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目的:
为了调查弄清设备事故原因真象,及时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损失,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所有员工从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二、原则:
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三、事故定义:
凡是由于设备非正常损坏和人为原因而引起设备故障均为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__元以下的为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__―5000元的为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处理程序:
1、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采取必要安全及应急措施,保证必要的生产所需。并及时通知上级组长和主管以及技术工程师,同时做好现场保护,以便进行原因分析。
2、事故抢修:组长、主管、技术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应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设备当事人要如实报告事故经过,会同工程师、上级进行原因划定。并配合组织抢修,力争以最短时间恢复生产。
3、事故调查:
a、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人员首先要配合上级或工程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按要求如实将事情的经过、原因作出书面报告以供参考。(书面报告在事故当日按上级要求提交,否则,按失职追究相关责任。)
b、由组长、主管和技术工程师通过公开讨论,对事故的调查作出结论。由工程师作出事故书面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及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内容。(书面报告在事故调查的三日内向上级主管提交,否则,按失职追究相关责任。)
五、教育及再培训:
针对事故发生原因,组长、主管及技术工程师应视情况组织现场会,对员工进行教育及再培训。在一个月内由主管或工程师组织,完成对所有员工以事故为案例的公开讨论和培训,并做记录和准备相关内容考核。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大型建筑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1.0目的
为加强机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劳动保护,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不断发展,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主题
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0奖惩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0检查监督
本公司已成立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5.0综合管理科职责
5.1负责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5.2制订、修改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5.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4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5.5负责对新员工、临时工、民工在上岗前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上岗;
5.6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6.0其他部门职责
6.1各部门主管、主任为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6.2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的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
7.0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7.1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将衣服袖口扎紧,严禁穿凉鞋和拖鞋进入车间;
7.2工作前认真检查各自的机床设备,确认一切正常后,才可上机操作;
7.3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的员工操作旋转设备时,必须戴工作帽,并把头发放入帽内,操作旋转工具时禁止戴手套;
7.4在工作台上操作生产,要注意安全,不得随便倚靠在工作台的护栏上,工作台和防护罩上的铁屑要及时清扫干净,以防滑倒;
7.5清除工件上铁屑时,严禁用手拿或用嘴吹,应使用专用工具;
7.6高速切削或切削脆性材料时,要戴好防护眼镜,防止铁屑弹入眼内;
7.7严禁在传动部位上传递物品;
7.8装卸调换工夹具、测量尽寸、擦拭机床时,必须停车进行;
7.9在磨刀具时,应遵守砂轮机的'操作规程;
7.10要经常清除机床周围的废物垃圾和油渍,定期更换机油,保持机床供油系统正常,避免发生机床故障;
7.11高电压作业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准备灭火器材;按照设备运行方式,设置安全围栏,要明显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7.12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得超出通道,以免安全通道被堵;
7.13在使用各类刀具、铁棒、铁钩时禁止对准其他人员,以免误伤他人,使用完后要妥善保管;
7.14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关好所有门窗,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7.15认真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各类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抛光工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机电维修安全操作等规程;
7.16爱护生产设备和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8.0其他
8.1对从事电气、焊割、行车、机械操作等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具备合格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
8.2机床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做到正确使用,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8.3生产工作场地有危险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8.4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在两米以上的距离。
8.5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8.6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各部门、车间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8.7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各部门、车间要联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8提倡文明生产,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以下文明操作规程:
8.9自觉保持绿色通道地面的清洁、无铁屑、无明显拉毛划痕;
8.10认真保持安全防护柱的整齐划一,隔离带铁练条完好无损;
8.11工件翻身时必须在指定翻工件区域内进行,以防造成地面和工件的损伤;
8.12钢丝绳使用完毕后,必须放回规定区域,运送钢丝绳时,禁止在地上拖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