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的决定通用11篇

关于任命的决定(精选11篇)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1

按照地区教育工委《关于叶春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哈地教党干字〔〕)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首批中层干部任免如下:

安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刘任信息网络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马任宣传部副部长;

张任纪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那任总务处副处长

以上10名同志为副科级干部,聘期三年(x年1月至x年1月)。

x10月26日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xx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酝酿和协商,决定:

王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孙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兼);

吴任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徐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

姚任市政协台港澳侨和外事委主任;

周任市政协旅游和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免去吴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免去吴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纪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职务;

免去徐市政协台港澳侨和外事委主任职务;

免去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职务;

免去市政协旅游和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职务。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3

关于陈华职务任命的通知

各公司、(准)事业部、集团公司各部门:

根据集团战略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任命陈华为利川香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4

关于任命的决定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将对公司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为技术顾问,负责公司的技术指导;

为监事,分管公司财务以及对总经理助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公司的日常管理;

为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等方面工作;

为总经理助理,分管经营一部,经营二部,资质开发部,行政部;

为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分管工程部,成本预算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程技术指导;

为经营一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一部的经营工作及分公司管理;

为经营二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二部的经营工作;

为工程部部长,负责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为成本预算部部长,负责成本分析、预决算、签证及对量业务的管理;

为行政部部长,负责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证章的管理、资质开发及对外联络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5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将对公司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为技术顾问,负责公司的技术指导;

为监事,分管公司财务以及对总经理助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公司的日常管理;

为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等方面工作;

为总经理助理,分管经营一部,经营二部,资质开发部,行政部;

为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分管工程部,成本预算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程技术指导;

为经营一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一部的经营工作及分公司管理;

为经营二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二部的经营工作;

为工程部部长,负责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为成本预算部部长,负责成本分析、预决算、签证及对量业务的管理;

为行政部部长,负责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证章的管理、资质开发及对外联络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6

经x年10月19日中共和田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一、撤销地区经贸委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地区商务局党组,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吾任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免去其地区外办党组副书记、主任职务;

韩任地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任地区商务局副书记(正县级)、纪检组长;

任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任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成立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委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张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免去其地委基层办主任职务;

李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

刘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三、撤销地区人事局党组,撤销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组建公务员局,局党政班子成员任职决定如下:

魏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副县级);

周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廖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李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四、撤销地区建设局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张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免去其行署副秘书长职务;

侯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江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李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地区文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原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五、成立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政班子成员任职决定如下:

江波同志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7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将对公司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为技术顾问,负责公司的技术指导;

为监事,分管公司财务以及对总经理助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公司的日常管理;

为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等方面工作;

为总经理助理,分管经营一部,经营二部,资质开发部,行政部;

为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分管工程部,成本预算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程技术指导;

为经营一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一部的经营工作及分公司管理;

为经营二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二部的经营工作;

为工程部部长,负责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为成本预算部部长,负责成本分析、预决算、签证及对量业务的管理;

为行政部部长,负责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证章的管理、资质开发及对外联络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8

任命:

周斌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柳林法庭庭长;

李正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茶坝法庭庭长;

免去:

张立的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恩阳法庭庭长职务;

谢鹏的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花丛法庭庭长职务;

姚波的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渔溪法庭庭长职务。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9

经x年10月19日中共和田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一、撤销地区经贸委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地区商务局党组,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吾任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免去其地区外办党组副书记、主任职务;

韩任地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任地区商务局副书记(正县级)、纪检组长;

任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任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成立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委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张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免去其地委基层办主任职务;

李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

刘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三、撤销地区人事局党组,撤销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组建公务员局,局党政班子成员任职决定如下:

魏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副县级);

周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廖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李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四、撤销地区建设局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张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免去其行署副秘书长职务;

侯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江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李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地区文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原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五、成立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政班子成员任职决定如下:

江波同志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10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由本院院长提名,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法院审核,同意任命:

院长:闻

x年六月五日

关于任命的决定 篇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xx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酝酿和协商,决定:

王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孙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兼);

吴任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徐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

姚任市政协台港澳侨和外事委主任;

周任市政协旅游和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免去吴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免去吴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纪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职务;

免去徐市政协台港澳侨和外事委主任职务;

免去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职务;

免去市政协旅游和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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