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我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20xx年10月15日以前完成。这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推进实施“南拓”新战略和“”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每位选民要以主人翁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热情、踊跃地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选民可通过选区在住所和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也可在选区设立的选民登记站,自行登记。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每位选民都应当十分珍惜自己神圣的权利,投好庄严的一票。这次换届选举主要按准备工作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代表资格审查和筹备召开新一届人代会阶段、总结工作阶段等5个阶段进行。20xx年11月底以前召开新的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年12月15日前召开新的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希望广大选民都要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珍惜和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积极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平房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市第xx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决定:201*年9月20日为我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全市人民将在这一天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我市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
本次换届选举,正值我市“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通过这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选好人大代表,选优配强政权机关领导班子,对于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继往开来、求实创新,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珲春新一轮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希望广大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姿态,积极踊跃参加选举,市选举委员会恳切希望广大选民于201*年8月20日—8月31日期间依法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参加投票选举,推荐自己信赖的代表候选人,投出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如果您远离家乡,或者肩负重要工作,确实不能亲自参加选举,那就请您依法委托你所信赖的人代为投票选举。
各位选民:
201*年是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年,依据法律规定和《抚松县人大常委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安排,全县下一届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在201*年9月28日以前完成。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以主人翁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
各位选民:全县下一届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将在201*年9月28日以前完成,11月26日以前召开下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0月28日以前召开乡(镇)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我县这次换届选举从201*年6月份开始,8月8日进行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9月5日公布选民名单,9月10日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9月19日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201*年9月26日为全县选举日。
按照法律规定,凡到201*年9月26日全县选举日为止,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个选民要及时到本选区地进行登记。经过反复核对,给予选民的法律认可,由选区张榜公布。做到不让一个应有选举权的人被错误地剥夺了选举权,也不让一个依法剥夺了选举权的人窃取到选举权。
提名推荐候选人是选好人打代表的基础。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汇总公布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
选举人大代表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人人有责任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选举中出现的违反法律和党的纪律的行为,如张贴、散发大、小字报,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等手段干扰、破坏选举,或者采取传播不实传闻、散布宗派情结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依照法律、党纪严肃查处;要坚决防止、高度警惕坏人特别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乘机挑拨离间制造混乱破坏换届选举,更不能让这些人混入地方国家机关。
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县人民法院、乡(镇)人民法庭将受理有关选举的审诉案件。
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民在换届选举中要注意加强民族团结,严格依法办事,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选举活动,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并有权监督选举工作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