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安排的通告范文(精选5篇)
各始发客户、全国各网络单位、广深中转客户:
依据国家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今年中秋、国庆双节我司决定于20xx年9月30日至10月7日期间共放假八天,现将我司在此期间的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本地始发业务
放假期间我司长沙各业务运作单位均正常上班,受理航班直达城市的所有航空货运业务(省外部分二级城市以咨询为准);由于部分汽运公司国庆期间停止发车,汽运业务时效请以咨询为准,业务受理电话:0731-82606666.
二、进港货物派送业务
1、放假期间我司进港业务岗位正常上班,长沙市区货物正常操作,但国庆期间从9月29日至10月6日停止中转湖南省内二、三级城市货物,10月7日恢复中转,具体事项以电话咨询为准。
2、如有特殊货物需要派送,我司可安排专车派送,具体事宜请与配送中心客服(0731-82616666)或袁广胜经理()联系。
三、深圳分公司中转业务
深圳分公司广州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在9月30日至10月7日期间暂停发车并停止收货(放假期间客服岗位正常上班),10月8日起恢复发车并正常营业,节后开始执行的价格另行通告,各单位亦可电话咨询。
四、放假期间我司查询电话将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为:
配送中心经理:袁
客户服务部经理:彭
广州营业部: 罗经理
深圳营业部: 张经理
进港值班电话:
出港客服值班电话:
公司总值班经理电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为全面落实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审程序
1、从xx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领取《河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2、如实填报《河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并对表中所填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按要求准备以下审核认定材料。
(1)上年度残疾人在编有效证明或与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2)在职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残疾人职工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3)上年度在职残疾职工领取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工资证明。
(4)上年度在职残疾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有效证明。
在职职工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除外)。
(6)上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提供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在编等情况有效证明的单位,要提供财务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
4、携带《河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及上述资料到xx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审核认定。
三、年审时间和地点
年审时间:x年4月17日——6月30日。年审地点:xx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xx市泉南东大街259号)。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免征、缓缴等相关规定
1、从x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于审核,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填写《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并携带相关资料于年审期内向xx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
五、本通告自刊登之日起满20日即视为送达。对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本通告由xx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
xx市残疾人联合会
x年4月6日
各位业主:
在大家的支持信任下,近一段时间以来, 业委会以全体业主根本利益为最高出发点,在朝阳区小区办、三间房乡政府、福怡园居委会的正确指导下,作了如下主要工作:
一、作好内部建设,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二、明确职责,作好业主委员会内部分工;
三、8月3日、8月18日两次函告美晟物业公司: 原《物业管理合同》已经解除,原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不再适用,美晟物业公司应立即退出小区并妥善办理交接事宜。
四、责成物业公司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设施和资料、向全体业主公布财务明细帐目;
五、就承重墙和手机发射基站问题与物业公司严正交涉, 责成物业公司立即制止一切非法施工并将已建基站全部拆除。
六、以书面通告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在确定新的物业公司之前,过渡期间业主按照无电梯0.9元/平方米、有电梯1.0元标准逐月缴纳;明确美晟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下一年度全年物业费用。
经征求广大业主意见,为切实维护业主利益,业主委员会在下一阶段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正式启动选聘、招标物业公司程序,确定新的物业公司,在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费用价格前提下,签定新的物业合同。
二、再次责成物业公司移交相关设施和资料。如物业公司不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工作,继续漠视业主利益,业委会将立即启动诉讼程序。
三、核查前期供暖费、热水费、冷水费成本,制定本年度供暖费、热水费、冷水费价格。
希望广大业主继续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积极行施主人权利。
动力街区业主委员会
x年八月二十二日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x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及全校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寒假,现就放假前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有关日程安排
1、放假日程: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生1月19日起放寒假,教职工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于1月21日起放寒假。x年第一学期,教职工2月13日(正月十七)开始上班,2月15日召开开学工作会议;学生2月18—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2、学生食堂:学生第一食堂1月12日停业,2月17日恢复营业;学生第二食堂1月16日停止营业,2月17日恢复营业;学生第三食堂1月14日停止营业,2月17日恢复营业。
3、教工餐厅:大厅1月24日停止营业,2月13日恢复营业。接待餐厅1月23日停止营业,2月12日恢复营业。
4、学生宿舍、浴池、开水房:1月16日停止开放,2月17日恢复。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严禁“酒桌办公”、公款吃请、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以考察、学习为名变相公费旅游,严禁酗酒赌博,自觉抵制歪风陋习,带头弘扬新风正气,确保务实节俭过节。
2、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并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xx学院
x年1月6日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我会定于x年5月25日举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剂录用面试工作(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为做好面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5月25日(周五)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8:30前到达面试考点接受资格复审,抽签决定面试顺序,8:50仍未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由证监会统一组织,办公厅等会机关部门的面试地点设在证监会机关,北京证监局等派出机构的面试地点设在各派出机构所在地(各考点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
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对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应向所报考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原件;
3、笔试成绩单(网上下载打印);
4、《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需贴1寸彩照);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原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x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原件);
6、英语四(六、八)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根据职位要求提供);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提供);
8、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9、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工作证原件或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10、x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前与所报考单位(部门)联系,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12、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准备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交复印件。考生无法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程序
考生于5月25日在各考点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财经综合类、会计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和综合类等五类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以20分钟为限。
考生应当遵循《面试考场规则》,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与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在证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空缺时,可以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