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管理制度(10篇)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十篇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1

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三、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四、中药饮片的陈列管理

(1)应按照中药饮片条件的要求存放;

(2)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

(3)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4)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6)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7)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器,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8)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员,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中药饮片的调配、销售管理

(1)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2)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一年备查;

(3)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4)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6)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7)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8)患者反馈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解决。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2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中药饮片的采购和供应。采购中药饮片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经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员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发挥中药治病救人的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验收员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购货合同对购进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三、必须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不得少于3年。内容包括:购进日期、经销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名称、合格证情况、验收人员质检情况等。

四、验收中药饮片,包装要符合国家药品包装质量要求,并标示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采用的炮制规范、生产许可证品名、净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此批号的检验报告书等。实施批准文号的应标示批准文号。

五、中药饮片的质量验收由专职质量验收员验收,如有疑问请上级药师复验。

六、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炮制规范》的要求。

七、中药饮片的饮片片型、色泽、特性、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八、验收应在待验区进行,验收工作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验收合格后,验收员应在随货票上签字,验收中发现货单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当拒收,并做拒收记录。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4

一、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可以使用确认符合卫生标准的管道自来水,建议使用桶装纯净水或直饮水。

二、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三、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四、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

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五、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七)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八)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调剂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的调配:

1、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2、中药处方调配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3、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过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4、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做到: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

5、按方配制,称准分匀,对于一方多剂的处方按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分剂量,总帖误差不超过±2%,分帖误差不超过±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6、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7、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情况。

8、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规格计价,严禁串规、串级。

9、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所有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

10、顾客反馈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解决。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6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法规和制度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二、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三、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浸泡。

四、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五、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

六、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七、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八、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九、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十、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7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中药饮片的采购和供应。采购中药饮片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经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由采购员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五、药剂科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8

为保证中药饮片最佳的贮藏环境,确保库存中药饮片的质量完好,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中药饮片库存应按中药饮片理化性质和影响质量的外界因素分设常温库、冷藏库及阴凉库。

二、在库中药饮片应按规定调节库内的湿、温度条件。

三、中药饮片贮存的.温湿度:常温库为1℃―30℃,冷藏为2℃―8℃,阴凉库≤20℃;相对湿度为45%―75%。

四、根据中药饮片库的温、湿度要求,可采用空调、恒温恒湿机等设施对药库的温、湿度进行处理。

五、库房保管员应按时对药库温、湿度进行检查,并分别及时记录。

六、温湿度记录应保存至库存中药饮片有效期后一年存档备查。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9

一、药剂科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二、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

三、对照中药饮片随货通行注意检查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作退货处理。

四、检查中药饮片有无过期、霉变、虫蛀、受潮等现象,检查中药饮片的。外包装有无破损,如有以上问题应作退货处理。

五、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六、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加强中药饮片购进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中药饮片,应以质量为前提,严格执行GSP规定购进药品。

三、购进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四、购进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标准。

五、购进药品的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包装须标明产地,合格标志、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规格重量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六、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企业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采购员会同质量管理员共同进行,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经审核批准合方可进货。

七、签订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货记录应保存不得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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