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社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20xx年省、市民政部门给我县下拨2855顶救灾帐篷,受灾期间我县下拨乡镇(社区)、社管委及有关单位的救灾帐篷共计2845顶,用于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为使救灾帐篷在今后更好的发挥作用,根据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不允许受灾群众在帐篷内越冬,必须将救灾帐篷回收并进行统一保存管理。县政府办也多次通知要求回收帐篷,但各乡镇(社区)回收进度极不平衡,距上级要求差距很大。现将救灾帐篷回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省市下拨我县救灾帐篷2855顶,调拨各乡镇(社区)、社管委、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救灾帐篷共计2845顶。根据回收情况,各乡镇(社区)、社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都没有如数回收,相差很多(详见附表)。
二、回收情况
(一)好的方面:
大部分乡镇(社区)能及时回收救灾帐篷,管理比较好,基本做到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对使用过的救灾帐篷能够及时回收整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问题:
1.制度不健全。大部分乡镇(社区)救灾帐篷均没有建立帐目,没有救灾帐篷接收、领用、回收等基本手续,管理也不规范。
2.回收清理不及时。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县上发了紧急通知后,要求及时回收帐篷,但有些乡镇(社区)未及时组织人员对救灾帐篷进行回收清理,造成使用情况不明,管理不善,有的则被盗或挪作它用。
3.丢失严重,耗损过大。目前据回收统计情况看,好多乡镇(社区)救灾帐篷查无着落。
三、整改要求
(一)建立健全救灾帐篷管理制度,管理使用救灾帐篷要做到有帐可查、帐物相符、手续完备、妥善管理、程序规范。
(三)进一步做好救灾帐篷回收、清洗、整理工作。要继续查找失落的救灾帐篷,不留后患,不准将查找不到的救灾帐篷作为报废处理。对被盗的救灾帐篷一经发现要报公安机关处理。对已回收的要抓紧清理,该清洗整理的要清洗整理,妥善保管尽快上缴入库。
(四)禁止非灾期间使用救灾帐篷,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回收。
(五)各乡镇(社区)、相关单位,必须在12月15日前全部回收上缴县民政局。凡未回收的要按照市场价赔偿。民政、监察部门在督查灾后重建和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时,一并对救灾帐篷回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延长县民政局救灾帐篷收回情况汇总表
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2月4日
去年彝良县“9·07”地震后,来自四面八方的救援物资不断送达灾区,帐篷是其中重要的救灾物资之一。如今,民房恢复重建工程已经结束,村民们陆陆续续搬进了新家,完成使命的救灾帐篷何去何从?日前,@微昭通发布消息称:彝良民政部门正在加紧救灾帐篷回收工作,组织人员对回收的民政救灾帐篷进行清洗、晾晒、清点、整理、打包,建立台账,专库保管。截至12月6日,共清理回收救灾帐篷15115顶,清理任务已过半,预计本月底就可完成回收。
每顶帐篷都有档可查
对于救援帐篷,彝良县民政局副局长简玉贵介绍:“每顶帐篷都有‘档案’”,帐篷分为单帐篷和棉帐篷,单帐篷适合天热时使用;棉帐篷篷布厚,里面还有内胆起到保温作用,适合冬天使用。彝良县“9·07”地震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为灾区紧急调运发放了民政救灾帐篷20664顶,其中单帐篷15215顶、棉帐篷5449顶,为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越冬发挥了巨大作用。
按照民政部的规定,救灾帐篷在灾情结束之后,必须一顶不落全部回收存入仓库以备再次使用,损毁严重不能再使用的帐篷必须按照程序回收后集中销毁。如果是篷布损毁而配件仍能使用的,要另外登记后上报上级部门。
“回收的时候,在各村委会等处设点,村民将帐篷交到回收点后,我们再派车去统一运送。”简玉贵说,为知道每顶帐篷的来龙去脉,他们事先为救灾帐篷建立了台账,每顶帐篷发给哪个村哪一家使用都登记在册,这样方便回收时对号入座。
一半帐篷仍可再利用
“从回收回来的情况看,大约有50%的帐篷还能再继续使用。”简玉贵说,一方面因为单帐篷的使用寿命有半年多,棉帐篷的使用寿命有1年多,而且即使是新的帐篷,摆在仓库里时间过长也会老化;另一方面,从去年彝良县“9·07”地震以后,到今年六七月份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陆续竣工,灾民陆续搬进新家,回收帐篷的工作才随之展开。受当地环境气候影响,帐篷经日晒雨淋后,部分篷布破损、金属零部件生锈,能回收再利用的单帐篷和棉帐篷分别约50%左右。
“还能使用的帐篷我们经过清洗晾晒、收齐配件、规范包装等后,再调运储存。”简玉贵介绍说,帐篷是边回收边调运,因灾情需要,已调了1330顶单帐篷、577顶棉帐篷到巧家。“根据上级要求,回收工作完毕后,彝良将注册1000顶帐篷备用。”
据简玉贵介绍,截至目前,已清理回收单帐篷13110顶,占发放数的86%;清理回收的棉帐篷约3000顶,占发放数的55%。
“回收回来还可继续使用的帐篷,清洗晾干后一定要规范包装好,以方便储存、调运。”专门负责帐篷回收整理技术指导的潘建德介绍,根据目前的回收进度,到本月底,发放下去的救灾帐篷有望全部回收完毕。
**县六峰镇救灾帐篷回收协议
甲方:六峰镇人民政府
乙方(受灾农户):
因受7.22日**县、**县6.6级地震和多次暴洪灾害持续袭击,导致我镇多处房屋倒损,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县民政局给我镇调拨了救灾帐篷。为了管理好使用好每顶救灾帐篷,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民政部《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救灾专用帐篷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县**县6.6级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谷民发【20xx】45号《关于切实做好救灾帐篷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在灾害救助期满后甲方将借给乙方的救灾帐篷要进行回收。
2、根据乙方需求甲方给乙方借帐篷(大写)壹顶。
3、每顶救灾帐篷甲方从建房补助资金中给乙方先暂缓兑付5000元,在新房建成入住、帐篷回收完成后,再将5000元兑付给乙方。
4、乙方要认真做好救灾帐篷的清洗、晒干、打包等工作,如因人为造成救灾帐篷有重大损毁或丢失的要进行赔偿和处罚。
5、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是甲方、乙方、村委各持一份。
甲方:六峰镇人民政府乙方签章:
领导签字:村委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