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四篇)

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通用4篇)

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 篇1

为巩固全县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成果,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禁止利用麻将、纸牌等形式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赌博看场护院、通风报信、发放高利贷、追逼赌债的,妨碍公安机关查禁赌博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赌博提供条件。宾馆、茶楼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不得为赌博提供条件。凡利用宾馆、茶楼、网吧等公共场所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者,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发现在场所内活动的人员有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自通告之日起,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赌博并为其提供条件的经营场所一律停止经营活动,关闭场所。拒不执行或继续经营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五、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以麻将、扑克等作赌具,以货币、物资等为赌资的一切赌博性活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无论以何种形式,无论参赌数额大小,无论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参与赌博活动的,在工作场所参与赌博活动的,在宾馆、茶楼等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国家工作人员在禁赌工作中失职、渎职、利用职权干扰禁赌执法、充当“保护伞”的,一律从严追责。

七、望广大居民自觉抵制赌博违法犯罪,积极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110。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杂多县公安局

年1月1日

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 篇2

为依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各种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参与利用麻将、纸牌、电子游戏机、摇骰子、棋牌、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赌博提供条件,严禁以个人居所为窝点进行赌博。旅馆、茶室、棋牌室、饭店、商店、网吧、洗浴场所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博工具。

四、对有组织的职业性赌博团伙,以赌博为业、屡教不改的涉赌人员,暴力护赌、追逼赌债的,发放高利贷、开设赌场等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

五、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赌博陋习,并加强对下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管理,教育其不得参与赌博活动。

六、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对举报赌博等违法犯罪的公民,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保护,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予以表彰奖励,案情重大的,予以重奖。

举报电话:110。

举报电子邮箱: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祥云县公安局纪委,邮政编码6721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县公安局

年12月25日

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 篇3

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华县公安局在春节期间将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告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利用麻将、纸牌、摇骰子、电子游戏机、棋牌等形式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赌博提供条件。宾馆、棋牌馆、饭店、商店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为赌博提供条件,发现赌博活动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对参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赌资、赌具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非法所得一律没收,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四、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禁赌。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或干扰禁赌执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理。

五、倡导文明过节,安全过节,守法过节。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赌博违法活动,积极与赌博行为作斗争。举报有功,并予奖励。(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年一月三十日

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 篇4

为禁止赌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发禁赌通告如下:

一、凡以营利为目的,以钱物作赌注比输赢的都视为赌博行为,一律禁止。

二、在赌博活动中,凡涉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绑架、非法拘禁他人等犯罪,及为赌博看场护院、通风报信、发放高利贷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对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屡教不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劳动教养。对一般参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禁止赌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一) 出于他人被教唆、胁迫、诱骗参加赌博的;

(二)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赌博行为,确有悔改表现的;

(三) 参与赌博被查获后,能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活动,有立功表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格保密并给予奖励:

(一) 公民检举、揭发赌博行为有功的;

(二) 参与赌博者,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的。

六、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禁赌。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或干扰禁赌执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理。公安机关与镇纪委建立禁赌联系通报制度,对全镇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和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禁赌规定者公安机关将通报镇纪委,由纪委按党纪和政纪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七、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桥东。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赌博违法犯罪,积极与赌博行为作斗争。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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