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立功请示(精选3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你局关于世博大道需优化行道树品种及增加中隔带等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世博大道等世博园区道路进行了排摸,结合行道树死亡率较高情况,兼顾道路交通功能及休闲游览的需要,编制了世博大道等道路绿化改造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改造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增设世博大道行道树及绿地的排水工程。
(二)调换世博大道行道树品种,即原来种植的银杏调换为悬铃木。
(三)中央隔离带增设一条绿化隔离带。
(四)上南路、周家渡路、洪山路等园区道路更换及补植行道树。
二、改造方案的难点及处理方式
(一)原有银杏去处问题:改造工程需迁移银杏约800株,如果迁移至租用地块过渡再利用,费用巨大,且多次搬迁不利于树木成活。计划将世博大道的银杏搬迁至前滩区域,建设一处规模较大的银杏林,我局将与陆家嘴集团公司进一步协商时间节点的衔接等具体问题,也欢迎你局在本市区域内调剂。
(二)悬铃木苗源问题:鉴于世博大道的重要性,拟采用较大规格且树形完整的悬铃木。目前苗木市场悬铃木苗源紧张,综合考虑节约投资和整体景观效果,建议两侧悬铃木行道树从新区航城路、施湾路、施新路等道路调剂,这些道路搬迁后种植其它品种行道树。
三、经费测算
项目总投资约5082万元,其中建安费4210万元,前期费410万元,不可预计费462万元。
四、其它
(一)关于不可预见费
因世博大道地下管线情况复杂,相关单位未提供相关竣工资料,排水管线工程需要人工开挖后视情况而定,工程工作量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议该项目按基本建设项目惯例列支10%不可预见费。
(二)关于行政许可
1、关于行道树迁移行政许可问题
世博大道需搬迁大规格银杏及在新区施湾地区调剂的行道树搬迁量大,建议你局支持办理行政许可。
2、关于招标流程等
为保证银杏等落叶树搬迁及悬铃木种植的成活率,计划在明年3月实施该项目,因资金量大,建设程序复杂,望你局支持简化招标等审批流程,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三)关于市局资金支持
该项目是为解决世博遗留问题,考虑到投入资金巨大,浦东财政压力较大,建议你局给予大力支持。
(四)关于项目工期时间:我局根据你局批复要求推进。
妥否,特此请示。
附件:世博大道等道路绿化改造工程方案及概算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xx年1月5日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xx年以来,东丰县人民法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服务,为东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东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及时正确处理民商、行政、执行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19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4件,100%调解结案;受理民商事案件1299件,审结1195件,结案率92%。深入开展“法企共建”、“假日法庭”、“司法救助”等活动,努力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全县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积极为县政府出谋划策,提供拆迁法律指导。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法院全体干警深入拆迁一线,认真宣传棚改相关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努力为棚改拆迁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确保了全县棚户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同时,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鉴于东丰县人民法院20xx年为东丰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吉林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吉政发〔20xx〕39号)等文件规定,特申请给予荣记集体二等功。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3关于给予县公安局荣记集体二等功的请示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xx年以来,东丰县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维稳为第一责任、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侦破重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20xx年,在开展“冬季治安整治”、“迎奥运抗灾害百日严打整治攻坚战”和“治安整治百日攻坚战”等系列行动中,组织有力,行动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破获了历经十年之久、被公安部督办、20xx年被省厅定为“1号公案”的黄显跃系列奸淫幼女案和一杀3人的张洪福特大杀人案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社会上反响强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竭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协助国税、地税追缴税款400余万元。成功处置了辽源监狱职工越级上访、县集中供热改制职工群体性上访、出租车司机因燃油补贴集体上访及横道河镇村民故意妨碍企业生产等多起群体性事件,保证了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全力配合棚改拆迁工作,广大公安干警不辞辛劳,不怕打击,不怕报复,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全县动迁居民2981户,全部实现了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为全县棚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鉴于东丰县公安局20xx年的突出贡献,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吉林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吉政发〔20xx〕39号)等文件规定,特申请给予荣记集体二等功。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市政府: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党委和省、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一流,努力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西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财工作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20xx年该院被驻马店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文明政法单位”,排名第一;再次被驻马店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特别是20xx年6月县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向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12月该院被推荐为河南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20个候选单位之一;并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检察长孟卫民被评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检察长,连续三年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为此,特申请给西平县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并给西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孟卫民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特此申请。
二○XX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