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组建请示(精选5篇)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津保南公路任丘市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路线方案变更的请示》(沧发改交通[20xx]60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津保南公路任丘市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路线方案变更的意见》(冀交函规[20xx]1101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该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等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二、项目起终点不变,路线走向由任丘北绕城方案调整为南绕城方案,路线长度由49公里调整为44。90公里。起点位于任丘市、大城县界,路线沿原津保南旧路经南张村、蔡村北、吕公堡镇,向西跨越古洋河后继续沿旧路经杨各庄南、石村南、三方村北,在东长洋村南新建绕城段,向南经议论堡东、李家村、程村与田庄之间、在尹村南转向西至季家铺村东下穿京九铁路,沿任丘市规划南边缘东西走廊带穿越华北油田燕山道、会战道、至关张村北上跨G106,路线向西沿规划中G106绕城向北布线,在庞家营村南与大广高速任丘南互通连接线相交,利用大广高速任丘南互通连接线向西3。2km后下穿大广高速,然后利用旧路扩建至终点任丘市、高阳县界。路线全长44。90公里(其中新建里程19。0公里,利用3。2公里、改扩建里程22。70公里)。
三、项目总投资由11。10亿元调整为12。23亿元,资金来源不变。
四、除作上述调整外,其他各项仍执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津保南公路任丘市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xx〕1410号)内容。
县人民政府:
为了做好我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需实行项目法人制。为此,拟成立“莲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为该工程建设管理的项目法人单位。由李少华同志担任项目部主任,王秋生同志担任技术负责人。
特此请示,请批复。
ZZ县国土局:
杰兴镇雷鸣村20xx年被列入土地整理项目,经过公开招投标,由四川恒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在县国土资源局、镇村干部共同努力下,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部分设计与实际地形不符,为了使土地整理项目发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镇人民政府拟对雷鸣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变更:
一、田间道路
(一)01#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00米增加到352米;
(二)02#田间道路由原来的593.7米增加到743.7米;
(三)03#田间道路由原来的132.2米增加到202.2米;
(四)05#田间道路由原来的142.8米增加到367.8米;
(五)06#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61.7米增加到611.7米;
(六)07#田间道路由原来的443.6米增加到513.6米;
(七)08#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46.5米增加到442.5米;
(八)09#田间道路由原来的734.7米增加到936.7米;
(九)10#田间道路由原来的243.7米增加到293.7米;
(十)村委会旁边新增田间道路265米;
(十一)6社新增田间道路100米;
(十二)8社新增田间道路150米;
(十三)11社新增田间道路200米。
以上总计增加田间道路长度2180米,宽度为3米,预算共需资金651102.90元。
二、06#田间道路增长段350米新增为框架网形式护坡,预算增加金额29405.60元。
以上两项合计共需增加资金680508.5元。
妥否,请批示!
莲花县水务局:
为有效解决贵局成立的项目法人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发挥乡镇二级项目法人的积极性,充分有效推进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工作,根据省水利厅赣财农指[20xx]71号文件和县政府[20xx]74号文件精神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路口镇抗旱应急引水工程项目部,为我镇抗旱应急引水工程项目二级法人,主要职能是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工程款支付、项目管理信息报送等,项目部法定代表人由陈泗琦担任,法定技术人员由谢水兵担任,项目部成员分别是刘建源、张佰福、李亚坤、刘平、刘翔,并内部设置工作组、协调组、财务组等。
建设集团领导:
工程位于,总建筑面积为平米,项目总投资为X元,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基建计划,实施计划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现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法人已由办字[20xx]号文明确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基建程序实行“四制”的要求,建设单位同意以贵公司为总包施工单位,需组建工程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财务科三个科室,人员由抽调组成。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