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XX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xx年8月3日作出(20xx)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等)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张三
被申请人:李四
请求事项:
1、申请强制执行A号民事判决书,向申请人偿还贷款100000元及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等相关费用;
3、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由某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为此,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10000元,利息、违约金(利息按月利率0.3%、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及案件受理费2053元,保全费100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现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20____年1月7日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________(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_____)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附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____份。
2、有关材料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____年月日
申请人:____,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__省__县人,住____。
被申请人:____,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__省__县人,住____。
申请执行依据:(20____)____初字第__号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____)____初字第__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__款人民币____元及诉讼费____元、保全费、鉴定费____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纠纷一案,业经___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_)____初字第__号__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支付____款。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曰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xx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xx)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1、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
2、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xx年8月26日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地址: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同纠纷一案,经_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_】__民(1)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执。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欠款____元;
2、请求法院执行本案的诉讼费____元;
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____。
至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