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推荐8篇)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精选8篇)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1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根据季节性变化和实行冬时制工作时间,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将我公司工作人员上下班的时间调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仅限永安驾培旗下驾校) 特此通知

x市永安驾培公司

x6.9.22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2

公司办公区各部门:

鉴于秋、冬季节来临,为了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及缓解员工工作疲劳,经公司研究决定x5年10月8日起,办公区员工上班时间调整如下:

秋、冬季节上班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请办公区各位同事遵守上班时间制度,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劳逸结合。

xx集团人事部

x5年10月8日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3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根据季节性变化和实行冬时制工作时间,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将我公司工作人员上下班的时间调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仅限驾培旗下驾校) 特此通知

xx市驾培公司

x6.9.22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4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方便居民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水平,根据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关于党政机关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知》(长办发电[20xx]12号)文件,及芙蓉区统一安排,自20xx年5月1日起,龙马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将正式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具体如下: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错时上下班制度同时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区县市、园区及乡镇街道)、群团组织、有条件的事业单位。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间

从20xx年12月2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间,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间,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1月29日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6

各处(室)、分局(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乌党办发〔20xx〕9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冬季上下班时段的城市交通压力,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8日起,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为:上午:10:30-14: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19:30。

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局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7

各科室:

根据《中医学院关于执行冬季办公时间的通知》(桂中办〔x1〕13号)精神,现将我院冬季上班时间通知如下:

从x1年11月1日至x2年4月30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教学时间安排按中医学院教务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

x年十月二十八日

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8

各处(室)、分局(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乌党办发〔x0〕9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冬季上下班时段的城市交通压力,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x0年10月18日起,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为:上午:10:30-14: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19:30。

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局办公室

x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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