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租赁续租请示(精选4篇)
市政府:
我局于20xx年1月1日租赁城投大厦六楼办公,租赁面积1413平方米。截止目前,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累计拖欠市城投公司20xx—20xx年度房屋租金共计202万元。现请求市政府批准从我局20xx年度非税收入中安排202万元用以解决上述租赁费用。
特此请示
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xx年2月4日
市南区政府:
自20xx年来,区政府为解决六中队办公用房,将市南区亢家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金坛路23号)160平米平房同意给六中队办公使用,年租金20xx0元,20xx年底,该小区物业中心统一安装了暖气,将租金调至每年42800元,(含供暖费2800元)。20xx年4月18日,租房协议已到期,特恳请区政府给予拨付20xx年4月---20xx年4月租金42800元。
当否,请批示。
总经理室:
由于支公司本部职场租赁合同将于20xx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配合支公司本部的搬迁,我部拟同意将银保职场续租到20xx年12月31日。地址:容桂桂洲镇
幸福管理区办事处文桂路17-1号;面积约484.2平方米;租金:由于该职场地处容桂商业中心,近几年租金涨幅较大,故业主提出将每月租金从原来的8.67元/平方米调增为15.28元/平方米,每月租金总费用从原来的4198.02元调增为7398.58元;出租人:潘萍凤;拟租时间四个月: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四个月租金总费用为29594.32元。
妥否,请批示。
区政府:
中山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现办公地点位于区检察院院内。为配合检察院争创“全国示范检察院”建设,中山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需搬出另择办公场所。经多方协调,与青岛市湖北路蔬菜副食品商场有限公司达成租赁协议,将湖北路14号面积约200平方米房屋作为中山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新的办公场所,租期八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7万元整,一年一付。
当否,请批复。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