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合集6篇】

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精选6篇)

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 篇1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近日,黄岛区在对重点人群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发生后,省市区三级联动,迅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与时间赛跑、聚众力抗疫,在“黄金24小时”内,各条战线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中,扎实落实流调溯源、摸排封控、核酸检测等措施,疫情处置工作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推进。

同心抗疫,感谢有您!暂时的隔离,是为了防范病毒感染。我们深知,隔离措施会给您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但您以“抗疫有你有我”的责任担当,给予抗疫工作大力支持,自觉保持隔离状态,以每个人的积极参与,为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贡献了一份力量,您同样是抗疫主战场上值得尊敬的勇敢“战士”。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您隔离期间,恳请您按照社区和医务人员的指导要求,保持作息规律,适当室内运动,继续做好健康监测等工作,积极报告居家情况。这不仅是对自己、对家人的关心关爱,更体现了您“静居小家、顾全大家”的社会责任感。此时此刻,我们的心比任何时候都贴得更近,我们的手比任何时候都握得更紧。如果您有任何困难和问题,请与社区及时联系,我们会尽力帮您解决。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让我们共同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守望相助、并肩作战。相信,有了大家共同构筑起来的坚固抗疫“城墙”,我们一定能够尽快打赢这场硬仗,一起迎来春暖花开!

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 篇2

正在隔离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县不少市民朋友都因“疫”而困,为“码”所限,开启了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模式,隔离,让大家的生活、工作都多多少少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此,衷心感谢隔离的市民朋友们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依规隔离,不聚集、不外出,是我们按照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的必要防控措施。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路径,做实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疫情考验国家能力,也考验群众素养、市民素质,我们每个人都是答题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确保全县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们希望您能够做到:

不恐慌,相信政府。理性获取权威来源的相关资讯,关注正规媒体关于疫情状态的报道,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要相信政府公开的信息;花点时间了解防疫政策和要求,积极配合社区、乡(镇)村等防疫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对政府的防疫工作保持足够的信心,给予足够的支持和理解。

守规定,自助助人。在岗工作是奉献集体,居家隔离同样是社会需要。大家居家一定要遵守隔离要求和规定,管理好家庭同居人员,相互关爱的同时相互监督,做到不添乱、不添堵。物理空间上的隔离,让有些人容易焦虑,不安。我们要以阳光的心态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比如给家庭彻底来一次大扫除,读读那些尘封在书架上的书;通过多种形式与家人、朋友交流,相互鼓励、沟通感情、自助的同时助人;听听音乐,适当运动,与人倾诉或记录自己的情绪日志,这些都会对心理调节有很大帮助。特别是不要因为自己或家人出现不舒适的感受而紧张、抱怨,要了解正常的情绪反应规律,接纳自己出现的不良情绪,更好地适应隔离生活,积极应对疫情给生活带来的影响,家人之间形成抗“疫”合力。

不任性,合理作息。虽然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但在做好必要的科学防护的情况下大家不要任性而为,要尽可能正常生活,维持原有的作息规律。教师可以为居家的学生组织一些线上教学,召开线上家长会,学生可以通过云课堂进行线上学习等等。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不熬夜,保证睡眠,确保心理和身体健康。请相信,找到掌控生活的感觉,你居家生活的每一天,都可以过出不一样的精彩。

行百里者半九十。观察是爱护,隔离是义务,疫情防控正处在紧要关头,稍有不慎将前功尽弃。您所做的一切,既是对您和家人的负责,也是对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担当。市民朋友们,您的理解、配合、支持,是我们战胜困难的强大力量,您的健康、平安、幸福,是我们共同的期盼,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让我们共同努力,愿所有的努力都值得,所有的付出都能换来一份家园平安!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__年4月15日

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居家隔离居民朋友:

欢迎回家!

一场突出其来的疫情,让这个春天不再宁静。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抗疫主角。面对离开家人、独自奋战的身心压力,您不抱怨、不畏惧、不退缩,为全市打好打赢疫情阻击战做出了贡献。在此,向您致以诚挚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但警报仍未解除,容不得半点松懈大意。根据国家和省、青岛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您仍需进行7天时间的居家健康管理,我们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如下,请您及家人一如既往地配合执行,对执行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居家隔离人员须单独居住,不得与家庭其他成员等非隔离人员同住,如需同住,所有人员需共同隔离,一并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

2.居家隔离不到位的,应全部转为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不得离开房间,确保单人单间、单独吃饭,避免无防护状态下直接接触与共同居住人员,自觉在家隔离至期满,期间不得外出,同时配合做好隔离工作。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第2天和第7天,工作人员会通知大家各进行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5.居家隔离人员及与其共同隔离的家庭成员,需按照要求做好早晚体温检测,主动申报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促等症状,立即向村(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规定第一时间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

6.做好居住环境消毒,生活垃圾要经消毒处理后再封袋,由专人处理。

7.居家隔离期间拒绝探视、串门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

二、居家健康监测

1.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不到位或不具备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2.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主动服从村(社区)健康管理人员管理,做到不出门、不出户,独立房间、独立卫生间起居生活。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天和第7天,工作人员会通知大家各进行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4.按照要求做好早晚体温检测,主动将监测结果报告至村(社区)健康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第一时间联系村(社区)健康管理人员,做好防护,并按规定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

5.生活垃圾要经消毒处理后,再封袋,由专人处理。

龙水社区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

20__年3月21日

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 篇4

亲爱的居民朋友:

您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牵动着每个岳麓人的心。因我区出现上海返长确诊病例,根据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最严格的防控措施,与病毒赛跑、和疫情对决,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为了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为了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为了家人和邻居的健康安全,您来不及整理心情,就开始了隔离生活。纵使心中有些许不安,但坚韧豁达的您坚定地选择了信任与配合,克服困难、服从管理、默默坚守,用实际行动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岳麓区委、区政府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疫情对大家来说,已不算陌生。但是却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真实地来到我们身边。突如其来的医学隔离扰乱了您的生活、学习、工作,也让您承受了不小的压力,对此我们十分理解、感同身受。但您并不孤独,门外一道道忙碌的“大白”身影,朋友圈中一个个昼夜值守的工作者,抖音里一支支“红马甲”志愿队伍,还有许许多多奔赴一线的“逆行者”,他们正以非凡的勇气和决心同您一道,共克时艰,决战决胜。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希望您舒展好心态、调节好情绪,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检测,保持规律作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等良好生活习惯。如果您和您的家人在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告知社区工作人员或致电岳麓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我们将第一时间竭尽所能为您排忧解难。

疫情无情,岳麓有爱;风雨过后,必有彩虹!我们坚信,有岳麓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有您和家人的支持配合,我们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待疫情解除之日,我们再携手,同游橘子洲,漫步梅溪湖,共享岳麓的美好春光!

长沙市岳麓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__年3月22日

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 篇5

居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刻,坚守居家隔离、坚持自我健康检测是您对疫情防控最大的贡献!请您千万不要隐瞒、漏报自身的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

(一)对于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核酸)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措施,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引发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二)对于明知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员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三)对于居家隔离期间擅自离开管控区域,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控、检疫、隔离等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二行政责任

(一)对于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隔离观察期间擅自外出,或者不执行通告决定,擅自离开管控区域等不遵守居家观察、健康监测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对于居家隔离期间擅自离开管控区域,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控、检疫、隔离等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进行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民事责任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拒不服从隔离等防控措施,导致他人健康、财产等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温馨提示

居家隔离期间,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防止相互交叉感染。居家隔离人员、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场所,避免与亲朋好友、周边居民接触。

二、保持房间通风良好,防止相互交叉感染,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清洁口鼻后应及时洗手。

三、居家隔离人员每日早、晚测量体温(间隔8小时以上),其他家庭成员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

四、观察期间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尽快告知村(社区)人员,等待医务人员上门采样,根据采样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五、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离人员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

六、共同居住人员(家庭成员)应尽量减少与居家隔离人员及其用品接触,建议居家隔离人员单独就餐,避免共用牙刷、毛巾、浴巾、床单等生活物品,居家隔离人员餐具使用后应及时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

七、保持良好心态,减少恐惧心理,注意补充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抵抗力。

在此,我们对因疫情防控工作给您和家人生活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也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相信在您的积极配合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春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__年3月22日

给隔离点隔离人员的一封信 篇6

各位居家隔离市民朋友:

近期,全国疫情多点散发,临近西安、兰州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疫情。我市地处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人流、物流相对频繁。加之,正值暑期,在外学子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社区疫情防控面临巨大压力。由于居家健康监测存在极大的户内传染和社区传播风险,出于对您本人和家人、朋友健康考虑,也为了巩固我们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成果,特致信提示您: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请您积极配合落实《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指南》,居家期间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按时落实核酸检测,及时向社区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您和家属共同居住或者有陪护人员,请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短暂的隔离只为长久的陪伴!我们坚信,有你们的积极配合,我们一定会取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在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期间,如您有生活上的困难和不便,请来电与您居住地所在社区联系,我们会一如既往、尽心尽力与大家守望相助、共克时艰。

最后,衷心感谢市民朋友们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期待您顺利解除居家医学观察!顺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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