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推荐6篇)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建立“安全、文明、卫生、优质”的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校稳步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文明、卫生、和谐”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结合学校学生多,场地、通道狭小等实际,特制定该责任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管理。若因失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纪律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关于课堂安全管理(含实验课及班会、班级活动和早晚自习课,重点在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

课堂安全责任人是该课任课教师,班、团、队课及班集体活动责任人是班主任。

1、教师在上课铃响之前3分钟到教室门外候课。

2、上课铃响完教师精神饱满、从容不迫地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视全班,起立还礼,同时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如果上课5分钟后迟到学生还未到教室,任课教师要立即告诉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告诉家长,并迅速在同学中了解情况,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迅速展开调查、分析汇总情况报告德育分管领导和校长。上课教师对所上班级学生人数应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节课应知道学生到堂情况;年级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学生到堂情况。

3、除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因特殊情况要了解学生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特殊情况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的班主任老师,必须先告知该上课教师,并征得该上课教师的同意,方可叫出课堂。

4、学生早晚自习生病需进医院,班主任护送学生,检查老师负责课堂自习纪律,待家长到达后班主任才能离开生病学生,返校上自习。

5、课堂上发现学生生病,该上课教师要立即组织护送到医务室或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

6、不能因学生要上厕所而三五成群地把学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应放学生出教室。

7、应在课前全面检查教学实验物品设施及相关场地器材,教学过程中应教育学生正确使用,严禁学生违规操作,体育老师还应加强器械练习的保护。

二、关于课间休息安全管理(含早、午间及晚自习前休息)

1、教师要做到准时下课、延迟3分钟离开教室,观察教室内及走廊上学生的活动情况,保护学生安全。

2、课间10分钟,相应区域学生安全的责任人是前后两节课的老师。每堂课课间、集合和解散各楼梯口由前节课教师组织疏散,维持秩序。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学生安全的负责人是值班教师、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师,应加强校园各片巡查,禁止学生追逐、疯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险活动,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冲突。

3、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进行巡查,保证安全。

三、关于课间操安全管理(含集合、)

下课时,当堂任课教师要在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再离去,到指定地点集合;在课间操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年级主管、班主任、活动辅导老师负责;相应年级、班级,若是其它或组织活动,就由召集机构及活动组织机构牵头协调以上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学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动中的纪律,严禁拥挤、疯打、嬉戏等危险行为发生。

四、关于教职工开会期间安全管理

政教处和教务处干事在楼道和校园内加强巡视,防止学生翻爬围墙出校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关于校外集体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到校外活动的往返及整个活动过程学生安全负责人主要是相关年级主管及班主任,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牵头统一协调上述人员,安全问题也应由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着重教育并加强管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识,注意活动中的纪律及秩序,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结束时及时安排归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疯打等危险行动。

六、关于周末及节假日安全管理

培优辅差过程中,学生安全由年级主管、班主任负责(参照一、二条)。周六除高三学生培优补差留校外,其余各年级学生均应在周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离校,离家远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离校,周日全校学生均应放假离校。个别确因特殊困难的住校生需留校的应先经家长同意后,再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留校住宿。其它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中,禁止学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间按规定辅差除外)。

七、其他安全管理

学校所有的考试、所有的活动一定要计划安排到放学的时间结束,任何年级、班级不得提前,特别是上午第四节体育课、下午第四节自习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课。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学生在参加田径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实验前,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掌握基本原理,并写出预习提纲。

2、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小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调换小组,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高声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私自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实验室。

4、认真听讲,实验时必须按照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进行。

5、实验必须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和实验员进行处理。

6、实验完毕,清洁好仪器,排列整齐,收拾干净,经指导老师和实验员验收允许后方可退出实验室。

7、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并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8、在老师指导下注意用水、用电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出现不安全故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维护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个别活动确需学生参加,须报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采取有独立自主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2、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如体育运动、劳动、社会实践等)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以及其他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去高层建筑物擦玻璃、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集体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若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组织者要提前写出“集体外出活动请示报告”并上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擅自外出活动的,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有关人员从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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