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合集25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精选25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

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6、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8、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9、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数据库或事故、职业病档案。

10、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12、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偏上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3、展开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各部门成员应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全体员工应爱岗敬业,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充许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按旷工计;

四、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应负起监督、管理、帮助的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可上报总经理予以辞退;如有包痹袒护的,一经查出,将给予加倍处罚;

五、各部门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领导,认真及时的完成部门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无故推卸责任、推脱工作,不可拉帮结派故意作对,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辞退的处罚;

六、各部门在工作当中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无故推脱或不按时完成其他部门交来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损失的,部门主管及员工均将受到经济上的处罚;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八、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一经采用并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议的个人或部门将受到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九、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张脚踏实地的工作,杜绝浮夸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请、销假均采用书面形式。事假应提前向本部门主管交假条,由本部门主管交由办公室登记,电话请假的,事后应补假条;病假应及时出示医院证明。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十二、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统计、核对,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25日报财务科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办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由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进行登记,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印管理规定:

六、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七、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八、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九、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一、公司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二、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公司请销假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

1、员工请假必须输请假手续。请假必须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办公室,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后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致电所在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计。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可致电负责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写假条或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考勤制度处理。

三、各类假期及待遇

1、事假:请事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病假:病假要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罚。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3、婚假:员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给予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5、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丧假期间视为出勤。其他丧假按事假处理。

四、关于旷工的处理

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考勤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3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坚持进出施工现场的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2、要求外来人员出示表明身份或联系工作的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勤,并做好登记手续,有据可查。

3、检查物资车辆进出情况并记录,无正当手续一切材料禁止出门,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责任。

4、晚上人员进出应出示工地“出入证”或“工种牌”,对无理取闹者,要给予阻止,规劝无效当事人后果自负。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间外出人员应在十点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况门卫有权不予开门。

6、对新工人或分包班组、车辆(新来驾驶员)、新来班组发放“职工须知”并做好发放登记手续,否则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门卫处贴一份。

7、加强夜间工地保卫工作,防止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被破坏或被盗窃,发现情况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夜间值班禁止无故休息,否则相应赔偿损失。

8、做好门卫保卫工作,防止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工地而发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进入工地(施工区)的外来者,必须在门卫领取安全帽并正确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本规定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执行。

四正文

1总则

1.1本规定包括劳动用工、员工管理两个部分,其中劳动用工包括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解职部分。员工管理包括职务任免、工作守则、交卸手续、给假、奖惩、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部分。

1.2本规定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制定。

1.3本公司员工的招聘、报到、试用、职务任免、解职、交卸、给

假、奖惩等事项,除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1.4公司除董事、监事外,自总经理至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岗位、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等序列。

管理岗位分为:

经理、副经理

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科员

生产岗位分为:

车间主任

主管

班组长

员工

技术岗位分为:

主任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1.5公司除正式员工外,因发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季节性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以聘约或合同为准。

1.6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及通告、办法。

2劳动用工

2.1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均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岗位工作为原则,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的具体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员工招聘制度》。

2.2解职

2.2.1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自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免职、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八种。

2.2.2本公司员工死亡的为自然解职。

2.2.3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社会统筹保险处发放。

2.2.4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2.2.5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2.2.5.1员工因患病需长时间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离岗,超出病假、事假规定范围的,经总经理同意,可自请停职(停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停职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和福利费用,各类保险中单位应交部分、个人应交部分全由员工个人负责。

2.2.5.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三个月者。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2.2.6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自请停职者,停职日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因病停职者,自停职日起六个月内未能病愈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者,可予复职。

2.2.7违犯公司规章,经查证属实,由公司做出处理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组)讨论通过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者,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2.8本公司员工离职,除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方能离职。

3员工管理

3.1职务任免

3.1.1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3.1.2职务的派免除按照公司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主管副总如认为部门经理有必要进行任免时,可以书面文件呈请总经理批示;各部门经理如认为本部门主管有必要任(免)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交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呈总经理核定。

3.1.3职务的任免经核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发人事任免决定。

3.1.4职务的委派经核定,自人员到岗之日起执行新的岗位的工资标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公司技术部内部管理、严明制度、保证技术部的工作效率,为企业生产的正规化发展,加强施工管理,全身心投入,在技术管理上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特制定以下制度。

1.技术部主要职责

1.1负责组织公司招投标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技术标的相关文件。

1.2组织项目部qc小组活动开展,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1.3组织技术革新和推广省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活动,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

1.4负责对有关工程技术文件规范、规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1.5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并对环境因素进行审批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审核。

1.6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相关的材料,并组织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

1.7组织落实各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和措施的编审工作。

1.8在施工前督促公司各项工程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做好各专业的图纸会审工作,并形成记录。

1.9参与重大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工程关键部位技术跟踪管理。

1.10 定期检查各项目部技术内业资料的完整性、时效性等,并对施工方案、隐蔽记录、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追踪落实。

1.11 定期对项目部的技术内、外业检查指导,并对整改措施监督检查验收。

1.12 负责检查各项目部的施工日志,并且督促各项目部每次将工程试验票据报送公司财务部。

1.13 负责竣工技术资料验收归档,负责组织落实工程竣工备案,并及时索取备案证复印件归档。

1.14 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手续办理。

1.15 每年负责组织技术质量培训学习工作。

1.16 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企业技术标准。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2.1全面负责单位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和企业标准。严格执行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2.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方案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方案及相应措施,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编制检测记录、隐蔽记录等各项技术资料。

2.3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负责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交底内容分化到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严格按交底内容执行。

2.4抓好关键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控制点和要求,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规定,在确认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督部门共同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2.5按工程形象进度组织做好工程技术内业资料,工程完工期间负责组织整理技术资料和编制竣工图,并负责与顾客办理移交手续。

2.6对违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而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班组及个人有权制止或责令停工。对于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2.7负责组织技术员、质检员、放线员及操作者学习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及公司有关的管理体系文件,负责对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is0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20xx《环境管理体系》以及gb/t28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体系文件执行指导工作。

2.8负责组织复查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抄平、沉降观测工作和关键部位的.技术复核。

2.9主持项目部技术例会,每周一次,负责研究和处理施工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并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具体的鉴定意见和整改措施。

2.10 对因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序之间安排不合理,图纸会审遗漏而造成严重质量问题和损失负有技术责任,罚款l00元/次。

2.11 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因技术交底失误或因技术问题出现质量事故或造成大面积返工负有直接责任。罚款200元/次。

2.12 负责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技术联系工作。办理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并与现场经营人员一起与建设单位办理现场签证手续,对未能及时办理而影响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损失负全责,罚款50元/次。

2.13 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文明施工,负责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土建工程统一安排,保证工程各专业施工的协调一致。

2.14 负责施工过程工艺、施工方法、原材料检验、试验的控制,提供完整的作业指导文件并负责监督检查。

2.15 积极参加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参加技术标文件的编制。

2.16 负责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办理往来文件和甲方供应材料办理交接手续,竣工时必须将各种往来文件的交接记录上报公司归档。

2.17 负责做好质检站等主管部门下发整改单的回执工作,并应做到及时准确,每拖延一次罚款50元。

2.18 组织做好竣工工程资料报验工作。

3.项目部技术员岗位职责

3.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相关技术措施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并进行整理,对工程质量、环境影响、职工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

3.2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各项技术措施,并参加图纸会审。

3.3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试验工作,认真审理各种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填写试验委托单送检测站,对因未执行试、化验的有关规定、标准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4负责按工程形象进度对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及时与监理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上报公司审核验收合格后存档。

3.5监督各工种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文件操作,对违章作业有权指令停工,并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6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和办理会签手续。

3.7负责定位放线原始点和标高控制点的保护工作。

3.8应用统计技术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本工程的测量、定位、标高、沉降观测及定位放线等负直接责任。

3.9负责工程项目的各种原材料的试、化验工作,并及时将每次试化验票据及基试化验汇总表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每月一报,漏报一次罚款50元。

4.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管理

4.1施工图下达后由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现场项目部班子(含其它专业)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统一编制,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预算人员分别审核签字后,在施工前一周内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经公司审批后,必须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审批。编制完成时间为12天,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4.2遇特殊情况,如图纸不到位。按公司通知之日起一周内编制基础施工方案,报送公司审批。超期者罚款200元/天。

4.3各种方案的编制按公司通知之日一周内编制完成,报送公司审批,超期者罚款200元/天。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按公司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内容完整齐全,有针对性。

4.5在开工前办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手续。

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函的管理

5.1施工图纸下达后,应先分专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自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做好初步确认,并做出书面记录。

5.2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会审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进行联审,重点解决各专业之问存在问题的确认与提出。

5.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各方代表在每页会签栏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5.4项目部各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部主管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并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有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5.5图纸会审完之日起,书面材料要求在一周内整理完毕,(加盖各单位公章,签字手续齐。超期罚款100元/天。)同时将图纸会审记录转发给项目部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组长一份,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5.6涉及变更时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办理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函手续,并要有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并交到项目经理及预算员各一份。

5.7技术人员在关键部位及有重大设计变更通知时,必须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的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5.8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工作联系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发放给项目部各成员及各班组手中,办理交接手续。

6.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6.1技术交底必须及时准确,其中应该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要求、安全措施、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6.2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负责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并且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发到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员、安全员、放线员和班组长手中,并且办理发放记录签收单,若未能及时进行交底罚款100元/次。

6.3定位放线和±0.00标高是确定建筑物关键程序,必须由技术人员做技术交底。

6.4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通知单,必须做针对性的交底。

6.5对于实体检测,各工程必须有针对性交底,在施工前确定楼层、部位,以书面形式交待清楚,特别是梁、板配筋及相应楼层和轴线,必须标明确。

7.定位放线抄测管理

7.1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索取定位通知单和±0.00通知单书面材料,必须参与定位抄测放线工作。

7.2每层楼板模板安装完毕后,必须与质检人员及放线人员做好模板表面的实际抄测工作,技术人员做好标高轴线抄测记录。标明抄测人、复核人、抄测日期,违者罚款50元/次。

7.3建筑物、电梯间垂直度抄测,按楼层进行,做好抄测记录,(标明抄测人、复核人、抄测日期,违者罚款50元/次。)

7.4负责设置沉降观测点,按规定做沉降观测。

8.原材料试、化验管理

8.1所有材料在进场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单,并且按规定及时进行二次复试(钢管、扣件必须按规定做二次复试)。

8.2砼配合比提前做试配,按部位、强度等级分别做试配。

8.3各种外加剂(泵送剂、早强剂、防冻剂、膨胀剂、防水剂、增效剂、粘结剂等)防水材料提前做二次复试,且必须有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

8.4技术人员应将工程项目的各种原材料每次试、化验票据及试化验汇总表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每月一报,漏报一次罚款50元。

8.5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应随时抽查检查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情况,发现问题,马上报告项目部。

8.6送样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齐全,并应编写目录,送样单必须及时整理、装订,以备检查。

8.7原材料合格证背面标识必须标明:工程名称、材料名称、使用部位、代表批量、验收意见(二次复试合格,同意使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盖章签字。

8.8各种原材料试、化验必须建立试验台帐,做到及时准确、内容完整齐全,标明材料名称、产地、数量、使用部位、送样日期、复试编号等相关内容。

8.9焊接或机械连接、外加剂、回填土(含击实实验)等也均应编入试验台帐内。

8.10 如果材料员没有及时将原材料出厂合格证送到项目部,必须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索取。

8.11 原材料二次复试数量必须准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9.砼(砂浆)试块管理

9.1砼(砂浆)试块留置制作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技术人员必须亲自监督制作,不得漏做,违者罚款l00元/组。

9.2砼试块必须分别留置开盘试块(每种砼强度等级施工前留置)、标养、600°cd试块、拆模、临界强度(仅冬期施工时留置)、负温转正温(仅冬期施工时留置),砂浆试块留置标养试块。

9.3砼(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必须建立台帐,记录试块成型时间、部位、设计强度等级、养护方法、送试时间以及试验结果等相 应数据。

9.4砼(砂浆)试块应标明:工程名称、代表部位、成型日期、强度等级,养护条件(标养或同条件)。

9.5砼(砂浆)试块在达到标养龄期时必须及时送实验室做抗压试验,必须保证r28一r30天强度报告,违者罚款50元/天。

9.6同条件试块必须装在钢筋笼里,放在所对应的楼层上。钢筋笼规格尺寸a×b * l=200×200×600mm,并上锁。

9.7标养试块必须存放在标养箱或标养室内。

9.8砼(砂浆)试模,必须由技术员负责保管清理。

9.9砼(砂浆)试块送样单内容必须与实际砼施工记录及隐蔽验收记录相对应,具有可追溯性,内容规范完整装订成册。

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理

10.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要具有时效性和可追溯性,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按楼层、施工段、部位、变形缝分别做。拖期滞后者罚款l00元/次。

10.2 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联系函等必须按实际情况单做隐蔽,违者罚款100元/项。

10.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如实的反应所要隐蔽的内容,并且应将图纸中不明确、没有详细说明而实际施工隐蔽起来的具体内容记录清楚。

11.竣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1.1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l5日内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等竣工相应手续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收。

11.2 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各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本项目的竣工技术内业及竣工图等相应资料进行整理装钉成册,交公司审核后归档保存。

11.3 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与图纸不符的内容,并盖竣工章、签字手续齐全。

11.4 所有技术内业必须编制总目录,并要求每项资料必须编分目录,然后整理成2cm左右厚,采用蓝色或红色封皮。

11.5 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四方竣工验收材料、环境检测等相关手续。

11.6 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准备工作。

11.7 竣工核验时,应提前同质量监督站及设计部门沟通,办理报验手续。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四条 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 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九条 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 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三条 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 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三人以上或一人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 在金州区内员工办理业务公司不派车,可乘公交车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无紧急任务不准乘坐乘返程车,可乘火车、公共汽车、快客、轻轨或小客往返,凭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每周星期五报销。

第二十六条 用车部门须于用车前一天17:00时前,将用车申请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送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如未提前申请,将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车已出车,原则上不再重复派车。

第二十八条 如有非可预见性的用车,办公室应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关车辆油料由办公室统一定点购买,司机凭《加油证》到指定地点加油。司机必须随时核算加油证,并随时把用油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时抽查核对各车辆加油记录。

第三十条 材料部、项目部车辆用油由材料部购买后,存放在北乐大库,车辆加油时到该库内加油。加油时,保管员要开据《出库单》,并详细记录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要将加油情况记录在《 月单车加油统计簿》上。

第三十一条 除维修费、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过路费、停车费均由司机先行垫付,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十二条 油料、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凭发票经办公室、财务审核及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

第三十三条 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满足用车部门的用车需求,认真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

第三十五条 根据安排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司机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必须在待车室待岗。

第三十八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辆清洁(否则每次负激励100元)。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九条 司机下班后,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违者第一次负激励200元,第二次负激励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失窃,司机负责赔偿。发往大连的`班车到终点站后必须马上停到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第一次负激励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司机需如实记录《单车行车台帐》,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将《单车行车台帐》,上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一条 司机要保持自己车库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灰土、杂物。

第四十二条 司机要掌握自己车辆的缴费(检车)时间,包括养路费、保险费、道路运输费、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检车费。当需要缴费时,要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借款缴费。

第四十三条 工作中,不得稍带熟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货车必须停放在大库内,否则出现汽车的零部件丢失或被盗,均由司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十五条 坚持节约用油,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换新。

第四十六条 负责所驾车辆的加油记录,并及时把情况报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坚持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公司车库的车辆,(入库后将钥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车前领取)。

第四十九条 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违章者,奖励1000元(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

1、员工请假必须输请假手续。请假必须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办公室,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后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致电所在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计。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可致电负责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写假条或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考勤制度处理。

三、各类假期及待遇

1、事假:请事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病假:病假要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罚。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3、婚假:员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给予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5、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丧假期间视为出勤。其他丧假按事假处理。

四、关于旷工的处理

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考勤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8

目 录

总则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九章公司车辆管制度

第十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通迅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借款和报销制度

第十三章员工招聘、制动、离职等制度

第十四章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技术部门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十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章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章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九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第三十章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章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章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章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章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章明火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章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章职业病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十章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章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四十二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章材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章库房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章仓库防火制度

第四十六章售后服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 、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按“薪酬方案”规定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员工守则

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行政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按时间顺序按时登记文件收发管理台账。

三、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行政办登记签收 。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 公文的编号保管

(1)行政助理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行政办人员办理正常手续。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行政助理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4.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行政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行政助理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行政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行政办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5.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还交行政办人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行政办人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行政助理,切忌横传。

(4)行政助理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行政助理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季度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季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行政人员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预算,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本部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均由行政人员归档并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八、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领导。

九、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三章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投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及相关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行政办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四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行政行政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行政办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过总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理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行政办)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1)公章:公章由公司总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行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行政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行政办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2)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行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行政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行政办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行政办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办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行政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3)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5)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6)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7)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证照管理制度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第六章 证明函管理制度

一、证明函的范围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二、公司证明函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三、使用证明函必须填写《证明函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经总经理核准。

五、使用证明函必须做好登记,填写《证明函使用登记表》。

六、严禁开出空白证明函或外借证明函。

七、证明函开出后,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损失;如证明函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行政办。

行政办应妥善保管证明函存根。

第七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或总经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行政做好会议记录。

2、开会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可提议随时召开。

3、会议主持: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派人员主持。

4、会议要求:

(1)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各部门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行政,经行政呈领导审阅认可,由总经理审定是否为会议议题。

(2)凡提交会议研究有关经营决策、销售策略、设备更新、项目投资等重大问题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反复酝酿,并提出方案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5、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公司各阶段行政工作,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成本控制、资金运作、更新改造、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6、会后工作:

(1)行政办公室应根据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三天内下达“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其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必须以“决定事项通知单”或“会议纪要”为依据,在限期内认真执行落实。如有特殊情况,难以执行时,应提前将具体原因和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或公司分管领导。

(3)无特殊情况,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不按原则执行的,公司将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总经理办公会议下达的决定内容由行政负责解释。

(5)有关部门必须将决定的执行情况于下达决议之日起限期内反馈。行政应对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跟踪调查、并督促办理,以确保公司政令的畅通。

第八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节约不必要的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消耗。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办公用品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采购、印刷品印制:

1、公司日常所用办公用品,应由行政负责统一采购,经批准购买专属办公用品或工索具应由行政派员陪同。

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应按“购物申请清单”中各项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行政待办。

3、行政应将“购物申请单”汇总分类,依据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报批。除生产急需用品外,应集中办理采购,不得一事一办。

4、行政采购物品应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办理,但陪同采购人(证明人)和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5、采购人员应认真负责,精挑细酌,力争做到价廉物美,经久耐用。

6、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统一印制。

二、领用:

1、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核签后,到行政签字后,方可领取。

2、除笔墨纸张外,凡属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复领用时,一律交旧换新。

三、保管:

1、办公用品应由行政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放置统一保管。

2、保管员应认真维护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发生潮、锈、蛀、霉等。

3、保管员应在每季度末向经理汇报物品消耗情况和台帐记录。

第九章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务用车,由各负责人部门先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用车登记”,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用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急后一般的原则;先满足紧急公务和接待任务,后安排其他事务的原则。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十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行政说明去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

二、作息时间:每周工作五天。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三、考勤

1、本公司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一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为早退。迟到及早退的扣款,以分钟计算,每分钟扣款¥1.00元,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2、无故超过15分钟上班或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无故超过30分钟上班或提前3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全日论;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准许,擅自离开工作场所或外出者,以旷工论。

3、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办负责。

四、事假

1、全年事假14日,全月3日为限;事假请假单位以2小时为单位。

2、事假扣当时工资(按所请事假的时间计算)。

五、病假

1、员工每次病假以3天(含)为限;超出天数视为事假。

2、病假扣当日工资50%(3(含)天之内),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病假工资。

3、连续两日(含)以上者应附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可先口头请假,并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六、婚假

转正员工享有婚假。符合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年龄的婚者婚假十天。未满者只享有三天婚假。

七、丧假

1、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公司给与6天丧假。

2、非直系亲属(指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时,公司给与3天丧假。

3、其他亲属的丧事如有必要参加,按事假处理。

4、其亲属在外地的丧事,公司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与相关的路程假。

八、产假/陪产假

1、休假按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此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供《孕妇体检手册》。

九、年假

1、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可享有年假10天。

2、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者,不享有此假。

3、享有医疗期、产假的员工不享有当年年假。

4、年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每次休假不能少于1天。

5、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不能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对员工未休的年假天数,将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第十一章 通讯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精减话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订立本规定。

一、固定电话:

1、部门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安装电话,应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送呈行政办公室,经总经理批示后由行政办公室联系装机事宜。

2、各部门安装固定电话后不得随意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使用不当应照价赔偿。

3、内线电话主要用于机关各部门间的短暂联系或传达通知等,严禁谈心或长时间通话,否则,一经发现处罚20元。

4、禁止拔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未经许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元的经济处罚。

5、业务需要拔打长途,应严格控制和掌握通话时间,杜绝电话里吹牛谈心。

6、因各部门电话由其负责人监督管理,并有权拒绝非本部门人员使用电话。

7、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话使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严重不负责的处罚20元。

二、移动电话(根据情况而定)

第十二章 借款和报销的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公司各部门一切费用开支和财务开支,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款凭证”,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经财务核准,报总经理批示,方可借款。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凡公司职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公司员工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数,如有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三)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所欠部分金额。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补齐,并扣罚当月30%工资。

(四)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备用金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允许借款范围:

1、阶段性预付款(按进度付款)。如土建工程,购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等。

2、采购零星材料,累计达100元以上的。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公司规定部门或人员所需的备用金。

5、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不允许借款范围:

1、没有特殊情况,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垫付的各种款项;

2、未经审批的任何借款。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标准及审批

1、各部门需新购入固定资产和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先作好采购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行政办、财务部签字核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如需向公司借款,按第一条标准执行。

2、各部门添置其他低值易耗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确实需要添置的情况下才添置。各部门应事先填好购物申请单,报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审核,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各项费用报销要求

1、报销单据必须是带税务章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2、报销单据不管多少均须贴报销封面,报销封面须用钢笔填写,同时,不同经济内容的发票要分门别类予以报销。

3、报销手续要齐全完备

报销的正常程序是: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注明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凡购买实物均须有验收人签字并附入库单,否则不予报销。

四、补充说明

如总经理出差在外,不得办理借款。

第十三章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制度

一、招聘

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行政办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2、由行政办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行政办经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4、部门经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以公司文件为准。

三、员工调动:

1、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求得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行政办提出用工申请,由行政负责调配或招聘。

3、公司干部和员工持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调动通知书”,在原任职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报到。调离人员到新单位后,以实际聘任岗位和任职时间为准,其相关待遇以月度分段实施。

四、离职

1、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行政办办理辞退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行政办说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4、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公司计算机由行政负责管理和维护,行政监督计算机管理规定的执行。

二、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机。

三、未经培训的员工,应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上机操作,以免丢失重要文件。

四、不得在计算机上放影碟、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查实,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处罚。

五、上网只允许查寻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严禁进入聊天或游戏室。一经发现,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处罚。

六、公司起草的文稿,非特殊情况应在显示屏上直接校稿,方可打印。

七、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电脑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计算机处于最佳状态。

八、计算机管理员,应对经批准的上机操作人员,做好备忘录,以免责任界定不清。

九、非公司人员上机操作,须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并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且严禁打开公司各项文档。否则,给予当事人处罚。

十、离开计算机时,保持计算机待机状态,下班时,关闭计算机。

第十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在律师确审核认之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后经总经理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归管理部门为行政;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行政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行政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第十六章 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总部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生活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全公司范围内的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如:办公桌椅、照明灯、电风扇、空调、门窗、四壁、书橱、档案橱及其附属等物品,要求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干净、无蛛网、无灰尘,各类座套干净整洁;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自行负责。公共区域卫生由保洁员负责。

第十七章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3、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5日前由行政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每月10日由财务部支付上月工资;

第十八章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二. 工资计算方法

1、 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固定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评定标准确定其工资标准。

第十九章 技术部门管理制度

1、学习、熟悉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监理细则中有关施工技术的内容。

2、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监理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贯彻执行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3、在项目部经理和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细则。

4、参加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协助项目经理会同相关部门办理设计变更。

5、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作业计划的执行,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计划的完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6、参加项目部内安全施工方案、环、水保方案的编制,并对相关内容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实施,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环保目标的实现。

7、负责施工资源计划的编制,制定项目部施工周计划,提交项目经理审核。

8、参加中间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等工作;收集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

9、收集工程索赔资料及中间计量资料,做好中间计量工作;审核劳务合作单位的工程量,配合计划财务部作好支付工作。

10、负责向监理、业主单位及上级管理单位上报工程相关事项。

11、配合上级单位和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安全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等工作。

12、积极有效参与、配合项目部的其他工作,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章 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一、图纸自审制度

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二、图纸会审制度

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5、会审内容

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6、会审程序

6.1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6.3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7、会审记录内容

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7.4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8、会审记录的发送

8.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8.2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业主)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队(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编制原则

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6、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6.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四、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2、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3、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内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

4、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督促实施。

5、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2施工进度计划。

5.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5.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5.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5.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6、经批准后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由内业技术员交资料员登记发放。

7、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发放范围:技术、质检、生产、安全、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有关施工队及工长、资料员自留存档等。

五、技术交底制度

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2、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队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3、技术交底范围划分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参加人员也可扩大到班(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

3.2专业队技术员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必要时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

3.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4、技术交底的要求

4.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4.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4.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4.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5、技术交底的内容

5.1项目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总记与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本单位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土建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中如何穿插与配合。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冬、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9)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著的重要项目。

5.2施工对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水、电、暖、设备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7)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

9)现浇砼、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

10)预制、现浇构件配筋规格、品种、数量和制作、绑扎、安装等要求。

11)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12)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13)砼、砂浆、玛蹄脂、防水、绝缘、防腐材料和耐火胶泥等配合比及试件、试快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艺。

15)打桩、构件校正、试水记录、砼冬季施工和沥青玛蹄脂的测温记录,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测试打压记录等填写方法。

6、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六、技术核定制度

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有关单位。

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3、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总工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4、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5、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施工班组、预算员、质检员;技术、经营预算、质检等部门。

七、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1、单位工程施工记录是在建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在工程 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生问题而影响其功能时,是查找原因,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依据之一。

2、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由项目部各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逐日记载,直至工程竣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其完整性。

3、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的主要内容

3.1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术资料供应情况。

3.2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施工图修改的记录。

3.3重要工程的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3.4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施工方法。

3.5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的记录。

3.6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3.7气候、气温、地质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等。

4、施工记录的记载方法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将逐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单位工程施工记录表上,并经主任工程师或技术科有关负责人审核是否确实,并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八、技术复核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2.2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2.3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2.4砖石工程:墙身中心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

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质量等。

2.6钢筋砼柱、屋架、吊车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

2.7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2.8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2.9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5、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九、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计划、经营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4.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4.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4.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4.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4.8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4.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4.10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5.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5.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十、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十一、施工技术总结

1、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范围

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本企业首次施工的特殊结构工程,新颖的高级装饰工程,引进新施工技术的工程以及有必要进行总结的项目。

2、编写内容和要求

2.1总结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工程概况,以图、表形式为主,文字叙述为辅。

2.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优化选择,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情况,劳动力组织、施工准备、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经验教训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需要有待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

2.3施工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4施工中采用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和实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

2.5提供必要的插图、照片,条件许可时应提供施工录像带。

3、项目各类技术人员的职责

3.1内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总结计划,并与科技开发和推广计划一并下达。

3.2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从工程开工之日起,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分工负责搜集工程项目及“四新”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3.3项目工程及“四新”项目完成后,应立即编写技术总结,并上报技术管理部门。

3.4技术负责人在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的过程中,项目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提供下述资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1) 内业部门提供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对比状况;

2) 材料部门提供三材节约情况,核实材料节约率;

3) 动力部门提供机械设备性能、配备情况及使用率对比情况;

4) 质检部门提供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水平;

5) 实验室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6) 经营部门经济效益的分析对比工作;

7) 财务部门经济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

8) 安全部门安全防护技术措施资料。

4、施工技术总结编稿完成经审批后,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向公司技术部门上报。

十二、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5、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十三、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 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第二十一章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更好的实现项目效益,为了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程项目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支持、监督、控制、以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公司与项目经理为实现共同协定的目标,共创双赢,使公司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成本得到最合理的控制,项目经理能得到最合理的回报。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要将所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进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报送公司,经公司批准后,在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灵活自主地开展项目施工活动。

2、在不违背公司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健全项目本身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处,发挥各种规章制度应有的效力。

3、准确理解、执行、优化公司的管理意图;认真执行、遵守公司制定或由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须遵循在公司指引下进行各项工作;项目经理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公司对项目部的各项管理。

4、财务管理方面,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因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在不违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适当补充,但必须事先经公司书面同意。

5、落实公司与项目部约定的各项指标,及时补充或修正完成各类指标的先决条件。

6、文明施工,积极维护公司良好社会形象与商业信誉。

7、对因组织、指挥并参与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所了解或知悉的关于公司或任何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项目部聘请项目人员时必须要求入职人员出具各种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及其它各类相关证件,所聘人员须与项目部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

9、严格按照业主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遇质量事故应及时召集所有相关责任人员分析原因,确定解决方案,严厉整改,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10、作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一人,项目经理应严格按照业主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开会分析,找出原因,确定责任划分,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11、根据业主与公司的总体要求负责组织、编织各种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12、以控制工程造价成本、经济合理利用原材料、最大限度降低消耗为原则,编制项目工程建设要求的各类材料的总体计划和月度计划,报公司审核。

13、负责与项目各施工队、各工种班组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安全协议、大宗材料承包合同等各种协议。

14、严肃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并将经施工队负责人签署确认的施工队伍人员名单交公司核实存档,该名单由项目经理跟进每月更新一次;同时,项目经理每月代施工队伍负责人向农民工直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由施工队负责人书面约定),并将工资签收表交公司备案。

15、项目经理应与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紧密配合,通过各种制度及措施最大限度的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与潜能,使之自觉形成端正的工作态度与务实的工作作风,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己任,尽职尽责,团结一致。

16、严肃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各施工队进场的同时必须知会甲方,并将经施工队负责人签署确认的施工队伍人员名单交甲方核实存档,该名单由乙方跟进每月更新一次;同时,乙方以项目部的名义每月代施工队伍负责人向农民工直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由施工队负责人书面约定),并将工资签收表交甲方备案。

17、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刻带有公司全称字样的印章。如发现项目经理有私刻公司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追究项目经理的法律责任。

18、工程项目施工档案资料中涉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要在公司技术处、经营处、安全处、财务处、办公室会签后方可盖章。

19、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45日内,项目经理要将工程竣工档案上报公司存档。逾期不能上报竣工档案时,公司将不再支付工程款。

20、项目经理在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除满足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接受公司的统一规划方案。

21、项目经理要对所聘用的人员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相关的安全、技术等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22、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上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诉讼、纠纷等,由项目经理负责赔偿公司损失。

第二十二章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目的

制订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得到控制,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控制。

2、工作程序

2.1策划

2.1.1组织准备

总经理确定每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相应的人员,以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需要。

2.1.2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接收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人员应通过学习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工程参建单位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并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

2.1.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

对于确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合同,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技术、质量、预算、采购等人员),依据项目招投标策划情况,合同要求及技术交底情况,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策划,形成项目策划书,包括:项目质量目标和要求:质量目标包括单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目标,可包含检验批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能分配、图表或说明内容。

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清单和文本,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要求。

劳动力配置计划、临时设施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主要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分包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施工详图出图计划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质量关键点及其控制措施,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特殊过程管理方案。本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含隐蔽工程,按制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

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检验试验计划(各工序、施工阶段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的指标与检测方法),质量检查和验收流程(包含预检、隐检、交接检的时间、频次、验收标准和方法)。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预案、应急方案、事故报警、抢救险情等)。

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评审、处置和改进)。

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流程(包括应收集的信息内容、收集者、收集方法以及沟通和传递的方法)。

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相关部门等)的沟通方式。

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清单、记录表式和保存要求。

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它要求。

2.1.4项目策划书须得到发包方或监理方的认可。则相应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方案等报审表应经发包方或监理方审批。

2.1.5项目策划书的动态管理

当项目的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策划书进行评审,并适当地进行调整,对调整情况再次向企业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发包方、监理方报批。项目经理部按新的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公司工程技术部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2施工设计

本公司建筑装饰装修,无设计资质,由项目经理部按分包管理要求,进行委托设计,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出图时间进行控制,工程技术部队设计过程进行跟踪,对设计输出进行评审和确认。

2.3施工准备

2.3.1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项目策划书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如下:

(1)办理开工手续。

(2)项目工程的划分与编号,以便控制、检查、评定和监督。

(3)技术准备,包括施工交底等(4.3.3)。

(4)现场准备,包括:工程定位和标高的基准控制,施工平面布置。

(5)材料准备,包括:工程材料设备选型、采购或租赁,进场安装验收。

(6)施工机械设备准备,包括:办理、采购材料设备并组织进场,选择分包并组织进场,搭建临时设施。

2.3.2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公司项目经理确认工程项目施工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后向监理方、发包方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2.3.3施工交底

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部,向参与施工和质量检查的人员(包括发包方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以书面方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说明,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和质检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方面有全面系统了解,以便于科学的组织施工,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交底内容:

施工范围、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图纸的解说

施工方案措施。

操作工艺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方法。

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交底应形成记录,记录的形式按项目所在地技术资料的管理规定执行。

2.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4.1项目经理部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包括:

(1)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按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规定,配备适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施工过程监控

项目经理部应按图纸规范和方案等要求组织施工,按检验试验计划及时进行检查、监测。对施工过程的检查、监测包括:对工序的内部检查、技术复核,施工过程参数的监测和必要的统计分析活动;

(5)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工程技术部对此进行指导,项目经理部对此进行监控;

(7)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项目经理对施工队、分包方、分供方的施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管理控制,确保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并保证施工质量;

(8)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项目经理制订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确保相应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施工全过程做到防盗、防火、消防及物资的维护;

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详见分包管理制度要求。

2.4.2施工过程的确认

主要针对隐蔽工程的事先确认,包括:

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2.4.3公司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过程及进度标识,确保施工过程具有可追溯性。可采用以下措施:

(1)记录人员做好过程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检验和试验报告等表明施工过程状态;

(2)施工现场标识:根据施工过程特点建立标识,根据施工进度变化调整标识,根据施工变化突发情况改变标识,施工完工后撤销标识。标识的管理需与施工进度相匹配,与施工需求相适宜。通过记录可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性。

2.4.4施工过程信息沟通

项目经理部负责做好与工程建设有关方:顾客、监理、设计、分包方等的信息沟通工作,包括:

工程信息(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要求);

合同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建设方问询的处理、建设方反馈、包括投诉。

2.4.5项目经理组织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包括:

(1)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交底记录;

(3)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6)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施工记录应符合记录管理制度的记录控制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存档。

2.5服务

2.5.1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由项目经理制订成品保护措施,确定相关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工程防盗、防火、消防及各物资、设施的维护。

2.5.2服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公司管理组织制订服务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包括:

保修;

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

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2.5.3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处理各项目阶段的服务需要信息,包括:收集信息、作出响应、有效实施服务措施、及时测量服务效果,进一步改进服务。

2.5.4项目经理部根据上述4.5.3服务信息收集及处理情况,用于质量分析和改进。

第二十三章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第二十四章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防护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分公司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

第二条: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卡并进行考试(试卷存档),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内容: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教育内容: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与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架子工等。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并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的不准上岗。

第二十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二十六章 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防护用品采购使用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做好工作。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市安监站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条:防护用品库内存放布局合理,符合防火要求,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腐、防锈,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第四条: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第二十七章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条: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要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第三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账,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五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有害物品不能保存放在露天库。

第六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第七条:库房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第八条: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在明显部位设置火警电话119警示牌。

第二十八章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安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报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报公司安全负责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单位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死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及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书》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第三条:对于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

(一)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证、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的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和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积压、拖延执行《安全检查表》造成事故的。

(三)对新工人或新换岗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现场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九章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班组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条: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四条: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第五条: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经常自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第七条: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救工作。

第八条: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第三十章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分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分公司统一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违者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现场外,还须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监护。

第八条:工地电动设备、机械必须有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搭临建和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九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消防人员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条:凡明火作业严格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使用明火申请,经检查现场消防措施和技术交底落实后方可使用。作业后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一条: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必须马上整改,对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采取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凡对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

第十三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一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的组织施工(生产)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了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第一章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把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

(三)、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音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六)、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和防蚊蝇及卫生措施。

(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第五条: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工作。项目部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六条: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条: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发展。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无积水。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市安监站有形市场有推荐证明的产品,三证齐全:《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监站开据的《准用证》的产品。

(三)、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志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设备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硬化,排水良好。

(六)、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七)、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

(八)、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九)、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十)、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第九条:环境保护及卫生管理。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遵守各项法令、标准、法规。

(二)、工地成立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三)、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环境的保洁,无泥土污染公路。

(四)、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整齐清洁、窗明地洁,无积灰现象。

(五)、施工现场围档封闭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堆放,并及时清运。

(六)、切实做好工作,把做好的工作与经济效益挂钩,真正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七)、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

(八)、保持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畅通,施工现场无大面积积水。

(九)、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十)、施工现场设有禁止游动吸烟的标牌。

(十一)、工地内设有饮水处和吸烟处,公共水杯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杯。

(十二)、每次安全检查时都必须将卫生检查列入检查项目。

第三十二章 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9、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0、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0.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0.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0.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0.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0.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2.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2.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2.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2.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2.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2.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2.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2.10、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2.11、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5、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5.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5.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6、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6.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6.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6.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6.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6.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章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分公司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

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

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安全负责人审批。

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

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第三十四章 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1、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4、采取覆盖和封闭等有效措施(搅拌机棚、砂、石堆)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

5、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和职业危害。

7、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为防止运输中撒漏飞扬,污染市容,要妥善覆盖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8、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第三十五章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勤检查,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记录。

7、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禁止无证作业。

8、项目部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即时反映及排除,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9、中小型机械进场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做到定人、定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所有机械都必须落实维修保养责任人,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每天清洁保养。

第三十六章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明火前,必须报项目部检查,同意后方能动用明火。

二、动用明火时,必须保证安全,设专人看管,当需要焊接、切割工作,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消除,近旁应放有灭火设备。

三、冬季取暖火炉和烘烤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看守,禁止紧靠炉火烤衣物和可燃物品。

四、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木工棚、暖棚以及冬季保温场地,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五、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自做电器烧水、取暖、做饭。

第三十七章 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职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环境,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要根据生产班组合理安排住宿,并设专兼职服务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宿舍设施管理、值班及治安保卫生等项工作。

2、宿舍应坚固、美观、保温、通风、照明、防火、防潮湿、宿舍地面应硬化。

3、宿舍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并保持整洁、卫生、文明。

4、宿舍用电要符合用电规范,不准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接线,接电褥子,接灯和点长明灯。

第三十八章 职业病预防措施制度

我公司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 ;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高温中暑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各在建工程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章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条:特殊工种定期参加操作证年度复审(两年复审一次)不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公司安全处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对该项目经理、班组长进行100-500元经济处罚。

第四条:项目工地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班组长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第四十章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第二条: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及三相五线制系统,PE、N线必须分开设置,禁止使用四芯电缆外附一根导线的做法。PE线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第三条:每个项目部必须设一名专职持证电工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维护、检查接线等工作。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基础进行硬化。

第五条: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第六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机动车道、起重机等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如果达不到安全距离的要求,必须采用防护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在总箱内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达到两级保护。其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要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条:总配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和总漏电保护器或各分支保护器;分箱内设置总隔离开关和分支隔离开关;开关箱内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断路器。

第九条:PE线除在配电室或总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或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条: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阻值的要求。

第十一条: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实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十二条: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第十三条: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现口,应设在箱体底面。

第四十一章 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生产发生各类事故后能有效得到控制,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努力将事故损失和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建立各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分头负责的原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做好应急救援装备 、器材、设施及维修保养。

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备齐救援物资:草袋、铅丝、锹、镐、灭火器材、急救箱、担架等,由现场总指挥统一调动。

救援物资能够满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每年定期对救援物资中的年检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测,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安全设备科负责实施。

第四条:做好事故抢险救灾紧急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立即电话通知本公司安全负责人,简明叙述事故发生的项目名称、地点、时间、事故情况(伤亡人员及财产物资)、事故类别,并派人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

总公司及发生事故单位所属公司的安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封锁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作业人员,调动抢险救援的器材、设施,首先抢救伤员,了解伤员情况,原则上是就地抢救,伤势较重或不能就地抢救,立即与社会救援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同时,与社会救援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条: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报警系统,如何使用救援设备,增强专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知识,正确掌握和懂得应急救援操作规程和报警程序。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第四十二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二条: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必须做到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结合。

第三条:会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上一阶段存在的共性问题,今后采取的相应措施;讨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原因;部署下段时间的工作情况。

第四条:安全生产会议要求人员到位,会议内容精练,有时效性和贯彻性、及时发挥其会议的本能作用。

第四十三章 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材料管理制度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依据局、处材料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材料计划审批制度:工程材料计划包括材料总计划以及材料分月计划。材料计划由工程部依据本项目工程量编制,主管领导核对审批后交物资部。材料总计划应涵盖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数量准确,规格清楚,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注明项目部各部门所需材料由部门主管填写《材料采购单计划》,主管领导审批交物资部经办。

二:材料采购制度:材料采购之前,必须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大宗材料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以及信誉良好,有能力的供应商,确保所供材料保质、保量,及时运到施工现场。采购人员不得自行其事,不得随意增减材料采购计划数量或变更材料规格,若给本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三、材料验收制度:采购员、保管员对入库材料应当面办理交接,保管员按采购计划、购货发票核对材料数量规格,及时入库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防潮、防锈。大宗材料进场,必须称重或验尺,按实际数量填写《材料验收单》。水泥、钢材应附《质量保证书》和《材质报告单》。进场的地材,要堆放整齐;水泥、钢材要做到上盖下垫,标识齐全。

四、材料领用制度:项目部所属各部门领料一律凭《领料单》。《领料单》应写明领料部门、用途、材料名称、规格、领用数量。由领料人、部门主管填写,领料人签字后即可发放。本项目所属外协作业队要由该作业队法定负责人到项目物资部办理授权委托书。每月25日报工程材料计划单,经现场工程师审核,工程部长认可后由外协作业队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到机材部办理《材料调拨单》,机材部方可供料。主材、地材出库时应加适量损耗。

五、内业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帐务处理要及时、准确、帐面清楚;对外结算要认真核对结算凭证,并及时报财务部门。每月末应同财务部核对材料帐。收集、整理好各种原始凭证,妥善保存。统计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材料的库存、使用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部门主管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期完成各种材料报表的编制。

六、材料人员守则:全体材料人员要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严禁损公肥私。以任何借口向供应商或外协作业队索要回扣、礼品,损害单位的利益和声誉,一经查出,将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及所属各外协作业队。

第四十四章 库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总是要及时通知科长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四十五章 仓库防火制度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和液化气、煤气。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各类加工场,禁止在库房内吸烟。

4、不准在库房内架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得在仓库内存放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7、要将堆放的物品留有顶、墙、柱、垛等防火间距。

8、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的安全情况,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仓库要按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9、要熟练掌握所储存物资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及时参加灭救工作。

第四十六章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上岗佩带工作牌,仪表大方,举止文明。

2、到户服务,敲门轻重要适度,主动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3、必须随身携带维修工具、出示公司标识(名片、工作表格等)。

4、熟悉信息系统的性能、结构和原理,掌握调试和安装方法,能够准确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

5、根据维修任务单和预约时间及时到用户处按记录单注明的内容,,进行检查和维修,准确排除故障。

6、为用户说明故障原因及预防措施。

7、维修完毕后为用户清洁维修现场,请用户签字确认,礼貌道别。

8、外出服务后诚恳征求用户对维修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对用户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9、认真填写维修记录,对用户的建议和要求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20__元的罚款: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二、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三、会场纪律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施工企业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常州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温州市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常州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常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

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

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财务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财务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财务部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二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质安部是公司创优质、保安全的关键部门。根据公司对质安部的职能分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职能分工,质安部的管理有下列三个部分:

一、质安部日常管理。

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

第一部分 质安部日常管理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 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的《项目管理手册》、《施工现场标准化图集》,并向项目推广。

3、 积极参加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观摩会,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总结观摩学习的优秀经验和做法。

4、 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保持全年下工地的时间不少于40%。

5、 及时组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主管部门对项目部进行的各类检查。

6、 完善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严禁项目部私自刻章,项目部专用章须由项目承包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由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同意后,由公司质安部统一刻章、并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领用印章承诺书

7、 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延期换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工作。

8、 敦促项目承包人收集各项目的业绩信息(包括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竣工备案表),对已完工的项目敦促并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信息注销(人员放行)工作,对已竣工但相关资料未齐全的项目予以催告,并通知财务部暂时停止对该项目的工程款转账。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同意后方可转账。

9、 负责质量体系认证和年审、省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

10、 参与所有项目合同的审批,并对不同项目制定不同的质量安全目标。

11、 不定期的组织各项目部学习先进的公司管理经验、项目施工方法工艺以及本公司的优秀项目等。

第二部分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1、参与图纸会审并根据业主的合同要求,对项目提出工程质量目标。

2、敦促并配合项目部完成对项目的质量报监工作,配合项目部共同完成质监站的关键工序验收工作。

3、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3.1、审批每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树立质量

第一的思想。监督与检查施工过程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包括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安排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并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不达标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复查不达标的项目处以相应的罚款。

3.2、组织项目各阶段施工质量以及半成品、外加工质量情况的抽查。

3.3、必要时由质安部牵头,会同总工程师、设备科、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不合格品评审整改方案、预防措施的讨论与审查,以及措施的跟踪、监督检查与验证。

3.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整改方案的讨论以及负责整改方案实施的跟踪监督检查与验证。

3.5、负责组织总工程师、设备科、项目部对项目进行完工工程的初验,以及协助项目部初审工程竣工资料。

3.6、会同总工程师、设备科、项目部参加市(或区)质检站对完工工程的终验,以及配合项目部会同业主办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手续。

3.8、工程质量保修期服务工作。

3.8.1、编制工程质量回访计划,保修期一年内组织1~2次对已交付工程的现场勘查、落实维修。

3.8.2、征询业主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意见。

4、负责敦促并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项目奖项检查验收及申报工作。

第三部分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

1、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的审批

质安部是本公司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该全面掌握本公司所有安全员素质的情况,以及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环境条件,认真做好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的审批工作并整理归档,该计划应包括下类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须列入所承建工程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环境防噪声、防污染的预防措施、操作工人劳动保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工作。

2、项目开工前向项目部下发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并敦促项目部依据公司的'文明施工标准布置施工现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敦促并配合完成工程的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质安受监工作,配合项目部共同完成针对项目的安监站事前、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配合完成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的申报工作。

4、做好公司新进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岗位安全教育。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的安全教育。

5、监督和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具。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达标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复查不达标的项目处以相应的罚款。

6、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有严重险情,必须制止继续生产,并勒令停工。

7、负责劳保用品检查,对劳保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8、协助参加重大安全、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改进防范措施。

9、做好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和情报分析,并负责安全指标的考核。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6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动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帐号。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四、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二、在组织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

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防范发动群众宣传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完善工会与群众的联系。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二、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三、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四、协助进行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五、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七、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

八、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九、编制企业用工计划,参与审批生产单位的兑现方案,做好工资报表。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其管理项目管理班子,建立项目内部各级责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全面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

四、在施工项目中,负责履行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经理反馈,使合同执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维护和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

五、合理组合、优化配置并落实项目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积极应用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材料,组织好项目施工工作。

六、组织和参加有关协调会议,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内外分包单位的关系。

七、严格执行公司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珊公闭、个人的利益关系。

八、组织和落实处理、变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结算工作;督促落实做好:工程资料和施工验收工作,负责撰写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总结。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质量跟踪回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项目内的同度资金及工程成本分析,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十一、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项目经理部自身失误,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负责部分经济责任。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作项目经理的工作,按照项目经理的委托,主持项目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工程施工总工期的要求,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当工程进度滞后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

四、根据施工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机械设备投入、调配意见;并根据机械设备的状况,及时督促维修、保养、修理,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督促有关人员合理使用机械设备。

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调配的意见和提出材料供应计划。检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时调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

六、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督促检查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维护企业利益。

三、参与项目的经济活动分析,监控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经济盈亏状态,并当好项目班子的经济参谋,协作审查统计进度报表。

四、做好增减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现场项目成本台帐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对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成本和总目标成本负责,确保施工项目综合目标成本的实现。

六、建立现场项目预结算台帐。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四、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

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项目部总体施工日志和会议记录。

七、负责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编制的指导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公文办理程序的要求,负责公文和有关资料的打印。凡是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条例保管并按规定做好使用各类证照、文件的登记记录。没有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阅、抄袭本项目部的文件及资料。

三、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到热情有礼、文明用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事前应先了解来访内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准将来访人员接到有关人员办公室。

四、负责电脑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编录、保管好有关电脑技术的图片、资料,做好有关数据文件和程序资料的备份、保存以及归档。

五、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公;司办公室的委托,进行电脑设备的维修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七、协作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八、负责项目经理办公室的整理。

九、协作项目经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收集项目部各施工员提出的材料计划、整理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向公司申请,并督促材料按时到位,做好收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按时提交项目部材料统计报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定期进行物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项目部材料:进行文明管理。

四、负责提出项目材料费用的控制意见,供项目部制订相关控制措施,对项目部的材料费用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五、负责收集材料合格证、试验证、使用证等有关材料使用证书,对不合格材料拒绝接收,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六、做好材料防盗、防火、防损坏等防范工作。

七、搞好仓库内及周边卫生。

八、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订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经常教育和督促组员严格配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止组员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二、上班前,负责检杳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阼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施工员报告,并暂时停±E作业,直至经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对本组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时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的记录,不得漏记。

四、带领本组成员积极参加现场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组员的意识,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学习记录。

五、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员或质安员填写职工工伤记录表,并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措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定期(周期)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七、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做好班组安全自检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7

一、注意清洁卫生,持续宿舍内整洁,不准乱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识,将火灾防患于未然。

三、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四、节约用电,严禁使用功率大于100瓦的电器,以及不能开长夜灯,如发现,罚款50~100元。

五、注意礼貌,不能随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裤到处逛。

六、严禁酗酒、打架、赌博、卖淫、偷盗现象,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情节个性严重者,除罚款外,并开除出工地。

七、用语礼貌,不准说粗言滥语。

八、厨房前的剩饭剩菜不准乱倒,要及时清理门前排水沟,保证环境整洁。

九、厨房内要经常清洗及消毒,保证饮食卫生。

十、行为及作风要礼貌,不准耍流氓行为,否则不发工钱并开除出工地。

十一、不准偷盗工地上及宿舍内的.铁钉并相互转卖,违者罚款200~500元。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8

1 .认真学习国家物资政策、业务技术和仓库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管好仓库所储物资,为施工生产一线服务。

2 .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的各项物资政策和纪律,严格执行仓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物资的进出库手续。

3 .所有进出库物资手续均按《库存物资收、发料制度》实行。认真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质量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与对方签认交接。手续如出现差错,保管员应负行政经济责任。

4 .对其所管物资,要实行'四定位'、'五五化'和'五十摆放'等科学方法进行管理。按类分账,新、旧、废分堆,标志鲜明,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做到对号人座,井然有序,库房料架摆放纵横成行,卡片悬挂成线,横平竖直。库内、库区经常打扫,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尘土,保持清洁卫生。

5 .应根据《材料技术管理》和《库存物资维护保养制度》要求对其所管物资进行维护保养。

6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要坚守岗位和'两检查'制度,即班前要对自己所管的库房、库区进行一次检查,看有无异常情况;班后检查一日工作完成情况,看有无差错和不妥。特别是风雨天,要检查上盖下垫,门窗、灯、锁及灭火器具等是否安全妥当。

( l )对设备部全部购入的'零配件和其他物资负有按规范建账验收,销账和监督库工保管、发放的责任,就本岗位工作直接对职能上级负责;

( 2 )对设备部库存物资按规范保管、存放、保养、发放、办理出人库手续和签证负责,对及时向计划统计员提供真实、准确的库存量负责;

( 3 )对购人物资严格按规范验收,保证数量、质量合格并及时办理人库手续;

( 4 )对物资的按规范发放及回收负有监督责任,及时汇总上报物资消耗状况;

( 5 )对规定应收回的废件和贵金属,有监督库工以旧换新及时回收的权力;

( 6 )对物资因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仓库管理员负有主要责任;

( 7 )有参与处理回收废旧件及时上缴资金的权力。

7 .库管员因事、病假离库时,应清领导指定接替人代管,对所管物资及凭证要进行认真交接,回来后如发现差错和事故,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查清责任,由交、接人员分别负责。

8 .要做好包装容器及废品的回收、上交工作,凡有押金的包装容器都要进行回收,上交给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退回的废料及包装品,予以妥善保管或进行利用。

9 .要随时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防止库房失火、被盗、泄密等事故的发生。对人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规定而又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9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0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六、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

七、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及义务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各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分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1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2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4

1目的

为确保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性能、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顾客、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并满足公司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过程中的所有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控制。

3职责

3.1采购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

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

3.3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采购管理主要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1物资部负责与设备、材料等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

货物仓储保管;

货物运输;

货物保险;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

4.1.2综合管理部负责与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人员聘用;

培训;

法律咨询;

审计事务;

广告、宣传;

后勤管理;

绿化维护;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4.1.3计划部负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劳务采购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建设工程(包括勘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等);

工程监理;

技术引进;

工程设备安装调试;

技术咨询、评估监测及科学试验;

财产保险;

财产租赁;

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采购。

4.2采购的申请

4.2.1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的申请

由工程项目涉及业务管理部门填写《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计划部,计划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进行采购管理工作。

4.2.2物资采购申请

工程用物资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各专业(包括汽机、锅炉、发电机、热工以及土建专业)负责人对申请审核后,由物资使用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经批准采购申请的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工程预算以及年度预算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涉及的货物采购申请

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或综合管理部进行货物采购管理工作。物资部负责形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形成固定资产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4.2.3培训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提出填写《培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采购。

4.2.4其他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填写《签报》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相关采购主要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会签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采购主要管理部门组织采购。

4.3潜在合格供方的选择以及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

4.3.1各管理部门应建立各职能范围内的合格供方名录,潜在的合格供方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供方提供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供方提供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况;

供方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4.3.2确定潜在的合格供方后,由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范围内的潜在合格供方进行调查,进行资质审查。

4.3.3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内容应包括:

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欲签合同标的应复核当事人经营范围,设计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及资质证书等;

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主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4.3.4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4.3.5相关职能部门应每年定期对合格供方名录进行复评。

4.4劳务、物资及服务的采购管理

4.4.1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物资部、综合管理部及计划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采购管理。

4.4.2采购的标的金额按以下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4.4.3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下的采购,管理部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报公司领导或授权人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4.4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含伍拾万元)的采购,管理部门应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作为潜在投标方,报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方,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工作小组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招标,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5招标管理

4.5.1公司依法成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

4.5.2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重大工程及物资的招标方案。

4.5.3招标工作小组由物资、工程两个招标工作小组组成,负责招标的各项具体组织工作。

4.5.4招标管理工作具体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6合同管理

4.6.1确定供方后,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合同管理,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7采购产品的验证

4.7.1劳务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前,按《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并根据相关供方的施工工期、施工能力、安全、环境和服务进行劳务和服务采购的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2物资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时,物资部按《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进行验证,产品交付并投入使用一定时期后,由物资部可向产品使用部门发问卷调查,进行产品验证,问卷调查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3服务采购的验证

综合管理部根据服务采购的协议或合同要求,对提供服务相关供方的服务态度、工作绩效及需求部门反馈的信息,实施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8对供方采购劳务、服务及物资的管理

4.8.1公司对相关供方拟选择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有否决权。相关供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及特种材料,必须由公司审定。相关供方应提供所有物资供应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物资部备案

4.8.2公司对劳务供方拟选择的劳务分供方有否决权,重大分包合同招标应邀请公司参加,劳务供方应提供所有劳务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计划部备案。

5相关文件

《培训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物资采购申请表》

7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b《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物资采购申请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流程图

a.1合格供方名录建立流程图

a.2

使用部门采购申请

采购管理控制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5

1.培训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2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况和各单位的培训需求,每年年底编制公司下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1.2.3组织在职人员学习新规程、新制度和新标准。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地进行各类培训;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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