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问题,博友贝西贝西全部答对,答案见她的评论。
时尚最容易过时,可是 48 年过去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至今仍然是时尚代名词。奥黛丽 - 赫本在电影中的打扮:高耸发髻,穿纪梵希黑色短裙,戴大墨镜,小口咬着牛角面包,喝纸杯咖啡……仍然被小资美女们津津乐道。
艺术家们还花样翻新,推出新版的蒂凡尼的早餐。前几天,英国伦敦公演同名话剧,肥皂剧明星、 33 岁的安娜 - 弗瑞尔大胆演绎女主角,她在台上有裸露臀部的激情表演,也算是与时俱进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拜金与情色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安娜的露臀演绎,仍然引起不小争议。
人们之所以偏爱奥黛丽 - 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中的形象,是因 为怀念那个年轻女孩霍莉的典雅、高贵和清丽脱俗,甚至包括村上春树说的“纯洁的放荡感”。那个经典镜头对影迷来说实在太熟悉了:清晨,纽约繁华的街道还很宁静,一身黑色礼服时尚打扮的霍莉咬着面包、喝着咖啡走到蒂凡尼珠宝店橱窗外,出神地凝视着其中的珠宝项链……
蒂凡尼珠宝店是美国纽约一家历史悠久的顶级店铺,深受美国上流社会的青睐。可是出身贫穷的霍莉面对珠光宝气,只有艳羡的份儿。为了追逐名利,她经常周旋于富商贵胄、政客名流甚至黑手党老大之间,每小时收费 50 美元。她经历了很多场面,由一个伴游女郎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交际花……某天,她住的楼下搬进来一位温文儒雅的男士,说是个作家,却是个由富婆包养的吃软饭的家伙,偏偏他们俩认识之后互生好感,但是感情的历程并不平静……
据说当年拍摄蒂凡尼的早餐时,导演曾经邀请玛丽莲-梦露出演霍莉,被她拒绝了。奥黛丽-赫本是在拍摄罗马假日数年之后来扮演霍莉的。她在本片中的表演固然可圈可点,但就演技而言,似乎不如扮演罗马假日的公主。或许公主的角色太适合她了,那是天作之合。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获得罗马假日的盛名之后,赫本敢出演“早餐”中的霍莉,是对自己的挑战。而且,她果然相当出色地演绎了“纯洁的放荡感”。
虚荣、爱情、梦想、归属感,蒂凡尼的早餐试图探讨这些问题。生活在大都市里的女孩,被金钱吸引似乎很自然;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对未来梦想的期望值更高,可以说这是虚荣,也可以说这是人性的使然,谁能精确地分析其中的区别?关键是如何把握自己的尊严和幸福。电影抨击了“虚荣”和“金钱至上”,因为那不会带来爱情和幸福……
不妨说,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女性电影,它对今天的都市时尚女人来说也是有启发的,无论是命运、梦想,还是服饰搭配……难怪它被列为“女人必看电影”之一。
作为男性观众,俺渔樵印象深刻的倒是霍莉在窗前弹吉他吟唱月亮河,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就是从那时流传至今的。
最近,妈妈给我网购来一套书——《笑猫日记》,我十分喜欢这套书。
一套《笑猫日记》目前有16本,每本我都看过,主人公是一只会笑的猫,讲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别看它只是一套故事书,可是每本书上都折射出一个人生哲理,从《保姆狗的阴谋》中,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的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的活着,谁都一样,不要总想去争夺别人头上的那片天空。
从《塔顶上的猫》中,我明白了,不能因为自己做不到一件事,而别人可以做到,就因此嫉妒他,甚至伤害他,要知道,别人这也是努力得出的结果。
从《蓝色的兔耳朵草》中,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从《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中,我知道了母亲生孩子时的辛苦,痛苦,孩子的生日就是母亲的“受难日”。
关于这样的书还有很多,如:《虎皮猫,你在哪里》,《想变成人的猴子》,《幸福的鸭子》,《那个黑色的下午》等等,其中的人生哲学也数不胜数,只要我们认真去看,就一定会发现。
《笑猫日记》真的是套很好的书,我希望大家也能够看一看。
林语堂这本《生活的艺术》看得很费劲,对我来说理论性太强、太枯燥,甚至有许多地方看不懂,以至于看十分钟睡半个钟头接着又看十分钟又睡半个钟头,以至于球球说你是为了催眠才看的吗。呵呵。
虽然林语堂很强调读书的乐趣,这本书里面就有专门一篇“读书的艺术”,孔子也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似乎我应该去选择让自己读得愉快、轻松的书?但我还是坚持看完了。我想的是,像跳高,永远照着比自己能力高那么一点的位置去练才能提高,读书也是,只有看一些高于自己的东西才能有所受益,也许今天能领会的是其中一成,过一段时间再来看,也许就能领会二成了。有价值的有思想的文字值得一生读上许多遍。哪怕读的过程艰涩一些也值得。
就现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忽然想到,也许孔子和林语堂不是我前面理解的那个意思,这时应该理解为以艰涩的阅读为乐。怀着强大的求知欲、探索欲努力理解文章,反复琢磨那些不懂的地方,在偶有同感的地方拍手称快,并为其深刻透彻而折服,等等这些过程,以此为乐。
阅读的乐趣有很多种,比如读林海音、胡兰成,如风铃的清脆悦耳;读张爱玲,如浓墨重彩的油画;读鲁迅,有对一切丑恶的犀利;读孔子,有博大精深;读侦探读悬疑,有刺激;这种种乐趣,并不能以我前面理解的“轻松愉快”为限,毕竟,我的阅读,不是消遣。
林语堂这个人,原本是不喜欢的,大学的时候在球球那里拿了《京华烟云》勉强翻了十几页,怎么也没看出其中的好来,觉得实在太像《红楼梦》,看不下去。当然就现在,看完《生活的艺术》也没有对他喜欢到哪里去,只是多了一点了解。我觉得他是张扬的、不羁的、洒脱的、个人的(相对鲁迅的社会性而言)、受道家思想严重影响的、极其有灵气的、才华四溢的一个人。这本书里有许多观点角度非常脱俗,不受传统思想所囿,这是我很喜欢的,多少我也有点这样哈,这一点很难得,长期浸婬在某种思想氛围里,甚至是几代人的积累,能够自发跳出这个圈子、摆脱你甚至没有觉察到其存在的思想上的束缚是非常不容易的。说到这书,不能不提的还有他做学问的轻松,书中许多地方轻松幽默,可见这是一个不刻板的人。也不多见哦。
既然有这么多欣赏之处,但还是说不上喜欢其人,是因为我喜欢鲁迅先生。网上看见一段话“发现二三十年代好作家的一个方法是,找中学课本上鲁迅的文章,在正文里被鲁迅骂过的文人,如果注释里还加了他生平简介,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一个好作家,比如林语堂”,这话不知谁写的,非常有意思。如果说林语堂的眼睛是看着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那鲁迅的眼睛则是放眼社会的,所以我说林语堂是“个人的”、鲁迅是“社会的”。当然,这是各人的活法,无可厚非,比如我,也是盯着自己内心的、不问世事的,pp的心思则在外界,更注重与外界的交流、外界的反应。但要说敬重,一辈子的敬重,还是鲁迅先生,永远是鲁迅先生。比之什么著名播音员、什么著名小品演员的去世引起满城哗然,只有鲁迅先生的逝世,使人事隔百年想起来仍将潸然泪下。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经营的基本元素:明确的顾客价值、有竞争力的合理成本、有效的规模和深具人影关怀的赢利。
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
经营的目的就是获得顾客的认同和市场的回馈,就是要取得经营成效,取得投入产出的有效性。
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力量。
企业要跟上环境的变化,就必须研究消费者的欲求和价值观并做出响应,必须针对同行提供的选择快速做出调整。
让品牌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企业需要打破和顾客之间的界限,与顾客融合在一起。
没有任何公司能成功模仿沃尔玛,因为它的成功是基于简单的管理规则,其成功的关键是员工有效地执行规则而不是墨守成规。
拥有和顾客一样的思维方式,无论是产品设计、技术创新、销售推动还是服务,都要从顾客的需求出发,而不是从企业产品出发。
把优秀的人放在一线,放到最靠近行动的地方去,是因为在很多企业的管理中,优秀的人往往被提拔起来,放在二线,放在离顾客更远的地方。互联网时代更要把优秀的人放在一下,让他们距离顾客更近,以便更好的得到真正的顾客需求。
一家企业需要对三件事情做出评测衡量: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和现金流。客户满意度决定市场份额,员工满意度决定生产效率和质量,现金流是一个企业的脉搏,重要性不言而喻。
任何产品都应该回归到顾客的生活习惯上来,而不是改变顾客的生活习惯。这句话说的也对,不过互联网已经改变了很多的用户习惯,能真正的做好用户体验,改变用户习惯也未尝不可。
利润的目标只为以下目的的服务:支付公司所需要的资金,并提供达到顾客目标所需的各种资源,企业必须获得足够的利润。
中国企业脆弱的原因是不会做战略的思考,仅仅是做了管理的思考。
战略思维是:问题1,你想做什么;问题2,所想做的事情凭什么条件可以做;问题3,你有什么;问题4,你缺什么。其实这同样可以用做想要创业的扪心自问!
细味林语堂先生的《生活的艺术》,我的思绪也仿佛随之飘进了他笔下那个高雅世界之中。在《生活的艺术》中,林语堂谈了庄子的淡泊,赞了陶渊明的闲适,诵了《归去来辞》,讲了《圣经》的故事,以及中国人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观山,如何玩水,如何看云,如何鉴石,如何养花、蓄鸟、赏雪、听雨、吟风、弄月……林语堂将中国人旷怀达观,陶情遣兴的生活方式,和浪漫高雅的东方情调皆诉诸笔下,向西方人娓娓道出了一个可供仿效的“完美生活的范本,快意人生的典型”,展现出诗样人生、才情人生、幽默人生、智慧人生的别样风情。
《生活的艺术》本身就是一本生活观后感,里面的情调很高雅,这是一种中国人独特的高雅。书中不遗余力地向美国人民兜售隐忍闲适的中国式生活艺术,林语堂在书中揭露了他所认为的美国人三大恶习:讲究效率,讲究准时和希望事业成功。虽然这些“恶习”是现代人几乎都有并且得到某部分人的极力推崇,但他却别树一格地认为 “一个人以为不要紧了,就什么都不要紧了”这个是中国人特有的美妙概念。美国人“求全的欲望近乎淫”,而中国人则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于是,林语堂想借由自己对生活的独特见解,告诉这些生活节奏紧凑的美国人大洋彼岸中国人的好。他在书中娓娓地道闲适的好处,谆谆地诱美国人去享受生活。书中的章节都是这样的题目:谁最会享受生活、生命的享受、悠闲的重要、家庭之乐、生活的享受、享受大自然、文化的享受,他是非常认真地要为美国人的机械生活上点润滑油。
林语堂在自序中说:“本书是一种私人的供状,供认我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所得的经验。我不想发表客观意见,也不想创立不朽真理。我实在瞧不起自许的客观哲学,我只想表现我个人的观点。”又说:“一切取舍都是根据我个人的见解。”是的,无论是思想观点,还是情感情趣,或是表述方式,都有非常鲜明的“林语堂风格”。书中,林语堂一字一语写出了现实生活的细节,借由他这些最贴近生活而又独特的想法使外国人对中国人生活更为熟知,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生活态度。
总而言之,其思想就是无论何时,只要活着一天,就要快乐一天,决不辜负自己的任何时间,即使生病或老去,也要体验痛的快乐,直至我们洞悉了人生,以恬淡的心态,快乐的死去,总算自己没有白活,完美的结束生的旅程。
的确,只要我们认真和执着,充实每一天,我们可以永远快乐。当我们投入工作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创造的魅力,从而快乐;当我们悠闲的时候,可以静悟生命,从而快乐;当我们历经苦难的时候,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一种奋斗的激情,从而快乐……
可见,快乐无所不在,关键在于我们认真的去体会,认真的去感悟,认真的去惮。明人金圣叹之“三十二不亦快哉”,在吾人看来,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之事,而其却将其以为是一生中最快乐的事,并记录下来,聊以自慰,而另一个撼人心神的是残疾人海伦的《假如我能眼亮三天》,种种常人所经历的平凡,在她的眼中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可见快乐对不同的人来说,是不同的,而且每人感受到的深浅亦有所不同,也只有调整自己心态,坦然从容,微笑才会永远的浮现于我们的脸庞。
《生活的艺术》给我传授了快乐的秘诀,有助于改变自己的观念,从另一方面观照快乐,从而走出关于快乐的误区,以乐观的态度去战斗,去迎接生活的洗礼。
虽然比较明显《生活的艺术》是林语堂为外国人写的一本书,但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实现代中国人的生活也开始趋向于林语堂当初笔下的那些外国人。人们每天置身于烦嚣社会中,麻木地干着用于维持生活的工作,真正的生活的意义,也许人们早已忘却。或许,我们都该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一边呷着甘醇的奶茶,一边细味一下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重新,好好的,邂逅一下生活。
《半生缘》是张爱玲的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
《半生缘》原名《十八春》,1950以笔名"梁京"发表。后来张爱玲对其结局进行删改,改名为《半生缘》。从《十八春》到《半生缘》,历时十八年,张爱玲已经由中年老妇变成了花甲老人。
《半生缘》讲述的是旧上海贫苦家庭的小姐顾曼桢和南京大户人家少爷沈世钧为首的几对年轻人的爱恨情仇。其中还包括世钧的发小石翠芝和曼桢世钧两人的好友叔惠,曼桢的姐姐曼璐和初恋情人张豫瑾的爱情悲剧。这三对年轻情侣都曾是有缘人,到最后却只能各奔东西。小说的结尾曼桢最后对世钧说的"我们已经回不去了"道尽了世事的沧桑与悲凉,和几对人对被命运捉弄的无可奈何。
《半生缘》诞生的背景,是张爱玲和胡兰成离婚的第二年,婚姻的失败和胡兰成的背叛令张爱玲对爱情充满了怀疑与不确定。张爱玲对爱情的这种怀疑和不确定使她对爱更加吝啬,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变得更加尖锐。
曼璐因为嫉妒曼桢受千人宠爱而自己却遭无数人嫌弃的现状感到不满,于是狠下心设计自己的妹妹,让自己的丈夫祝鸿才了曼桢并怀上了孩子,直接造成了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悲剧。而世钧因为性格上的懦弱再加上母亲和曼璐的欺瞒,让他误以为曼桢和豫瑾结了婚。而另一边,因为家庭地位悬殊的原因,翠芝也迟迟等不到叔惠的追求和表示,心灰意冷的世钧和翠芝回到南京后莫名其妙地就结了婚,成为门当户对的一对儿。谁料即使有了孩子的祝鸿才依旧死性不改,整日红灯绿酒四处嫖娼,曼璐最后也不过落到一个惨死的结局。而曼桢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也只好委屈嫁给了祝鸿才。
总之,每个人都是悲剧的制造者和后果的承担者。当然,悲剧里面透露着的也是作者张爱玲内心对爱情的真实折射。
《半生缘》里描述的普通热内之间的再平常不过了的爱情悲剧故事正是这部小说最独特的地方之一。
寻遍张爱玲的小说,无论是《心经》里女儿对父亲的畸恋,《红玫瑰与白玫瑰》佟振葆对热情似火的王娇蕊的迷恋,甚至是以倾覆了整座香港才得以成全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倾城之恋》,在这些看似让人如痴如醉,迷离恍惚的爱情故事中,唯独缺少的就是真正的爱情。都市繁华背后的山盟海誓,红男绿女的爱情传奇背后却是真爱的永久缺席。
张爱玲曾在一篇名为《爱》的小小说中说:"千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千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云淡风轻,这就是《半生缘》里的爱情。同时,这种爱情又是短暂的,稍纵即逝,如同她在《一别一辈子》中写的:"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一世情,半生缘。瞬间即永恒,刹那就是一生。
"我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这是流传甚广的张爱玲的美学宣言,被称为"苍凉美学".《半生缘》里的爱情悲剧就是张爱玲"苍凉美学"的使然。
《半生缘》采用倒叙的书法,张爱玲在开篇就说:"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这是对悲剧的总结。世钧和曼桢错过了,叔惠和翠芝错过了,豫瑾和曼璐错过了。等到十四年后,时过境迁,当世钧同曼桢,叔惠同翠芝再见面时,四人恍如隔世。
"她(曼桢)一直知道的,是她说的,他们回不去了。他(世钧)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今天老是这么迷茫,他是跟时间挣扎。以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出去了,是永别了,清清楚楚的,就跟死了一样。""两人(指叔惠和翠芝)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在一片笑声中,翠芝却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小说就这样遗憾地结尾了。
重逢时的回望,想来应该是充满激动和不平的,却终究在岁月的沉淀之下,酝酿出了讲述它时最疲惫也最平静的语气。曼桢自遭遇了姐姐和姐夫的设计之后曾无数次想要告诉世钧,让他来解救自己。怎料想十四年后,当他们再次重逢时,她竟是用了如此平静的语气去讲述这段多么令她痛苦的经历。这半生的缘分,终于在重逢之日,戛然而止。花开花落又一季,缘聚缘散注一生。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这就是张爱玲的"苍凉美学"的优美之处。
正如张爱玲在《留情》中所说的:"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半生缘》中的爱情就是如此,既不疯狂也不壮烈,它有的只是那种爱不成的不尽的无奈和苍凉。故事的主人公只能沉默着听候命运的差遣,束手看年华似水流。奈何一生情,半生缘。世钧同曼桢,叔惠同翠芝,彼此都惦念了对方一生,就如张爱玲惦念了胡兰成一辈子……
曼桢曾对世钧说过:"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一个人。"世钧也曾对曼桢许诺:"我要知道你要我抢,我一定是会抢的。"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很多事情你只能猜到开头,却看不见结局。
所谓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康熙来了》能成为中国台湾本土最为受欢迎的谈话节目之一,与主持人的言谈有着极大的关系。徐熙悌的大胆作风和稍显粗犷的主持风格成为节目的一大卖点,蔡康永的急才和睿智也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由于这个节目,《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刚发售的时候,我是怀着无比好奇的心情去读它的,我想知道,这个言谈幽默举止文雅的贵族之子要怎样演绎和表达自己的谈话技巧。
这本书算不得装裱精美,封面上还印着个大大的蔡先生的近照,感觉有点太自恋了。但是一打开还是让我小小地震惊了一下,我看到的不是蔡先生的照片,也不是他的简介,更不是序,而是两幅可爱的四格漫画,展现了两个场景下说错话的后果,以及对这本书的一个自嘲。我大概翻了一下,它里面一共有四十篇的短文,每篇短文前面都有一幅这样的四格漫画,目的是先让读者对该篇短文的内容有个大概的思路。我对这种做法表示新奇和满意。
这四十篇小短文则用比较浅显的语言写就。“约会就是约会,就是要含情脉脉,吃喝点菜都是‘调情’的好机会。”“跟一个寡言的人共处一个小时,是会很沉闷,但跟一个喋喋不休的人共处十分钟,应该你就会想掐死对方了。”里面没有一句学术性强的句子,也没有什么难懂的字眼,相反全是一些浅显的道理,让人一看就明白,而且基本上每个人都能接受。用常识去解释技巧,总比用学术性思维去剖析场景要来得好很多,至少你的观点能够为大部分人所接受,而且让人看着很舒服。
看完一本书,竟不自觉地微笑,因为它让人感觉妙趣横生之余,讲的又都是很浅显的东西,却有着十分深刻的意义,如果我们真的按照书上所说的那样去说话和交际,不仅我们自己心里会有满足的感觉,而且我们身边的人也会更加舒服。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1、世界上的强盗,再没有比劫夺我们思想自由的罪恶更大的了。
2、凡是谈到真理的人,都反而损害了它;凡是企图证明它的人,都反而伤残歪曲了它;凡是替它加上一个标识和定出一个思想派别的人,都反而杀害了它:而凡是自称为信仰它的人,都埋葬了它。所以一个真理,等到被竖立成为一个系统时,它已死了三次,并被埋葬了三次了。
3、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
4、中国最崇高的理想,就是一个人不必逃避人类社会和人生,而本性仍能保持原有的快乐。
5、享受悠闲生活当然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得多。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
6、尘世是惟一的天堂。我们都相信人总是要死的,我认为这种感觉是好的。它使我们清醒,使我们悲哀,也使某些人感到一种诗意。它使我们能够坚定意志,去想办法过一种合理的真实的生活,它使我们心中感到平静。一个人心中有了那种接受最坏遭遇的准备,才能获得真正的平静。
7、大自然本身永远是一个疗养院。它即使不能治愈别的疾病,但至少能治愈人类的自大狂症。人类应被安置于适当的尺寸中,并须永远被安置在大自然做背景的地位上,这就是中国山水画中人物总被画得极渺小的理由。
8、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9、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10、衰老最大的悲哀不是身体衰弱,而是心灵的冷漠。
11、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
12、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13、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
14、享受大自然不单是限于艺术和图画,显现于我们眼前的大自然是整个的,它包括一切声音/颜色/精神和气氛。人则以了解生活的艺术家的资格去选择大自然的精神,而使它和自己的精神融合起来。这是一切中国文人所共持刀态度。
15、只有快乐的哲学,才是真正深湛的哲学;西方那些严肃的哲学理论,我想还不曾开始了解人生的真义哩。在我看来,哲学的唯一效用是叫我们对人生抱一种比一般人较轻松较快乐的态度。
16、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鲁滨逊漂流记》
我们敬爱的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好多书,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是一个英国人,他不喜欢呆在家里过那种安宁、舒适的生活,于是他开始了一次航海冒险。但是不幸的是,他遇难了,他被风暴吹到了一个荒岛上。岛上没有人,没有房子,只有成群的动物、成片的森林和鲁滨逊。他奋斗了二十五年,终于和一艘船回到了英国,他的故乡。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多么坚强的一个人啊!在他生病的时候,他可以吃任何放在家里的粮食,但他仍然选择出去打猎;这种自立自强的精神,正是我所缺少的。在他遇到食人生番的时候,他可以选择投降,但是他却和他的奴隶——星期五一起英勇战斗,还救出了一些俘虏;在他遇到船商的时候,他没有马上提出回国,却提出了和他们一起战斗,保卫他的领土。
看看鲁滨逊,再看看我,相比之下,我是多么懦弱呀!遇到困难就放弃,心想:让妈妈帮我做吧!遇到难题就请教家长,却不听解题步骤,只是在盼望着,快告诉我答案吧,我好玩手机啊!
遇到困难,鲁滨逊会放弃吗?不!他当然不会。遇到不会的题就请教家长,鲁滨逊会那样吗?不!他不会。看完了这本书,我突然有所领悟:坚持也是一种品质,在最困难的时候,坚持不懈可以让我们渡过难关;但同时,自立也是我缺少的一种精神。不会自立,人无法生存;不会自立,也无法让我在社会立足。想到这,我立刻昂起头,去面对、迎接即将向我冲来的困难!
最近,我观看了一部爱国影片——《小兵张嘎》,让我感触颇深。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小村庄,小孩张嘎带领几个同龄伙伴为了保卫祖国,如何机智、勇敢地与日本鬼子进行战争的事。
通过观看这部影片让我感受到了在当时的战乱年代,几个十一、二岁的小孩能够为了自己的祖国会不顾个人安危,参加到抗日战争的队伍中。我们现在多幸福啊!天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有辛勤的园丁教我们学习知识,教我们学做人,虽然我们现在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来保卫我们的祖国,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他们当时的流血牺牲换来的。我们生活在这样的幸福年代还有什么不应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要想建设我们的祖国不是嘴上说说而已,应该拿出行动来。我们现在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过硬的本领,将来才有能力建设我们的祖国。以前我特别贪玩,认为别人都能够养活自己,难道我长大了会养不活自己。看了这部影片之后,我认为我以前的想法太不应该了。从现在开始,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掌握真正的本领,将来才有能力建设我们的祖国。
我也真心的希望同学能够把握现在的美好时光,学好知识,学会做人。长大后才能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才能保证我们中国人不再受到外国人的欺负。
最近几天,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萧红,她是那个特定年代的一朵奇葩。而《呼兰河传》则是萧红生前写的最长的一篇小说,它是一部充满温情,童趣,娓娓道来式的“回忆性”小说。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大地一到严寒的季节时,整天飘着飞雪。还有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火烧云。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台戏 …… 都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生活气息的影像。
这本书里还说萧红生前最疼她的人只有她的祖父 …… 有一次,萧红摘了许多玫瑰花插在了她祖父的帽子上,她的祖父不仅不知道,还对萧红感叹:这个季节的花可真香啊!惹得萧红哈哈大笑。
看了这本书,我从中获得了一种思想的领悟,从而有更厚重的童年,更坚实的成长,虽然萧红的童年我很向往,但是我没有什么机会去体会这其中的乐趣。
萧红用明亮的眼睛观察着世间万物,她用神奇的笔记录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耳朵清晰的听着人生中最美妙的音乐!
萧红她说过:走进名著经典的世间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
我会永远铭记这句话,因为它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伴随着21天读书,21天打卡的‘剽悍青春,与书为伴’的活动读完了这本使人心境能得到修养的散文集。在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关于调节自我的身心来迎接社会骨干现实的言论,因为我是很渺小的,渺小到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
关于网上很多人认为:“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去适应环境,而不让环境来适应自己呢?”针对这一言论我只能表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自然感悟就不同了,就如:“一个人要是能被自我甚至于他人所苛求,那此人自然就不会沦为众生了。”阅读过林清玄先生文章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只需要每天处在心静、平和的环境中阅读一点,感悟一点,学习一点就够了的同感。简单明了,就是舍不得读完。(至少我是这样的)
关于这本书,之前的几篇文章都是有点偏心灵鸡汤类的自我感悟,比如:人生就如化妆,要学会从内而化;或者是贪图名利权位的人,那又何以能见到自我真实的性灵;亦或是关于爱情浅尝的痛苦与甜蜜等等。在这些章节中我都有用笔记本写下并阐述了自已心得感悟。
越过鸡汤类的言论,开始从亲情、友情来浅谈幸福。作者的父亲当年是落难被迫征兵——日本兵,也就是所谓的汉奸。在当汉奸的那些年过的很是痛苦,他们常常吃不上正常人所吃的食物,更别说能不能饱食了。有次实在忍不住饥饿,便去偷马糟中随意丢放的饲料,被逮住后却差点活活打死。那时,马儿比他们吃的还要好,他们最渴望以及最幻想吃的食物便是红苕。
作者这里写的有些零散,时常写了父亲年轻时征兵的事,又写作者小时候与父母亲生活时发生的事,还夹着些父亲远离家乡,母亲在乡守望,后来不知怎的,作者又开始和父亲在不同的地方寻找母亲,乃至于父亲死时也未曾见到作者与作者母亲的最后一面,也竟是后面作者才发现原来母亲早已经死了几年了。所以看的我时常分不清哪件事发生在前,哪件事发生在后。
不过最让我欣慰以及羡慕的还是友情,有道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者的朋友曾买花赠远方的女友,只因花店恰好有几支衬于好友,只因路途恰好经过友舍,便一起买之。却因好友恰好不在,便静等几个小时,早已延误去往女友的班次,最后心平气和的将花放在屋外,另写下便条:附赠予女友花一支。能获得这种友情的人,想必定是非常棒的,起码品质是没得说的。
谈完这些情感,再来看看爱情。对于作者阐述的爱情言论,我是比较赞同也比较钦佩的。他告诉我们:“学习是人间的功课,但是学习不一定要自己身陷泥沼才会体会的到,因为不单单仅指爱情,只要有观照之智、抉择的慧,也知道那泥沼的所在和深浅,那就可绕道而行或跨步而过。”作者还警告我们:“如果你只想采断崖绝壁的那一朵绝美百合,很可能百合没有采到,清晨已经消逝了。”亦或是:“爱情纵使贵如黄金,在鸟的翅膀绑着黄金,也会使最善于飞翔的鸟儿为之坠落!”
近日,读了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细细回味,心中颇多感受。
宋濂自幼就喜好读书,但因为家境贫寒,无钱购书,只得向别人借书来读,为了能及时还书,“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走送之,不敢稍逾约”。宋濂的举动,为他赢来了良好的信誉。“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最终,他成为了一代文学大师!
从书中所述事情能看到诚信的重要性,它有时甚至能决定我们的人生走向。在历史长河中,已经得到了无数的事实论证。表现诚信的成语有很多:“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一言九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信,行必果”。。。。。等等。最著名的是季布“一诺千金”的故事,因为季布的诚信,而使他在朋友中得到很好的声誉,后来,季布得罪汉高祖刘邦,刘邦悬赏重金捉拿季布,季布的朋友却不为重金所动,反而帮助季布出逃,如果不是季布坚持信守诺言,赢得“季布一诺,值黄金百斤”的声誉,他的朋友会不惜一切来助他出逃吗?诚信决定了季布的命运!
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是一个因为不诚信而招致杀身之祸的典型例子。周幽王为博宠妃一笑,不惜动用点燃烽火台来戏弄诸侯救驾,结果,真正的敌人来了的时候,诸侯以为周幽王又是在戏弄他们,没有一个人前来救驾,最终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堂堂天子,因为不守诚信,最终落得个国破人亡,身首异处的结局,可悲可叹!
诚信是立人之本,是公民的“第二身份证”。它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是一个人缺少诚信,将在社会上无法立足,任何事都没办法做成。《左转》“信,国之宝也”,指出诚信是治国的根本法宝!
反观现在,却是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毒奶粉,地沟油,火锅红等事件层出不穷,在金钱面前,诚信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就连现在帮助他人,都要瞻前顾后,怕被讹诈。。。。。这让从小被教育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我们情何以堪啊!难道在创造物资文明的同时,精神文明就要被束之高阁吗?难道身为现代人的我们,比起我们的老祖宗,思想道德的滑坡竟然那么厉害吗?
没有信仰,缺少诚信的民族是危险的!我还小,没有办法改变缺少诚信的社会现象,也想不出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现象的方法,我只能默默的从我自身做起,我也希望生活中的每个人能尽量做到这点,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达到“吾以诚信示人,人以诚信示吾”。
《三国演义》通过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的争霸之事,体现了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的真理,读完全书,掩卷长思,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中的人物。
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就如《隆中对》中所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孙权具有江东三世,刘备凭何能与他们争强,除了一个大汉皇叔的身份,他也不过是一个小老百姓罢了。凭什么能让百姓归心,凭什么能让卧龙,凤雏尽为他所用,原因只在人心二字。因为他对百姓好,宁天下人负我,我也不负天下人,宁日行十里也不弃百姓于不顾,所以百姓愿意跟着他。因为他待手下好,思贤若渴礼贤下士,三顾茅庐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能让诸葛亮和手下诸位将领为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切皆因他的仁爱。
刘备是仁的代表。
相较刘备,我则更偏爱诸葛亮,羽扇纶巾,八尺男儿,仅二十七岁之龄就拥有安邦定国之才,三国中的孔明实在是一个让人无法不着迷的人物。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三分·博望用兵·舌战群儒·巧借东风·平定荆益·七擒孟获······自他在这本书中出现,所成就的每一件事都可被千古传诵。更难得的是他的忠心,为报刘备知遇之恩,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事事亲力亲为,即使明知后主昏庸无能,他也不取而代之,反而是更尽心竭力的兴复汉室。他出山时曾说待功成之后必当归隐,但最后却在五丈原丢了性命,有一首诗曾叹“身未升腾思退步,功成应忆去时言。只因先主叮咛后,星落秋风五丈原。”正因为他这些品质,所以我分外敬重他。白居易赞他”托孤既受殷勤礼,报国还倾忠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