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汇编3篇)

调整工作时间通知(通用3篇)

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篇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X年5月3日起至X年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5时至18时。

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4月25日

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篇2

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自11月1日起,各机关、各单位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3:30至17: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各企业、学校、幼儿园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十月二十二日

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篇3

县直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实行冬季上下班工作制度,具体上班时间调整如下:上午上下班时间不变;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

县政府办公室

X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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