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x年10月19日中共和田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一、撤销地区经贸委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地区商务局党组,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吾任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免去其地区外办党组副书记、主任职务;
韩任地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任地区商务局副书记(正县级)、纪检组长;
任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任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成立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委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张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免去其地委基层办主任职务;
李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
刘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任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三、撤销地区人事局党组,撤销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组建公务员局,局党政班子成员任职决定如下:
魏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副县级);
周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廖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李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四、撤销地区建设局党组,党组组成人员的党内职务自行免除。成立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免决定如下:
张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免去其行署副秘书长职务;
侯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江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李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地区文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原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五、成立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政班子成员任职决定如下:
江波同志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任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干部任免决定
张兼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
王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洛xx村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齐任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
按照地区教育工委《关于叶春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哈地教党干字〔〕)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首批中层干部任免如下:
安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刘任信息网络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马任宣传部副部长;
张任纪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那任总务处副处长
。
以上10名同志为副科级干部,聘期三年(x年1月至x年1月)。
x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