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卫生管理制度【汇总三篇】

员工卫生管理制度(精选3篇)

员工卫生管理制度 篇1

1、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员工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一、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进入厨房,必须着装整齐,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保持衣冠的整洁。

2、厨房人员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上洗手间后,要用洗手液清洗双手,保持双手清洁。

4、在处理食物时,双手必须清洁。

5、在上班时间内禁止抽烟,在任何时间都不许在工作间内抽烟。

6、在处理食物过程中,避免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7、如果手有创伤,应贴上防水膏药布贴于患处,并且在处理食物时,戴上一次性手套。

8、若员工患上腹泻、发烧、或其他容易传染食品的病症,应立即停工治疗。

二、岗位环境卫生要求

1、做好厨房六管理,每次工作完成后统一清洁清扫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2、定人、定岗、定时清扫,经常保持环境清洁,厨房内做到无苍蝇、无蟑螂等。

3、厨房地面、地沟、墙角、门窗、房顶,操作台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污渍。

4、不干净的抹布、碟子或桌子、砧板,禁止用于制作食物的。

5、不要把纸箱或报纸等杂物放在货架上。

6、禁止闲杂人员出入操作间。

三、厨房设备、器皿卫生要求

1、容器保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并分类摆放。

2、案台、刀具、抹布应专岗专用,保持清洁、无异味,防止交叉污染。

3、冰箱要保持整洁,并每两月定期清洁一次。

4、要确保用具操作情况良好,应时常检查用具的接触面是否有破损或生锈。

5、厨房设有水果、凉菜专用的案板及刀具,使用前后需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6、每月定期清洗排烟设备。

7、每周清洁厨房照明设施一次。

8、每天擦拭1.8米以下墙面,每周擦拭1.8米以上墙面一次。

四、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1、由原料制成品实行:不购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2、大米采购必须采购优质大米,米饭在蒸煮前,蒸柜、大米需清洗干净后,方可蒸煮。

3、肉类、水产类等要保持鲜活,瓜果要去皮、洗净。

4、蒸煮菜要炒熟煮透,油炸、煎食品要保持营养,不能炸糊。

5、成品(食物)存放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制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售卖过的食品和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次售卖。

7、所有食材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必须分类、分开存放。

8、包装食品应开箱、开包检查,标识清楚,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9、定期清洗冰箱,冰箱内不许积压时间过久的食品,对于变质变味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10、保持环境整洁,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必要时要对食品存放货架,冰箱等定期消毒。

各种餐具、厨具和盛放食品和容器,必须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

11、注意饮食操作卫生,严禁在工作时吸烟。砧板、灶台应随时保持卫生清洁冷拼在原料切配时应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抹布应经常搓洗,不能一布多用,以免交叉污染。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符合健康要求。

五、餐厅卫生要求

1、各类餐具清洗,做到“一刮、二涮、三洗、四冲、五消毒”。

2、员工用餐后,应对餐厅清洁清扫,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清洁干燥。

3、员工用餐后,及时清洁桌面、台凳,餐前、餐后要保时清洁、干净。

4、餐厅门窗、墙壁、风扇、灯管等设施,要定期清洁,无油垢、污渍。

5、餐厅区域内,每周保持两次大扫除,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

6、员工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回收,剩饭剩菜要及时清走,保证餐厅无异味、无污渍。

员工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上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时间中午11:30—2:30,夜间4:30—次日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24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新生儿遇有危重情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5、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二、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2、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组长休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3、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5、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假。

6、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30%收取,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四、服务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柔声细气,耐心解释。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五、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30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30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50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5、科室收现金者,每次扣当事人100元,所收金额交公。累计三次以上,予停岗处理,并报告卫生局;收费处多收费和科室故意不收费者按收现金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30元;

8、与病人或家属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每次扣50元,向院方做书面检查,并向病家说明情况;

9、违反诊疗原则,以致出现不良后果,停发当月劳务费;引起纠纷者,停发当月的`所有工资福利;造成医院损失者,当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担;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权,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3.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4.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5.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7.收费处与药房认真做好对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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