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大班班级考核细则合集三篇

幼儿大班班级考核细则(通用3篇)

幼儿大班班级考核细则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司和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建队、班子带队、从严治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护卫队员动态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动工资200元,以100分为基数,逐月进行考核。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三条 大队成立动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组成,中队逐月按规定考核队员,大队逐月按规定考核中队长及中队,并对中队考核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报科领导审批。

第四条 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开,接受队员监督,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保卫工作纪律,当月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扣10分。

第二条 树立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应该主动,无敬业精神,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挑三拣四,扣5分,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扣1―3个月的浮动工资。

第三条 上岗执勤巡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顶撞领导,违反一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动工资。

第四条 发现当月工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之内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时至4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分,超过4小时的则按旷工处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发现一次扣5分,在当班中喝酒、辞职报告范文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六条 请病假、事假一天,从浮动工资中扣5分,并依次类推,超过15天,扣全月浮动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全月浮动工资。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待岗6个月。

第七条 班中请假,半小时以下扣2分,半小时至1小时扣4分,依次类推,4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严禁带信请假、口头告假、电话告假、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经中队长批准的,4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中队长同意,队员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25分。

第八条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岗位当面交接班,严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现象违规一次,扣交接当事人各5分。

第九条 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考勤员扣25分,主管人员扣10分。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各中队队员加班必须报大队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条 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待岗1―6个月,受到治安处罚的,待岗3个月。

第十一条 班中拉帮结派、搞分裂,影响小队团结,与组织闹矛盾,无理取闹,在队里发生争吵、漫骂、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发现一次待岗1―3个月。

第十二条 立足本职,积极协作他人工作,协作精神不主动,扣5分。

第十三条 遇到突发事件,接到指令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扣本人10分。

队容风纪

第一条 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第3条 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严格执行“四项标 准”,未做到的扣当事人10-20分。

第二条 队员执勤时,第7条 应按要求着制式护卫服,第8条 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厂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有着装不整影响护卫队声誉的行为,未做到扣当事人20―40分。

第三条 护卫队员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节、由武保科下达通知换装装季节单、棉警服可以混穿, 呢、布料护卫队服不得混穿,违反者扣5分。

第四条 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应着较新的制式队服,鞋袜要整洁,未做到扣5分。

第五条 队员上岗执勤巡逻时,着装不标准、上岗不扎腰带、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红,描眉、染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 、项链等违反队容风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第六条 着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敞怀、袖手、卷裤腿、插兜、嬉笑打闹,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七条 护卫队员必须精神振奋,姿态良好,遵守护卫队员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违反精神文明的举止,随时维护护卫队声誉,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学习

第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中队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民主管理会、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会,中队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不按时组织召开的各扣10分,队员不参加的扣5分,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的扣2分。

第二条 会议和学习无记录,参会人员无发言记录,组织者,参会者各扣2分,会议、学习记录弄虚作假,伪造记录,填补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各扣5分。

积极参加科、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第四条 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时举办黑板报、上交宣传稿件,当月未按时完成的,扣中队长、宣传员各10分。

第五条 各队认真开展每月的安全活动,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当月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中队长、安全员、当事人按厂规定处理。并视情节扣10-100分。

第六条 做好环境卫生和定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排班室及卫生区卫生,未清扫或不清洁,扣当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乱,扣当班人、责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许晾晒内衣、内裤,发现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扣当事人10分。上级机关检查扣款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章 劳动技能(业务素质)

第一条 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条 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月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两次扣20分。

第三条 积极努力工作,做到“当班一日保安全”,杜绝、减少发案率,如当班发生盗窃案件,看守的物资被盗,扣当事人25分,当月发生看守物资被盗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动工资,三起扣全月岗位工资。

第四条 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条 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台帐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乱涂乱画乱撕,每发现一次扣5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20分。

第六条 严格依法办事,对被抓获的违规违纪及违法人员和关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打骂、虐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看守关押的违法人员逃脱,扣当事人20分,视案件性质轻重的,给予当事人1―3个月待岗。

第七条 组织开展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提高队员军事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各中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业务训练活动,未组织训练扣中队长20分,队员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八条 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35分,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各队严格控制电话费用,超出部分一律从各中队浮动工资总额中扣除。

奖励

第一条 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无畏艰险、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奖50―100分。

第二条 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厂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三条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值勤,严格“四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奖50―100分。

第四条 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大队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奖50―100分。

第五条 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六条 认真履行职责,辞职信范文维护警队声誉,受到领导、职工表扬者奖当事人20分。

第七条 凡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一次,奖2分。

第八条 在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环境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20分。

附则

第一条 当月考核其中分值为零时,如仍然违规,则按同等分值续扣。

第二条 本考核细则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考核细则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考核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幼儿大班班级考核细则 篇2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教育教学:(40分)

(1)认真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2分)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2分)

(2)周计划由周一早班老师填写并于上午之前上墙。(1分)

(3)教案要求字迹清楚、目标明确、过程详细。(1分)教案每周五下午班老师于放学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办公室,逾期视为不交。(1分)

(4)按周计划认真上课,组织幼儿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如发现不上课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课期间不得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1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课题或教研活动任务。(2分),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示范课(2分),认真听课、评课,互听互评不少于10节。(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学习心得、随笔或个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视为不交。(1分)

(7)每学期按时交计划、总结。(1分)

(8)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集会等。(2分)态度认真,准备充分,辅导尽力,追求创新。(2分)敷衍失职,不加分。

(9)积极组织幼儿晨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区角游戏。(1分)

(10)每天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按规定保证幼儿适度活动量,注意幼儿安全,使幼儿在有趣的游戏中成长(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换家园联系栏,要求结合教学需要,内容新颖(2分,逾期酌情减分)。

(12)不断收集废旧材料,制作增添幼儿玩具,每学期人手3件。(10分)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园联系记录本(1分)。

(14)每学期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2分)

(15)每月认真填写各项表册,并随时接受检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办公室,(1分)隐瞒不报的家长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伤等由保健室处理。(1分)

(3)重大事故:缝针、骨折、烫伤、丢失、咬伤、死亡的必须报办公室,办公室再视情节上报。(3分)本班幼儿发生意外的,老师必须打电话或亲自上门看望。

(4)将危险物品放在幼儿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于当班教师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情况属实,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遗失和损耗的向办公室汇报,学期结束清点本班财产。(1分)

4、卫生保健:(10分)

(1)幼儿进园,认真进行晨检,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幼儿。(1分)

(2)每周定期剪指甲,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1分)。

(3)当班老师认真记好幼儿姓名、药名、数量,如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4)禁止幼儿带零食进园,教育幼儿不吃过期食品。教育幼儿不乱扔纸屑、果壳。(1分)

(5)各班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门把手,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1分)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随机检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园内卫生,教室卫生由本班老师负责,如发现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离园前为幼儿整理衣裤。(1分)

三、奖励:

1、全学期出满勤,5分。

2、幼儿安全无事故,全学期安全5分。

3、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是3、2、1分,在州级优质课获奖分别是5、4、3。优秀论文省、市、县级每篇分别3、2、1分(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指导学生获得州、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2.5、2、1.5分。园内获奖分别是2、1.5、1分。

4、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是3、2、1分;州级4、3、2分;省级和国家级的5、4、3分,同一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

5、按班额计算每多一名幼儿每学期总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学前班50人)

6、园长分数按全园前三名的平均分计算。

7、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加2分。

四、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分。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到上级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4、无故拒收幼儿的。

财会人员:(100分)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绩(40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财会工作(20分)

(1)做好月报表、年报表,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2分)

(2)每月1日至25日收取幼儿生活费,无拖欠现象。(2分)

(3)及时登记明细账,科目准确,账账相符。(2分)

(4)幼儿伙食账目每月结算一次。(2分)

(5)编制幼儿园年度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效果。(2分)

(6)按时按要求组织好幼儿园收费、退费、发放工资等工作。(1分)

(7)教职工询问的问题要耐心地给予解答。(1分)

(8)树立好窗口形象,热情迎来送往家长、幼儿和来宾来客。(1分)

(9)参与幼儿园膳食管理,做好食堂会计工作,每月结出盈亏。(2分)

(10)落实财务安全措施,防火、防盗,进出要上锁。(1分)

(11)按时做好学期财务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上交存档。(2分)

(11)认真完成领导委派的其他兼职工作。(2分)

三、卫生保健(20分)

(1)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2分)

(2)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2分)

(3)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2分)

(4)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2分)

(5)严禁向幼儿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2分)

(6)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上级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扣1分。

(7)定期检查幼儿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2分)

(8)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2分)

(9),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分)

(10)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2分)

(11)幼儿园建立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分)

四、档案管理:(10分)

(1)园内各项制度上墙,组织健全,档案资料明确管理。

(2)所有园内物品实行登记制度,任何人借阅、使用必须登记,及时归还。

(3)各种资料、表册要及时上交,迟交、漏交扣分或不给分。

(4)整理好每月各班上交的各项表册,并分类归档。

(5)做好上级下达的各项文字案头工作,材料分类归档。

以上工作每项2分,视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幼儿大班班级考核细则 篇3

一、 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工作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按检修规程执行,否则值班员有权制止。事故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录在操作簿内。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监护。

二、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方式有下列三种: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3、口头或电话命令。

三、 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在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四、 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带点作业或在带点设备外壳上工作。2、在监控盘或低压配电箱、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3在二次回路接线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五、 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的职责:发布检修工作命令,签发检修工作票,根据检修工作任务拟定安全措施,向检修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内容和要求,检查检修工作现场,验收后发布检修结束和送电命令。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由电气设备主管和部门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 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职责:接受工作领导人的命令,负责组织和领导检修工作班成员完成检修工作。对检修工作安全和检修工作质量负责。

七、 检修工作许可人的职责:接受检修工作领导的命令,执行倒闸操作,完成检修工作票拟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工作票上,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后,允许工作负责人带领检修人员进入现场。

八、 工作票时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唯一书面依据。工作票应在工作前送交变电站,工作过程中由工作负责人存放在工作地点,每天收工后交回值班员再次复工时,不改变工作内容的可重复连续使用,但仍应履行工作手续。工作负责人在未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取得工作票前或交回工作票后,均不得擅自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九、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共同检查工作现场,值班员撤除有关安全措施,双方签字后,有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向工作领导人汇报。

十、 工作领导人应亲自检查工作和验收工作现场,确认无误后发出重新送电命令,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

十一、 检修工作进行期间,值班员应检查安全巡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和预兆,应立即告知工作负责人处理,如发现严重威胁安全的现象,应劝阻直至停止检修班工作。

十二、 值班人员,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工作票上所注明安全措施和足以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设备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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