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工会委员的批复【通用3篇】

增补工会委员批复(通用3篇)

增补工会委员的批复 篇1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工会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工会增补工会委员及其分工调整的请示》(锡国税工发〔2〕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工会委员会增补为工会委员,并担任工会主席职务,其他委员及其分工不变。

特此批复

无锡市市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X年6月7日

增补工会委员的批复 篇2

机关三工会:

你工会《关于增补工会委员的报告》已收悉。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同意你部门工会增补为工会委员。

不再担任部门工会委员。

特此批复!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二○XX年十一月十八日

增补工会委员的批复 篇3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工会委员会:

《关于市委老干部局第六届机关工会委员会增补委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会增补的结果及人员分工。同意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增补为工会委员,任工会主席。

此复

苏州市市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X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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