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管理制度集锦(精选13篇)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使用管理规范
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叉车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和一般故障排除。
3.3生产调度部负责叉车的使用管理,每次使用叉车时需到生产调度处登记并拿取钥匙,使用后将钥匙交回。
3.4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3.5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3.6 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7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3.8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3.9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3.10驾驶叉车在车间内行驶时时速需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
3.11 叉车工如出现违规操作,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50~500元不等罚款;叉车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需照价赔偿。
3.12 叉车工需按规定要求使用叉车,具体参见《叉车驾驶操作规程》
3.13叉车工需注意叉车的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执行日期:20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连云港德洋化工有限公司
1、叉车班长在储运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叉车班长对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保养及使用统一管理。
3、熟悉并执行叉车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叉车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叉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4、熟悉叉车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监督叉车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6、编制叉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7、协助机动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8、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9、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叉车事故隐患整改。
10、参与组织叉车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叉车事故的情况。
11、参与建立、管理叉车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2、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演习。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职责
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3.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3.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4 .程序
4.1叉车工要求
4.1.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 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4.1.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1.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4.1.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4.3.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4.3.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4.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4.3.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4.3.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4.4.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4.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4.4.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4.4.5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4.6.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4.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了公司叉车运行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1、车辆和司机资格要求
⑴车辆必须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驾驶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2、驾驶前后检查
⑴上车前,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后大灯、反光镜和插脚是否完好
⑵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完好,保证无泄漏
⑶检查燃油、齿轮油、发动机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标准,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⑷车辆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严禁超温、超压行驶 ⑸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稳并进行安全检查
2.2.6每天车辆使用完毕后,司机必须对当天车辆的运行、修理状况记录到特种设备运行台账,并做好车辆交接班记录
3、驾驶规定
⑴严禁司机酒后驾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⑵严禁车辆超载,严禁车辆载人,严禁车辆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⑶车辆要使用专用钥匙,不准司机使用其他非车辆钥匙或其他方式启动车辆;车辆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⑷车辆进入防火区域应按规定配带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运行速度不能超过场内限速标准
⑹车辆在载物起步时,必须缓慢平稳启动,驾驶员应首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稳固
⑺转弯时如果附近有人或车辆,应先发出信号,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转弯
⑻车辆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⑼严禁司机将所属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4、车辆的管理
⑴车辆必须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根据车辆运行的需要,部门要配备一定的车辆配件,有设备部申报给采购部购买,部门设立单独存放场所,并且有专人管理
⑶叉车司机要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在日常的巡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叉车班长反馈,并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叉车班长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对部门内部的叉车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⑷车辆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需要维修,部门有配件的情况下,自己进行更换,如果内部处理不了,联系外部人员进行修理 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先停车,排去故障后方可行车
⑹车辆的保养、维修记录应归档,以方便查询
⑺车辆使用到了一定的年限,需要报废的,由部门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以后,将相应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⑻工作上的原因,需要增加新的车辆,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后,进行购买。
青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xx-09-15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叉车管理,物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3.制度规定
3.1职责
3.1.1储部负责班组所有叉车调度、日常检查、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的管理工作
3.1.2汽修班负责叉车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3.1.3定时填写、叉车检查记录>、维修记录>
3.2资格要求
3.2.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3.2.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安环部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3.3驾驶前检查
3.3.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3.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3.4驾驶规定
3.4.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3.4.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4.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三心二意
3.4.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4.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3.4.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3.4.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叉车上安装的限速设置不得私自改动
3.4.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3.4.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3.4.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3.5装卸规定
3.5.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3.5.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5.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3.5.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5.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3.5.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3.5.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3.5.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3.6停放要求
3.6.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3.6.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3.7保养规定
3.7.1日常维护,每班接班后
3.7.2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3.7.3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3.7.3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3.7.4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3.7.5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4.附则
4.1本制度制(修)订及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4.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1.目的
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厂内作业的叉车。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3.2 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3 公司承包商叉车由各承包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其公司所属部门负责监督。
3.4 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4.规定
4.1叉车使用
4.1.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4.1.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4.1.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1.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4.1.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4.1.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4.1.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4.1.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1.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4.1.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4.1.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1.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1.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4.1.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4.1.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4.1.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4.1.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4.1.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4.1.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1.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4.1.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4.1.24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4.1.25 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4.1.26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4.1.27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4.1.28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4.1.29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4.1.30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4.2保养
4.2.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4.2.2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4.2.3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4.2.4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4.3异常发生对策
4.3.1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
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
4.3.2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4.3.3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进行维修。
1.目的
制定厂内叉车操作的安全规定,确保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机动电瓶、柴油、手动液压叉车。
3.定义
3.1叉车的种类按输出的动力分电瓶式、柴油式、手动液压叉车。
3.2厂内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驾驶培训和考核,办理特种车上岗合格证。
4.2使用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工作程序
5.1驾驶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5.1.1叉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须通过特种作业驾驶技术、操作的安全规则、操作原理、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证书的员工才可操作机动叉车。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车。
5.1.3培训合格的叉车工每两年应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5.2叉车安全管理
5.2.1驾驶叉车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上岗的驾驶员。
5.3叉车的检查及维护
5.3.1日常检查
a)各班使用叉车前,驾驶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做好记录,填写《叉车日常点检表》。
b)若发现叉车的安全装置失灵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隐患时应停止使用叉车,填写《设备维修单》,通知主管人员,待叉车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时,需在主管处填写《叉车钥匙管理记录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电瓶叉车,更换电瓶时需填写《叉车电瓶更换记录表》。
5.3.2日常维护
a)操作过程中的撞、擦均应报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发生。
b)叉车外观应保持完好,有损伤应立即修复,包括油漆,为保证叉车的整洁,应避免在叉车上存放杂物,叉车司机负责对叉车外表的日常清洁。 5.3.3定期维护
a)叉车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完成。
b)实心轮胎橡胶厚度小于2.5厘米时,应更换轮胎。
c)运行时间超过200小时的叉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包括安全装置、刹车系统、液压系统和发动机油路等。叉车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维修单,由专业厂家进行保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提出计划,便于公司职能部门及时作出大、中、小维护方案。
5.4叉车安全审核
5.4.1公司职能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所有叉车应作性能检查,以发现任何不安全行为以及不安全状况,并采取改正措施。审核可以通过查看叉车检查记录、现场安全检查、与叉车司机面对面 沟通等多种形式完成。
5.4.2公司职能部门每年需组织一次叉车年审。
5.5叉车操作、驾驶规则
5.5.1厂区内叉车严禁搭人,一经发现重罚当事人,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
5.5.2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5.5.3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5.5.4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5.5.5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5.6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5.5.7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5.5.8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5.5.9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5.5.10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40cm,门架须后倾。
5.5.11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5.5.12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5.5.13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5.5.14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5.15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5.5.16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5.5.17停车时必须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拉紧制动手柄,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5.5.18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5.5.19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5.5.20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5.5.21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叉车超负荷作业。
5.5.2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5.23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5.5.24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5.5.25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1、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滑行。
4、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5、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7、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8、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9、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1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1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1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15、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车不经过销售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外出作业,后果自负。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现场主管和理货员的安排,积极完成装卸任务。
3.保证车辆使用性能的良好,要爱护车辆,要定期维护保养,节能增效。
4.安全驾驶,厂区内限速10km/h,厂房内限速5km/h,禁止开飞车快车,禁止大油门急刹车等现象。保证人、货、车的安全。
5.装卸大件货物时,确保重心平稳,避免货物落地伤人。
6.努力提高驾驶技能,装卸货物时要避免叉坏货物和碰撞被装卸的车辆。
7.现场货物摆放要合理,入库摆放要整齐美观,用完备品要归位,确保道路畅通。
8.保管好随车工具,严禁外人驾驶操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无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6合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承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1、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2、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3、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4、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5、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
6、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7、叉车工驾驶前应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并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8、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9、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10、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1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12、叉车使用中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擅自处理后报告,并按本厂相关制度处理
13、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备注:叉车禁止带人,如发现一次考核50—10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试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叉车及叉车驾驶人员。
三、各部职责
1、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按管理规定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2、行政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及特种证件的审核、保管工作。
3、叉车组长/班长负责公司所有叉车调度、日常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4、制造厂各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5、工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二、三级维护保养及维修,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6、成本课负责叉车所需物资的计划提报,及物资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车的调配工作。
一、叉车安全使用规定
(一)检查车辆
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液,润滑油、防冻液。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叉车运行过程中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叉车运行前还应检查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确认所载物平稳可靠。
(3)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离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整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叉车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底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档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开倒车。
(9)禁止在坡道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应贴靠档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辆不要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崩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2)禁止超载作业。
(13)禁止载人运行。
(五)使用人电负责公司内叉车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六)机动部负责公司内叉车的定期报检和监督使用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安全环保部。
(七)机动部负责公司叉车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叉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储运部负责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维修作业时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理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防冻液,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叉车维护保养制度
1、叉车能有效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内重要装卸用具。为让叉车得到及时维护与保养,保障机器使用的机动性、灵活性与实用性。现叉车维护与保养由叉车司机每周一进行维护。
2、日常维护内容: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1)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2.2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2.3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2.4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3、保养
(1)保养由叉车使用者实施,维修班配合。
(2)按照“日常维护内容”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①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②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③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⑤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⑥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⑦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⑧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⑨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⑩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3)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4)测试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5)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6)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7)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8)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定期报检制度机动部负责
1、叉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叉车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地震、大风、雷击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叉车经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叉车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机动部负责保管,作为叉车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一下情况之一的叉车,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4、公司安环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桥式起重机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台帐
叉车台账由机动部负责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括叉车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二、叉车作业人员台帐
叉车作业人员台账叉车作业人员台帐由综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三、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机动部负责
1、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叉车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技术文件和资料;
3)叉车、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
4)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6)叉车订购、改造情况记录。
7)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机动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