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拨付资金的请示【汇编三篇】

申请拨付资金请示(精选3篇)

申请拨付资金的请示 篇1

县财政局:

根据宁党办综〔〕41号文件精神,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经费按照本地区妇女人数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其中:区财政拨付0.2元每人每年,县政府配套0.8元每人每年。目前,区财政配套工作保障资金3万元计划已下达,为保障妇女工作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力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恳请贵局给予拨付为盼。

妥否,请批示!

附: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x年全区妇联工作保障资金计划和指标的通知

xx县妇女联合会

x年4月16日

申请拨付资金的请示 篇2

辉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我乡现有7个行政村,麦播面积20600亩,麦播以来,我市近4个多月没有降雨,且大风天气多,土壤失墒严重。尤其是我乡为平原地区,且风沙地,小麦受旱面积不断扩大,旱情不断加重,市里召开抗旱浇麦暨麦田管理紧急工作会议后,我乡迅速动员各种力量组织抗旱,目前全乡小麦大部分已浇灌一遍,且有少部分未浇,且需要第二次浇灌,但这其中需要大量资金,根据各村所报数字,同时南水北调期间,只有西孟庄、新乡庄、五里河、大刘庄四个村已新打机井,其余3个村未打,现申请资金40万元,望上及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资金帮助。

附:各村上报数字

申请拨付资金的请示 篇3

县政府:

为大力推动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我镇集中人力、物力,积极做好浯一村、太岭村土地开发地块的清表、调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土地开发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的通知》(莲府办字【】101号)文件精神,“给予乡镇清表、调查、矛盾调处等前期工作经费补助1200元/亩”的规定,我镇此次新增耕地1237亩(浯一村二期848亩,太岭村389亩),工作补助经费1480000元,已拨付300000元,还有工作补助经费1180000元。

鉴于目前我镇资金严重短缺,运转困难,恳请及时拨付。

妥否,请批示。

x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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