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一、支票保存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二、支票的领用
1、建立支票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领用支票日期及注销日期。
2、支票签发一律记名,领用支票时,须凭“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3、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空白金额的支票、远期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董事长批准,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出纳员核对是否准确。
4、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5、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支票报销
1、支票自领用起五日内报账,报账时应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五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登记账簿。
四、支票丢失与作废
1、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报告。
2、对已作废支票应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一、支票的使用
1.企业人员需用支票,领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有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领大、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用途。
二、支票的管理
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2.财会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5.支票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会、保卫部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6.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正确地记载账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严格结算办法,必须做到:
(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
(3)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不准将支票做抵押;
(5)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8.支票使用要求
(l)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2)支票有效期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4)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因签发空头支票和支票印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而造成的退票,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罚款。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签发支票。
9.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准将支票乱扔乱放。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4.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5.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一、 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支票印鉴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
二、 必须建立支票登记薄,按支票的顺序号登记,支票存根与发票一起装订入帐。支票作废应注明“作废”字样,与支票存根一同装订保存,多张支票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剪去一角,装订保存。
三、 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先填制《支票领用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取回现金,严禁签发空白现金支票。
四、 转帐支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
五、 支票的有效期为十天。
六、 签发转帐支票时,各项内容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支票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及收款单位,严禁签发各项均为空白的支票。
七、 严禁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不准将支票转让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
八、 借用支票,需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日期、用途及金额,领用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
九、 如果遇到领导外出情况,应由领用人设法联系,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十、 使用信汇方式时,针对小型企业必须做到货到付款,正规企业必须见到确认函后方可付款。
十一、 支票领用后,要对所领支票妥善保管,未使用及时退回出纳保管,如发现支票丢失,要认真查找并及时向财务部报告,由财务部迅速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如因支票丢失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 出纳人必须将银行的相关票据及作废支票,必须根据财务的规定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四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三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五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六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支票管理注意事项
一、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二、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三、工、建、中、交、农、光大、商行等均有自己的支票。
四、标识,各行支票纸质特制,有防伪。
五、出票日期要求大写:贰零零贰零伍壹拾捌
六、收款人:天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七、出票人账号:一般为印泥印上去的。
八、人民币①应大写,②$6598.70陆仟伍佰玖拾捌元柒角整;③顶格。
九、人民币小写要以“$”封口。
十、人民币大小写要一致,整张支票不允许涂改,尤其是人民币处不一致或填错、涂改都应视无效。
十一、用途要明确填清楚。
十二、出票人签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加盖印章应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
十三、存根:出票人用以记账。
十四、齐缝章
十五、支票付款期限十天。
十六、需存入银行,要填写过账单。
十七、持转、现、过账单不允许承诺立即付货。
十八、可能出现空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