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规范管理制度模板(精选4篇)
1、没有有效收、发料单据,仓库不得收发物料。详细参照《领(发)料作业横向掌握卡》处理;
2、按规定时间收发物料,紧急、特别状况以“服务生产”为原则处理(固定领发料时间);
3、物料进出仓时应严格计量、计数,不得以估算物料量作为收发依据;
4、未经有效批准不得超量收料(供应商送的备品除外),也不得超量发料或发货;
5、领发物料后(含领、发、退、补料等),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账务、单据、登卡等处理等工作;
6、仓库备(发)料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留意于收、发料时实行措施予以保证;
7、物料的进出仓由仓管员主导,其他人不得擅自对物料进行处理,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8、仓库主管应随时对下属仓管员收发状况进行监控,发觉特别状况准时处理。
9、研发部取打样板物料时必需办理正常的领料手续,按《领发料作业横向掌握卡》执行。
10、储存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a、防火、防水、防压;b、定点、定位、定量;c、先进先出;
11、对存在色差的物料应做好标识工作,相像物料要分开区域摆放;
12、不良品与良品必需分仓或分区储存、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13、对库存时间超过12个月未动用的物料,制定、参照《呆废料处理作业流程》进行处理。
14、仓库须按公司财务部、PMC部要求进行盘点协作,并负责呈报盘点结果。详细参照《盘点掌握卡》执行;对于盘点有误差的物料,仓管员不得私自调账;
15、仓管员在发觉库存消失特别状况时,应对特别物料实施抽查、抽盘作业;
16、仓管员每天必需自查10款以上物料的.账物卡状况,仓库主管应随时对仓库物料进行抽查盘点,作为考核下属工作绩效的一种手段。
17、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
18、在仓库范围内严禁抽烟,违反者乐捐200元/次,责任仓管员乐捐50元/次;
19、对于盘点中消失的问题依详细责任划分进行处理、追究;对全部的乐捐纳入员工基金。
20、考核指标:帐物卡相符率,由财务部、PMC物控员每周统计,每月汇总。
1、负责验收全部选购的物资、材料的质量、数量、价格、金额;并开具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单,仓库保管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严防弄虚作假和缺斤短两,严禁过保质期和“三无”产品进仓库。
2、全部物资、材料必需坚持先验收入库,后发出领用,并按实情填写出库单,出库单要载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金额、领用部门、领料人。
3、应依据当餐厅的.营业所需,要求各部门预先报备(日领料标准)防止超领,造成不必要铺张,在领用发货时,应在领料单上载明日期、单位、金额、货物名称以及领用部门和领料人签字。仓库库存不行超过三天的量,严格掌握叫货,避开造成压货现象。
4、妥当保管好全部购进的物资、材料,做好防潮、防盗、防腐等工作。各种物资要分门别类的存放,采纳先进先出法。
5、做好仓库防疫工作,严防食品变质,严禁铺张
6、每月与选购部门协作了解,对比供应商价格差别,并通知选购部。对选购部门供应的新品种及新品牌,应先给使用部门对比质量,品质好坏和征求使用部门看法,再通知选购部门选购。
7、把握各种物资、材料的进、销、存状况,建立各种物资、材料的收、发、登记账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8、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资、材料的每月清仓盘点工作。建立材料明细账,载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和金额,并用于月底结出材料、物资的实存余额,必需与盘存表核对相符。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全部保管员考勤。每一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务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惩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别状况下能够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务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务必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务必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惩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马上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谈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一、原则上,任何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成品仓库。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二、所有进入成品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用电设备。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盗窃行为认定:成品未办理出库手续(即出库单)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时,任何人不得揭开封箱条,不得撕开包装箱(袋),不得触摸搬动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尝偷吃成品,不得私带私藏成品。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五、入库工人和装车工人,在入库或者装车结束后,不得在成品库内闲坐休息。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六、仓库管理人员对可能违规的人员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已经违规的人员立即处罚,对不听劝阻故意违规、恶意违规的人员,能够加倍处罚。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