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实用9篇)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通用9篇)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1

今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4周年,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切实推进20xx年我镇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要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以“大力植树造林,厚植生态屏障”为主题的造林绿化活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造林绿化工作中去。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进一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倡议书、黑板报、微信等多种手段进行造林绿化宣传,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标语宣传、图像采集、跟踪报道、提高全社会对植树造林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不断增强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

二、依据科学规划,积极统筹推进。

各村要统筹安排好造林绿化工作,要始终坚持绿化规划先行的理念,突出规划的指导性、时效性、可持续性,强化规划的执行约束力,将规划任务落到实处,避免工作盲目性、随意性。

三、明确工作职责,突出绿化特点

各村要从实际出发,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要立足节约成本,着眼长期效果,合理安排,有针对性选择适合生长、群众喜爱的绿色树种,争取形成地方特色林和不同风格的绿色景观。要把确保成活作为检验绿化造林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按设计抓质量,按质量抓验收,不断提高成活保存率。

四、坚持造管并重,巩固绿化成效。

要坚持数量与质量、栽植与管理并重,做到造林绿化与抚育管理“两手抓、两手硬”,避免出现“边造边毁”现象。积极探索建立林木管护长效机制,制定管护办法,明确责任主体,造林地块、绿化地段及时落实管护措施、签订管护责任书,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林木养护水平和管理效果。要紧紧围绕苗木、栽植、管护“三个环节”,加强技术指导,提高苗木成活率、高质量地完成今年各项造林绿化任务。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2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县政府造林绿化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造林绿化工作,现就今年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以生态良好为导向,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一手抓绿美景观塑造,一手抓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绿美金南建设,为乡村振兴贡献林业力量。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镇完成成片造林40亩,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370亩,更新完善林网4000亩,四旁植树60000株,森林抚育面积400亩,创成省级绿美村庄1个。

三、时间要求

各村(居)、单位要迅速行动,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确保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栽植任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

镇成立绿化造林督查指导组,在绿化造林期间,坚持一周一督查和一周一通报,发现典型及时宣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绿化造林工作有序推进落实。

金南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4日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3

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在新形势下科学推进我镇20xx年度高质量造林绿化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根据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镇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630亩,其中其中人工造林230亩,退化林修复100亩,森林抚育300亩,省级森林村庄1个。

二、工作重点

各村居要结合“四点五线”整治工作,发动群众开展村庄周边和国道、省道、县道、乡村主干道两侧植绿补绿和养护管理工作,做到村庄范围内应绿尽绿,不留空白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两侧防护林,坚决杜决断带缺株现象;村主干道两侧,根据实际条件尽量保证林带完整;同时要做好农田林网的栽植补植工作。镇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严格把好规划设计、树种选择、苗木规格、栽植配置方式和栽植质量关,不栽截冠树和奇花异草,多栽乡土树种;进一步强化林木管护责任制,落实栽植管护措施,提高义务植树基地管理水平,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栽植一片成林一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绿化造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各项关键措施落实,20xx年春季造林绿化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会议、标语、宣传车、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工作。注重打造一批标准高、效果好的绿化造林示范点、示范片,示范带动全镇造林绿化更高质量更大规模开展。

(三)严格考核督查。将绿化工作纳入对村重点工作考核,工作成效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督查调度和通报问责力度,对造林绿化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影响整体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泥河镇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7日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4

各村民委员会,驻镇各单位:

今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4周年,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确保今年我镇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号召全镇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造林绿化工作中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扣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谋划造林绿化工作

20xx年,我镇造林绿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县委__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双溪绿色发展,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含量,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广泛共识。

二、提高认识,加强造林绿化工作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县委__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倡议书、报纸、黑板报、短信、微信及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造林绿化宣传,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和 生态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扎实做 好组织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进 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各村按照全镇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做好本村义务植树活动安排,鼓励广大职工和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尽责方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拓展国土绿化空间,推动全镇造林绿化进程。

三、聚焦生态工程、产业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各村要根据辖区地域特点统筹安排好本村的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做好退耕还林补植、生态公益林建设、秦岭保护与修复项目、特色经济林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县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开展好“镇创优、村示范、大整治”镇村绿化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高标准实施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推动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实现同频共振。

四、明确工作职责,突出绿化特点

各村、各单位要对照年度任务,统筹安排造林绿化工作。各村重点做好各自辖区成片造林、村庄道路、集镇、人群聚集区、移民安置点等区域绿化;学校重点做好校园绿化及中小学生校园绿化宣传;各单位重点做好单位庭院绿化。各村、各单位要立足节约成本,着眼长期效果,合理安排资金,有针对性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群众喜爱的特色树种,争取在20xx年建成1—2个义务植树示范点或绿化示范点。

五、坚持造管并重,巩固绿化成效

各村、各单位要坚持数量与质量、栽植与管理并重,做到造林绿化与抚育管理“两手抓、两手硬”,避免出现“边造边毁”现象。把确保成活作为检验造林绿化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按设计抓质量,按质量抓验收,不断提高成活保存率。积极探索建立林木管护长效机制,制定管护办法,明确责任主体,造林地块、绿化地段及时落实管护措施、签订管护责任书,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林木养护水平和管理效果。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苗木、栽植、管护“三个环节”,加强技术指导,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高效高质完成今年各项造林绿化任务。

六、灵通工作信息,加强协作交流

各村、各单位按照20xx年造林绿化工作任务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并确定1名信息员专人负责本村、本单位的成片造林、重点区域绿化、义务植树、新育苗、经济林发展等情况的统计,从3月1日起每周五向公用事业服务站上报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的进度表,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报送经济林发展情况统计表,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结束后,5月10日向双溪镇人民政府上报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总结,各村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和报表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林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由镇考核办纳入各村年终考核。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林绿化

1、荒山绿化

荒山绿化面积为2400亩,主要涉及到拥有荒山的有关村庄;其他造林700亩,含各种道路绿化、河流绿化和其他方面造林绿化1亩以上的面积。今年实行新栽结合直播造林,实行混交造林法。

2、通道林带建设

近年来,我镇已基本完成了“村村通”公路修建工作,部分路两侧没有树木,各村今年要做好两侧树木栽植工作,要求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3米以上栽植乔木树种2行。两侧植完树后没有空缺的,每1000米给各村加5分。

二、全民义务植树

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精神,现将年度市义务植树任务下达给各村、各单位,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好本村本单位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保证适龄公民依法履行植树义务。

1、认真落实义务植树责任。各村委在自己的行政区域内履行植树义务。具体任务根据各部门、站所及村庄应参加义务植树人数,按每人5株的标准分配,划定地段,从挖穴、植树开始包干负责,包栽包活、包管理包成林,提高义务植树实效。

2、严格义务植树管理。各村庄、镇直部门、站所要从提高尽责率入手,狠抓义务植树管理。继续实行义务植树登记证制度,由主要领导带队,按规定的时间、数量和标准,自备挖穴、栽植和拉水、浇水工具,组织好有关人员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三、加强对义务植树的监督检查。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镇森林资源管护中队负责对全镇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具体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考核,各村庄和单位完成任务后报镇森林资源管护中队验收。望各部门、站所和各村庄认真组织好造林绿化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植树新高潮,为建设“绿色”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奖罚政策

各有关村庄要全面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根据《年度农村在编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完不成任务的酌情按比例扣分,超过规定面积的按比例奖分,列入年终考核。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6

各村(社区):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xx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xx〕12号)精神,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抓好20xx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xx年,全镇植树造林任务521亩、森林抚育任务3508亩、封山育林任务1740亩,建设省级森林村庄1个。各村务必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实施松林改造提升。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因地制宜营造适生丰产高效树种,进一步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森林御灾能力。

(二)推进森林质量提升。结合迹地更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推进沿溪沿路、重要路段沿线、城镇周边等重点区位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营造以乡土珍贵阔叶树种为主要树种的阔叶林,同时抓好沿线村居、景区等的绿化美化,打造高质量的防护林体系和森林生态景观带,不断丰富森林生态产品供给。

(三)落实科学造林绿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废弃地、村庄“四旁”地造林,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大力推广乡土树种、良种壮苗、轻基质容器苗造林,禁止使用截杆苗、劣质苗造林,大力营造混交林,坚持新造幼林地实行三年管护。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注意保护城市大树老树,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

(四)加强森林经营管护。突出森林固碳能力建设,鼓励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天然林疏稀林分的封山育林和中幼龄林的森林抚育,综合采取间伐修枝、择伐改造、补植套种、割灌除草等人工措施,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引导形成异龄、混交、复层林。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建设,鼓励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合理改造提升;加强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经济林,推广良种壮苗和丰产栽植技术,建设油茶等木本油料基地。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早安排、地块早落实、任务早完成,特别是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要结合实际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采伐等相关手续和工作流程,加快实施进度,为更新造林腾出空间和时间。

(二)完善投入机制。要完善投入机制,合理安排村财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发展林地规模经营、合作造林等国土绿化建设。

(三)做好绿化宣传。要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等网络平台,组织开展“码”上种树活动,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要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造林绿化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植树造林、林业碳汇、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浓厚的国土绿化氛围。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7

各村、社区:

当前正值春季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为全面落实年度林业生产任务,深入推进林长制度改革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打造生态秀美梅山,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现就当前造林绿化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控到位,抢抓时节。各村、社区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梳理20xx年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在做好人员防控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抢抓当前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保证三月底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均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做到有基地、有活动、有资料、见成效。坚决落实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充分利用村庄周边、路旁水旁、房前屋后空地,补空植绿、见缝插针,发展油茶、山核桃、茶桑等经济树种,栽植乔木、灌木及草本花卉,推进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宜业美丽家园。

三、有序推进各项营林生产任务。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同时,落实好20xx年油茶等高效经济林产业扶贫基地管护责任主体;对近两年新造林适时开展抚育补植,确保保存率达标。认真实施好林业扶贫种苗补助项目,逐组按户造册登记发放,指导农户及时栽植到位。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规范建档。

四、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全面脱贫后乡村振兴是当前工作重点,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围绕“增色添美、更新改造、补植抚育、融合调整、扩面增绿”五大专项行动,实现造林绿化与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林业资源禀赋优势,积极拓展山区群众长期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五、坚持森林防火和造林绿化相结合。在有序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要坚决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各级网格长、区域网格长、网格员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严格管控火源,强化督查督导,全覆盖、全方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营造全民、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和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年林业生产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2月20日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8

各有关村(居)委会、罗东林场:

根据南安市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数,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xx年全镇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领导,明确任务

要落实造林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突出重点,做好松林改造、乡村“口袋”小公园、森林村庄、乡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等建设,加大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的造林,大力营造混交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现将20xx年全镇的造林任务安排如下:

其它造林更新(585亩):蔡厝村193亩、潭溪村354亩、荆坑村38亩;

森林抚育(130亩):蔡厝村71亩、潭溪村59亩;

省级森林村庄:潭溪村、乡村“口袋”小公园、高塘村、潭溪村;

乡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荆坑村、银河新城社区、新明村、高塘村。

二、科学造林,加强管护

要充分挖掘造林地潜力,落实好造林地,大力推进不炼山、不全垦造林,重点做好松林改造提升和采伐迹地造林。提早落实造林苗木,坚持适地造林,及时做好种苗品种、数量的准备,保障造林的苗木质量和规格,确保我镇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同时,要制定村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造林成效。

三、抓好时间节点

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植树造林;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造林补植;20xx年9-10月,完成幼林抚育及造林补植。

罗东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7日

镇村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篇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晋江市20xx年“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加快推进美丽晋江、绿色晋江建设,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实施高质量造林绿化,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营造林各项工作,现参照福建省、泉州市相关文件和相关技术规程,制定造林绿化建设管理相关技术要点,具体如下:

一、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一)沿海防护林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通过断带补齐,外延加长、加宽、加厚、加密等措施,形成连带、连片和连网的防护林体系。继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提升,重点推进“四旁四地”绿化。

1.绿化位置:在村庄居住区内科学规划实施,主要利用“四旁”地开展绿化美化,尽量成片、成带、成景。

2.苗木标准。选用优良品种品系、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大苗(容器袋直径≥12 cm),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运。

3.造林密度。新造: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改造:每亩套种阔叶景观树种42株以上,实行带状、块状种植;对林中林缘分散细小空地、不规则地、跳跃地等,可见缝插绿,按种植株数折算成相应面积。

4.栽植要求。在上年秋、冬季或造林前一个月完成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60cm (面宽) x50 cm (穴深) x40 cm (底宽)以上,造林当年每穴施基肥(有机肥) 2公斤,第二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管护3年。

(二)小流域重点区位、绿色通道

1.任务要求。注重成片,尽量连片连带,要求每条带长度不小于1公里,在前沿300米宽度范围内新造、改造面积达到30%以上。

2.树种选择。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镶嵌,打造地带性植被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景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可以根据当地建设总体环境、区域特点等,合理选择森林景观树种,彰显地方风格和地域特色。

3.苗木标准。选用优良品种品系、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大苗(容器袋直径≥12 cm),尽量选用本土苗木,就近起苗调运。

4.造林密度。新造: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改造:每亩套种阔叶景观树种42株以上,实行带状、块状种植;对林中林缘分散细小空地、不规则地、跳跃地等,可见缝插绿,按种植株数折算成相应面积。

5.栽植要求。在上年秋、冬季或造林前一个月完成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 60cm (面宽) x50 cm (穴深) x40 cm (底宽)以上,造林当年每穴施基肥(有机肥) 2公斤,第二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管护3年。

二、松林改造提升

1.松林皆伐改造、带状采伐改造以及择(间)伐抚育改造建设要求,按照《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闽林文〔20__〕116号和《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技术要点(试行)》(闽林〔20__〕5号)执行。

2.关于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建设任务。松林皆伐改造、带状采伐改造归属植树造林内容,松林择(间)伐抚育改造归属森林抚育内容,二者性质不同,建设任务不能互抵。

三、其他更新造林

(一)适用范围。适宜造林地段的无林地造林、迹地人工更新、四旁植树和林冠下造林。

(二)造林设计。造林作业设计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将林业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总体设计等规划设计文件付诸实施,指导施工作业的技术性文件,是林业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

(三)树种选择。营造农田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的主要树种应具有树体高大、树冠适宜、深根性等特点。风沙地、盐碱地和湿地的树种应分别具有相应的抗逆性。经济林应根据适地适树、优质丰产高效的原则,按经营方向和市场需求选择当地生产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树种。

(四)种子和苗木选择。应采用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标签且质量检验合格的种子、苗木。禁止使用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的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优先采用优良种质材料培育的优质壮苗。

(五)造林密度。防护林、乔木经济林、灌木和矮化经济林、木质能源林可适当密植,培育大径材或不间伐的用材林、油料能源林可适当稀植。护路林可以林木完全舒展的最大树冠为间距,特种用途林按特殊要求确定,风景林可按林木完全舒展的最大树冠为间距。

(六)造林季节。杉木、柳杉、建柏、国外松、阔叶树、竹类等主要树种造林,均可从冬季造林延续到春季。雨季造林,适宜小粒种子播种造林,桉树、木麻黄、相思树、丛生竹等,可选择雨季(4月~5月)造林。部分阔叶树的植苗造林;或种粒大、种壳硬、休眠期长、种子不耐贮藏的树种,可在秋季播种造林。进入秋冬小阳春时节,土壤墒情好时,均可造林。可种植针叶树、阔叶树、竹类。冬季造林应注意防止冻害和寒害。

(七)林分修复

1.修复方式。利用原有林间空地或择伐部分枯死木、濒死木和生长不良木获取造林空间进行补植补造,对现有林分采取劈杂、施肥等抚育措施促进林木生长,逐步形成复层混交林分;补植宜采用植苗方式。

2.树种选择。选择耐庇荫的珍贵树种,能够在林冠下正常生长发育,并能与已有林木形成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3.补植株数与补植点。补植点宜配置在林间空地、林木分布稀疏处。

4.整地与栽植。宜采用穴状整地,在穴状整地前可在穴的周边适当进行林地清理。植苗造林宜采用挖穴栽植。

5.抚育管理。对补植林木、以及现有林木开展劈杂、修枝、施肥等抚育措施,促进林木生长。

(八)未成林抚育管护

1.松土除草和劈草抚育。每年锄草松土1~2次,先劈草抚育而后块状锄草松土,深度5 cm~10 cm,掌握里浅外深,并挖掉茅草兜,在对原造林穴进行扩穴。锄草松土时间宜选择在5月至6月和8月至9月进行,造林当年上半年不宜松土。在锄草松土2~3年后改用劈草抚育,每年1~2次。

2.施肥。造林前应施足基肥,造林当年和翌年追肥1~2次。经济林应加强水肥管理,山地建园应多施有机肥,以改良土壤。

3.间苗、定株与补植。播种造林在苗木出土后一个生长季或一年,可进行间苗,在成林期末定株。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造林地,应尽可能在当年补植、补播或翌年春天补植。幼林生长差或难以郁闭成林的,可实施混交改造。

4.幼树管理。播种造林和丛植造林应适时间苗,播种造林和丛植造林应适时间苗,使单位面积株数达到合理密度的要求。因干旱、冻害、机械损伤以及病虫兽危害造成生长不良的,可采用平茬复壮。造林密度过大或人促天然更新,应酌情实施透光抚育。

5.幼林保护。新造林要进行封禁保护,禁止进入林地活动。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措施同步。重点项目造林应修建林道和护林小道。每公顷林道密度达到10 m以上,护林小道20 m以上。

(九)造林成效评价

1.无迹地造林、迹地人工更新质量评价造林成活率等于成活株树/造林设计株树*100%。造林成活率大于等于85%合格,大于等于41%且小于85%补植,小于41%重造。

2.林分修复补植成活率:实际人工补植的苗木成活株数与设计补植株数的百分比。同时符合作业设计施工率达到95%以上,补植成活率达到85%以上,造林作业未对现有林木造成破坏为合格小班。

3.四旁植树成活率:成活株数与实际造林株数的百分比。评定单位年度四旁植树成活率85%以上时,实际成活株数即为四旁植树有效株数。评定单位年度四旁植树成活率在85%(不含)以下时,将四旁植树总株数与实际成活株数的差值,作为四旁植树需补植株数。四旁植树3~5年后,保存株数与当年度植树株数的百分比。

四、森林抚育

(一)森林抚育目标。改善森林的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果,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

(二)森林抚育方式确定原则

1.幼龄林阶段需要确定目的树种和培育目标,天然林或混交林进行透光伐抚育,人工同龄纯林(针叶纯林)适用于疏伐抚育,必要时进行补植。

2.中龄林阶段适用于进行基于林木分类(或分级)的生长伐,必要时进行补植,促进形成混交林。

3.只对遭受自然灾害显著影响的森林进行卫生伐。同一林分需要采用两种及以上抚育方式时,要同时实施,避免分头作业。

(三)补植。人工郁闭成林后的第一个龄段,目的树种、辅助树种的幼苗幼树保存率小于80%;郁闭成林后的第二个龄级及以后各龄级,郁闭度小与0.5;卫生伐后,郁闭度小于0.5的;含有大于25平方米林中空地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进行补植。

(四)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在以封育为主要经营措施的复层林或近熟林中,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等级为中等一下、幼苗幼树株树占林分幼苗幼树总株数的50%以下的,且依靠其自身生长发育难以达到成林标准的,可采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五)修枝。珍贵树种或培育大径材的目标树,高大且其枝条妨碍目标树生长的其他树可采用修枝。

(六)浇水。400mm降水量以下地区的人工林或400mm降水量以上地区的人工林遭遇旱灾时可采用浇水。

(七)施肥。用材林的幼龄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可施肥。

五、封山育林

重点对郁闭度0.5以下的低质低效林实施封山育林,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图、表、册一致,并落实护林员。

六、林业碳中和试点

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目标,造林示范片要求选用高固碳树种的良种壮苗,采用不炼山粑带造林等高固碳造林方式;要求采取符合地方典型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方式,如乔灌草相结合、补植套种速生互生共生树种等。

七、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

1.省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的评价指标要求,按照《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评价指标表的通知》(闽绿委〔20__〕6号)执行,详见《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局印发省级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评价指标表的通知》(晋绿办[20__]9号)文件。

2.森林覆盖率。我市属非山区区域,森林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覆盖率需达到30%以上,乡镇建成区(近期规划)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森林村庄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居住区林木覆盖率达20%以上。

3.森林保护。森林乡镇、森林村庄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影响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重大林业有害灾害和森林火灾。

八、“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一)任务要求。选择我市基础条件好、组织保障强的现各类公园、山体、森林景点等进行“互联网+义务植树”提升改造,通过设置义务植树尽责分区、建设科普宣教系统、组织开展各类尽责活动等,打造宜劳、宜教、宜游一体化义务植树基地。

(二)基础条件。交通便利,面积相对集中,具备常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形式管理办法》规定的8大类尽责形式中5类以上的活动条件,原则上单次接待能力不低于50人,年接待能力不少于1000人(次)。

(三)建设内容。选择建设造林绿化区、抚育管护区、认种认养区、自然保护区、设施修建区等5类及以上尽责分区,设置分区标识牌和树木标识牌。组织各类尽责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场次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尽责活动,颁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

九、市级财政补助

晋江市20xx年度造林绿化项目补助办法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xx年“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xx〕45号)执行。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上报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绿化办,由市绿化办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形成最终验收结论,按照验收的补助标准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市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建设单位。对镇、村造林绿化工程,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和苗木采购相关规定,造林绿化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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