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交通管制通告范本(通用25篇)
为确保岷江一桥春节期间通行畅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对岷江一桥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岷江一桥于20xx年1月23日-20xx年2月2日实施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从9:00时-14:00时,岷江一桥机动车实行单向通行:原经岷江一桥入城的车辆经岷江大道,岷江二桥绕行。(公交车从上午10时-12时按以上要求单向通行)
三,交通管制期间通行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有序通过。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
20xx年1月19日
为确保宁陕县城区防汛演练顺利进行,根据防汛演练活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在20xx年6月15日15时至17时对我县县城长安东街至玉泉路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希望各有车单位及广大驾驶员支持配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违反此通告的车辆一律拍照上网录入违法信息系统,按违法停车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6月14日
因G104线玉泉大桥维修加固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xx年7月15日至施工结束(工期约90天),对玉泉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交通管制期间可由以下路线绕行:
(一)莲荷西路-莲荷东路-鳌江南路-西凤路。
(二)可门路-沈海高速-104国道。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年7月10日
因G104线玉泉大桥维修加固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x年x月x日施工结束(工期约90天),对玉泉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交通管制期间可由以下路线绕行:
(一)莲荷西路-莲荷东路-鳌江南路-西凤路。
(二)可门路-沈海高速-104国道。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1x年x月x日
20xx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区将在运动场举办国际舞龙争霸赛,为确保赛事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区运动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9月26日18:00——22:00,龙门街(白龙大道红绿灯——中医院红绿灯)、龙门西街(图书馆红绿灯——一中校桥头)禁止所有车辆驶入。
二、9月25日12:00至27日12:00,区运动场周边环道及停车位禁止所有车辆停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服从现场交巡警指挥。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xx年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将于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在国家体育场进行,历时9天。其中,开、闭幕式活动将分别于x月x日和x月x日举行。为保障世锦赛期间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赛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期间将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x月x日0时至x月x日24时,慧忠路地下隧道,禁止车辆通行、停放。车辆可由北辰东、西路经大屯路绕行。
二、x月x日至x月x日每日7时至23时,国家体育场北路,除持有世锦赛组委会核发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停放。社会车辆可以由北辰东、西路经大屯路或北四环路绕行。
三、x月x日15时至开幕式活动结束和x月x日16时30分至闭幕式活动结束,北辰东路(国家体育场北路东口至北辰东桥)、北辰西路(国家体育场北路西口至北辰西桥)、奥体中路、民族园路,除持有世锦赛组委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通行、停放。
北辰路(北土城路口至北辰桥),除持有世锦赛组委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车辆可由安立路、京藏高速公路绕行。
四、世锦赛期间,请沿线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管制的时间和道路,提前安排好绕行路线,以免影响出行。
请社会各单位和各界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1x年x月x日
为确保重庆融汇半岛5#道桥一期工程的顺利推进和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李家沱南桥头下穿道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李家沱南桥头下穿道路段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二、南桥头下穿道车辆禁行后,途经该路段的车辆需改道行驶。有李家沱大桥北桥头驶往李家沱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三角碑到达;有花溪大桥、李家沱方向驶往光明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长江大桥,经九龙坡隧道,在锦龙路上调头再经李家沱长江大桥到达;有光明村驶往融汇半岛方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花溪大桥到达;有光明村驶往李家沱方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三角碑到达。
三、在施工区域附近通行的车辆,请自觉按照交通民警和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通行,车辆禁止超车、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如违反本通告,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因工程施工给沿线各单位和居民、驾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通告
十月二十六日
因路建设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xx年7月23日至施工结束(工期约6个月),对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路(南起路学军路口,北至路秋龙巷路口)实行机动车南往北单向通行。
二、路(南起路秋龙巷路口,北至路工业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提示有序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xx年7月14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1x年x月x日和201x年x月x日在利和广场进行中山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1x年x月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1x年x月x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中山三路路口;中山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x年x月x日
夏季来临,世纪公园、汉博广场晚间散步、游玩群众增多,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拟对以下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特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每晚20:00—00:00
二、管制路段
幸福路与滨河路交界处至滨河路与胜利路交接处
三、管制期间,上述路段禁止车辆通行,请广大市民届时合理做好出行路线安排,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市区交巡警大队
x年7月1日
xx高速公路东线段黄竹互通等养护工程已开工建设,为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从20xx年1月23日至20xx年2月1日对黄竹互通实施交通管制;20xx年2月25日至4月10日对白石岭互通实施交通管制;20xx年3月28日至5月15日对龙滚互通实施交通管制;20xx年4月18日至5月15日对山根互通实施交通管制。请过往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标牌指示行驶。服从现场交警、安全疏导员的指挥,确保行车安全。由此带来的交通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xx省公路管理局
20xx年1月18日
因G104线玉泉大桥维修加固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xx年7月15日至施工结束(工期约90天),对玉泉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交通管制期间可由以下路线绕行:
(一)莲荷西路-莲荷东路-鳌江南路-西凤路。
(二)可门路-沈海高速-104国道。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xx年7月10日
20xx年x月25日至x月27日,我区将在运动场举办国际舞争霸赛,为确保赛事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区运动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x月26日18:00——22:00,门街(白xx大道红绿灯——中医院红绿灯)、门西街(图书馆红绿灯——一中校桥头)禁止所有车辆驶入。
二、x月25日12:00至27日12:00,区运动场周边环道及停车位禁止所有车辆停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服从现场交巡警指挥。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市xx区公安局
为确保x年上海“迎新跑系列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上海市公安局将在1月1日上午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届时,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活动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公安部门提醒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
【管制路段之一】
x年1月1日7时30分至8时,慈善跑活动由新世界商厦出发,途经南京西路—南京东路—河南中路—九江路—南京西路(新世界商厦)。
【管制路段之二】
x年1月1日7时20分至7时50分,健身跑活动由静安公园(南京西路门)出发,途经南京西路—成都北路—威海路—青海路—上海电视台(边门)。
【管制路段之三】
x年1月1日7时至10时,长跑活动由东方明珠(2号门)出发,途经丰和路—明珠环岛—陆家嘴(南)环路—银城中路—浦明路—世博大道—博城路(世博展览馆)。
迎新跑队伍途经上述道路期间,对沿线公交车辆实施停驶措施,其他车辆实施改道措施。当天5时至8时,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黄河路段)禁止车辆通行。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国庆长假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千岛湖镇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6时至22时,禁止工程车、低速货车、拖拉机、1.25T(含)以上货运车辆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含过境道路)通行。
二、暂停使用绿城千岛湖度假公寓、江滨公园双向四个公交车停靠站点。
三、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老淳杨线滨湖大道交叉口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过往车辆往老淳杨线行驶。
四、每日6时至20时,客运码头至淳杨线新建路段由客运码头往淳杨线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至宋家加油站路段由新老淳杨线交叉口往宋家加油站方向单向通行,在宋家加油站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垃圾运输车辆、殡葬工作车辆除外)老淳杨线,过往车辆往南山大街、南景路、梦姑路行驶。
五、当中心湖区旅游码头停车场、城西停车场、梦姑路路边停车饱和后,在珍珠半岛灯控路口实施卡口,引导旅游车辆进入珍珠半岛旅游换乘中心停放或沿环湖北路、新安东路、景观大道、淳开线、千威线、05省道、昌文线进入各乡村旅游景点。
六、当主城区道路通行严重拥堵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时,在珍珠半岛灯控、明珠灯控、千岛湖大桥灯控、南山环岛、南景路梦姑路灯控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入主城区(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七、进入旅游码头以及换乘的车辆要服从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交通引导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希望广大驾驶人、市民、游客积极配合,服从民警现场管理和指挥。
特此通告。
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丰富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元旦期间的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和健身意识,充分展示全市人民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由市十个局、委、会于x年元月1日上午8时整在新区体育馆广场举办x市元旦长跑比赛活动。为确保比赛活动期间我市新区交通畅通,x市政府在比赛活动期间将对新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一)x年元月1日上午7时至11时30分,古城路以南、牡丹大道以北、王城大道以西、瀛洲路以东区域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二)x年1月1日7时至11时30分在洛宜路(含)、五环街(含)以南、开元大道(含)以北、龙翔街(含)以东、王城大道以西区域内行驶的公交车车辆一律绕行。途经公交线路绕行如下:
31路:从发车后,沿原线路到瀛洲路开元大道口后,改走瀛洲路、关林路、学府街恢复原线。
35路:从发车后,沿原线路到西苑桥南后,改走滨河南路、瀛洲路、开元大道恢复原线。
70路:从武汉路口发车后,沿原线路到西苑桥南后,改走古城路、王城大道、太康路恢复原线。
28路:从站发车后,沿原线路到古城路学府街口后,改走古城路、王城大道恢复原线。
39路:从关林庙公交枢纽站发车后,沿原线路到牡丹大道学府街口后,改走学府街、关林路、瀛洲路恢复原线。
68路:从站发车后,沿原线路到古城路学府街口后,改走古城路、滨河南路、瀛洲路、开元大道恢复原线。
34路:从机车技校发车后,沿原线路到古城路学府街口后,改走古城路、滨河南路、瀛洲路、开元大道到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
57路:从东花坛西发车后,沿原线路到开元大道王城大道口后,改走王城大道、关林路、瀛洲路、开元大道到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
25路:从河南科技大学西苑校区发车后,沿原线路到滨河南路学子街口后,改走滨河南路、瀛洲路、开元大道到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
49路:从西关发车后,沿原线路到王城大道五环街口后,改走王城大道、太康路后恢复原线路行驶。
20xx年2月17日博乐市将举办“放飞中国梦,共筑博乐情”-20xx年博乐市万人迎新春庆祝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活动方案要求,20xx年2月17日,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博乐市青得里大街(青得里乡与北环路路口至银座)、北京路(北京路与前进路路口至北京路与建国路路口)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司机朋友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自觉绕行,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xx年2月15日
为确保奥运火炬传递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通告缘由)市公安局决定20xx年5月23日、5月24日两天,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过渡语):5月23日
一、黄浦区(一)5:30至8:30,人民大道(西藏路至黄陂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6:00至8:30,西藏路九江路口起—西藏路延安路(含北侧便道)—成都路—南京路—九江路至九江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三)7:00至9:30,新开河中山东一路口起—中山东一路(吴淞闸桥延伸至天潼路匝道和塘沽路匝道,含)—南苏州路—四川路—北京路—西藏路—汉口路—四川路—人民路—新开河路至中山东一路新开河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二、卢湾区(一)6:50至9:O0,兴业路(马当路至黄陂南路),黄陂南路(湖滨路至自忠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7:45至9:00,西藏路复兴路口起—复兴路(不含)—淡水路—金陵路(不含)—嵩山路—太仓路—顺昌路—崇德路—柳林路—寿宁路—西藏路(不含)至复兴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三、杨浦区9:45至11:30,淞沪路殷高路口起—殷高路(不含)—江湾城路(不含殷高路至殷行路)—国帆路—淞沪路至殷高路淞沪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四、浦东新区(一)12:00至14:30,花木路锦绣路口起—锦绣路—芳甸路—花木路至锦绣路花木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二)13:00至16:00,花园石桥路黄浦江边起—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浦东南路黄浦江边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五、轨道交通7:30至9:30,轨道二号线南京东路站实施跳站。5月24日一、徐汇区6:30至8:00,漕溪路(中山西路至南丹路)、零陵路(天钥桥路至漕溪北路)、斜土路(天钥桥路至零陵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闵行区7:30至10:00,剑川路(A4至虹梅南路)、莲花路(放鹤路至东川路)、东川路(A4至虹梅南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三、嘉定区14:00至17:00,墨玉路曹安路口起—曹安路—于田南路—博园路(含)—墨玉路(含)—曹安路墨玉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以上为通告事项)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
xx市公安局
五月二十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新春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统一安排,春节期间,拟对古城内及周边相关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8日(正月廿一)每晚6时至11时,中国古都灯会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北都街、魏都大道、平城街、御河西路等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二、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3日(正月十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春节街头文艺表演活动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清远街、和阳街等周边路口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x年2月3日
x年xx地区元旦健身长跑活动暨第xx届元旦长跑和第三届山地自行车公路比赛将于x年1月1日在xx部分路段进行。为确保赛事期间交通安全和畅通,保障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x年1月1日上午8:30—11:00
二、管制路段:风情大道12号、14号路,迎宾大道(棉纺厂红绿灯至仰阿莎广场),友庄路(体育馆红绿灯至运管所红绿灯),宁波路(运管所红绿灯至万博广场),金山大道(仰阿莎广场至上马石寨前100米),小高山全路段。
三、上述路段恢复交通时间,由市交警大队根据活动情况决定。
四、交通管制期间,上述路线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和停放,请过往车辆绕道行驶,服从交通民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遇有赛事车辆和运动员通行时,行人严禁横穿道路。
五、请比赛路线沿线单位和广大市民根据交通管制通告提前选择出行路线,以免影响工作和生活。
六、交通管制期间给广大市民造成诸多不便,敬请谅解。届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本通告的要求绕行。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x年12月30日
为保障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群众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青王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316国道(苏家墩至左庙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苏家墩往左庙路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二、3月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汉阳大道(金龙路口至孟家铺地铁站)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从王家湾至蔡甸方向车辆一律经三环线、汉蔡高速绕行;进行殡葬活动的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允许通行禁行路段。
三、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日、9日,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金山大道、公路、临空港大道、环湖路、路、东柏公路、吴新干线禁止教练车通行(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二)公路(路至环山路)禁止载货汽车由南向北行驶(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三)茶场东路(路至停车场)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四)路(路至公墓)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五)路(府河堤至公墓)禁止车辆通行。
四、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解放大道(汉黄路口至堤边路口)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知识
实施交通管制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 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 控制现场制高点
(四) 控制区域性交通管制;
(五) 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盘查嫌疑人员;
(六) 禁止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 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聚集的人群立即解散;
(八) 对不听警告和命令、拒不离开现场的人依法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必要的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
(九)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十)对现场的嫌疑人员及其所带恶物品,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新春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统一安排,春节期间,拟对古城内及周边相关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8日(正月廿一)每晚6时至11时,中国古都灯会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北都街、魏都大道、平城街、御河西路等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二、x年2月9日(正月初二)至2月23日(正月十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春节街头文艺表演活动举办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墙内环路、清远街、和阳街等周边路口路段实行分时分段临时交通管制。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x年2月3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4月21日和4月24日在利和广场进行XX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xx年4月21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xx年4月24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三路路口;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x年4月21日和4月24日在利和广场进行xx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x年4月21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x年4月24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三路路口;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安康城区育才东路安师路口人行天桥工程钢箱梁安装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安康城区育才东路安师路口人行天桥工程是我市20xx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为确保天桥主体结构钢箱梁安装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车辆、行人安全,有序通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20xx年12月31日21时至20xx年元月14日24时对育才东路安师路口实行交通管制,钢箱梁跨街安装时对涉及路口实行全封闭隔离,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径文昌路、育才东路的车辆、行人请提前绕道通行。请广大驾驶人、行人严格遵守本通告,并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对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汉滨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