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季植树活动通知3篇

2024春季植树活动通知(精选3篇)

2024春季植树活动通知 篇1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各区、镇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组织: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打造道德风尚高地,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首届社区邻里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社区邻里活动月系列活动,强化对社区群众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使广大居民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规民约,让社区更加文明、邻里更加和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建和谐邻里·创文明社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围绕“建和谐邻里·创文明社区”主题,以增进了解、联络感情、融洽关系、促进和谐为目标,开展社区居民喜闻乐见、争相参与的系列活动。重点突出自教、自助、自娱、自发、自办,形成人人支持、户户参与、共建和谐、共创文明的良好局面,从而切实增强社区的向心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1、亲邻文化交流活动。通过家庭才艺大赛、本地人和外地人心连心活动、社区健身比赛、趣味运动会、社区能人书画展、读书交流会、建立社区邻里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开展邻里相识、相知活动。把邻里联谊活动搬进社区楼栋家庭,激发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拉近邻里距离,增进邻里友谊,使邻居们由相识、相知到相敬,由相疏到相助,让社区成为温暖和谐的大家庭。

2、访邻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以结对单位党团员志愿者以及本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进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解百家难”的“走百家”活动,重点为社区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集中式、钟点式、随机式服务。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相结合,通过“社区道德讲堂”,开展文明知识、文明礼仪、讲述身边道德楷模先进事迹等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创建热情和文明素养。

3、睦邻清洁家园活动。引导居民与邻为德、与邻为善、与邻为亲、与邻为乐,广泛深入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切实解决社区一些地方存在的脏乱差、小广告乱张贴等现象,全面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

4、颂邻争先创优活动。开展寻找老邻居、结识新邻居、感谢好邻居活动,充分挖掘邻里间的感人故事。通过社区宣传栏、社区微信平台、新闻媒体、海门文明网、海门志愿者微信平台等载体生动反映社区邻里间和睦互助的典型事迹,不断营造“社区文明·邻里和谐”的氛围。开展文明楼幢、文明家庭、文明邻里、优秀志愿者、社区好人等系列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公民道德建设。

5、启动仪式与表彰总结。9月初,海门高新区承办“社区邻里活动月”启动仪式,并举行示范观摩活动。10月初,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办“社区邻里活动月”闭幕式,并举行总结、表彰、展示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区镇、社区要把“邻里活动月”系列活动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社区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作为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邻里活动月”的系列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广泛发动。各区镇、社区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精心策划和设计各类主题活动,要广发宣传和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通过社区海报、电子显示屏、发放活动倡议书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广泛宣传“邻里活动月”及其各项专题活动,把“邻里活动月”办成居民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活动平台,进一步展示市民精神风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组织观摩。各区镇统一扎口上报所辖社区(村)“邻里活动月”活动安排表(附件1)以及具体活动方案(附件2),于8月25日晚前上报至文明办邮箱,市文明办汇总后在海门日报以及海门文明网公示,并适时安排人员赴各社区观摩邻里月活动;邻里活动举办后及时将相关过程性资料发至文明办邮箱。

海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xx年8月12日

2024春季植树活动通知 篇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组织好今年“植树节”活动,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认真贯彻《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凡是本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18—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3—5棵,或者义务完成相当于一个劳动日的与义务植树直接相关的活动。

二、具体安排

(一)县级义务植树活动

1、时间:3月12日上午9点。

2、地点:威县贺钊乡邢清公路东风渠西岸。

3、人员: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贺钊乡干部群众代表。

4、任务:完成义务植树2600株。树种为白蜡、法桐混交。

5、苗木及栽植标准:

(1)苗木:苗木胸径达到4cm以上

(2)栽植:河岸栽植,株距23米,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

6、现场安排:县林业局负责植树现场的单位分工及技术指导工作;贺钊乡配合林业局营造活动现场氛围,安插彩旗、悬挂条幅;贺钊乡负责挖坑、备苗、安排足够的水源,保证及时浇水以及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宣传部、电视台负责现场宣传报道工作;交警队负责交通管制和车辆停放工作。

(二)乡镇区义务植树活动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设立集中义务植树点,组织乡镇机关干部职工、乡镇直单位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植树要达到3棵以上。树种以乔木为主,苗木胸径达到3cm以上,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时间安排在3月12日前后。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履行植树义务。县乡两级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参加县级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要按时到达植树现场,并带好植树所需的铁锨、水桶、百米绳、盒尺等必备工具。

(二)严格标准,保证造林质量。各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坚持高标准植树。县级义务植树单位要按照既定的株行距和“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领进行栽植,以定植树为标杆,对树坑大小达不到标准或位置不符合株行距要求的,进行人工扩挖,做到栽植规范、林相整齐;及时浇足水(每株树木浇水量以树根底部湿透为宜)、培好土(培土高度≥20厘米),确保栽一棵、活一棵。县林业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对植树不达标的,及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纠正。

(三)做好宣传,营造植树氛围。活动期间,县电视台要跟踪报道全县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通报全县造林绿化进度,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先进典型和开展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活动成效。各单位、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是义务植树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各乡镇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人数、栽植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不能按要求如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曝光;对栽植不达标、严重影响树木成活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春季植树活动通知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龙感湖保护区,小池滨江新区,黄梅经济开发区,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

当前,正值植树造林的黄金时节,为圆满完成今年营造林任务,加快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步伐,现就春季植树造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意见》和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绿满黄冈”行动的决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xx年全县造林绿化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人工造林2万亩,其中省界门户绿化和林业示范工程0.8万亩;绿色示范乡村建设48个;全民义务植树150万株;四旁植树150万株;森林抚育4万亩;大田育苗0.2万亩。

二、工作重点

(一)奋力推进省界门户绿化。省界门户绿化是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第一层山脊宜林地、村庄和道路范围内“应绿尽绿”。通过实施省界门户绿化项目工程,构建路中有绿、绿中有路;城中有绿、绿中有城的景观长廊,筑起“车在绿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美丽风景线,打造出“绿色东大门、秀美新黄梅”亮丽生态名片。

(二)快速推进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今年规划在48个省界门户沿线村实施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按照“因地制宜、乔木为主,见缝插针,应绿尽绿”的总体要求,房前屋后栽植“庭院林”,道路两旁栽植“通道林”,沟渠塘岸栽植“护岸林”,田边地角栽植“防护林”,公共绿地栽植“风景林”,建成“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家园。

(三)深入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把义务植树与“三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身边增绿”活动,见地栽树,见缝插绿,让绿色进城、上路、下乡、到机关入校园,更快更好地改善人居环境。每个乡镇要建立1个义务植树示范基地,组织国家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示范活动,用领导的示范带动、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全民的自觉行动,全面推进本地造林绿化向纵深发展。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积极鼓励适龄公民通过从事育苗、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绿地树木认建认养、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绿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让义务植树活动更有内涵、更具活力、更富成效。

(四)高标准建设林业示范基地。每乡镇至少建成一个连片百亩以上的林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栽“生态树、摇钱树”,着力发展以绿化苗木为主的种苗花卉基地,以杨树、楠竹、湿地松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蓝莓、油茶为主的高效经济林基地,做到主体明确、产权明晰、设计科学、经营模式新、整地标准高、造林质量优、管护效果好。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粗放的林业生产经营模式,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功能与效益,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造林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落实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考核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政府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今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绿满荆楚行动”的精神内涵,抓住植树节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会议等多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宣传省界门户绿化和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造林绿化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推进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部门协作。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政法部门要为植树造林工作保驾护航;国土部门要抓好矿区治理修复工程;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堤旁的植树造林工作;交通部门要抓好道路绿化尤其是省界门户沿线的道路绿化,确保养护公路绿化率不低于国家标准;高管部门要抓好高速铁丝网内的道路绿化;住建部门要切实抓好城区绿化、美化,重点协助抓好小池滨江新区的绿化,大幅提升我县省界门户小池地区的绿化水平;各级人武部门、妇联、共青团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办好“八一林”、“双拥林”、“三八林”、“青年林”、“婚庆林”、“纪念林”等造林绿化基地;宣传部门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扩大“绿满荆楚行动”的舆论影响力,大力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氛围;教育部门负责抓好校园绿化和爱护树木的宣传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林业项目建设的计划安排,确保国家各项惠林政策落实到位;金融、保险部门要建立新兴森林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适合林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满足各种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吸引更多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助力我县“绿满荆楚行动”的快步开展。

(四)创新造林机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的原则,采取财政投入、部门整合、企业投资、群众自筹等多种形式,健全造林绿化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用足用活林业政策,把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作为加快造林绿化的重要动力,鼓励各行各业投资林业建设。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进一步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充分赋予造林业主自主经营权、切实保障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鼓励营造林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造林大户等营造林主体积极参与林地流转。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对省界门户沿线的宜林地、通村公路、沟渠堤坝及滩涂地等可造林绿化用地进行流转。对在非规划林地上营造的速生商品林,允许经营者经当地林业部门核准后自主采伐。对在省界门户通道两边非规划林地上建设的苗圃基地,所生产的合格种苗优先用于林业项目工程建设;所培育的绿化大苗,允许在省内运销移植。

(五)严格目标考核。要切实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业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和差异化的考核体系,实行专班跟踪督查制度,及时对春季植树造林绿化进行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将会同县绿委成员单位组成督导小组,对造林绿化进度、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完成任务不力的将予以通报,限期进行整改。并严格实行林业生态目标考核制度,将造林绿化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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