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十篇
一、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三、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四、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五、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六、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七、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八、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九、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一、权利义务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2、每年一次体检、一套工作服。
3、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服务育人。
二、奖励与处罚
1、因加工操作不当或有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劳动所得,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同事间打架闹事又拒不服从管理一律辞退,造成恶劣影响罚款20元。
3、售饭时与师生发生冲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罚款5元,造成很坏影响的罚款1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劝不改的员工一律辞退。
5、工作时,未穿工作服一次罚款2元,工作服肮脏的一次罚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罚款2元,工作时穿拖鞋、短裤、背心一次罚款2元。
6、随地吐痰罚款2元,抽烟一次罚款1元,便后不洗手罚款2元。
7、未经许可随便乱吃东西按实物价格的10倍罚款,盗窃物资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实物价格的10倍对其罚款,并予以辞退。
8、工作时禁止酗酒,酗酒影响工作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2、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各人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事认真做好并把好卫生关。
4、检查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用餐的质量。
5、同志间相互关心,互相爱护,工作中相互帮助,勇挑重担分工不明确时要听从安排主动去做。
6、食堂工作人员人人有责,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堂内环境,餐具卫生、安全。
7、完成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布置的其他工作。
8、食堂后门除进原材料和倒垃圾时开,其余时间一律上锁。
9、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
10、节约用水用电。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有序排队购买食物和蔬菜,避免插队、拥挤和竞争。
2.尊重员工的劳动。任何意见或矛盾应由组织或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吃饭。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如果提前或延迟,相关部门必须提前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的清洁。剩菜和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要乱丢垃圾或移动桌子。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将脚放在座椅上。不要玩餐券贩卖机。如餐卡遗失,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并将他人的餐卡及时移交综合办公室。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和汗衫。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患有《国家食堂安全法设施条例》第23条所列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学校食堂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2、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一是处理食物前;
二是使用卫生间后;
三是接触生食物后;
四是接触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五是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
六是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七是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八是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按规定执行。
5、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6、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六、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
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韩国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5、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要求:
1、新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1、食堂管理员每一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景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坚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坚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和保障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权利义务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2、每年一次体检、一套工作服。
3、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服务育人。
二、奖励与处罚
1、因加工操作不当或有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劳动所得,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同事间打架闹事又拒不服从管理一律辞退,造成恶劣影响罚款20元。
3、售饭时与师生发生冲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罚款5元,造成很坏影响的罚款1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劝不改的员工一律辞退。
5、工作时,未穿工作服一次罚款2元,工作服肮脏的一次罚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罚款2元,工作时穿拖鞋、短裤、背心一次罚款2元。
6、随地吐痰罚款2元,抽烟一次罚款1元,便后不洗手罚款2元。
7、未经许可随便乱吃东西按实物价格的10倍罚款,盗窃物资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实物价格的10倍对其罚款,并予以辞退。
8、工作时禁止酗酒,酗酒影响工作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为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餐厅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与管理
1、各食堂、各窗口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招聘、管理从业人员,严把政审和面试关,经食堂主任同意后报中心备案。
2、所在食堂从业人员要同时办理好暂住证、计划生育等证明,并交纳相关费用。
3、所聘人员上岗前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用工单位或相关业户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关心从业人员的生活,重视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解决好从业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5、凡因打架、闹事、道德败坏等违规、违纪行为被辞退的人员,中心范围内一律不准再聘用。
二、集体住宿管理
1、从业人员到集体宿舍住宿需经所在窗口(业户)提出申请,中心批准后方可入住。
2、树立良好的公共道德,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不以个人所好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大声喧哗和打架斗殴。
3、宿舍内不得赌博、酗酒,不得购买、观看内容不健康的书籍和光碟,严禁留宿他人。
4、服从管理,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遵守作息时间(晚10:30前就寝),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和床位。要爱护室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和独占。
5、注意防火、防盗,不准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酒精炉等,发现安全隐患和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6、搞好卫生,个人要做到“四勤”,室内要轮流值日、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物品放置有序,地面、桌面保持干净。禁止随地大小便、乱扔脏物、乱倒污水。
7、不准在室内墙上乱贴、乱划、乱钉钉子,禁止躺在床上吸烟或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注重节约,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9、违犯上述规定情节较轻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治安部门处理,由所在业户负责辞退。
一、各餐厅每日必须留有值班人员进行水、电、气安全检查,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分管领导。
二、使用设备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蒸车、电烤箱、和面机必须要有专人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餐厅不允许私拉电线,经常检查线路及设备是否完好。
四、职工宿舍内不允许使用电褥子,不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工作期间不允许喝酒、吸烟、打闹,不做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事。
五、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仓库做到人走落锁,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离岗。
六、各餐厅经理注重加强对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并辞退有关人员。
以上规定望严格遵守并执行,违者应进行相关处罚,如发生违反操作规定的人为事故,追究其个人责任及餐厅负责人责任。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