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教育局XX年
我局在接到沈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后,教育局领导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落实布置,要求纠风办具体负责做好教育收费的检查工作。
纠风办于三月十六日向全区中小学校、教师学校等单位下发《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后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学校在春季开学后对本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给教育纠风办,教育局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其中学校自查自纠时间为3月17日至18日,教育局组织抽查时间为3月19日。教育局组织抽查的形式与全区开学工作检查相结合。
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沈北新区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教育收费检查的重点:一是有否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二是有否自立项目收费;三是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信息费)和农村学生免收课本费的执行情况;四是外地户籍学生的免收借读费。
从学校自查自纠和教育局抽查的情况来看,我区春季开学收费工作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领导重视,上下齐抓共管。
1.局领导在期初行政会上就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等内容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进行布置,措施得当。
2.加强纠风工作绩效考核,使学校领导、机关干部和在职教师人人肩上有目标、有责任。
3.抓好四结合: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经常性教育紧密结合;把纠风专项工作与正反两方面典型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开展专题作风教育紧密结合;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师德教育紧密结合。使纠风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4.抓一把手责任制。一是层层签定责任状。二是狠抓自查自纠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内部管理。
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我区的收费工作坚持“四公开、三设立、二统一”。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账目;三设立:即设立校长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书电话;二统一:统一由学校发放《收费通知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做到学生人手一份;统一收费时间,按照上级收费标准进行统一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认真审核统计免收杂费、课本费学生的名单和金额,严把“政策关”,使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感受到政府“民生”工程的贴心和温暖。
当然,我们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学校有自立名目收费如收外教费每名学生30元,共收三万余元,我们已经责令学校及时清退了该笔费用,并对有关人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再如部分学校教师私自推荐教辅资料,组织学生购买等等,对此再次明确了要求,要求学校加强监督和管理,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
总之,经过我区教育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学校依法治教,规范收费的意识明显增强,教育乱收费现象基本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社会的认同,可以说,我区的教育收费已朝着“领导重视、政策严谨、收费透明、管理规范、学校自觉”的良好方向发展。但我们将思想不松,决心不变,班子不散,力度不减,措施不少,树立“反复抓、抓反复”的长期作战思想准备,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把握学校春秋两季的开学关口,坚决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反弹。
沈北新区教育局纠风办
XX年3月20日
沈北新区教育局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为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沈北新区教育局采取措施开展教育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总结
1.着力推进和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沈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沈北新区教育系统收费工作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通过学生家长会宣传收费制度,做到家喻户晓。加大查处力度,各校设立举报箱,教育局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信件认真查处,把查办有影响、多发性的案件做为重点,查出问题严惩不怠。
2.督促各基层学校严格落实有关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相关优惠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的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使国家对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的政策惠及所有农民工子女,确保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安心工作。
3.狠刹乱补课。制定《关于严禁教师乱补课,乱办班的规定》,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要求教师把工夫下在备课上,把注意力放在差生辅导上,通过家长的一封信,宣传乱补课的危害影响,同时教育局加大查处力度,对学校组织有偿补课、强迫学生订资料书刊、不按规定收费,教育局给予校长行政处分或免去校长职务。对教师有偿补课,教育局给予行政、降职或解除聘任合同处分。
4.组织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组织教师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沈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试行)》,大力提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精神。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事迹,营造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建设工程,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师德建设水平,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5.落实责任保证措施。区教育局与各学校校长、学校校长与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出现严重问题,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落实考评措施。教育局对各学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公布阶段考核评估情况,年底做出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