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竞聘书(精选3篇)
(编号:____)
甲方:___________聘任单位(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单位负责人(章):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应聘人员(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据《甘泉县中小学教师职工聘任办法》。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聘约:
一、甲方聘任乙方________职务,聘期从________至________。
二、任职期满前,甲方根据需要和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和解聘意见,并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履行的具体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任职期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和待遇。
五、甲方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乙方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但双方都不随意终止聘约。如有等殊情况要提前解聘或辞聘,须双方协商同意后,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聘约。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开除留用处分的人员;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属出一般事故而很少改进的人员;
3、拒绝接受组织分配,屡犯校规校纪者;
4、在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达六个月,聘任时仍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
5、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人员;
6、连续旷工七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四天的人员;
七、甲方对乙方在聘任期内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任务执行情况等,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作为奖惩和能否连聘的依据。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聘约期间发生争议,主管部门予以仲裁。
九、本聘约从签订日起有法律效力。企业名称_____负责人_______
贵公司于_____年__月__日所发录用通知已经收到。本人肯定按贵公司所要求时间报以,保证如约到贵公司就职,上述保证由本人亲属提供担保。
姓名_______________(签字或印鉴)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亲属担保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印鉴)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今天能够申请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首先感谢领导为我创造了这次机会!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廖蓉,女,汉族,大专(本科在读中),预备党员,出身于1983年1月,XX年7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XX年6月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XX年8月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于XX年8月考入 永昌幼儿园任教,担任学前班班主任工作。在此之前,XX年1月到XX年7月就职于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幼儿园,XX年9月到XX年1月就职于浙江温州乐清市万家中心小学,XX年3月到XX年7月就职于绵阳市海天师雨星河湾幼儿园。
在七年多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在思想上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积极主动的参加成人再教育,本科在读中。于今年7月正式成为一位预备党员。并用爱心和耐心去 关心每个幼儿,及时和家长沟通,做好每一位的家长工作,深受家长的好评。积极参加园组织的教研活动当中,吸取老教师的经验,学习新的教学理念。 在纪律方面,不迟到,不早退,一年来坚持全勤,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幼儿。坚信“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理念。
在这次职称评定中,符合x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评审的条件,特此申请!
根据工作需要,现聘请同志为李岭小学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方面的工作。
甲方:聘任单位(盖章)
乙方:应聘人员(签字)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上级关于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李岭小学关于人员聘用的实施意见》。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聘约:
一、甲方聘任乙方职务,聘期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任职期满前,甲方根据需要和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和解聘的意见,并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履行的具体职责:
1、拥护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政策,实施素质教育,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李岭小学教师管理规定》,爱岗敬业,自觉执行学校的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一个让学校满意、社会各界尊重、家长满意、学生爱戴的人民教师。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任职期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和待遇。
五、甲方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乙方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但双方都不随意终止聘约。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解聘或辞聘,需双方协商同意后,报请中心校批准。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聘约。
1、在聘任期内违法合同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工作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单位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本单位合法权利的。
xx镇李岭小学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