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xx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对违反本考核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行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处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执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动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须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
15、不准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带入客房,建筑物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客房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设备。
16、餐厅、宴会厅、剧场、歌舞厅及其他人员聚散场所和娱乐场所,营业中要控制所能承载的人数,不得超员接待,并保持疏散畅通。
17、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单位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客户自备和使用的电器设备,须经工程部门检查认可,并由专业电工安装;凡可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是橡胶护套导线;因工作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提前申请,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由专业电工安装架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单位对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消防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的制度、规章、程序、办法、措施的总称;是全体员工在生产经营、技术活动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单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相应的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制度是为了满足单位消防安全的客观需要。建立起反映单位特点,反映单位的合理组织生产,反映单位内部上下左右联系和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反映消防工作自身规律,规定消防安全具体内容、程序、办法等规章制度来约束职工的行动。使他们在生产、经营和消防安全活动中有所遵循,从而实现单位消防工作的科学管理,消除工作中的混乱现象。保证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保证单位的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种类和内容
(一)生产技术规程
按照生产经营中的客观要求,对设计、操作、建筑、用电、用火、危险物品管理,设备仪器的使用和维修等做出安全技术规定。它是指导职工进行生产活动、消防安全活动规范化的准则。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设计规范、工艺规程、操作规程、设备维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二)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要求,对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消防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工作制度,可使领导和管理人员有效地指挥和组织消防工作,使单位每个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互相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单位消防安全目标。
(三)消防岗位责任制
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担负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岗位责任制包括: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各职能机构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等。有了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都可以明确在每个人身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领导责任制
单位消防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十分重要。一方面,由于领导居于关系全局的地位,应该是责任的第一承担者,一个单位的领导对生产经营和消防工作任务都负有责任,两者不能偏废,特别是消防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上,还要担负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领导责任中要规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标准,使领导在抓消防安全工作时有明确的任务和买际工作量,也便于对领导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五)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
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指的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把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加以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身上,把完成任务的好坏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与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把员工的经济利益与消防安全工作联系起来。从而调动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促证和保证消防安全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落实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环节:一是包干完成消防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安全目标,包括经理、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车间、科室、班组、个人在内,自上而下分工负责、承担任务,实现目标。二是为完成消防各项任务和实现安全目标,上级对下级提供必要的条件,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要相互保证搞好支持和协作。使消防安全工作中必要的人、财、物、时间能够得到基本满足,及时保障。三是对每个单元、每个岗位、每个人的责任严
格实行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标准包括:量化了的考核细则,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等。考核办法,一般是根据考核标准,确定基准分,按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加、扣分的数值和比例,考查评分一般每月一次。
考核的目的就是要经济兑现,消防工作做得好,奖金多,工资收入多。消防工作做得差,或者发生了火灾,奖金少,甚至扣发基本工资。
在整个责任制体系中,领导责任是关键,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基础,经济责任制是核心。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做到责任与权利的统一。一定的职责是构成了责任制不可缺少的内容,而一定的权利是履行职责不可缺少的条件,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因此,实行责任制必须规定和充分尊重每个职工群众和每个职能部门应有的权力和责任,相辅相成,互相作用。
三、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订立规章制度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要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消防管理的实际需要,在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要统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掌握和贯彻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与其他各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适应。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必须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保持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吻合。制度的确定应该与广大员工群众充分讨论,经全体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和批准。
单位规章制度具有权威性、严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违反制度的要一视同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
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
2. 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
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进入厂区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火种进入厂区。需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第二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需要通过“机动车辆禁止通行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佩带防火帽。
第三条化工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区轻质油品等易燃物质装车台严禁穿带有铁钉子的鞋以上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合成纤维服装以防静电。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区域在生产过程中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
第五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和油罐区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时需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并严禁在以上区域用汽油等轻质油品擦洗衣物、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正常生产中不准随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状态排空时必需按排好现场监护人停止周围的一切火源有计划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间人少时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条操作岗位上发现不正常气味或其他可疑现象时应立即查找物料跑漏处进行处理采取紧急防火措施。
第八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时除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中动火必须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飞溅到易燃易爆的贮罐、机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设备上。
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3、严禁用氧气倒吹乙炔管。
4、任何设备不准带压焊补。
第十条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也面积、阻火器、报警器等必须保证完好不得随意切断或停用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易燃品罐区、易燃品仓库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烧水做饭。
第十二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区的高温管线、加热炉等设备上烘烤衣物、棉纱、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条生产区的一切消防设备应有在岗人员保管和维护并把这些设备纳入交接班内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条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了接他们的性质和用途及灭火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定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生产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管、各班领班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设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名单见附表1)由消防组长负责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小组名单见附表2)。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生产小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领导、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检查中应着重对厂内吸烟现象进行狠抓狠打,发现厂内吸烟现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十七条 各生产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要动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部门提出意见,安全负责人批准,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核,报公司安全责任人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具
体解释见下列A、B、C解释条款)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A、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接作业,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灭。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安全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最大化。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想法或行动。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条 公司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公司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第五条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六条 公司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第七条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为: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侧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九条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条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一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 仓库防火管理: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_L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CTTI a (四)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六)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第十三条 厨房防火管理:
(一)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二)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三)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五)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六)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七)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
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八)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九)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十)对安全部门配置于姗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员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同时,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五条 消防责任领导岗位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七)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九)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六条 如条件允许,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十七条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进人公司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消防观念,锻炼消防技能。
第十八条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
(一)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九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人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作出整改,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三)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二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二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五)灭火预案。
第二十六条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必要时把消防工作列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日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