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事迹的决定汇总三篇

表彰事迹的决定(通用3篇)

表彰事迹的决定 篇1

彰20xx-20xx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全校各班: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涌现出了一大批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先进班集体和积极向上、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广区教办[20xx]2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学校评选推荐,研究决定,对20xx-20xx学年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初20xx级(5)班先进班集体、应严伟等三好学生、邓琳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并分别授予区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学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并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校要积极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优秀事迹,发愤图强、刻苦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广安区五福初级中学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表彰事迹的决定 篇2

各系、部、处、室、科:

20xx年2月24日下午,在河间市第二实验小学实习的我院音乐系20xx级学生王盼放学后回家,在路过河间市医院西侧的污水坑时,发现两名小学生在结冰的坑面上玩耍,突然冰层断裂,两名小学生瞬间落入冰窟中。王盼同学见状,在疾呼“救人”的同时,跳入冰冷的坑水中向孩子们奔去,听到呼救声赶来的两名男子也同时跳入冰窟救人,经过三个人的奋力营救,终于把两个孩子救上了岸,由于抢救及时,孩子们没有生命危险。

王盼同学,在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挺身而出,挽救了他人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赞歌,树立了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她在关键时刻表现出来的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操,是当代大学生优良素质的一次集中体现,充分展示了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工作所取得的硕果。为了表彰王盼同学的先进事迹,经学院研究,决定授予王盼同学“见义勇为好青年”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0xx元。

学院号召全院同学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向王盼同学学习,学习她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学习她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的集体主义精神,学习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希望全院同学以王盼同学为榜样,争做伸张社会正义、光大优良道德、弘扬奉献精神、传承民族美德的实践者,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平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月三日

表彰事迹的决定 篇3

关于对胡瑞辉 胡瑞祥等两位同学拾金不昧优秀事迹的表彰决定

9月13日下午,我校学生胡瑞辉、胡瑞祥在路边玩耍的过程中,无意中捡到了一个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二百余元、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在金钱面前他们没有动私心,在苦等失主无果的情况下,胡瑞辉、胡瑞祥这两位同学将捡到的钱包送到了信义派出所,信义派出所才找到了心急如焚的失主。失主为了表示感谢,专程向学校赠送了锦旗,向胡瑞辉、胡瑞祥赠送了书包。这两位同学的此举也受到了《吕梁第一民生》栏目组的高度关注,并做了相关的报道,他们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我校“规范学生行为,争做文明学生”养成教育的典型模范。经研究决定,对胡瑞辉、胡瑞祥同学的优秀事迹进行表彰。希望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争做文明中学生。

让拾金不昧这一美德在校园里继续发扬光大!

信义示范小学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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