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的通告【20篇】

关于施工的通告(通用20篇)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

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685。

由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69号 9商务楼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由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8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68xx1。

xx区环境保护局临平环境保护监察所

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2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为缓解兰州市区交通压力,保障道路通行能力,有效利用城市公共道路用地,经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兰州市城区畅交通上跨下穿工程》,此工程将在原有道路基础上采用高架桥形势增加额外行车道,增强道路通行能力,重点解决安定门十字路口引起的拥堵问题。白银路上跨安定门十字道路改造工程现已如期开工建设,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需将白银路两侧人行道先行分段围挡,对影响道路和桥梁施工的管线进行整体式迁移改造,后将人行道部分改造为车行道,在此基础上进而实行中线整体式封闭桥梁施工,保障施工期间道路的双向四车道通行能力,项目占用道路总长度约1.42公里,西起解放门立交桥白银路接地点,东至白银路与正宁路交叉口施工期间维持安定门十字路口南北方向原有通行能力。白银路上跨安定门十字道路改造工程涉及道路改造、地下管网、人行通道、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多项内容。工程实施难度大、区域广、周期长,预计将在明年下半年完成主体通车,在此期间对市民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市区道路工程建设对您造成的影响,一如既往得给予支持和帮助。

江西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5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3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1997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1998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4

全体同学: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院决定在原图书馆址新建27#学生公寓。2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1025平方米,6层。计划于20xx年2月中旬开工,20xx年9月竣工。现在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第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施工车辆出入校园,因场地狭小,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和自身交通安全。

第二,为保证安全,请广大同学远离施工区域,任何人不要翻越防护栏,未经许可不要到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第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广大同学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存好贵重物品。

第四,为保障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学院已对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常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22:30.若遇特殊情况,如施工停水、停电等,学院将会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尽量避免并提前通知大家。

第五,我们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届时我们将会对影响同学们正常休息或有较大影响的相关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通知。

宿舍楼的建设是学院改善广大学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大好事,请广大同学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师生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学 生 处

保 卫 处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20xx年x月1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5

因工业园区宏达路中心河桥、塘家桥拆建及辉桥路金家木桥修建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宏达路周太线至马朗线、辉桥路梁周线至东泠江路实行道路全封闭施工,封闭时间为x3年3月1日至x3年7月31日。期间,敬请过往车辆从晋涵路、欣朗路绕道通行,非机动车及行人在封闭施工桥梁南侧通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工业园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6

一、20xx年4月13日至9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新河中左桥(中心桩号:K90+994.5)、超洪桥(中心桩号:k94+258.1)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二、20xx年4月13日至7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口上左桥(中心桩号:k113+222)、新镇右桥(中心桩号:k101+517.4)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三、20xx年4月13日至10月30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永定河桥左桥(中心桩号:k44+818.5)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在此期间,凡经过该路段的一切车辆请按照导向标行驶。由于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市交通运输局

xx市交警支队

年四月九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7

为保证犹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需要,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加强安全保障,决定对该桥实行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时间:x3年5月25日至x3年8月25日,共计93天。

二、工程施工范围内设有埋地及架空管线的权属单位,请于5月25日之前将现有管线、水管、立杆、构件等障碍物进行移除。

三、为确保施工期间市民出行安全,封闭施工期间该桥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届时请广大市民选择其他道路通行。

四、工程施工期间请相关单位和市民积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工程施工,阻挠工程正常施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对因道路封闭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理解。

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xx市公路管理局分局

x3年5月22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8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道路施工工程进度安排,5月22日起,对综合办公楼北门至滨水大路段(学院院内)进行道路施工,施工期间此路段禁止行车、停车。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校园建设指挥部

年5月22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9

各经营户:

为完成消防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商城中庭设置发电机房,扩建消防水池等。为加快施工进度同时便于经营户的日间经营及施工单位的施工,施工时间定在夜间(雨天不施工),请广大经营户予以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年元月十三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0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1997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1998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1

迎宾大街洗朔线段道路改造工程将于4月20日开工建设,为确保路面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需对迎宾大街K2+020--K5+739施工路段进行封路施工(西起洗朔线与迎宾大街西延段交汇处、东至浑源县热力有限公司热源厂),封路时间20xx年4月20日——20xx年11月15日。

迎宾大街所涉及的电力、通信、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线,产权单位应主动与住建部门联系,积极配合道路改造工程。

封路施工期间,对施工路段实行全封闭,为确保交通安全,途经车辆、行人请绕道行驶,因施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浑源县人民政府

年4月18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2

因至善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自20xx年7月12日起占用至善路局部(听涛园南侧)半幅封路施工,具体占用范围见附图。我们将尽可能保证行人与自行车通行顺畅,请过往师生注意交通安全,自行车和电动车减速慢行。

对施工过程给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及生活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希望给予理解和支持!

保 卫 处

基建规划处

年7月10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3

为确保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开元路、金汇路及金桥路道路改建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拟对上述三条道路进行封闭施工,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x月8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1日晚6时,对开元路(民和路-金桥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金汇路、金桥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二、20xx年x月12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5日晚6时,对金桥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开元路、金汇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三、20xx年x月16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9日晚6时,对金汇路(南绕城快速路-开元路、开元路-八一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开元路、金桥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20xx年x月7日晚8时起,拟对开元路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请过往车辆按通告要求提前绕行,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西宁市公安局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

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

20xx年x月5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4

关于人民路改造施工的通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将对人民路(郑和路至上海西路)两侧部分建筑进行整饰美化,同时对人民南路(新华路至上海西路)进行道路改造施工,施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施工期间请业主和广大市民给予配合。

特此通告。

太仓市规划建设局

20xx年8月19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5

施工通告

因北街等道路养护需要,为确保施工区域附近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施工时间:20xxd年6月9日至20xx年7月8日止;

二、 施工地点:北街(北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至北街与环城东路叉口);

三、 自20xx年6月9日起至20xx年6月24日期间,北街(北街与人民路叉口~北街与苕溪路叉口)实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除外)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施工期间会对该路段的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请过往行人和车辆按该路段设置的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并自觉服从交警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

xx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5月29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6

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x3年12月2日至x3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 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xx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xx市四环道路管理中心

x3年11月27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7

尊敬的各单位、商户、居民朋友们:

为加快解决建设路、振华路片区排水不畅问题,落实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创造宜居宜商的综合环境,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建设路、振华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该工程已于本月组织施工,工期预计为六个月。施工范围包括:建设路段从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门前起至景观一品商住小区北门止;建设二路为公安分局大楼背后路段,振华路段从三乡车站路口起至三乡行政服务中心门前止。

为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将会根据施工方案分段封闭道路,届时将会出现路面坑洼、噪音滋扰、交通拥堵等复杂情况,必定给沿线单位、商铺和广大居民带来影响。在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保障施工安全和顺利,我们尽量将影响减至最低,我镇有关部门已认真制定了交通管制方案,将合理统筹组织施工,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努力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全力克服交通流量大和雨季误工的影响,加快进度,努力缩短工期,尽量减少影响。

广大居民、商户朋友们,建设幸福和美三乡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加快推进建设路、振华路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是我镇20xx年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的惠民之举,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谋划之举。为了早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把建设路、振华路片区道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我们非常需要您们的谅解和支持。衷心希望您们在道路封闭期间,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和商业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道路管制的有关规定,服从施工现场的路线安排,保证路面施工有序进行。我们相信,有您们的积极配合,建设路、广场路两侧的单位、居民、商户乃至全镇人民将很快能够享受到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带来的舒适与便利。因此,请广大单位、居民、商户朋友们大力支持该工程,和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镇城建事业的理解、支持、参与和奉献!

工程咨询电话:

三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x月22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8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x4年9月15日至x4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xx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xx市城中区建设局

xx市城中区环保局 xx市城中区城管局

xx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x4年9月12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19

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 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郑州市四环道路管理中心

11月27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 篇20

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玉屏至黄雷段)改扩建工程于20xx年6月25日已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涉及的道路实施封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K2 940至K4 060段(野鸡坪至黄雷交界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共计2个月。

封闭时间禁止行人及机动车通行,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按照交通指示牌绕行。违反本公告强行通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期间,由此给沿线广大群众和过往车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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