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精选32篇)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裁定续延(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xx)临兰商初字第6666号案的原告暨(20xx)临商终字第55555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xx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xx年1月依法作出(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XX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XX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2)事实与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 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有关证据及材料。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延长(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xx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经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xx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经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xx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写法人、机构名称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写明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被申请人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金额、所在地点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申 请 人:姜锦利,男,汉族,1960 年 2 月 9 日出生,现住武昌区 小东门凯乐花园。身份证号:420xx65 申 请 人:毛志敏,男,汉族,1979 年 11 月 19 日出生,现住洪山 区洪山乡贺家湾 52 号。身份证号:420xx60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卢洪华,男,汉族,1965 年 1 月 17 日出生,住江西省九 江市修水县港口镇港口集镇 5 号。身份证号:3604249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湖北赣华新农村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汉阳区七里 庙 81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卢洪华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马龙祥,男,汉族,1963 年 6 月 25 日出生,住,武汉市 江夏区郑店镇莲花桥马家湾 60 号。身份证号:420xx26 保全事项: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 2656600 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 产。 事实及理由: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即将向贵院提起诉讼, 因发现 被申请人有效资产将被拍卖,故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 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望准予为谢! 此致 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 0 一一年七月四日
申请人:孙,男,1986年01日出生,汉族,现住博山区经济开发区江山南路,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账户:,开户行:博山黄岛农村合作银行红大窑分理处,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4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至今未支付申请人的工资及相关费用。20xx年8月10日,申请人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该委员会予以立案。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帐号。如因申请保全错误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自愿赔偿被申请人相应损失。
此致
青岛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6-10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于出具了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xx年xx月xx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20xx年xx月xx日。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
望贵院予以核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日期:
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地址等)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因……(写明请求保全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写明损失的实况)。现被申请人的.船舶停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特申请你院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申 请 人:姜*利,男,汉族,19*年2月9日出生,现住武昌区小东门*花园。身份证号:*5
申 请 人:毛*敏,男,汉族,19*年11月19日出生,现住洪山区洪山乡贺家湾*号。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卢*华,男,汉族,19*年1月17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镇*号。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湖北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汉阳区七里庙81号。
法定代表人:卢*华
被申请人:马*祥,男,汉族,19xx年6月25日出生,住,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镇莲花桥马家湾60号。身份证号: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26566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即将向贵院提起诉讼,因发现被申请人有效资产将被拍卖,故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望准予为谢!
此致
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年七月四日
申请人:焦作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__年11月26日下发(20__)_民初字第00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_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__)_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一、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二、贵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年_月份签订的合同书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需方即申请人所在地法院。贵院在立案之前只要稍作审查就应当知道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贵院却不顾法律规定,明知没有管辖权而先行立案并立即裁定采取诉讼保全的做法,有地方保护嫌疑,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_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焦作市____有限公司
时间:
申请人:__有限公司电话:
被申请人:___有限公司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使判决顺利执行,申请人诉前申请了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万元的.财产,贵院采取措施冻结了被申请人的____支行(仅冻结:___元),后查封了_台___机,由于_台___机不是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订购的,且不能估算价值,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对_台__机进行解封,而变更增加冻结被申请人的另一个银行帐户。
此致
申请人: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申请书
法院:
前承你院准许本(或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扣押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并附外文)所属。如今(写明撤回申请的原因),特向你院请求撤回上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因诉前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收到贵院()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XX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66 年 6 月 6 日出生,住广东省 市 区 镇 巷 号,身份证号码 666666666666666666,电话 139。 被申请人李四,系粤 R/(粤 R/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 装箱半挂车)车主。
男,汉族,1977 年 7 月 7 日出生,住广东省 市 县 镇 村 巷 XX7 号,身份证号码 777777777777777777,电话 189。 申请请求 一、对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车牌号:粤 R/(粤 R/ 挂) ,价 值 100000 元)进行查封或扣押。 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被申请人李四车牌号码为粤 R/(粤 R/ 挂)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申请人张三在 市 区 线 由 往 (南往北)方向 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无号牌两轮 摩托车损坏、申请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不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 以弥补的损害和使案件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 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车辆(车牌号粤 R/L1456(粤 R/3028 挂)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现扣押在佛山市公安局 分局 大队 中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粤房地证字第 C 号权属 粤 人为张三房地座落 的商品房一套为担保, 人为张三房地座落 市 区 镇大 路 66 栋 666 的商品房一套 张三 如申请有错误,申请人愿意依法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遭受的损 失。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价值为 100000 元的财产作担保,本人同意解除对被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价值为 元的财产作担保,本人同意解除对被 作担保 申请人肇事车辆的查封或扣押。 申请人肇事车辆的查封或扣押。 扣押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建立和完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有利于维护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规定得比较简单。那你知道财产保全反担保书范
担保人:
被担保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
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OXX年 月 日
申请人:罗士中,男,1948 年 2 月 8 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 宝安区宝城灵芝新村 79 栋 101 号,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440321X
被申请人: 蒋雪光,男,1952 年 1 月 20 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花 园一村 29 栋 401 号,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43020xx
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 1、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蒋雪光的银行账号, 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 汽车生活馆 1-015 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 和财物。 3、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 时三湘金地 1 栋 2 楼 4 号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 20xx 年 4 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 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xx 年 5 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 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 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 并且 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 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 为此, 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 现申请 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 40 万元。因被申请 人藐视国家法律, 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 在长沙市知识产权 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 “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 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 现情况紧急,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 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 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 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 馆 1-015 号店铺, “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查封位 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 1 栋 2 楼 4 号, 被申请人的仑库; 冻结 建设银行卡号:6222802920991067789,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冻 结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090735711319,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冻结交通银行卡号: 6222600640004729803, 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申请人愿以名下的长沙碧桂园威尼斯城的房产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 由我方 负责赔偿。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士中
20xx 年 11 月 9 日
申请人:___
被申请人: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转移和隐匿财产的.可能,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价值_____元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纠纷一案已有贵院受理,在诉讼期间的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有转移和隐匿财产的可能,致使法院最后判决难以执行,使申请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故特向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人价值_____元的财产,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___
20__年_月_日
申请人:鑫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地址:大街振兴花苑东1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乡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1、请求保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探矿权(探矿权证号:t)以及该探矿权所对应的采矿权,查封以上矿业权利项下的矿山。
2、冻结乌拉特前旗北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xx个人名下的往来账户收益及应收账款,以及公司现在所有财产。
3、冻结乌拉特前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zx个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和zx个人及其家人的所有财产。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730万元人民币(大写七百三十万元人民币),作为企业周转资金。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是。并约定了贷款利率为()利息为()。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索要借款本息,被申请人以经营状况不好及其他各种理由为由,拒绝还款。导致我方合法债权至今无法实现。
经查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既是借款人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是该笔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见合同)。并且该公司一直都在生产经营,但是其生产经营收入不走公司财务帐户,故意转移公司财产,造成公司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让人无法区分查明公司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再加上其债务人较多。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另外,<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合同中明确约定王明为该笔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即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鉴于上述事实理由和本案的特殊紧急情况,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和财产,保护和实现申请人的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财产,以保证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
以上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愿以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元)的相应资产提供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附:贷款担保合同、借据、当事人基本情况证明等
申请人:___,男,_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__县佛阁寺镇梅湾村委谷庄组,公民身份号码4_____5432。
委托代理人:___,男,广东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宝安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华宁西路东龙兴科技园2#厂房一楼(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_19。
法定代表人:__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_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___
20__年_月_日
申请人:路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
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XX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签名:b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申请人赵,女,1947 年 6 月 6 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 申请人 县镇粮油管理所宿舍 1号,电话 136018。 被申请人王,女,1973 年 4 月 19 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 被申请人 县镇街三号楼宿舍,电话 1345440。 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苏 CP18 东风雪铁龙轿 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 6 万元;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 20xx 年 5 月 22 日,被申请人车辆(苏 CP18 东风雪铁龙轿 车)与申请人在庞庄菜市场南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请求贵院依法扣押被申请人的肇 事车辆。 此致 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法条依据: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 1000 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每件交纳 30 元; 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 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 5000 元。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 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 费清算后交纳。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 交。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的)由申 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注意:涉及财产的,一定要写清楚申请保全的数额,否则法院没 法计算保全申请费。
x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区x镇x号。
被申请人:王,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区x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x市x区xx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市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裁定续延(20__)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__)临兰商初字第6666号案的原告暨(20__)临商终字第55555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__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__年1月依法作出(20__)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__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申请人:x市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__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申请人:小谢,女,汉族,19xx年12月9日出生,住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18x号2号楼x单元号。
申请人:谢山,女,汉族,19xx年8月2日出生,住郑州市郑州矿区西街号院排号。
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豫A9x1号轿车一辆(价值90万元),或者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事实与理由:
x年4月8日,兵驾驶车主为被申请人的豫号轿车沿京珠高速公路行驶至794KM+800M时,追尾撞上豫轿车,造成申请人受伤。经漯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兵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兵作为司机驾驶车辆履行被申请人的职务行为,在其过程中造成申请人受伤,且被申请人作为该肇事车辆的所有权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对申请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兵驾驶车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应对申请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可能出现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紧急情况,不立即保全其财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现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身份证号码:__
被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身份证号码:__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盖,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x银行的账户资金x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敬礼!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财产保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为保证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特申请贵院采取如下财产保全措施:
对被告所有的位于 产权证号为: 的房屋采取查封、扣押或申请人愿以自有财产提供担保。
申请人:
日期:
申请人,x,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请人,x,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x公司,法定代表,职务
请求事项:
1、立即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相关财产共计x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于xx年x月x日因原因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并已受理。在劳动仲裁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的行为可能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较大的损失。综上所述,特向贵委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恳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
_____人民法院:
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申请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你会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____纠纷一案(案号:[201____]肇仲案字____号),为使本案在裁决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愿意提供等额的.财产担保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此致
肇庆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二、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______房(房产证号为:______)的房产;
事实和理由:
20___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因个人经营周转需要借款,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2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息为2分。申请人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20万元借款转到被申请人的账户中。时过一年,被申请人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在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后,被申请人仍不予还款付息。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的房产,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