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物业工程管理制度(通用3篇)
1、服从工程管理部经理领导,现场工作服从主管工程师调遣。
2、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工艺流程。
3、做好钢筋隐蔽工程的事前检查,数量核对、事中验收,以及事后控制工作。
4、对主体工程中混凝土的浇捣实行二十四小时跟到里旁站管理,主要控制砂石质量,砼配合比、搅拌时间、振捣质量以及钢筋偏位纠正问题、并抽取砼试块,见证送检。
5、控制围护墙体的砌筑质量,检查控制砌筑时的砂浆配合比、灰缝饱满程度、墙体平整度,垂直度等。
6、负责做好主体验收前期工作,如:测量结构柱的垂直度、截面尺寸、墙体砌筑的垂直度,梁柱等砼构件的回弹、墙体批挡的平整度等,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作为管理资料归档。
7、监督施工质量,负责对所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问题处理结果通报主管工程师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8、负责材料见证关检工作,每一批钢材、水泥进场都必须抽样送检,并做好检测记录。
9、控制、检查每周月施工进度,发现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偏差时,应及时报主管工程师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协助进行分解调整,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实施。
10、做好分管项目的施工管理日记,纪录天气、形象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整改结果等情况,积累第一手资料并以好做好分管项目的施工管理日记,详细纪录天备检查。
11、参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1.工程部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大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保安部做好大厦各种机房、设备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重要机房门禁制度》,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冻主机房、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各要害部位。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关人员陪同。
3.工程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修,认真检查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4.严格执行《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工程部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机房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负责。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并作好记录。
5.工程部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一切场所禁止吸烟,并劝阻其他人员在指定场所吸烟。
6.工程维修中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尽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火源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并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7.设备维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协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2.3现场实地检查施工质量。
2.4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作任何变动。
3、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3.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单位等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得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暂停施工,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