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调整通知【通用3篇】

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调整通知(通用3篇)

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调整通知 篇1

各信息采集公司、各有关单位:

夏季来临,根据国家关于夏季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州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实际,经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研究决定,从x年7月1日(星期五)起至9月30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5:00至18:00(数字城管系统计时也作相应调整),上午(7:00至12:00)与晚上(18:00至21:00)工作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x年6月28日

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调整通知 篇2

机关各部门:

按照《建工集团机关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建工人〔x4〕6号)规定,经集团领导同意,自x6年x月7日(周一)起,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特此通知。

x6年x月2日

单位夏季工作时间调整通知 篇3

各部门、系部:

经研究,自x年x月1日起,学院将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教职工刷卡考勤请参照《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院字〔〕107号),x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6:30-8:10,中午11:20-14:40,下午17:30-20:00。教学作息时间请遵照教务处《作息时间表》执行。

特此通知

办公室

x年x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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