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物处罚通告【推荐三篇】

破坏公物处罚通告(精选3篇)

破坏公物处罚通告 篇1

公司各部门:

通过对2月份员工电脑考勤卡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打卡不及时,出现漏打卡现象,并未及时签字说明;

2、打卡位置不准确,比较乱;

3、个别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为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规的工作秩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对电子考勤机打卡有关事宜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考勤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进行岗位调整、绩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及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二、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必须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严禁托人及代人打卡。忘打卡员工需由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三、生产部门员工打卡时间为白班8:00----20:00 夜班20:00—8:00,其他部门员工依公司相关上下班时间规定打卡。

四、现对所有员工电子考勤卡编号定位,请按规定放置。

五、考勤卡上下班打卡位置规范为:

白 班 上班打卡位置为上午上班(即第一空格)

下班打卡位置为下午下班(即第四空格),

夜 班 上班打卡位置为加班上班(即第五空格)

下班打卡位置为加班下班(即第六空格)

员工打卡时请注意考勤机上方红灯对应位置(可按两侧键进行调整),具体见所附样张。

公司下步将加大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时检查员工下班打卡,不定时抽查上班时间人员在位情况,对出现的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现象,公司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望各部门员工理解配合!

年月日

破坏公物处罚通告 篇2

总裁办在xx年3月1日下发《关于纹绣学员下店操作的注意事项》中第二条规定:每店配发一套的纹绣产品,属各门店财产,一定要妥善保管,千万不能将产品占为己有,或者公作私用,如公司下店检查发现店内无此产品或缺失的,将按该产品xx市场销售价格处以美容部负责人三倍以上的处罚。

现总裁巡视组在下店过程中发现原宜川店美容总管、原合肥三店美容总管王未按通知要求执行造成该套产品流失和缺失,现根据通知规定各处扣31500分,请其它分部美容部负责人认真领悟通知要求,切勿有类似情况发生。如再发现同类问题,一律严惩,负责该店的区域行政总经理、蓝军队长、区域总管负连带责任,各处扣5000分/店。

总裁办

xx年4月27日

破坏公物处罚通告 篇3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城市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少数不法分子恶意毁坏、砸坏广告灯箱,损坏电话亭、路灯和健身器材等城市公共设施,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极其强烈,特别是近期位于新城区人工湖附近的中华龙砚被恶意损毁,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定西市公安局、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西市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对故意毁坏城市灯箱、街灯、公用电话、城市雕塑、草坪树木、下水井盖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之规定,予以拘留、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废旧收购站违法收购城市街灯、广告箱、下水井盖等公共设施的,依据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处以20xx元至10000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予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有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于7月15日前投案自首,在此期限内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被查获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破坏公共设施案件等立动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凡有检举揭发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与重奖。窝藏、包庇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隐藏、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xx市公安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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