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制度十一篇
一、钥匙分类
1.业主(住户)钥匙。
2.公共门窗钥匙。
3.设备房钥匙。
二、钥匙保管
1.管理处接管大厦钥匙后,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2.标识,将钥匙分类,先将钥匙按每套房,公共门窗按楼层,设备房按设备分门别类,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挂在一起.将分类的钥匙贴上标签,在标签纸上写明楼号、房号或设备房名称,业主(住户)的钥匙一般分为防盗铁门钥匙、室内门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和信箱钥匙等四类,均应贴标签标识。
3.制作业主(住户)钥匙挂放牌,一般采用5cm以上夹板制作钥匙挂放牌,在夹板上划出若干相等的方格,在方格内标明楼层和房号、栋号用醒目的颜色(红色)笔直接标在每层层首,并将层与层之间也用不同于划方格的颜色笔划分开,每方格代表一户,在每方格内钉一铁钉,将该户的`钥匙挂在此方格内,挂放顺序按楼层房号要求一目了然。
4.制作公共门窗,设施设备房钥匙牌,采用断面为三角形的铝合金型材,将同类钥匙挂在同一铝牌上,制作钥匙挂入箱,将公共门窗设备房钥匙分类挂放,在钥匙箱上相应贴标识。
1、在工程交接时,认真进行钥匙的交接工作,双方应认真清点钥匙,无误后共同在交接书上签字。
2、机械锁钥匙坯,由招标采购部采购,由保安部保管。需要增配、补配钥匙应填写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后,由保安部负责。
3、工程部机房每次换锁时应向保安部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做好移交及变更登记。
4、如果需增配、补配钥匙,要由部门经理填写配钥匙申请表,说明原因、数量,经物业中心主任同意,并报保安部备案后方可配制。
5、如果钥匙丢失,要由当事人写出情况报告,并由部门做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并送保安部(丢失钥匙应将锁具全部更换,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备案。
6、如果是钥匙损坏,要写出损坏报告,连同被损坏钥匙一并送保安部处理。
7、楼层配电间门、竖井门、地下水箱间门、楼顶水箱间门、各风机房门、楼层新风机房门应配制统一锁芯的钥匙,由工程部经理、有关专业值班人员使用。
8、工程部各个部位房间门钥匙均应备份一套,交保安部封存。更换门锁及锁芯要及时交保安部更新封存。
1、目的
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
2、实施细则
2.1管理范围
公司内所有门锁钥匙及重要部位的屉柜锁匙,均列入公司钥匙管理范围。
2.2管理原则
公司钥匙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部门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2.3公司钥匙管理的权限和职责
2.3.1体验中心
2.3.1.1受公司委托,组织实施公司钥匙管理制度,制订或协助部门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指导钥匙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3.1.2负责公司内所有门锁钥匙的备存、登记、领发,并建立公司钥匙管理档案。
2.3.1.3负责公司内所有钥匙的配制及管理。钥匙配置由须配置部门填写《钥匙配置申请单》,并由所在部门经理、体验超市经理签字后连带须配置的钥匙,送交体验中心进行配置。 2.3.2公司各部门
2.3.2.1根据公司钥匙管理原则,负责本部门钥匙管理。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办公区域所有门锁钥匙的备存、登记、领发。
2.3.2.2针对所属各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的钥匙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3.2.3负责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执行钥匙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钥匙在使用、交接、保管各环节的管理。
2.3.2.4对本部门违反公司钥匙管理制度的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其它部门违反公司钥匙管理制度时,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4公司钥匙管理的基本要求
2.4.1公司钥匙所有权属武汉全联公司,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另行配制。
2.4.2员工领用钥匙后必须随身携带或妥善锁在屉柜内,不可将钥匙随意放置或交给他人保管,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转借。
2.4.3钥匙登记簿是各部门、各岗位日常工作中钥匙领用、交接、保管情况的原始记录,钥匙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找人代签。
2.4.4各部门、各岗位钥匙登记簿应始终保持最新记录,必须保证最后一个钥匙领用人即为钥匙持有人。
2.4.5员工不得随意开启任何门,让无关人员进入。
2.4.6任何员工发现门锁及钥匙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体验中心备案、报修。
2.4.7各类总钥匙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借,因公外出或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下属保管的,必须签属书面委托单,并报体验中心备案。
2.4.8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公司内所有门锁及钥匙发生变更的,须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公司钥匙变更登记表》,由部门经理签字,体验中心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2.5列入集中保管的钥匙管理如下:
2.5.1公司内部各营业场所门锁钥匙。
2.5.2仓库门锁钥匙(由部门确定)。
2.5.3监控室门锁钥匙
2.5.4安全通道门锁钥匙
2.5.5公司卫生间门锁钥匙
2.5.6其它各部门认为有必要列入集中保管的钥匙。
2.6凡列入集中保管的钥匙,各部门必须专人负责保管,每天至指定地方办理移交手续。
2.7交接时如有问题,应当面问清楚或报告部门经理。
2.8紧急情况下,非规定的领用人或非工作时间领用钥匙者,须经钥匙所属部门经理、体验中心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取。
2.9列入部门内部交接的钥匙,由各部门制定相应的钥匙交接程序进行管理。
2.10属员工个人保管的钥匙,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部门负责人必须在调动、离职表上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2.11公司备用钥匙的管理
2.11.1公司内所有门锁均配备一套备用钥匙。
2.11.2备用钥匙存放在体验中心。动用备用钥匙必须由体验中心经理和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
2.12公司内门锁、钥匙的报失,报废以及修配的规定。
2.12.1公司内各分管部门在发现本部门区域内门锁、钥匙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向部门经理和工程安全部报告,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2.12.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修配门锁、钥匙时,须填写《钥匙配制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送交体验中心进行配置。
2.12.3体验中心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公司门锁及其他锁匙的修理、更换安装。
2.12.4对重要的门锁修理、更换、安装时,体验中心应派员到场见证。
2.1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13.1未经允许擅自将公司集中保管的钥匙或公司部门列入移交的钥匙带出公司的。
2.13.2因工作需要,但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更换门锁的。
2.13.3员工擅自另配公司门锁钥匙的。
2.13.4因保管不当遗失列入公司集中保管或公司部门列入移交的钥匙。
2.13.5因保管不当遗失公司各类总钥匙的。
2.13.6对扰乱公司钥匙管理秩序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制度发布及解释。
3.1本制度解释权归属武汉全联体验中心。
3.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它与之冲突之规定即告废止。
4、附件
4.1 《公司钥匙配置申请单》
4.2 《公司钥匙清单》
4.3 《公司钥匙领用登记表》
一、为规范公司备用钥匙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备用钥匙是指公司各部门(财务部除外)办公室、供配电房、消防通道门等备用钥匙。
三、公司各部门备用钥匙须交安全生产部统一保管,钥匙交接时须办理交接手续。
四、安全生产部须指定钥匙管理员对各部门交来的钥匙放到钥匙专柜中保管。
五、钥匙管理员须对钥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标贴标签,建立《备用钥匙台帐》。
六、钥匙管理员休息时,须将钥匙专柜的'钥匙移交给安全生产部值班负责人临时保管。
七、各部门更换门锁时,须及时将新换钥匙送安全生产部钥匙管理员以新换旧。
八、因工需要,经公司总值批准,安全生产部当值负责人可取用备用钥匙进入相关区域执行公务。
九、公司各部门需借用备用钥匙时,须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备用钥匙借用表》,并委托专人到安全生产部借取。钥匙管理员须做好登记。
十、公司各部门需借用备用钥匙配钥匙时,须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备用钥匙借用配匙表》,并委托专人到安全生产部借取。钥匙管理员须做好登记。
十一、本规定解释、修订权属总经办。
十二、本规定经总经办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项目钥匙管理制度
1.0客服部办公室统一保存到客户房间钥匙。
2.0领用钥匙人员应完整准确及时填定《钥匙领用登记表》由当班经理领班发放。
3.0每天工作时间,钥匙柜由客服部领班负责管理。
4.0发现钥匙有损坏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5.0如发现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领入(经理)及保安部,尽快更换门锁。决不许自行配制钥匙。
6.0客户需要使用公司的备用钥匙时,须及时通知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物业公司指定的保安监控部门及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的交接工作,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2、电梯钥匙未经管理部门主管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3、电梯维修人员不得将自己的电梯钥匙借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指定中控室负责一片、工程维修一片)轿内检修钥匙、机房钥匙(只有电梯管理员负责使用,严禁其它人员配用)。
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下部,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置,确认可以上轿顶时方可上轿顶。
1)库房门钥匙由前厅总服务台负责管理。在客人办理住宿登记时,由酒店总服务台发给客人,退房时交回钥匙。客人住宿期间丢失钥匙,应填写配置调换钥匙登记表,经前厅经理同意、签字并保安部批准后,方能配置或调换。
2)库房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同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重要库房、保险柜务必采取双人双锁或三人三锁制,钥匙由两个或三个人分别掌管。
3)客房各楼层的总钥匙务必统一放置在前台钥匙柜内,任何人不能将钥匙带出酒店。
4)因工作需要,酒店员工需要临时借用客房门钥匙时,务必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并按时交回。
5)前台晚班人员清点钥匙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钥匙短缺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保安部门负责对酒店钥匙管理的检查和监督,用心配合各部门做好钥匙的管理工作。
1、必须明确每间
2、必须确保办公钥匙和所对应的房间、柜橱、抽屉内的'所有办公用品、资源的安全。
3、不得无故将办公钥匙交与其他同事使用,更严禁交与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使用。
4、如办公钥匙丢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钥匙丢失的时间、地点,并要求补领。
5、如因钥匙丢失没有及时书面说明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该钥匙持有者负责。
6、公司的办公钥匙严禁私自配制。
7、不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如被辞退、主动辞职等),都应无……(未完,全文共503字,当前只显示302字,请阅读下头提示信息。
办公室钥匙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合理有效利用公司办公室和办公家具,特设立本制度:
1、务必明确每间
2、务必确保办公钥匙和所对应的房间、柜橱、抽屉内的所有办公用品、资源的安全。
3、不得无故将办公钥匙交与其他同事使用,更严禁交与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使用。
4、如办公钥匙丢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钥匙丢失的时光、地点,并要求补领。
5、如因钥匙丢失没有及时书面说明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该钥匙持有者负责。
6、公司的办公钥匙严禁私自配制。
7、不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如被辞退、主动辞职等),都应无……(未完,全文共503字,当前只显示302字,请阅读下方提示信息。
消防监控中心钥匙管理制度
1、保安部负责酒店除客用钥匙以外的全部钥匙,钥匙由保安统一管理存档。
2、保安部将各部门钥匙进行统一登记,由监控室值班人员管理,未经批准,无特殊情况,禁止动用。
3、各部门若使用备用钥匙,需经保安部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经理签字后领取,并负责管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4、餐饮等营业部位,各工作间的钥匙安排专人在下班后统一存放在酒店监控室,并做好交接手续。
5、各要害部门钥匙,配电室、空调机房、消防监控中心、水泵房、电梯室等钥匙,各部门要严格管理,钥匙实行交接班制度。仓库、寄存室等部位由专人负责,不准请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6、各种门、窗钥匙必须严格管理,不准丢失、损坏,如丢失钥匙,禁止私自撬开,应由维修部人员处理,如有锁和钥匙的质量问题,由维修部安排维修更换。
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的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为了加强门禁放管理和钥匙管理,针对园区1、2、3、4号门的日常开关和钥匙使用备用,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1.各处钥匙根据日常使用和备用的原则,按照以下分配:
1号门:保安队1个,门卫1个,前台1个。
2号门:保安队1个,西餐厅1个,前台1个。
3号门:保安队1个,司机1个,前台1个,江苏施工队1个。
4号门;保安队1个,行政办1个,前台1个。
保安队钥匙责任人:保安队长
西餐厅钥匙责任人:厨师长
前台钥匙按照备用存放保管,钥匙责任人为前台负责人员。一般情况下,保持备用状态。
1号门,24小时执守。保安队负责。
2号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关。通常保持关闭状态。
3号门,白天早6点--晚10点巡守。晚10点至早6点关闭。由保安队安排人员负责。进出后立即关门。
4号门,根据上下班情况,进出关门主要由保安队和行政办负责。通常保持关闭状态。
各处大门进出车辆人员后,应保持关闭状态。保安队对各处大门负第一责任。人员时间编排由保安队长作出,上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