生间、管线穿墙穿楼板节点、屋面、外墙、门窗无渗漏率不低于90%(按户统计),每户渗漏点不多于2处,地下室底板、墙板、顶板等在交付前无渗漏。入住后渗漏按500元/处赔偿建设单位,责任的判别以监理的书面判别意见为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3.房屋交付时各项指标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的规定。一次性交付率不低于95%(按户统计)。
4.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将单位资质、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监理部备案。
5.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验收制度,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6.施工单位开工前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现场实际情况编写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项关键节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特别是防渗防裂措施,保证房屋几何尺寸及层高准确措施。报监理方审核批准,甲方和监理根据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跟踪检查。
7.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关键节点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交底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交底情况,如发现施工单位未经交底擅自施工,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xx元/次。
8.工程程开工后设计交底前,施工单位应认真审图,审查施工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凡因施工单位未认真审图导致施工错误,除无条件返工外,罚款20xx元/次。
9.坚持样板引路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套、样板件,把标准实物化、操作统一化,明确质量目标。
10.坚持“三检”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在施工管理中如发现未实行“三检”制度的单位,第一次帮助建立,第二次警告,再不建立停止办理一切工序报验手续。
11.施工单位应在要求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自检达到检验要求前4小时(工作时间段)提前书面通知监理检验,再由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参与检验。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重新验收的要求同前。施工单位如未经自检合格即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罚款1000元,再次发现停工整顿。
12.为维修方便,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每户的水电管线布置竣工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用红黑油漆标注。
13.为加强工程质量监控,增强施工单位质量意识,完善质保体系特做如下规定: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标准图集、通病防治导则等要求施工,一旦发现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除无条件返工外,罚款4000元/次。
2)严格工序质量报验程序,未经监理签字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不按程序及时报验、资料不规范、不齐全、不按监理通知单及时整改并回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模板支架未按规定进行计算,施工技术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未经监理审批同意就支设模板,如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除无条件整改外,罚款1000元/次。
4)楼层模板、混凝土、砖砌体等标高、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5)模板脱模剂严禁使用废机油,脱模剂应在模板清理后、钢筋绑扎前均匀涂刷,不得污染钢筋,否则罚款400元/次。
6)钢筋绑扎的数量、规格、间距、搭接长度和位置,钢筋焊接质量、混凝土保护层垫块数量、厚度、马凳及拉结筋等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如未按要求进行,工序报验时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认真及时清理板面及施工缝处杂物、浮浆等。绑扎好的钢筋严禁踏踩(可设置跳板),在钢筋验收通过后、混凝土浇筑前,如发现钢筋被大量踩弯变形,监理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整改到位,同时处以400元/次罚款。
8)混凝土浇筑必须振捣密实(应根据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振捣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整理楼面杂物和钢筋,不得有涨模、漏浆现象;拆模后如发现有露筋、蜂窝、涨模等现象,处以300元/处处罚。
9)混凝土、砂浆拌制必须按配合比单要求派专人负责计量,以重量比进行投料,并经常检测塌落度大小,做好记录;监理将随机进行旁站抽测;如违反操作规程,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私自加水搅拌,改变坍落度。违者被发现罚款200元/次。
10)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加强养护措施,如养护不力影响混凝土质量罚款300元/次。
11)构造柱钢筋、混凝土模板拆除必须报验,凡未经监理同意擅自封模、拆模者除无条件返工、整改、复验外,罚款300元/次。
12)墙体砌筑凡不按规范要求留置拉结筋或留置不规范,处以300元/处罚款;墙体必须横平竖直,垂直度、平整度、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灰缝须大小均匀,不得留通缝,凡违反要求处以300元/处罚款。
13)砌体内外粉刷、楼地面施工前必须做好基层清理工作,并经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14)砌筑砂浆的标号应严格按试验室配合比要求进行配比,如现场有改动或掺外加剂等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如发现有不按要求施工的墙体,除坚决返工外,罚款500元/次。
15)混凝土、砖砌体内外粉刷必须派专人进行养护。
16)门、窗框安装前必须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对预留的门窗洞口进行检查、修整至标准尺寸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门、窗框,否则已安装门、窗框必须全部拆除,待洞口尺寸符合要求后方可安装。在检查中如发现二次以上不按要求施工,罚款500元/次。
17)门、窗框上连接件的予埋件、阳台栏杆予埋件、楼梯栏杆予埋件等,凡须予埋的必须按要求进行予埋,粉刷时应将其予埋件外露,以便后道工序施工,如发现少埋、漏埋或位置不准或粉刷时未外露,除由责任方负责整改外,罚款200元/次。
18)框架柱上的墙体拉结筋均为后植筋,框架填充墙或后砌筑的非承重墙与柱和梁相交处以及国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要求钉钢丝网处均应钉钢丝网,否则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次。
19)现浇混凝土板底、梁、柱面必须先毛化并养护到位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粉刷,如不按要求施工处以200元/次罚款。
20)所有水管施工完成后,隐蔽前应打压,并通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如不按要求将处以500元/次罚款。
21)所有墙体上预埋水、电管必须用切割机开槽,严禁用大锤、钻子等手段凿槽,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钢筋保护层垫块应使用塑料垫块。
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都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单位负责专人对质量问题的处理进行跟踪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最终的整改完成情况。对施工单位擅自处理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14.成品保护
1)乙方主体施工基本结束前,必须编制本项目成品保护方案(如门窗、入户门、栏杆、扶手、楼地面、墙面等)报监理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主体验收。
2)甲方分包项目的成品保护经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发验收单,交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成品保护费用施工单位已在投标时考虑,甲方不再增加任何成品保护费用
4)对成品未保护或保护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坏,施工单位除无条件恢复外另处以200元/处罚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工地大门及道路保洁
1)工程主入口日常有专人维护,门口清洁无建筑、生活垃圾。
2)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及门卫制度”。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3)入口门卫室应设立安全帽存放区,确保每个进入地盘的人员(包括访客)都必须戴上安全帽。
4)工地大门口必须作硬地处理,车辆出入口位置设车辆冲洗装置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
5)施工主要道路总包必须专人管理,并负责每日不少于一次的清理保洁,保持道路清洁。
6)施工现场做二级污水沉淀排放,并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清理保洁。
7)若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处以300元/次的罚款。
2.现场标识牌
1)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各施工单位工地入口处应设置标识牌,例如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牌、项目组织架构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
3.道路和单元栋号间围护管理
1)要求主要施工道路、木工房、钢筋加工场地、搅拌站场地、砌块及其它材料堆放场地必须硬化,其余部分可考虑碎石垫层或矿煤渣硬化;道路硬化厚度不低于150,最好结合小区正式道路一次施工到位。
2)建筑单体和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应用脚手架钢管分隔,刷红白色油漆,分割栏杆和单体建筑物间可以做为材料堆放场地。
3)道路所有硬地面应高于场地150以上或在道路边设置良好的排水沟。
4.工人出入管理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宜穿企业统一制式工作服,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服装应有颜色区别。施工现场全体管理人员应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等。
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黄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白色或蓝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5.塔吊标识
1)塔吊进场需报专门的.拆安方案给监理单位审批。
2)塔吊需报当地安检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塔吊接地系统需报监理组织检测。
6.脚手架、楼层踢角线、楼栋、楼层标识牌
1)高脚手架、高模架支撑、小高层及高层建筑脚手架方案需报监理审批;需要专家论证的要组织专家论证会。
2)脚手架需要首层架空的,悬挑脚手架要求用工字型钢悬挑。
3)钢管脚手架必须全部涂有防锈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网要挂置在外立杆内侧,严禁竖挂、斜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及时清洗更换、保持整洁。要求每层楼板处设踢脚板(安装在安全网外面),踢脚板(木板作成,宽度200,厚度18,刷成黄、黑漆相间,间隔300。
4)脚手架在楼梯主通道处需悬挂脚手架专项验收牌。
5)每栋单体需悬挂楼栋编号牌,不小于600×600。
6)每个楼层在主要立面悬挂楼层标识牌,不小于400×400。
7)施工楼梯内用红色油漆标识楼层号。
7.现场垃圾池
1)要求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专用的垃圾外运池,并及时将垃圾外运(对于组团围合式建筑,要求总包在每个组团围合内设置垃圾池)。
2)总包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作业面的垃圾外运到垃圾池,做到工完场清。
3)各总包单位需安排专人将各自的施工垃圾清运到垃圾池,服从总包关于现场安全文明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4)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建筑垃圾,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8.楼栋安全通道(双层防护)
1)结构首层的出入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警示牌。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2)高层建筑从一层开始应每隔6层沿通道和出入口一侧设置一道防护棚架。
3)多层结构防护棚的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
4)在塔吊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出入的地方要搭设人员通行安全通道。
9.厕所、吸烟和茶水休闲处
1)施工现场设男女厕所,高层建筑物内设临时便溺桶,厕所门口张挂:厕所清洁责任人牌及管理制度规格60*90cm。
2)施工作业区吸烟须设立专用吸烟室和茶水室(茶水桶必须加锁),并挂置标牌。室内应设置烟缸、灭火器和休息用桌椅,并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吸烟室应有防火、通风措施。
10.临边和四口防护
1)洞口封堵: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和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有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2)出入口防护:在楼层的出入口处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警示牌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从一层开始应每隔6~8层且不超过30米沿通道和出入口一侧设置一道防护棚架。多层结构防护棚的长度不小于3m,高层不小于6m。
3)悬挑脚手架封闭:脚手架悬挑部位的底部应采用模板进行全封闭。施工脚手架至少每三层封闭一次,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4)楼梯安全防护:楼梯两边应有安全护栏。
11.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0.2米×0.3米,标牌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1)钢筋堆放:钢筋要堆放整齐,并按规定挂置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进货日期等标牌以及状态标识:a.已检合格;b.待检;c.不合格。
2)砌筑材料堆放:砌体材料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超过2m。
3)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下垫上盖,防止雨水淋湿。
4)砂加气砌块在场地上堆放时应用包装袋套好,防止雨水淋湿。
5)木材堆放:木材应用木枋或钢管架体承托,避免受潮或倾斜。露天存放且短期内不使用的应有防雨措施。
6)粉状材料堆放:水泥、白灰等粉状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于干爽的室内仓库。仓库要有足够木枋承托,再用夹板或适当的物料铺面,堆放高度、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策划,制订相应的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3.6.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3.7.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租赁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组织设备的进场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
3.8.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分管施工设施、设备,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分包方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3.9.项目部机械员负责制定施工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存记录,贯彻实施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目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3.10.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4.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设施、设备;
2)临时用电工程中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施工安全而设置的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承压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配置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施工现场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槽、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设置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道路,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设施;
12)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密目网);
13)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护设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设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4.2.施工设施、设备策划
4.2.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施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认可;
4.2.2.根据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4.2.3.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随施工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4.3.采购:施工设施、设备采购执行《物资管理分册》有关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如下评价。
4.4.1.根据能否满足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要求的安全能力选择供应商。
4.4.2.根据采购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5.检查及验收
4.5.1.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审核检查,只有通过查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4.5.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验证;
2)一般脚手架搭设工程(含外围封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验收;
3)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分类验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复查;
4)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人员行走防护设施;危险作业点的防护措施;施工吊篮组装;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等。
4.5.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5.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1)对施工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使用方对施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4.5.5.上述各类检查和验收完毕后,项目部须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4.6.过程控制
4.6.1.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4.6.2.项目部安全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施工员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前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搭设或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的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4.6.4.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增派人员连续监控。
4.6.5.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字架和龙门架、施工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的组装和拆除等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4.6.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
4.6.7.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施工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4.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4.7.1.项目部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施、设备和过程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设备不使用、不合格安装拆除过程不安排作业、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4.7.2.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有:
1)停止使用、封存;
2)落实“五定”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重新组织。
5.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5.1.一般规定
5.1.1.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5.1.4.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1.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1.7.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高处作业投掷物件。
5.1.9.进行倒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1.10.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向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5.1.11.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负责装拆的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3.3.如实做好记录。对在装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5.3.4.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凡存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3.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门检验并经当地特检所或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3.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5.3.7.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租赁的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租赁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
5.4.设备的资料档案管理。
5.4.1.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参见《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5.4.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5.4.3.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应留存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5.5.设备的使用检查。
5.5.1.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5.5.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志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志牌。
5.5.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5.5.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5.5.5.施工设备的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装置。
5.5.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岗位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5.5.7.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5.5.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5.5.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5.5.11.实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分包方、作业班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5.6.设备的保养。
5.6.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5.6.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5.6.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5.6.4.施工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5.7.施工设备的维修。
5.7.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5.7.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两次大修之间设备部件损坏和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5.7.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体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5.7.4.施工设备的各类维修,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或按合同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7.5.项目部要做好施工设备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施工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分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5.8.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5.8.1.施工设备报废条件、申请、手续,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8.2.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6.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2.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6.2.1.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钢和防寒安全帽。
6.2.2.防护服,是用于保护员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的护具。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6.2.3.防护鞋,是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的护具。主要有防砸、绝缘、防滑鞋等。
6.2.4.防坠落护具,是用于防止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发生的护具,主要有安全带等。
6.2.5.防护手套,是用于手部保护的护具。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等。
6.2.6.眼防护具,是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有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强光射线眼镜等。
6.2.7.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以上或短时在115db以上的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呼吸护具类,是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职业尘肺病的重要护具。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和隔绝式两类。
6.2.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6.3.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6.3.1.公司各单位在选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xx)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防护用品和生产厂商。
6.3.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与发放。
6.4.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4.2.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领用和使用前进行检查,对破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领用和使用,对非正当原因造成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按有关规定办理。
6.4.3.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7.管理与追责
7.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7.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8.附则
8.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9.附录
本制度采用的资料表格,是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xx)标准中的记录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检查记录表,如:对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xx)标准中的检查记录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表格,详细表格内容、格式、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xx)。
1.《临边防护验收表》(表c6.3.1)
2.《洞口防护验收表》(表c6.3.2)
3.《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脚手架验收表》(表c7.3.1)
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表c7.3.2)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表》(表c7.3.3)
7.《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验收表》(表c7.3.4)
8.《防护架验收表》(表c7.3.5)
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台(落地式)验收表》(表c7.3.7)
11.《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表c7.3.8)
12.《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7.4)
13.《模板工程验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8.4)
15.《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表c9.3)
16.《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见附录16,表c9.4)
17.《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c9.5)
18.《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c9.6)
19.《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表c9.7)
20.《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表c9.8)
2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表c10.1)
2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表c10.2)
23.《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表c10.4.4)
26.《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5)
27.《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6)
28.《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表c10.4.7)
29.《圆盘锯安装验收表》(表c10.4.8)
30.《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表c10.5)
31.《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c10.6)
32.《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表c11.4)
3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c11.8)
3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2)
3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机加节验收记录》(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c11.14)
4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c11.15)
4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表c11.16)
44.《吊装机械验收表》(表c12.4)
45.《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表》(表c2.14.2)
46.《个人防护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表c2.14.3)
47.《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c2.14.5)
48.本制度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xx)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xx)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xx)
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xx)
1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xx)
1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xx)
14).《安全帽》(gb2811-20xx)
15).《安全带》(gb6095-20xx)
16).《安全网》(gb5725-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