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
一天,正走在路上,手机响了,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父亲,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因为我女儿的声音我太熟悉了。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父亲,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母亲说这个电话没打错,是你的手机号码,父亲我好疼啊!母亲说你工作忙,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都累坏了,父亲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来不了,你就在电话里再亲静静一次好吗?”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谢谢……父亲,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对不起,先生,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实在对不起!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她父亲不久前又……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父亲,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静静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
得知男神今天要去跟人表白,于是她飞速敲下:
“不行我喜欢你我不许你追任何人!”
想想又删了,改成:“SB快去啊!追到了我请你吃饭!”
到站下车,意外见到男神竟然也在车站。
她疑惑走近,只听男神道,“我喜欢你。你要请我吃饭吗?
我说的故事不载于史,因为那些正襟危坐的历史是不敢将一个伟大的发明归结为一个柔软的爱情的。而事实是,1872年,当俄国海官莫扎伊斯基第一次见到安子,就爱上了她,并注定为她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
从此后,莫扎伊斯基每月一次徘徊在安子家门口。他是一个海军,他的舰队要远航,只在一个月的某一天,他的舰才归航。他就在这一天,跑到安子家门口。
“小伙子,你的衣服还没有洗呢?”看到他又要找安子了,他的战友提醒他。
“不洗了,那衣服上净是我想念安子的味道,我不想洗。”
“祝福你!”他的战友们用灿烂的笑容送他。
在安子家门口呆了四个月,他知道安子的理想是拥有一个农场,因为安子和她的姐妹们爱吃鸡蛋。这本来是十分平常的事情,可是这个事实让莫扎伊斯基兴奋万分,“这是多么伟大的梦想啊。”莫扎伊斯基经常对他的战友赞叹:“一个爱吃鸡蛋的姑娘一定是一个特别的姑娘。”他经常趴在舰艇的舷边望着远方幻想。
不久,他又知道,安子喜欢做梦,她最大的梦想是飞上天空。她对她的闺密们说过,谁带她飞翔,她就嫁给谁。听到这个消息后,莫扎伊斯基发誓,要让他的安子飞起来。
从此,海军莫扎伊斯基的业余生活就是拿着一个斧子,抱着一个老母鸡,走进圣彼得堡的树林中,望着天空发呆。他举起小斧子砍伐过几十种树木,以便找到最坚硬又最轻的,适合做飞机翅膀的树木。他观察过老母鸡、大雁、孔雀、海燕、猫头鹰、夜莺等许多飞鸟的翅膀,努力揣想什么样的翅膀可以让他的 “飞机”飞起来。当然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叫飞机,他只是在心里叫他制作的飞机叫“安子的梦。”
整整探索了10年,1882年,莫扎伊斯基设计制造了一架单翼飞机。机翼的形状是夜莺在黑夜飞翔的形状,在俄罗斯的诗歌里,夜莺是专门歌唱爱情的,机翼的颜色涂成了秋的金黄,这是安子喜欢的颜色。飞机安装了四轮起落架,他要飞起来当然还要落下来,落到他幸福的小巢里。飞机上他还专门做了一个鸡窝,他的意思是,有一天,他要给安子买一个大大的农场。
1882年的春天,莫扎伊斯基带着他制作的飞机,在圣彼得堡郊外进行了试飞。他特别叫上了他的恋人安子,随着飞机的轰响,飞机扑扑颠颠飞上了天空。虽然只飞了二三十米,仍然让莫扎伊斯基高兴万分。莫扎伊斯基抱着安子大喊大叫,他奔跑着,拉着安子,要把这消息告诉所有圣彼得堡的人。
莫扎伊斯基太高兴了,他没有在飞机试飞的过程中照相,没有在试飞的现场找看过试飞过程的人记下证人证言。尽管他的发明比莱特兄弟早了21年,却不被历史承认。
但莫扎伊斯基才不管这些呢,飞机试飞过后,他就带着他的安子,在圣彼得堡附近买农场去了。他的农场养了很多鸡,那是为了安子吃鸡蛋。农场的家里的屋顶上放着他制造的飞机。那是他和安子的飞翔梦。
从前有一付眼镜,是用金丝和水晶做,眼眶上还镶着几颗钻石,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绚丽无比。因此眼睛近视的人都想得到它,因为戴上它,可以使自己显的更高贵。一天,它被一位富有的主人买去,整天挂在主人高高的鼻梁上,它自己以为自己很高贵,开始骄傲起来。一天,它遇到尘土,尘土有礼貌的向它问好,谁知眼镜不赖烦的说:“哼,你这个小东西,敢跑到我的面前来,你知道我是谁?我就是最高贵的眼镜!”尘土听不服气,对眼镜说:“别狂妄,你一定会尝到苦头的!”说完就转身而去。眼镜根本不把尘土的话当一回事,仍骄傲着睡前温馨感人小故事。
可是几天之后,尘土的话灵验:眼镜的主人,总是不爱护它,把它乱扔。一次主人正在吃饭,有人打来电话,叫主人赶快出去,说是有急事。主人立即换上衣服出去。由于他太着急,眼镜掉到床上,晚上主人回来,躺在床上,压得眼镜喘不过气来,它非常生气,希望能换个新主人。几天后,主人真的买一付上好的隐形眼镜,把眼镜换掉。眼镜如愿以偿的换一位新主人,它可高兴啦!可这位新主人不爱卫生,每天吃完饭都不擦眼镜,只是用手一抹,这让眼镜非常烦恼。
这天,眼镜又遇到尘土,它向尘土诉说自己的悲惨经历,并且向尘土道歉,保证以后不再骄傲。尘土还没有答话,只听见“啪”的一声,眼镜被树枝挂下来,摔碎。
火车上,一位男孩拿着手机发微博,
他在微博上写着:“在火车上,我对她一见钟情。她厌恶烟味。
不知为什么,她一向望着窗口……”
男孩默默的看着她,心想她必须不知道的。
过了一会儿,微博上有人回复了他:“正因窗口倒映着你。”
男孩抬头一看,她正微笑的看着自己
【我想牵着你永远只会为你带路】
逝去的爱情
1990年左右,那时我初次与他见面,他是卖线的,长的很是白净。在我们这儿有很多人都想走出去,尤其是像我这种从小到大就呆在山里连去个镇上也要走二十多里的山路的人的认知里,与我来说只要不是在王莽便是走出山了,所以对我来说,或许这辈子的愿望就是走出大山里,且家里从小到大待我也不怎好。所以就迫加剧了我想走出去离家远远的的心。
那年,雪下得特别厉害,从王莽到东镇积满没过膝盖的雪,走一天的路才能到东镇。那天,他担着筐子穿的很是破烂在卖线,或天早已注定,有的陌生人会在瞧见第一眼的一瞬让你心动,会让你抛却所有想着跟他私奔,想着只要跟他一起以后无论什么样都好,这或许就是现在所谓年轻人的一见钟情,我当时便是这种感觉。他与我说自己是茨沟的,这更加加强了我要与他一起的心。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在东镇街上也有一个男孩在追我,对我特别好,但我还是选择了他选择了自己的爱情,现每每回去都躲着他。
在雪还未消融枝叶刚展新的时节,我便和他到他家了,一老头儿两光棍儿子、一间半屋子、两张早已腐朽破烂摇晃的木床、加上一张长条椅这就是这个家的全部了,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嫁于他,我相信很相信爱情当时,觉得只要我喜欢他,他住哪儿都认了,所以后面我哥哥还有爸妈不论怎样反对,哪怕结婚时都没一个人来我也无所谓,选择嫁于他。
自婚后便过上了他的那种自我独裁的专政生活,你不可过问过多,否则等的便是他的叫骂,这或许就是自己一直所追求的爱情,想着离开,但在那个年代,那种行为是为人们所不耻的,只能认命。屋漏逢夜雨,次年秋末,我生下第一个孩子——一女孩,这我不知是谁的错,反正在这儿,女孩总是不受人待见的,都是我的错,所以各种事情都有了,他爸开始赶我走,他也开始对我拳脚相向,他弟都大气不敢出,而且周围所谓的邻里都只是看笑话的而已,每每这时,便会暗自落泪,祈求上天给予解脱。但这却是自己所追寻的爱情,是不是有着莫大的讽刺与哀伤?
或是上天听到感召,两年后的一个雪夜中,我诞下一男孩,此后状况稍好点,但男孩生下便是体弱多病几近夭折,本就家徒四壁的境况,赶上这无疑雪上加霜,在欠下一堆外债后男孩终于病有好转,避免与他争吵我后面选择外出打工,顺便准备存点钱等账还完,盖所新屋。
五年后还完了所有外债,本以为可以喘口气,可以盖新屋,房庄子已近挖好,等着邻居家的新屋盖好后就着人手开始动工,但在那天午后所有一切又回到了原点。那是一个夏末初秋的中午,晴空万里但已没了夏天的那种燥热,树还很墨绿,还未来的及夹杂上些许仓黄颜色,知了也还在尽最后的力气鸣叫,我的孩子——男孩,从邻居家还未盖顶的新房的墙上摔下,十多米高下去,同玩的小孩全吓跑了不敢说,发现时他浑身是血,头破了很大的窟窿,本以为摔坏,或是傻掉,好在治好后至今也没留下什么后遗症,要有机会遇见你可看看他左耳下方至今还留着一淡淡疤痕。
孩子渐渐大了,马上到要上学的年岁了,房子是迫切要解决的问题,2000年下定决心再穷也要买房子,在邻里这儿借5元哪儿借十几元勉强买了房子,这期间他却对这些毫不过问,和他商量所有东西都商量不了,这就是自己一直追求所谓爱情的后果,很苦很累,那时节。
上次和孩子无意间聊天时孩子还在说“在他小时候的印象里,爸妈除了每天吵架外好像还是每天争吵不休,不过在我大了点的时候便少了,不过要是结婚后就是这样,我还是不要,就算结那要找一个真实的相互尊重可平心静气说话的。”其实孩子说的没错,后面未避免争吵,我几乎每年外出打工,他在家带孩子,但他在家的样子我就不说了。但所有的一切都在向好的地方发展不是吗?
本我也以为所有一切都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所有都是我以为,11年,女孩在四中上高二,男孩初三马上中考,他和我在外地打工,孩子没在身边,所以他与我平时多得是口角。那年春深也就四月份,所有地儿的油菜花都开始谢了,桃花梨花已零落大半,春开始走向凋谢,他选择了死亡,和春天一起走了,在全家都遍布着伤痛之后,家又一落千丈,或又可用家徒四壁来说,女孩也辍学了,两人勉强维持着男孩。在周围很多所谓亲朋的笑脸里,让他读完了大学,去年刚毕业。
三月男孩对我抱怨说“上学时有些所谓亲戚不闻不问,老爸死时坐壁上观,前面那麽难的时候多的是白眼嘲讽,去年有人说这个家族真是要出个人才。现在要用的到时却来求人,我真是……”我安慰他,人就是这样,无论哪儿都是,这样才能说明活的真实。
“清明时节雨纷纷”一会儿再这炮火声里去看他,祭奠我那消逝的青春和那逝去的爱情。
他和她在一起,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彼此都到了适婚年龄,于是相亲,家世、长相、工作都称得上门当户对,谁都会说这是一桩良缘。
他们彼此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与前女友的爱情在大学里开始和结束;她亦与别人十指紧扣过,但是两个人从未向对方提起前恋人的点滴。他并不强求知道她曾经的故事,只要当下的她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其余的事便不重要了。
倒是他的母亲好奇心重,忍不住问说媒的介绍人:“小雅那么好的女孩,怎么前一段感情会没有结果?”媒人面露难色的样子让他母亲起了疑心,脸色随之沉重。只有他,云淡风轻地说:“没事,但说无妨。”
在媒人絮絮叨叨的讲述中,他知道了她的前男友死于癌症。在男友生命的最后阶段,她日夜照顾;男友死后,她痛不欲生。媒人不停地夸她坚强、贤惠,他的母亲亦频频点头。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今后,自己要更加怜爱这个好女子。
某日,她慌乱地打电话来,无措地告诉他:“客厅里的灯忽然坏了。”他急急赶赴她的住处,搬了梯子准备换灯泡。拆下灯罩后,他发现天花板上似乎有一团东西,他以为是灰尘,便让她去厨房拿抹布。
没想到,那团东西竟然擦不掉,他没辙了,干脆换了灯泡再说。待客厅恢复光亮时,他听到她发自内心的欢呼声,让他甚是喜悦。但是,当他重新装上灯罩时,才看清那团东西竟是几行字!
他揉揉眼睛,凑近一看,是刚劲的钢笔字:
“嘿,比我幸运的兄弟:我和你一样,深深爱着小雅。我曾想过和她相守一生一世,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她换灯泡了。当你看到这些字时,也是我为你和小雅祝福的时候。请你好好珍惜她,她值得你珍惜。请告诉小雅——我爱她。”
他怔在原地,双目湿润。
她仰头唤他:“发什么呆呀?快下来!”
他对她暖暖一笑,轻声道:“亲爱的,我念一篇写在天花板上的小情书给你听……”
他和她都是小工人,薪水不高,但是足够生活。丈夫很普通,妻子却很漂亮,也很伶俐。
因为彼此都很有时间,他们每个月或是出去看场电影,或是去逛逛公园,间或出去吃顿晚餐。只要妻子想,丈夫就陪着。什么事都顺着妻子,只要妻子高兴,只要条件允许,从来不说半个“不”字,好像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想法。一次,他们出去吃晚饭,妻子让丈夫点菜,丈夫说,点你爱吃的吧,妻子有点生气,你就没一点自己的主见!是不是有点窝囊!丈夫楞了,叹了口气: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不能给你宽敞的住和漂亮汽车,我只想在自己“能”的范围内,给你最好的。
世界上有卑微的`男女,却没有卑微的爱情,爱她,就给她最好的,我想这也该算是婚姻的真谛吧。
现在想想,当年厦门大学的阳光有多灿烂。
那个满是阳光的下午,我坐在教室里,她轻轻地走到我面前向我借课堂笔记。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清香,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她坐到我的前排,却又半转过身,用手遮住嘴巴对我说:邓丽君的歌你喜欢吗?有机会我唱一首给你听,好不好?她回过头去,头发洒了一些在我桌子上。我心乱极了。
但我始终没有对她说什么,因为自卑。她是泉州一位富贾的千金。而我,山村的农民子弟……
转眼到了实习期。我在厦门的一个机关实习,日子特别清闲,晚上便和几个同学去一家印刷厂打工。干了10来天,赚了100多块钱,拿到钱,我眼前浮现的是她的长发,突发奇想地决定用这些钱给她做一个发夹。
我先到装饰材料店买了一片棕榈木块,然后买来两把刻刀,几张磨砂布,小罐的油漆。用了两天两夜,我将木块刻成了一只展翅的蝴蝶,抹上了油漆。还剩下十几块钱,我买了个新发夹,拆下其中的金属夹子,镶在我雕刻的蝴蝶上。我想象着这枚小小的发夹在她飘飘长发里跳跃飞舞的模样。
她在泉州的一家报社实习,我向同学借了100元,刚好够来回泉州的路费,起了大早,乘半天的车跑到她实习的地方,她外出去采访了。我把发夹放在一个女编辑那里,花了10分钟时间才交代清楚,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地请她千万别送错人,自然,我没有留自己的名字。我期待她能猜出是我送的,但又不希望她知道。终究,她什么都没提,我不知道,我心中那种酸酸的滋味是失落还是庆幸。
毕业前,系里组织了一个告别晚会,直到晚会快结束时,她才匆匆地赶来,独唱了一首叫《初次尝到寂寞》的歌。唱歌的时候,她的眼睛老是往我这儿瞟,而我却和同学斗起酒来,后来我才知道,《初次尝到寂寞》是邓丽君的歌。
她被分配在厦门,而我却去了另一个城市。到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我开始往厦门的每一个新闻单位打电话,打了近50个电话,终于查到了聘她的那家报社,从办公室里一直问到她的宿舍。拨通她的宿舍电话,听着她那边:喂!您好……我正听着呢。突然感到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也许,我们之间比一般的同学还陌生,也许她连我的名字都叫不起来了,也许她正在等她男友的电话……
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就像第一次她找我借笔记本,但那一阵一阵气息已越来越远……我挂断了电话。
之后我再也没有打过这个电话,尽管那几个数字仿佛已经刻入我的脑中。
慢慢地,我有了女朋友,她温顺得像只小兔,我说结婚便结婚,我说要孩子便要孩子,曾经飞扬的青春和激情随着时光逝去,世俗的荣辱很快淹没了我的生活。只是,每每拿起那两把锈迹斑驳的刻刀,心还是被刀刺着了,很痛,痛得掉下泪来。常常就幻想着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真想回到校园的时光,一切重新再来。
唯一想的,就是想问问她,她是否喜欢过我。
果然就有这么一天,10年后的一天,同学聚会,第一站便是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门前集合。
满是阳光的下午,往日时光历历在目,我回到了过去,脚步轻快得就如天边的那朵云。
图书馆的门前,在那个熟稔的位置上,一个熟悉的背影静静地站在那里,她那长长的发已不再飘着,一枚木制发夹将它们牢牢地夹在后脑上,形成一个美丽的发髻。
在我手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在我的心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就是那枚蝴蝶飘飘的发夹。
我逃开了。我跑出了校门,一下子淹没在街市里,我听到街边的一家音像店里音响震耳欲聋,刘若英在唱: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一只飞鸟爱上一只鱼,飞鸟只能在空中飞,鱼只能在水里游,这个爱情刚开始,便注定没有结果,但它们还是相爱,飞鸟说,我只要每天能够看到你一眼就够,鱼感动得流下眼泪,是透明的得眼泪,融于水中,什么也看不见。鱼说,我也是,我们是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产生的同一个爱情,超越空间的限制。飞鸟说,这样的爱情是永恒的,它没有任何承诺,它是心的相通。鱼说,这样的。爱情也是最美的,我们彼此触摸不到对方,但在我们心里,对方都是最完美的。.。.。.飞鸟与鱼深深地陷入爱的海洋,每天坚持看看对方一眼,无论刮风下雨,矢志不移,直到有一天,他们实在忍受不日积月累的相思之苦,都希望能够触摸到对方,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秒的接触,他们也心满意足。于是他们相互约定,
在飞鸟掠过海面时,鱼奋力跃起,完成他们百分之一秒接触的夙愿。
飞鸟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平滑这美丽的翅膀贴着海面飞行,就在于看到飞鸟与自己最接近的那一霎那,她使劲浑身的力气,奋力弹起。
鱼终于冲出水面,鱼的头与飞鸟美丽的头碰在一起,也就是在那么一刹那间,百分之一秒的时间,但一个悲剧就这样发生,飞鸟的头流出血,是鱼奋力跃出水面所撞出的血。
飞鸟死,死的时候,它的脸上带着笑,因为他终于体会到触摸最心爱之人的感觉,也就是死亡,生命的飞翔。
这种结局对他们来说不知是不是一种完美?
喜欢你
如果让我说我喜欢上他的具体日期,我不知道,我回答不出,但是我知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以至于我感觉已经和他在一起了很久很久。
曾经不止一个人说过,我的表达能力很好,可是我从来没有这�
很遗憾,喜欢了那么久,却隔了那么久的光阴才让他知道。
他不在的日子里,我非常想念他,有的时候
今天,依然是非常想念他的一天,每个周六对于我来说都十分难熬,因为不知道明天是否能接到他的电话。
自从2013年2月25日后,我很少再看那种美好爱情的电影了,因为已经不再相信自己能够遇到真爱了,偶尔看看也不过当成搞笑的视频看看,今天却忽然很想重新看一次《恋恋笔记本》,是啊,其实我可以干点其他的事,但我太想他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个电影,但是事情就是这样。
诺亚和艾莉的故事,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是啊,不是第一次看了,却比第一次看哭得还要凶。
第一次看他们的故事,自己还没有谈过恋爱,那时的流泪是因为感动,而今天的我,已经完全不同,不仅经历过失恋,也经历过失而复得的喜悦,不禁想到自己。
我想他一定不会理解我这一刻的心情的,因为他不会理解当初我知道他谈恋爱的消息是怎么样的心情,那种心情,连我自己都很难言表,是一种比忧伤更绝望的事情。就像满怀期待的诺亚给艾莉写了365封信都没有收到回复一样,就像是服役归来的诺亚看到了艾莉与另一个男子亲吻的画面一样,以前的我总是不知道该如何称呼那个时候的那种心情,原来,那种感觉,就叫做失去。
当两个人再一次重逢,而艾莉还是选择离开的时候,诺亚的手是捂着胸口的,我知道那种感觉,叫心痛,因为心真的是会痛的,那种要揪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他用不确定的口气说两年后不敢保证能在一起一样,我很害怕再一次失去他,可是就像诺亚只能用手捂着胸口看着她开车离去而无可奈何一样,我也没有办法,我不知道两年后的他是否会像艾莉离去后又回来一样的回到我身边,我不知道我们能否像诺亚和艾莉一样直到生命的尽头依然在一起。
可是我好想他。
没有人会知道刚刚我哭泣的样子,没有人知道那种因为想念而痛哭的感觉。
过去的日子,我曾�
我好希望此刻他能在我的身边,可惜他不在,或许,未来的日子里,他还是会错过很多像今天这样的日子,他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喜欢他的我,在想他的时候会是这样的难以忍受。
或许他会懂,或许他会感受到我的思念。
希望有一天,可以和他一起再看一次这个故事,能够亲口告诉他他不在的日子里是多么的想念。
我很想告诉他,我好想他。
心中有一只戒盈碗,比手握一只戒盈碗更重要啊。我是偶然得到这只破口的碗,是笨人无意得到的,但我知道,我终于要在心中修得一只戒盈碗,那才真的是聪明爱人呢。
认识阿泰,是一个非常偶然的机缘。他是茶室的斟茶人。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我和朋友难得地闲逛,累了就随意走进了这家布置颇有些禅意的茶舍。
薄胎的骨瓷杯子,用滚水清毒,配普洱,看着就舒服。阿泰自己用的是一个有破口的杯子,那颜色又深沉又淡薄,纹理类似于歌窑,朋友好奇地问他,你怎么用一个破杯子?
阿泰温和地笑,说,这个杯子,是老板送给我的,明代的,叫"戒盈杯"。朋友恍然大悟的样子。再聊,原来阿泰是广东人,在那边有自己不小的生意,但他觉得那不是他要的生活,他把生意委托给朋友,一个人游走到这个城市,无意间一眼喜欢了这个茶室,便问老板需不需要人,老板也是相信眼缘的人,当场就录用了他,后来又把这样一个充满偈语的杯子送给他,可见对他的认可。
我跟阿泰说,我有一只碗,也是有破口的,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破口,我发现时想扔掉,但还是留了下� 我的碗只是一只普通的白瓷碗,我用得久了,也感到它的身上带着我的能量,便再也舍不得丢掉。
阿泰惊喜地说,哦,是么,那你的碗,可以叫"戒盈碗"啊。
后来,再在家里吃饭,便会想起阿泰的那只有破口的杯子。也真奇怪呢,我买过好几只很贵的碗,有胎薄而细致的骨瓷小碗,有日式的看着不忍用的精致小花碗,还有美脆清白的青花瓷小碗。在我小心翼翼地使用的过程中,偶然一个不小心,磕到料理台上,无一例外地,突然碎裂了。单这只破口的白瓷小碗,特别经用,磕了碰了,都没有碎掉,迄今为止,碗口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的三个破口。
15岁那年。
周安安迷上了魔幻小说,迷到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地步。他把自己想象成小说中某一个有着奇异魔法和超能量人物,或是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大侠。实际情况却与此格格不入。他是个胆小怯懦自卑男孩,平常说话不敢大声,像一只胆小蚊子一样哼哼。走路低着头,像一只蹑手蹑脚小猫咪。做事更是轻手轻脚,班上有调皮同学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淑女”。
这个绰号让他愤怒,让他极端,让他失去理智,但却无法摆脱。他所有愤懑、豪气和所有理想,都只有在那些武侠与玄幻小说中才能得以宣泄和完满。
上课时候,他趴在课桌底下偷偷地看。放学回家,他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继续苦读。他甚至把玄幻小说拷贝到手机上,连上厕所时间都不放过。
有一次上课,他正在课桌底下埋首苦读,语文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居然没有听到,同桌用胳膊肘碰他,他站起来,茫然四顾,半天才说:“老师,我没睡觉。”同学们哄堂大笑,他脸烧得像天边七彩云霞,呈好几种颜色,不停地转换。
他成绩自然烂到不可收拾。放学后,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锁着眉头说:“周安安,叫家长吧!这样下去,你哪儿也考不上。”
老师声音尽管不大,但还是把他吓得一哆嗦。
周安安是单亲家庭里长大孩子,从小就没有见过父亲。母亲是一个非常强势女人,说话嗓门很大,做事风风火火,在市场上摆摊卖衣服,练就了一身和男人一样强势风格。她对周安安期望很高,希望他好好念书,将来考上好大学,替她争口气,可以说周安安是她全部理想和信念,是她坚守在市场上摆摊全部支撑。她常常用手点着周安安额头说:“你怎么会是我儿子?一点都不像我。”
尽管她和周安安说话时候尽量温柔和蔼,可是周安安还是很怕她,这也是他自卑根源。同学们很大一部分坐上私家车,他却在为生活费和学费而发愁,尽量节省每一个硬币,因为,只要他节省了一个硬币,他母亲就可以在市场上少跟人争执一句。
他不和同学一起吃午饭,因为他午餐总是最便宜。他不和同学一起打球,因为他球鞋总是开了胶。 老师说:“周安安,你在想什么?”
周安安回转过头,眼睛里浸满了泪水,小声说:“老师,别告诉我妈妈好吗?她会收拾我。”
是,每次老师找家长,周安安母亲就会很生气,她会用自制苍蝇拍拍他,一边流泪一边说:“让你不听话,让你不争气,让你不学好,让你不成材。”很难想象,平常混迹市场母亲会有那么多词汇。周安安不怕打,就怕看母亲伤心绝望、涕泪交流样子,他就败了,败得不想回言和反抗。
老师说:“不告诉家长也可以,但是从今天开始,你必须听我。”
周安安想了想,点了点头。
老师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个少年小时候很自卑,不合群,很多时候一个人独来独往。其实他看到别同学一起放学上学,欢声笑语,也很羡慕。可是他没有勇气和别人在一起,因为他跟别人不一样,他右手长了六个手指,同学们常常取笑他,叫他六指。后来班上一个漂亮女生主动和他一起上学下学,把敬佩目光投给他,因为他学习成绩优异,几乎每一科都达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程度。因为那个漂亮女生欣赏,他抛弃了自卑和懦弱,用热情和自信点燃了青春里一段最美好时光。后� 知道吗?那个少年就是我。
老师说完,把手伸出来:“你看看,这就是我每天握着粉笔在黑板上板书、长了六个手指头手。其实这不是人力所能为,所以不用自卑。就像你,出身不能选择,有什么样家庭不能选择,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自卑。”
那一次,在办公室里与老师长谈后,周安安有了很大转变。青春是什么?青春其实就是一场花雨,看起来瑰丽多彩,其实内中也有潜流,渡过去,青春就会绽放出美丽异彩。
中午吃饭,周安安不再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他会坦然地端着饭盒和同学坐在一起。饭盒里菜肴虽然不是很丰盛,但是,那是母亲一颗眷眷之心。他终于明白,他该比不是饭盒里内容,而是母爱博大精深。
放学后,他不再故意落在同学最后。同学有私家车来接,他也有,有母亲自行车。十五岁周安安坐在母亲自行车后座上,一路讲着学校见闻,撒下一路爽朗开怀笑声。
学校操场上,周安安不再畏首畏尾,他跟同学一起抢球做运动。也许姿势不是十分洒脱帅气,也许还不够阳刚健美,可是他毕竟在参加,在成长。
周安安不放弃任何一个成长机会,偶尔也有同学嘲笑他曾经停留在武侠和玄幻小说中走火入魔样子,他会一笑置之,洒脱地摆摆手。
自卑其实只是青春里一个逗号,偶尔停顿一下,就会逾越过�
时光流转,白驹过隙,考上高中以后周安安,早已从一个苍白忧郁男孩,长成一个活泼开朗追风少年,他早已把那些在虚拟中找来武装自己盔甲卸掉了,把自卑狠狠地踩在脚下。
身体发育,让他看上去不再像一棵豆苗般娇弱,而是俊朗飘逸;运动场上常常能看到他阳光身影,三分球尤其漂亮,让很多女生为之喝彩鼓掌;学校演讲比赛上,他更是口齿清晰,旁征博引,让人刮目相看。谁能想到,这就是当初那个胆小怕事弱不禁风、只能躲在虚拟世界里纵横驰骋男生。
其实每个青春期孩子都会有这样一段时光,愿意躲在虚拟中把自我想象成一个理想中角色,用以弥补现实中不足。只要能及时调整自己步伐,从迷失中走出来,未来日子里,依旧会阳光灿烂。
情深缘浅
伏案提笔,你便记在心间,再回首似已越千年。梦中难以割舍的画面,却也经不起流连,纵再有声声哭啼的呼唤,仍不能回到从前。
只一眼你便刻在心间,任凭风雨,我始终难以忘记,于是将你苦苦追寻,你却于我若即若离。我迷惘了方向,只是,可远可近却不能忘。
任思绪蔓延,回到那令人魂牵梦萦的黄昏,如是雨景,却添了佳人。那曼妙的身影和银铃般的声音,迷了鸟、醉了人。饮一阵急雨,观鸟语枝间,风轻过,醉意渐醒。
抬头望,一缕青丝穿云过,湿了发与身,才不知何处去,便惊闻梦中声。一回首,那是梦里佳人,纤腰束发美倾城,盈盈笑声轻轻,一袭红衣,又醉了黄昏。徐徐走过,未及开口,红唇白齿间欲语笑先来。桃花美眷如出水新莲,月眉弯弯似柳叶相连,翠眼灵动如沐清风。
又忆叶河岸,时为五月,沙白柳绿风轻戏,游鱼窜动看水浅。斜阳里,残照深深霞满天,醉晚景且听风吟。但见你孤自骑行,愁容满面,本是思语话无边,岂料凝噎在心间,两岸春色里,唯见憔悴眼,远观静变,怜意在心间。
忆流年,往事似云烟,爱在心田,而今只剩我苦苦思念。
今夜暗云铺了天,我没有带伞,不去管喧嚣的人群,僻一角去听秋虫的音。细探幽深的草丛,已没有夏日的聒噪,平添几分幽静,靠倚叶子下还能听到细碎的声音,这声音低沉而浓郁,急雨也无法阻断。轻轻地,轻轻地,却扣人心弦,遗忘了尘世的浮华,遗忘了身上的雨点,此刻只有你在我心田,才明白听的不是秋虫,是对你沉沉的思念。
昨日还是懵懂的少年,怀着爱情的憧憬,深深将你迷恋,却终究不敢言。为你写满想念的诗篇,却不忍让你赏看,害怕内心的炽热,惊退温柔的你,灼伤我焦躁的心。
清风依旧南袭,而你已离我千里。乘着秋雨,思念无边。已记不清有多少次梦里,以为你在我身边,我瞥了惊鸿不见,俗世不管,与你游历山野林间,而今我不期待梦境浮现,只想与你再一次碰面。又有多少次,我抑制心底的思念,对你不想不看,本以为空洞的心早已如一潭无波的潦水,只是关于你的消息,将我纠缠着掀起了万丈波澜。
揉碎了秋红,来喂我想你的梦,却不知下一刻你我是否相逢。你若即若离,总让我苦苦寻觅,而每一次温柔的重逢都是别离的伤痛。莫不是,只有在我心碎了你才会懂。
有人说做一条鱼,只有七秒的记忆,世间的一切情愫都会远离。我苦苦的思索,却发现即使我是一条只有七秒记忆的鱼,也无法将你忘记,在我每一个七秒的记忆里,你都不曾被忘记,对你的思念,没有七秒的间隙,不断更新的关于你的记忆,存在每一个七秒的轮回里。忘记,对你我早已无能为力。
渴望得到一瓶忘情水,喝了它就可以忘记一切关于你的记忆,我也想过失忆,只是害怕捉弄人的天意,将我与你的重逢布局。方明白,忘了你,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怕是秋雨也多了情,竟淋湿我衣,寒意将我从思念的沼泽拉起,却陷入思绪荒芜的境地。给你的种种关怀,却都被你拒之千里,我以为是我做错了什么或是你太无情了。而今明白:我没有错,我给了你我最好的;你没有错,你舍弃了对你最无关紧要的。
你温柔的泪眼里,闪烁着我忽明忽灭的影子,我想那是我离你最近的样子,当泪水滑落的这一刻,我便从你的世界消失。
在一个冬天,一对夫妇搬出了大房子,因为他们破产了。丈夫夜以继日工作,但没有时间照顾他的妻子。妻子想,他不再爱我了,他只想着自己的工作。一天,妻子想洗澡,但她的丈夫在门口拦住她,说到:让我先洗吧,好吗?为什么不让我先洗呢?她问。我累了,亲爱的,你后洗,好吗?妻子非常伤心。在一个雨天,妻子发现丈夫的电脑没关,几分钟后,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这是他的日记:今天,我很难过,� 我不像以前那么有钱,我们搬到了一个小房子,天气很冷。
我发现,如果一个人先洗澡的话,浴室就会暖和一些,所以我总是先冲到浴室里,当她洗澡的时候,浴室可以温暖起来,至少1℃。我不能给她更多,但是至少可以给她1℃的爱。
一上公共汽车我就注意到了她:她身穿牛仔服,肩上挂着一个雅致的小包,一对酒窝在白里透红的脸颊上跳动着,大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如果能与这么漂亮温柔的姑娘相识该多好啊!可是,该怎么与她搭话呢?像老生常谈那样:“请问,现在几点了?”——愚蠢之至;“您现在要下车吗?”——粗浅鄙薄;“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面?”——更是庸俗不堪。
我往自动收款机投了一枚5戈比的硬币,它立刻弹出一张车票。感谢上帝,我的好运来了!这是一张特别幸运的票:它一共有八位数字,不仅票号前三位数相加之和与后三位数之和恰恰相等,并且它们的和都刚好等于七。“七”可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呀!上帝在七天之内创造了世界,世界七大奇观,我陶醉在了遐想中……
可那位姑娘却丝毫没注意到幸运之神对我的垂青,径直朝门口走去。完了,她一定是要下车了,美丽的姑娘,幸运的车票,拜拜!我绝望地想着,突然脑海中蹦出这样一个迷信的说法:把幸运车票吃下去,一切都会如你所愿。但愿这能在我身上显灵。抱着一线希望,我偷偷地背转身,闭上双眼,咕噜一声就把车票吞了下去。然后开始仔细倾听内心的声音,期待着奇迹的出现。白费劲!脸憋得通红,我也没能得到一个通向姑娘心灵之路的锦囊妙计。我只好用无奈却极其恳切的目光望着她,并暗暗乞求:姑娘,千万不要下车,停下来吧,停下来吧,哪怕再和我待上一站的路程!这时奇迹出现了:我倾心相慕的那个姑娘,好像听到了我心的呼唤,慢慢地转过身,果断地向我走来。
太棒了!我狂喜得头有些发晕了。
姑娘看了我一眼,又面向大家,用她那悦耳动听的声音说:“女士们,先生们,请你们拿出自己的票,现在开始查票了。”一边说,一边拿出了查票员证章,转向了我,“先生,请您出示一下车票。”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收款机出故障了吗?”姑娘见我不吭声,关切地问。“没、没有,它好好的呢。”
“那么,是收款机里没车票了?”“有、有票。”我失魂落魄地回答她的话。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说些什么。“那么,您就是没有买票了?”她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不、不,买过票了。”“那您的票呢?请您出示一下。”“它、它在这儿呢,”我指了一下自己的肚子,“我、我把它吃、吃掉了。因为它是一张幸运车票。”
周围的人开始哄笑起来。唉,这倒霉的车票,害得我好苦。姑娘也笑了起来:“我不是外科医生,我只是个查票员。非常遗憾,现在您得为幸运付出代价了。”她加重了语气。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意思,十分沮丧地问道:“多少钱?”“如果现在交,是5里拉;如果到调度室里的话,那要多一些了。”
多罚少罚都是个罚,干脆随她走一遭。我做出一副豁出去的样子,随她下了车,掏出腰包,付了罚款,收下罚款单,依依不舍地与她道别。后来,我按照收据上的印戳和她查票证章上的号码找到了这位美丽的查票员,邀请她看电影,她竟愉快地答应了,再后来呢,她就成了我现在的妻子。
试想一下,当初如果没有那张幸运的车票我怎么能和她有缘相识并相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