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人物的周记范文(通用28篇)
我的妈妈36岁了,她的脸上总挂着慈祥的微笑,她对我关怀备至,使我好感动。
记得有一次,学校放暑假,妈妈带我去东方小学学游泳,夏天的天气就像小孩子的脸一样说变就变。本来是阳光灿烂,马上变得满天乌云,豆大的'雨说下就下,哗哗地下了个不停。可是我们只带了一件雨衣,这时妈妈把雨衣给我穿上,她自己却被雨淋着了,浑身湿透了,妈妈的爱是顶风挡雨的伞呀,我当时,有说不出的感激。
还有一次,天气寒冷,我在家里冷极了,冷得直打哆嗦,妈妈见我这样,马上拿起我的小手哈了一口热气,还马上给我冲了一个热水袋,顿时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心田。啊,妈妈的爱是温暖的风。
妈妈对我的爱,不是用一、二句能说清的,她那无私的爱,我一生都不会忘。在此,我要向妈妈说一声“我爱您,妈妈”。
我的这位好朋友是来自湖北武汉的刘世勤,他长着小小的眼睛,黑黑的头发。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为人大方。
今年暑假,刘世勤和我又同在庐山老公公家避暑。有一日,妈妈炒菜需要鸡精,正好被在我院子滑滑板的刘世勤听见了。
刘世勤顾不得带上他心爱的.滑板,马上跑回家跟他家人说了这事,他的妈妈二话不说,递给他一些鸡精,叫他给我妈妈,妈妈连声道谢。
再有一次,正赶上了三伏天。我在附近的小店里买了支雪糕,正准备回家,忽然听见有人在叫我。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刘世勤。我问他:“这三伏天,你跑出来不热吗?”“不热。”刘世勤说。话音刚落,刘世勤马上把一块QQ糖塞到我手里,我边追边喊:“我把QQ糖还给你!我不喜欢吃QQ糖!”刘世勤却跑远了。我要学习他为人大方。
怎么样?我这个朋友好吗?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在这五千年中涌现出许多伟大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人物要数三国中的“常胜将军”——赵云了。
赵云智勇双全,文武双全。武艺超群,忠心耿耿,历来被后人所赞颂,被后人所学习。因此小时候家人常用赵云来教育我要精忠报国。渐渐地赵云的事知道的愈多,我就愈加敬佩赵云。
我敬佩赵云,首先是因为他的`武功很好,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一杆银枪,被赵云使得风驰电掣,出神入化。一把剁铁如泥的青红宝剑,被赵云耍得神出鬼没,让人眼花缭乱。所以,无论什么怎样的大将见到赵云都闻风丧胆,狼狈而逃,否则,就会死在银枪之下。赵云直到老年仍英勇无比,真可谓宝刀不老。
我敬佩赵云,其次是因为他临危不惧,经常急中生智。有一次,黄忠夜袭曹寨,不料中了埋伏,赵云舍身将黄忠救回军营,可这时,曹操趁胜追击,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赵云大寨压来,这时,赵云军人员伤亡严重,无法应战,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赵云突然想起一妙计,他让弩手埋伏在战壕里,待曹军接近,弩手突然站起来,霎时,万箭齐发,曹操以为赵云早已布好了天罗地网,马上命令大军撤退。看来,赵云真可谓是一员有勇有谋,不可多得的武将。
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而且认准明君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但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助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血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寻到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血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后,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
赵云是一位世上少见的神奇武将,他为蜀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我将永远敬佩他。
我的好朋友名字叫做邱浩胜,他长得瘦瘦高高的,有一对水汪汪的眼睛,他不但长得帅,人也很聪明,很会讨好女生,许多女生都被他吸引住了呢!
我们在三年级就认识了,我和他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感情深厚,课堂上有不会的地方,我们都会互相帮忙,他是班上的数学小老师,我是语文小老师,
他教我数学,我教他语文,到了现在,我和他的月考成绩都名列前茅,因此我们对彼此有更深的.了解,变成了一对惺惺相惜的莫逆之交!
我们两个人的兴趣相投,喜欢投篮球,他和我联手,赢过很多场比赛,训练篮球的时候,邱浩胜和我会互相练习,所以我和他的友情愈来愈深。
我很高兴能交到这麼好的朋友,以后也许再也找不到,象他一样的好朋友了,我衷心期盼我们之间的友谊能够延续下去,直到永远。
我身边有高尚的人有很多,可是我最敬佩的人还是李叔叔。
今天是星期六,李叔叔答应过我带我去公园玩。我们上公共汽车找了两个位置坐了下来,因为今天是星期六,上车的人越来越多。这时,正好有一位孕妇上了车,叔叔连忙站起来对孕妇说:“你坐这里 。”那位孕妇说了声“谢谢”就坐下了。看到这里我就想叔叔真傻,自己有位置为什么让给别人坐,自己站着简直是找罪受。
到了站刚来到公园看见前面一个男子,掉了钱包,李叔叔二话不说就捡了钱包,我以为叔叔会留给自己用的,没想到他捡起钱包就追上前面那个男子,把钱包还给了他。
我们刚来到公园看见一个小女孩在角落里哭。叔叔立刻到便利店买了一根棒棒糖给小女孩并问:“小朋友,你在这了干什么,你的妈妈呢?”“今天我和妈妈去公园玩着玩着,我和妈妈就走散了。”小 女孩停止流泪说。叔叔镇定地说:“那我们就帮你找妈妈吧。”我们找里老半天,始终找不到这位小女孩的.妈妈。正当焦急之时,一个妇女跑过来说:“小观,妈妈找你找的好辛苦。”一把抱过小女孩 ,激动的说:“恩公,谢谢你,谢谢你帮我看着我的女儿。”
当妇人走了之后,我就奇怪对李叔叔点火:“李叔叔,你真傻,在公交车上你明明有位置坐,你干嘛让给别人坐,自己找罪受。还有,刚才自己捡到钱包还给别人,自己不会用啊。现在又帮小女孩找妈 妈,浪费我们玩的时间。”李叔叔听了我的话对我说:“李辉,做人可不能贪小便宜啊!因为助人为快乐之本比玩更有意义啊!”
听了叔叔这质朴无华的话啊!“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才发现叔叔是个高尚的人,所以我最尊敬的人就是李叔叔。
这段时很忙,所以我们见面也小了,今天我有一点事情要请教他,“要他帮忙”。我们约好今晚他下班后,在一家我们都很熟悉的休闲会所见面。
首先我说说他为人;我们认识很久了,关系越来越好,就像亲兄弟那么好。记得有一次,当时我和他认识不久,没有生意上的来往关系也是一般。我和一个客户做完生意很久都收不到钱,后来,据我 了解他也认识我这位“无良客户”关系还很好。于是;我把事情经过告诉了他,他了解清楚后,“二话不说”就要他朋友尽快付钱,事情就很快解决了。通过这件事后,我很敬佩这位做事公道朋友,我 们的交往就越来越多了,关系也越来越深。我赏识他做事公道帮助朋友都是“不计报酬”,他交友也很广泛,无论是“大款、富豪”,“市井平民”,或是他“单位领导”认识他的人,都称他为“大哥 ”。和他在一起我都感觉到很有面子。他的`朋友当中很多我都认识,据我所知如果他有事,须要朋友帮忙,想出钱出力帮他的人不计期数。他做人的成功,须然没有千万家财,但我觉得他总比“亿万富 豪”更有自豪感。俗话说;“积金遗于子孙,子孙未必能守”“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中,此乃万世传家之宝训也” 这才是人生当中最宝贵财富。我在他身上也学会了不少做人储世道理,也是我所认识朋 友当中我最敬佩的人。
我们见了面,我把事情告诉他,这件事情他都解决不了,于是他还找了其他朋友帮忙,约好了下周和他朋友一起过来佛山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像这样的事情经常在他身上发生,我们从认识到成为“兄 弟”在这过程中我们双方付出了,很多、很多了!请你们珍惜自己身边每一个朋友!
在城市里奋斗,时间长了容易使人精神低迷,就像抽了烟土的瘾君子,每天早晨打着哈欠,流着各种眼泪来上班。而不幸的是,我也加入了这个团队。
与所有北漂南漂的浪子们一样,我来自北方一座冬季非常寒冷的小城,在大学之后便加入了南漂的队伍,至今也快有一年时间,一年时间说短不长,只是这一年时间,对于我来说,成长很多,身体的、精神的五颜六色的丰富。
在这个南方的大城市,高楼巍巍耸起,云层笼罩的天空永远那么苍白,看不到真正的天空,也就看不到星星漫天的夜晚。车流永远穿行不息,闪烁的车灯让城市显得更加的拥挤。
北方的现在应该吹着大风,除过松柏以外,所有的树木都落光了叶子,孤零零的在那站立着,远远的天空是苍白色的,让人只看着天空便感觉到凄凉。出门必须只留出一对圆溜溜的.眼睛,裹着羽绒服,围着厚的围巾,带着卡通米老鼠手套,各种怕冷的美女,穿的比卡通熊猫还要厚。吹口气,就能看的呼出的空气一直延伸出去,戴着手套还要不住的往手里好些热气,经常能够看见那些用手捂着脸取暖的人,在冬季里,女生都有红扑扑的脸蛋,可爱的样子。
大学,在冬天里就喜欢呆在宿舍里睡懒觉,宿舍有很好的舍友,他们喜欢玩游戏。暖气开的很热,与外面的冰冷世界彻底隔绝着,我就一直躲在被窝里,睡到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才起来。有太阳的时候是最好的,可以晒被子,在阳光下看打篮球的小伙子,看操场上漫步的女生,这些都是无比悠闲快乐的事情。
那个时候喜欢照相,总是喜欢拿着相机四处晃悠,镜头中出现最多的是外面的风景,而影藏在镜头后面的那个人,总在默默的注视着一切。喜欢摄影的人总是感性的,因为镜头中永远是别人的生活,自己却躲在一旁。
也只有那个时间里,可以追自己喜欢的女生,然后回到宿舍炫耀。约姑娘出去总是觉得那样的开心,总是简单的觉得喜欢就好。
冬天来了,城市变得冷了,这里我走过的。
我的妈妈有一头乌黑亮丽,不长不短的头发,有着一对秀气的柳叶眉,眼睛大大的,不是很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幅小眼镜,嘴巴不大不小,嘴巴两侧的脸颊,在她笑起来的时候,会挤出两个小酒窝!
妈妈对我的学习颇为关心。她每日晚上要花一个小时,耐心的教我课外英语。
她会一字一句的教我读,仔细的纠正我的错词和语调。当我不细心的时候,她就会生气。在我写完作文后妈妈总是仔细阅读,并和我一起专心致志的修改病句。凡是经妈妈之手的作文,必得A+!
我的妈妈很爱做饭,她做的饭也很好吃,我最喜欢吃她做的`可乐鸡翅了。
我的妈妈做饭的样子很优雅,从容不迫的,比如:如果油烧热了,她决不会急急忙忙的将菜丢进锅里,她会从容不迫,小心翼翼的把菜放进锅里,决不落下一片菜叶。不过,如果你在她做完饭后再去看看厨房,你对厨房的评价绝对跟我的外婆一样:“象打过仗一样!”
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温柔、严厉又能干的好妈妈。
我有一位好朋友,她叫包怡秋。她今年11岁,身高133厘米,体重26.8千克。她的皮肤黄中透红,很光滑。乌黑的头发常常扎着两只“香蕉”辫,走起路来上蹦下跳的。齐眉的刘海几乎把整个额头都给遮住了。挺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很有学问似的。瞧!鼻子旁边还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呢!真漂亮啊!
她也非常喜欢玩旱冰。有一次,她妈妈给她买了一双旱冰鞋,她就迫不及待地穿上兴奋地学了起来。没想到,刚走一步就滑了一跤,她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爬起来,
心里想:我一定要学会它,绝不放弃。她象一个不倒翁似的,左摇摇右摇摇,慢慢往前滑。旱冰鞋还是不听使唤,“当”的一声撞到了台阶上,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揉着屁股说:“好疼啊!好疼!”她垂头丧气地爬起来,想起了刚才的话,不服输的劲头被激了起来。
这次,她扶着墙站稳了,慢慢向前滑,先是一只脚向后一蹬,然后再换另一只脚。她越滑越熟练,她左一蹬,右一蹬,终于不摔倒了。
她还很爱画画。只要一有空,她就会认真地画起来。有时上课铃响了,老师都进教室了,她才急急忙忙地把画纸放进课桌里。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兴趣广泛、不服输的女生。
我的弟弟今天刚满两天,白白的、胖胖的,七斤三两,大约五十多厘米,很可爱,我非常喜欢他。
我发现我的弟弟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和睡。我每次去医院看他时,他不是在吃奶,就是在睡觉。妈妈说:“他一整天几乎都在睡觉,一天24小时,他能睡20多个小时,
醒的时候就是吃、喝”我今天去医院 时,突然听到了他的哭声,我赶紧跑过去看他,他竟睁开了眼睛,在吃自己的小手,我赶快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小手里,他忽然一下就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了,我想他是不是把我的'手也当作好吃的了吧!
哈哈,这就是我的爱吃、爱睡的亲弟弟,他是不是很可爱呢?你喜欢他吗?
我的小伙伴叫赵寄望,小名“小阳光”,他是我的小跟班,精灵得像只猴子,他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笑起来,两排洁白的牙齿能发出珍珠般的光彩。
他每次碰到我,都有问不完的问题,而且每次都是打破沙锅问到底,问到我都答不上来为止。我的.小跟班最喜欢跟我玩,我玩什么他就在边上学着玩。我有时还会教他一些他不懂的知识,他都会很认真 地在边上听。
他虽然比我小,但也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学习,比如写字,他写字有比捺,而且态度认真,老师叫他写一页,他却写两页,写到他满意为止。他吃饭不说话、不挑食,而且吃得很快,这也是我所欠缺的。
和“小阳光”在一起,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既是大哥哥,又像小老师,而他也能时时提醒我改正自己的缺点,他真是我的好伙伴!
初夏时节,找了几个伴,去了一趟土耳其,这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度,它的宗教、风俗,人文,历史,无不深深吸引着我,整个人沉浸在一种近乎亢奋的状态。
我们一路从伊斯坦布尔到格雷梅,再到安塔利亚开车,自驾经费特希耶,去往棉花堡。
从棉花堡美轮美奂的纯白世界里出来,我们入住景区附近的一家Resort(名字已经忘记了)。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帅气的小哥,卷发,身材健硕,笑容甜美,有着一双像地中海一般幽蓝而深邃的大眼睛。
办入住的时候,发现护照没在随身小包里,之后翻遍所有的行李依然不见踪影。顿时,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
丢护照是件极其麻烦的事情,需要去大使馆开证明,否则无法出境。这需要时间,而我们的签证只有15天,一旦过期了,还要补签,期间花掉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以及由此给行程带来的损失,难以估量。
细想之下,护照一定是押在前一站——费特希耶的宾馆前台,退房时没拿回来。前台小哥主动询问我们宾馆的.名字,帮我打电话过去联系。而费特希耶距离棉花堡200多公里,我们来时开了近两个半小时。往返至少需要5-6个小时。
于是,经过一般讨价还价的商量,小哥爽快地答应了帮我开车回去取护照。——因为我承诺事成之后给他500里拉的辛苦费。为了不影响我们第二天的行程,他连夜驱车直奔费特希耶。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惴惴不安地站在酒店门口张望。终于,6点半刚过,小哥回来了。
看着他满脸疲惫地从车上下来。我激动地拥抱了他,我说:Thankyou,他说:youarewelcome,我又说:Thankyou,他说:Myhonour。
由于激动,我竟有些语无伦次啦,过了一会,当我第三遍说Thankyou的时候,小哥看着我的眼睛,说:ifufeelgratitude,ucangivemymoretips(如果觉得过意不去,可以给我加点小费)。顿时气氛变得尴尬啦,如此直白,如此坦率,非常的不chinese。
真的礼多人不怪吗?才怪呢!估计小哥早就在心里嘀咕,谢谢说一遍就行了,这本身就是交易,何必多言。最后,在算加油费的时候,我多给了他差不多50RMB。在跟小哥依依不舍地告别之后,我们继续上路,直奔爱琴海而去!
文化,这就是文化。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沟通方式,跟西方人别整那么多虚的。
土耳其小哥给我上了一课。
那是第一次遇见,却拉开了我与他之间的序幕。他像一颗流星,划亮了我的夜空。
他穿着破旧的衣服,稳稳地坐在一辆“奇怪”的车上。他的皮肤黑黝黝的,在中午阳光的抚摸下竟有些黑得发亮。他的一只手极度扭曲,手指拧在一起,好像要打架似的;另一只手把着车笼头。一只脚使劲地蹬着,而他的`另一只脚几乎连脚踏板都触不到。他使劲地将全身的力量汇聚到一只脚上,我发现他的眉头皱都没皱一下。额头微微地沁出了汗,在阳光下折射出奇异的光芒。他黑色而明亮的眸子闪动着。
这时,他分明看到了我,就“呵呵”一笑,傻傻地冲我说一句:“上学去了?”他那动人的黑色笑容和一口并不特别整齐的泛黄的牙齿同时绽放,眼角的皮肤因这一笑也泛起了阵阵涟漪。
我冲他微微一笑,随之“恩”了一声,便从他身旁走了过去,与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那以后,他便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每每上学路上,我总会看见那个牵动我心的笑容。
一天,听到大人们在门外议论他的事情,我出于好奇,侧着耳朵听。“听说他原本是个小司机,做人老实得很,后来不知怎的出了一场车祸,醒来就成这个模样了。”“对啊,他那个老婆挺好看的,还有个丫头,但他执意要离婚,他老婆就带着丫头搬了出去。”一种很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像要窒息了一般,脑海中满是那一张张黑色微笑的脸……
天下着蒙蒙细雨,给这个即将迎来春天的城市笼上一层烟愁。由于准备考试,我心情烦闷。撑着伞,往学校走去,在小区的一角我又看见了他。他的头发上沾着细碎的水珠,他冲我又是一笑,依旧是那句“上学校去了?”我“恩”了一声,但心情愉悦了很多,就好像冬日里遇见了久违的暖阳,一下子明朗起来。他的笑给我以温暖的鼓励,突然让我明白那种奇异的感觉是什么。
他,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他用笑和勇气支撑自己勇敢地活了下去,命运的不公却让他的笑容更加坚定与温暖。关于他的一切都将深埋我的心底,尽管时间易逝,但它们并不会因此消了颜色,褪了芬芳,反而愈加鲜艳。
他,是我遇见的一个小人物,但他却像恒星一样,永远闪耀在我的天空,在我退缩与彷徨时会给我方向与力量。
她,高高的鼻梁上挂着一副充满学问的眼镜,一张爱唠叨的嘴巴,一对会说话的眼睛,她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最爱做的事是做奥数,每当她看到一道奥数题时,都会静下来思考。但她的唠叨是不可必少,但有时候,妈妈的唠叨总是对我有益处。
记得我6岁那年,有一次,妈妈要去抬水,我纠缠着妈妈,因为我也想去,妈妈说:“假如你闹出麻烦来,我可就不管了”一路上,妈妈认真抬水,我就跟在后面玩耍,
突然,前面的一块石头就象拦路虎一样把我绊了一跤,我的膝盖被石头碰出了血,我清清楚楚地看见我的血流了出来,我喊了一声“妈妈”妈妈就知道我出事了,等妈妈一转身,
我的裤子都被血浸成了红色,妈妈吓了一大跳,连忙背我到水池边,用水扑我的伤口,再背我到一家小诊所里擦了点药,又贴上了创可贴,在回家的'路上,妈妈就开始唠叨起来了,说什么“我叫你不要来啊!”“你偏要来啊!”妈妈的唠叨又没完没了的出来了,我细细地听着,谁叫我偏要来呢!
我爱妈妈,我爱会唠叨的妈妈!
讲起我的班级同学。可真是讲不完。就说班级之最,也有不少。
爱哭之最
金屹他是我的同桌,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爱哭。他试卷没写好会哭;他的东西被别人碰到地上了也会哭;被人轻轻打了几下也哭。他虽然有这个毛病,但他玩魔方玩的可好了。别人拼不起来,他几下就可以拼好。
狂笑之最
有了最爱哭的,也有最爱笑的人----胡懿,她只要看到一点好笑的.东西,旧会开始大笑起来。她只要一笑,就一发不可收拾:躺在地下拼命打滚。而且笑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不过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
肥胖之最
要说肥胖之最,绝对是王子健莫属。王子健长的胖胖的,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两旁的肉就会被嘴角顶上去,把原本就不大的眼睛挤成了一条缝。虽然王子健胖,但心宽体胖,就算别人当着他的面嘲笑他,他业不会斤斤计较,而是对别人宽厚的笑一笑。
千古历史悠悠,谈及诸葛,世人总会想起他“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小说中的他神通广大,呼风唤雨借东风,仿佛天地为他所用。历史上他为“霸业可成,汉室可兴”鞠躬尽瘁,至死不渝,一生为刘家出谋划策。赞赏他的文章更是数不胜数,而今天就让我来谈谈他的一个致命缺点——愚忠。
“臣必定竭尽全部力量报效”这是他在刘备临终时许下的承诺。守诚信固然是好,可他明知道后主刘禅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却依然为他谋前策后,写出了千古名篇《出师表》来告诫他。最后换来的是刘禅的'忽视。他几十年始终如一地在皇帝身边效力,七次北伐,使蜀国没有立刻灭亡。在这样一个阿斗面前,诸葛亮就没有想过自己当皇帝吗?也许这样,他可以多活几年,不至于五十四岁就暴卒而离开了吧。
他的忠诚使人钦佩,可他的“愚忠”让人怜惜。回到我们的身边,这样的例子难道还少么?多少人在社会面前不懂变通,多少人在学习上只守旧道,即使再努力,再聪明,可最后终沦为和诸葛亮一样的下场。墨守成规,这个词在古人看来似是褒义词,形容一个人得体有规矩吧。可在现在看来,这一定会是一个贬义词,有多少人是败给了它呢。
就学生而言,有些同学明知道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却始终坚持,相信幸运会眷顾他们。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愚忠”,所谓的“墨守成规”吧。诸葛亮再英明神武又如何?在命运面前,他终处于下风。
智,神,义这些词语再厉害,加起来还不是小于等于“愚忠”。愿我们凡事懂得灵巧变通,不要让一点毁了我们一世的英明——像诸葛亮那样。
我的好朋友是徐不凡。
她有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可爱的嘴巴,短短的小辩,她也是我们班的班长。
每次我们上体育课时我们就一起玩跳绳。上信息技术课时我们俩用一个电脑,我们俩一起玩游戏一起在电脑上画图。
有烦心事的时候徐不凡每次都能让我开心、高兴。如果老师让我们出去玩,我们如果有没写完的我们就互等。她说话的声音是多么柔和和她那亮晶晶的眼睛是多么动人哪。
徐不凡的嘴多可爱,她的`辫子象柳条一样垂下来。
喜欢我们一起在下课时和她一起玩一起说出我们快乐事情和烦恼。我们一起想办法去解决问题,这样我们都会开心的。
看电影是我生命的动力,如果没有“电影”我的生命一无所有,也使我的生命没了动力,等于是一台没有油的车,再也无法乘驰。
人生的一开始可能是个好的开始,也可能不那么幸运,我一出生就是在一个很好家庭,我喜欢黑色,因为黑色不管配什么颜色都很好看,我曾思考过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人要活着?”我想通了,而我想出来的答案是“因为要传宗接代”可能这是上帝给我的指示吧。
我喜欢吃苦瓜、生鱼片之类的东西,我也喜欢打ps3的电玩,听音乐也是我的最爱,我的`生命正在努力,希望我的成绩越来越好,也希望我的品德越来越好,更希望我的作文写得越来越好。
许多人总会害怕自己和别人不同,常常与他人争,但是我觉得当学生就是要突破自己、超越自己,不需要和别人计较。
以前,我的世界是灰白的;现在,我看见了光彩,我的人生是如此的美丽,漂亮啊!
我有一个小伙伴,名字叫郑谷成。他是个小伙伴,个子很高,喜欢画画。
他画的画可漂亮了!画上的小猫和小狗在懒洋洋的趴在金灿灿的阳光下睡觉,小兔在努力地拔萝卜,可爱的小老鼠也在偷吃油呢!郑谷成虽然是个男孩子,可他不会打架。
一年级的一天中午,我和郑谷成无聊地坐在学校操场的'台阶上,
突然,我的奶奶给我送来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奶奶走后我就伤心地哭了起来。这时,郑谷成安慰我,说:“别伤心,既然有 上学,就一定会放学,放了学就可以看见奶奶了。”他这一句话让我好过了许多。
所以,郑谷成成了我最好的小伙伴。
我的妈妈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扎着一个马尾辫。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一看就是一位老师。她不胖也不瘦,平时喜欢穿衣打扮,是一个爱臭美的妈妈。
别看她平时一副不苟言笑、冷冰冰的样子。其实她是一个很善良和心软的人。就拿上次我在她办公室看到的一件事来说吧:那日有一个学生上课不好好听讲,被妈妈发现了。
课后,妈妈把他带到办公室谈话。记得妈妈没有象其他老师一样严厉地大声责问他而是苦口婆心地和他讲上课不听讲的后果,帮他分析上课开小差的坏处,
一番话把那个学生讲的感动的'直掉眼泪,一再保证以后课上绝对不再犯类似的错误。然后妈妈又面对面地帮他把课上的内容重新上了一遍。然后才让那个学生回到教室去继续上课。
这个学生现在已经毕业好几年了,但还经常和妈妈保持着联系,把他在大学里的一些情况告诉妈妈。我想:这个学生一定会永远记得妈妈对他的好。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一个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对自己的工作付出所有爱心和耐心的人。我为有这样一个妈妈而骄傲和自豪。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的小伙伴,既不是同学,也不是朋友,而是爸爸给我买的一只惹人喜爱的小狗,我给它取名为二宝。
二宝有一身棕色和白色相间的毛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尖尖的嘴巴,又黑又小的鼻子像一颗小黑豆,当有人在看它时,它会竖起小耳朵,长长的尾巴摇得可欢啦!
当我写作业时它会安安静静的'站立 在一旁,当我伤心时,它会陪着我、逗着我玩。但是二宝也有调皮捣蛋的时候哦!
记得有一次,二宝把抽屉里的卫生纸叼出来咬得粉碎,把露台弄得乱七八糟的。爸爸看到了非常生气,拿起拖鞋想打它,二宝连忙跑到角落里,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爸爸,爸爸一下子就心软了,放下 了拖鞋,二宝立刻围着爸爸转来转去了。
虽然二宝非常爱调皮捣蛋,但是我们全家人都爱它!
我有一个弟弟爱玩的小弟弟他姓李是我的表弟。
我弟弟一天晚上,妈妈和我在看电视,弟弟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装鞋子的盒子,盒子的盖子上叉着一把剪刀,剪刀像一个蝴蝶结一样,盒子就像一个礼盒一样,弟弟说:“妈妈,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 我一看,这是妈妈放在楼下的刚买的鞋子,只不过弟弟用剪刀倒叉在盒子上,装饰了一下。弟弟双手捧着它, 一步一步地走来,倒真像给妈妈送珍贵的礼物,那样子真可爱,还真像一个孝敬父母 的`孩子。妈妈眉开眼笑地接过了弟弟手中的礼物,连声说:“好儿子,谢谢你的礼物!”
妈妈叫道,“这个办法好,过几天,你生日了,我也从你的衣柜里拿一些衣服出来装饰一下,变成给你的礼物,这样既省钱,又省事!”
我不禁说:“这真叫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有一个小伙伴,他是二(4)班的黄浩坤,也是我幼儿园的同学。他长得很酷,圆圆的脸上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像两颗明亮的大星星,大大的耳朵,小小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总 是挂着甜甜的微笑。
他很善良,刚上幼儿园时,我很不适应学校的生活,经常在学校里哭泣,他看到后会拿一些玩具陪我玩,或陪我看故事。在他的陪伴下,我渐渐适应了学校的生活。和他玩也成了我的习惯,甚 至星期天也约好一起玩。
他很聪明,从小就听到他课堂上的精彩发言,是我们班上公认的聪明娃。他很喜欢画画,机灵的人物,可爱的`动物,诱人的水果,在他的笔下是那么栩栩如生。在江苏省第十八届青少年科技模 型智力七巧板比赛中,我俩联手代表海师附小参加 ,他勇夺冠军,我很佩服他。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
我的弟弟很可爱,他是我二姑的儿子。一颗小脑袋上有小小的嘴巴,小小的耳朵,小小的鼻子和小小的眼睛,他脸上的器官都是小小的。
我觉得我很搞笑,我的弟弟也很搞笑,我决定和弟弟一起组成搞笑派。先说说他的`搞笑的事吧。就在一天晚上,我二姑摸到了弟弟的眼睛,
以为是他的肚脐眼了,就把被子给他盖到了脸上,弟弟很难受 ,一下子起来,把头摇来摇去,又用手抓来抓去,总是把被子给弄下去了。我听二姑讲完这件事后,都笑的肚子疼。
我说我弟弟才8个多月,你一定不信,不过,我弟弟真的是一个刚刚学会爬得婴儿,一个很好玩的小宝宝。
介绍了这么多,你也应该知道了,他是一个小小的,可爱的,调皮的小孩子了吧。我很喜欢他。
在这个世界,各种各样的明星层出不穷。他们或妖娆帅气,或演技精湛,或歌喉优美,或……总之,始终有那么一些优点吸引着我们,让我们为之倾倒、疯狂。
零七年,我认识了一个阳光的大男孩。最初的最初,吸引我的是那浅浅的帅气的微笑。出于好奇心理,我开始去了解他。了解过后,带给我的,是心痛和震撼,感动和欣喜。真的想不到,这样一个在聚光灯下始终努力微笑的大男孩,背后居然隐藏着一颗坚强,善良,隐忍,宽容的心。
从百万人参加的“快乐男声”中脱颖而出,然后在没有任何基础的情况下,拍摄了电影《十七》;从独挑大梁发行EP《乐天派》,到拥有令人羡慕的购买量;从沉寂两年震撼发行《千方百计》到参加录制《一起来看流星雨》;从主持带给人们正能量的《给力星期天》到奔赴韩国制作二专《破晓》;从成为天娱旗下第三个拥有个人品牌演唱会的艺人到全新专辑《VSPACE》,我们见证了他的成长他的付出。
最吸引我的,不是他俊朗的外表,帅气的舞姿,优美的歌喉,而是他处逆境而不屈服的精神。尽管他会在想家的.时候哽咽,会在乐橙受侮辱的时候伤心,但是,收拾好坏心情,他还是那个坚强,不轻易屈服的阳光男孩。
当他的乐橙不远千里去参加他的演唱会时,他迷人的眼睛里总闪着泪花,当他的乐橙在寒冬穿一点点只为露出会服是,他的脸上总写着感动,当……这些都是做作么?我相信不是的。这个不顾一切地朝经纪人吼:“我的乐橙不是取款机”的男孩,这个让乐橙倍感亲切的大哥哥,总是能轻而易举的让我红了眼眶。
魏晨,这样的你,让我怎能不爱?
在过年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广州,我们到了宾馆,把东西放下后,吃完饭,就已经晚上了,我们都已经筋疲力尽了,就早早的睡觉了。
到了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去了游乐园,那是刚刚开的,那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过山车,在远处,就能听到啊的声音,一听,就让大家知道,这项游乐设施肯定超刺激的!不用想,就知道上面的人,的面部表情一定是害怕,双手紧紧的抓住旁边的东西,张着嘴大叫啊!
我们马上来到了过山车的下面,我们不由的发出感叹:哇!这么大啊!这么吓人那!虽然我们很害怕,但是也要尝试一下!上去之后,我很紧张,这毕竟是我人生第一次坐过山车吗!发动了,我又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叫在空中悬浮着,前后摇晃着。啊!马上就要到顶了,就要冲下去啦!我的脸绷得紧紧的,没有一丝的笑容。冲下去的时候,我的脑袋被风吹的紧紧贴在座位上,又上又下的冲击力,把我的脖子和脑袋差点弄开胶了!
我的头一直低着,一直低着,真是难受啊,我想抬都抬不起来,我一直在笑我自己,咋回事?头怎么不听使唤了?还好,又有一个上坡,把我的头给抬起来了!一开始我很紧张,双手紧紧的`抓住扶手,不敢松开,直到双手出汗,直到双手抽筋,再也抓不住的时候,我只能轻轻地握住了,但越到后来,我也就不是很害怕了。每个人都发出了刺耳的尖叫,把自己的害怕都释放了出来。姐姐还说,把鞋带系紧一点儿,可别掉鞋了!庆幸的是我没掉鞋!
下来之后,工作人员给了我们鼓励,我们就是勇敢者!但是我此时感觉我的腿还在空中飘着,一直在打颤!
我们又高兴的回到宾馆了!!
又是一个花开花落的季节,我捡起散落一地的花瓣,抚摸着它们,感受着它们原有的妩媚,抬头望去,丛林渐渐起了迷蒙的大雾,在雾中隐约看见一抹娇弱的身影,那就是你——黛玉。
看见你的身影,我连忙追上去,可看见你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停下脚步,感受着你的气息,看着飘落下的`花瓣,不禁想起在《葬花吟》中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心想:黛玉,你不就是在这样的景色下,创作的这首词吗?只不过现在少了宝玉,和你以往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点淡淡的忧伤。
回想你初进贾府,虽带着病态,但却可以清楚的看到从你身上散发出的迷人气质,你才华横溢,聪慧过人,最擅长作诗,你把你的愁绪,哀思都寄托与诗中,像是《秋窗风雨夕》中的“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就道出你远离家乡的郁闷与惆怅,你的诗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尽管每一句都见血带泪,每一句都蕴含着内心的伤怀与哀愁。
你不但才华横溢,而且还对爱情充满了幻想,你和宝玉的爱情故事更是令人向往,你们彼此心中那份永恒爱恋,让人为之赞叹。可是最后的结果却是那么的悲凉,你误认为宝玉对你的感情是假的,最后气血攻心,消香玉损;可你殊不知当时宝玉被众人算计,所以误把宝钗当做你,当他发现真相后,大发雷霆,晕了过去。最后还为了你出了家。虽然结局是这样,但你对爱情的那份执着,却深深留在大家的心中,难以抹去。
你虽然有时候让人觉得你很高傲,很刻薄,但我知道那只是你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仅仅是为了不让自己受伤,可他们却不理解你,但你面对这样的处境,依旧活出了自己的本色。
大雾渐渐散了,我回过神来,我看见你在向我招手,我勾起一抹微笑,看着落在手中花瓣,黛玉,你离我并不远,我只期盼我还可以与你在花海中相遇,与你一同感受你曲折的一生。
我的妈妈是个严厉的妈妈。有一日,我的数学作业没做,于是数学老师给我妈妈发了一条短信。我刚回家,抬头一看,看见了妈妈正阴沉着脸,左手拿着羽毛球拍,
右手握着树枝,我一看妈妈这样子,就想:“大难临头了!”果然,妈妈叫我放下书包,她就把拍子高高举起,“啪”的一下打得我的手出了血。“为什么不做作业?”妈妈阴沉着脸问。“忘了。”我说。妈妈让我把作业抄了十遍,抄完后,才原谅了我。
我的.妈妈还是个关心我的人。有一日,我打游戏太入迷了,忘了定时间,我妈妈说:“赶快把电脑关了!时间早过了20分钟了。”
最近,我近视了。我妈妈天天都在想办法,让我的眼睛好起来。我妈妈让我天天都用艾条灸眼睛,用电脑只能用20分钟,看电视只能看半小时。虽然视力提高了些,但还没完全恢复,于是我妈妈就继续想办法。
有一日,她见网上说吃在醋中泡过的葡萄干可以治近视。等我从学校到家时,她已把葡萄干泡好了,我偿了一口,说:“又酸又涩,难吃死了!”“必须吃,不然你的眼睛好不了!”于是,我只好把葡萄干吃了。
这就是既严厉又关心我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