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交通管制通告(精选12篇)
为确保重庆融汇半岛5#道桥一期工程的顺利推进和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李家沱南桥头下穿道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李家沱南桥头下穿道路段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二、南桥头下穿道车辆禁行后,途经该路段的车辆需改道行驶。有李家沱大桥北桥头驶往李家沱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三角碑到达;有花溪大桥、李家沱方向驶往光明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长江大桥,经九龙坡隧道,在锦龙路上调头再经李家沱长江大桥到达;有光明村驶往融汇半岛方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花溪大桥到达;有光明村驶往李家沱方向的车辆,改走李家沱大桥南桥头下穿道上方转盘,经三角碑到达。
三、在施工区域附近通行的车辆,请自觉按照交通民警和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通行,车辆禁止超车、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如违反本通告,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因工程施工给沿线各单位和居民、驾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通告
十月二十六日
由中国田径协会、甘肃省体育局、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兰州银行杯”20xx兰州国际马拉松赛将于6月11日上午7:30——13:30在我市举行。为确保马拉松赛事安全顺利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于当日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上午5:30起对北滨河路(城关黄河大桥——雁滩黄河大桥)、金雁黄河大桥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
二、上午6:00起对以下路段、桥梁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
1、北滨河路(雁滩黄河大桥——西沙黄河大桥);
2、南滨河路(秀川加油站——雁滩黄河大桥);
3、金昌北路(金昌路北口——广武门十字);
4、安宁东路(制配厂丁字路口——七里河黄河大桥北);
5、深安、银滩、七里河、小西湖、城关、金雁、雁滩黄河大桥;
届时,除持有本次活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一切机动车(含公交车)在上述时间、路段内通行。各路段交通管制将根据赛事进行情况陆续解除,管制期间带来的出行不便,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年月日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x月12日至x月14日,每日早7点至晚22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二、临时交通管制路线
1、外环路运管所路口至曹家加气站(102线交叉口)全路段禁止大货车通行;
2、外环路九华山东门至九华山一号院路段、人民路九华山小商品批发城东路口至九华山温泉门前路段,除外阜旅游大巴和工作车辆通行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三、停车场设置
1、九华山一号院南停车场
2、九华山集贸市场停车场
3、党校北空地(备用停车场)
四、注意事项
1、“东北大集.文化”大型商贸暨文化旅游活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对上述路段、路口设置警示、指示标志。请广大市民按照警示、指示标志,遵守现场交通民警指挥通行;
2、如遇交通缓行,请驾驶人朋友保持平和心态,保持安全车距,有序通行。禁止抢行超车、穿插缓行车队、占用对向道路行驶;
3、进出景区临时停车场,请按照车辆导向指示和民警指挥通行,严禁占道停车、乱停乱放,防止诱发交通拥堵。
4、本市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特此公告
x年x月17日xx市将举办“放飞中国梦,共筑情”-x年xx市万人迎新春庆祝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活动方案要求,x年x月17日,x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xx市青得里大街(青得里乡与北环路路口至银座)、北京路(北京路与前进路路口至北京路与建国路路口)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临时交通管制时间:x月17日上午11:30-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司机朋友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自觉绕行,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x年x月15日
为确保岷江一桥春节期间通行畅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对岷江一桥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岷江一桥于20xx年1月23日-20xx年2月2日实施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从9:00时-14:00时,岷江一桥机动车实行单向通行:原经岷江一桥入城的车辆经岷江大道,岷江二桥绕行。(公交车从上午10时-12时按以上要求单向通行)
三,交通管制期间通行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有序通过。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
20xx年1月19日
广大市民、各相关单位、各沿街经营户: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县“一横三纵”道路工程已经开始实施。道路施工期间,将对县城部分路段进行封闭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体路段
(一)振兴街(文公路—和平路)路段。
(二)振兴街(仪门路—广场西路)路段。
(三)文公路(厢城街—振兴街)路段。
二、封闭和交通管制时间
道路封闭和交通管制自4月12日8时起,至道路工程完工之日止。
在道路封闭和交通管制期间,给沿线各单位和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社会各界对工程的实施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xx县一横三纵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x年4月11日
x年xx地区元旦健身长跑活动暨第xx届元旦长跑和第三届山地自行车公路比赛将于x年1月1日在xx部分路段进行。为确保赛事期间交通安全和畅通,保障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x年1月1日上午8:30—11:00
二、管制路段:风情大道12号、14号路,迎宾大道(棉纺厂红绿灯至仰阿莎广场),友庄路(体育馆红绿灯至运管所红绿灯),宁波路(运管所红绿灯至万博广场),金山大道(仰阿莎广场至上马石寨前100米),小高山全路段。
三、上述路段恢复交通时间,由市交警大队根据活动情况决定。
四、交通管制期间,上述路线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和停放,请过往车辆绕道行驶,服从交通民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遇有赛事车辆和运动员通行时,行人严禁横穿道路。
五、请比赛路线沿线单位和广大市民根据交通管制通告提前选择出行路线,以免影响工作和生活。
六、交通管制期间给广大市民造成诸多不便,敬请谅解。届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本通告的要求绕行。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x年12月30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4月21日和4月24日在利和广场进行中山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xx年4月21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xx年4月24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中山三路路口;中山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因路建设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xx年7月23日至施工结束(工期约6个月),对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路(南起路学军路口,北至路秋龙巷路口)实行机动车南往北单向通行。
二、路(南起路秋龙巷路口,北至路工业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提示有序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xx年7月14日
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赛段比赛将于x年x月20日在xx市举行。为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赛事要求,决定对赛事相关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比赛时间及路线
1、比赛时间:x年x月20日中午12时开始,约4小时结束。
2、比赛线路:xx县松坎镇三元坝(起点)—蒙渡—蒙渡大桥下到210国道经新站镇—大河镇—七十二弯—凉风垭—楚米镇(经重庆工业园区)—xx县城区河滨北路—文化路—四化路—文笔路—人民路—喷水池转盘—河滨南路—马鞍山转盘—进入210国道—沙嘴—红花园—南溪口—娄山关顶—板桥—泗渡镇—高坪镇—董公寺—汇川大道—重庆路—深圳路—香港路—中华北路—中华南路—新华桥—可桢桥—碧云路—会议会址—子尹路—洗马路—天津路—人民路—市人民政府广场(终点)全长137.22公里
二、交通管制路段和时段
1、国道210线三元坝至xx县城路段,管制时间为:11时30分至14时整。
2、xx县城区管制路段:河滨北路、文化路、四化路、文笔路、人民路、喷水池转盘、河滨南路、马鞍山转盘所有路段全封闭。管制时间为: 13时整至14时30分。
3、国道210线xx县城至汇川区汇川大道路段,管制时间为:13时30分至15时整。
4、xx市中心城区管制路段:汇川大道、重庆路、深圳路、香港路、中华北路、中华南路、新华路、可桢桥、碧云路、子尹路、洗马路、天津路、人民路所有路段全封闭,管制时间为: 14时30分至16时30分。
5、崇遵高速x月20日13时整至16时整进入xx市区的所有车辆一律在南(忠庄)收费站下站,不得在站(高桥)、北(董公寺)收费站下站;11时30分至14时30分崇遵高速车辆不得在楚米收费站、收费站下站;12时30分至15时30分崇遵高速车辆不得在观坝(板桥、泗渡)收费站下站。
6、x月20日全天在红花岗、汇川两城区内,实行号牌尾号为单号的机动车限行(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三、交通管制措施
1、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关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驶入管制路段和在管制路段上停放,必须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和引导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交通民警指挥管理。
2、实施交通管制期间需进入210国道三元坝至汇川大道路段的社会车辆可绕行崇遵高速公路等,需进入汇川大道、重庆路、深圳路、香港路、中华北路、中华南路、新华桥、可桢桥、碧云路、会议会址、子尹路、洗马路、天津路、人民路的社会车辆,可绕行大连路、南京路、珠海路、广州路、官井隧道、银河路、沈阳路、上海路、内环路、外环路、崇遵高速等。
请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在x月20日比赛当日非特殊情况,尽量停止车辆出行,以免给个人和赛事造成不便。此次赛事是大事和喜事,规格高,参赛人员、车辆多,比赛道路的交通管制时间长,请广大市民调整出行时间,提前或推迟出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国际公里自行车赛组委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4月21日和4月24日在利和广场进行中山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xx年4月21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xx年4月24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中山三路路口;中山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四月十九日
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简称庆祝大会)定于10月1日10时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沿线举行。届时将进行盛大的阅兵和群众游行活动。庆祝大会结束后,还将举行国庆联欢晚会。为保障庆祝大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安门地区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28日22时至10月1日联欢晚会结束,天安门前临时观礼台以北,东、西华门和故宫午门以南,南长街(不含)以东,南池子大街(不含)以西范围内的区域(含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及天安门端门),除持有庆祝大会、联欢晚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月29日前往故宫参观的观众由故宫北门出入。
二、9月29日22时至10月1日联欢晚会结束,故宫停止对外开放,除持有庆祝大会、联欢晚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9月29日至10月1日,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天安门城楼暂停对外开放。9月30日至10月1日,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正阳门城楼暂停对外开放,天安门广场周边商业网点停业。
四、9月30日16时至10月1日联欢晚会结束,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除持有庆祝活动和国庆招待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持有国庆招待会、庆祝大会、联欢晚会证件的车辆和人员,须按照证件通行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段内通行。
国庆招待会期间,广场东侧路改为双行,准许持有国庆招待会、庆祝大会、联欢晚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通行。广场西侧路只准许持有国庆招待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通行。
五、9月30日20时至庆祝大会结束,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
(一)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
(二)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
(三)北河沿大街,王府井西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东交民巷,东单体育场南路,北海南门停车场,织女桥胡同,东河沿胡同
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六、9月30日23时至10月1日联欢晚会结束,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主路),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含持有货运通行证的车辆)通行。
七、9月30日23时至庆祝大会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下列道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1.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双向主、辅路及两侧相关路口纵深50米以内区域;
2.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不含南侧便道);
3.南池子大街等
4.大会堂西侧路,南、北长街,北池子大街,西华门大街。
(二)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在管制时段内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南北穿行。
在上述管制区域内单位、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前往北京站的人员和社会车辆在交通管制时间内,可由东二环路东便门桥、花市大街经崇文门东大街、北京站西街、北京站东街、东二环路单向循环通行。
八、9月30日23时至10月1日庆祝大会结束,地铁一号线停止运行;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崇文门站、前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崇文门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10月1日4时至庆祝大会结束,地铁二号线和平门站、四号线西单站甩站通过。
九、10月1日2时至活动车队通过后,下列道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一)由四惠桥(不含桥下)至国贸桥(不含桥上)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
(二)由国贸桥(不含)经建国门外大街至建国门桥(不含桥下)双向主、辅路。
车辆可分别绕行通惠河北路、朝阳路、光华路。
十、10月1日2时至4时,由百子湾路加油站东侧小区路口经百子湾路、西大望路至红庙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分别绕行东四环路、东三环路、朝阳路、广渠路。
十一、10月1日2时30分至8时,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丰台区宋庄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十二、10月1日3时至8时,京通快速路由高碑店桥至大望桥双向辅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十三、10月1日3时30分至活动车队通过后,东二环路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四十条桥、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十四、10月1日4时至8时20分,工人体育场东路,东大桥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车辆可分别绕行日坛路、东三环路。
十五、10月1日4时至庆祝大会结束,下列道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在上述管制道路内单位、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六、10月1日4时30分至9时,王府井大街北段,东四南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门南小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文津街,西单北大街,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
十七、10月1日6时至庆祝大会结束,长安街由府右街南口(不含)经西长安街至复兴门桥(不含桥下)双向,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十八、10月1日9时30分至庆祝大会结束,长安街由府右街南口经西长安街至复兴门桥双向,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南北穿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甩站通过。
十九、10月1日10时至庆祝大会结束,由复兴门桥(不含桥下)经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至新兴桥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和南北穿行。复兴门桥以西至真武庙北口以东、木樨地桥以西至新兴桥以东双向,采取局部封闭措施,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行人通行。地铁一号线南礼士路站、木樨地站、军博站甩站通过。公共汽车绕行。
车辆可分别经西三环路向南、向北绕行莲花池东路、广安路、紫竹院路、西直门外大街。
二十、10月1日10时30分至庆祝大会结束,由闹市口路口向北,经太平桥大街、赵登禹路至平安大街路口双向主、辅路;由复兴门桥向北,经西二环路至官园桥由南向北方向主、辅路;由三里河东路南口向北,经三里河东路至车公庄路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十一、10月1日11时至庆祝大会结束,由三里河东路车公庄路口经车公庄大街、平安大街至东四十条桥双向主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车辆可由西二环路、北二环路绕行。
二十二、10月1日11时30分至活动车队通过后,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东二环路由东直门桥(不含)至朝阳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朝阳门桥向东、向西绕行东直门内、外大街和朝阳门内、外大街。
(二)由东四十条桥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至甜水园街北口双向主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十三、10月1日12时30分至庆祝大会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北京站街北口经建国门内、外大街、建国路至大望桥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东二环路由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和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三)由甜水园街北口经甜水园街、金台路至西大望路北口由北向南方向主、辅路,西大望路,百子湾路西大望路口至东四环路百子湾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十四、上述管制道路在交通管制时段内,除持有庆祝大会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各种车辆停放。在管制道路上停放的居民和单位车辆要提前选择外围停车场地,在管制时间前将车辆移走。
二十五、在交通管制时间和区域内,公交、地铁运营的调整由公交部门发布公告周知社会。
二十六、庆祝大会结束后,在天安门广场还将举行国庆联欢晚会,请广大市民关注联欢晚会交通管制通告,提前安排好出行。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