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精选3篇)
尊敬的柳岸银洲租住户:
前期,区房管局在对我小区进行工作检查时发现,整个柳岸银洲小区公共设施遭人为肆意破坏情况严重。
5月初,我司协助区房管局、派出所在对本小区肆意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通过监控视频及其它渠道初步掌握了部分人员名单。
在此,区房管局希望广大住户配合物业的同志共同抵制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重点审核肆意破坏公共设施人员的入住资格,并提醒破坏者,如再次发现肆意破坏,我司将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清除入住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如实上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希望那些故意搞破坏的人到此为止,还大家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
成都物业有限公司
年5月28日
安徽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违章违规操作处罚条例
第一条:根据车间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违规违章行为,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未涉及到的事项,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第三条:对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者,制定以下条款. (1)、作业时未戴安全帽者,每次处罚10元。(2)、利用航车斜吊、拖拉板材或工件者,每次处罚10元。(3)、用钢丝缆捆扎或绑带吊运H钢成品,每次处罚50元。(4)、明令禁止将H钢工件互勾吊运者,每次处罚10元。(5)、班后机械电源未关闭或乱拉电线;作业区照明灯未关闭,以及气瓶阀门未关闭者,每次处罚10元。(6)、明令禁止使用或报废的钢缆、吊钩、吊带,经查仍在使用的,每项罚款100元。(7)、超载吊运,每次罚款50元。(8)、在工作台上,手推翻转工件者,每次罚款10元。(9)、半成品、成品堆码不规范,易倒塌,每次罚款50元。(10)、在工作台上,剪板、折板、戴手套者,每次罚款10元。
xx年xx月xx日
指挥部: x项目人工湖施工区域,发生两起运土车刮断电缆及电杆的通告如下:
一、事故名称:运土车辆刮断电缆和电杆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左右;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左右。
三、事故发生地点:人流路通往人工湖施工区域四、事故经过: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未降斗就开车行进,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当、且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引起火线断裂造成河堤边灌木燃烧、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 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车厢未完全下降就开车行进,车队人员鸣笛提示,但未警觉,且施工方现场无人指挥、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造成我方2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1根电杆顶部完全断裂损毁,线路完全损毁。五、事故原因:因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人员不足,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特殊机械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对现场勘察不足,无视我方警告,违规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造成人工湖旁380V电缆完全损毁,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河提边引起小范围火灾。直至20xx年1月6日, 建设有限公司未吸取事故教训,未增派人员监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继续违规作业,危险作业,导致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六、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设有限公司因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管理,对我方提出的隐患不予执行和整改,特殊机械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无专职安全员,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指挥员安全意识不高,造成这两起事故因负全部责任。建设有限公司因赔偿我方所有损失(详见附表)并处罚金: 元整 0元。七、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这两起事故暴露出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任何安全设施,未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多次、多处违规作业,危险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我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监管,严重的威胁我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我方严肃要求 建设有限公司加大人员投入,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隐患即时排查、整改,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罚与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安监科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