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通用3篇)
第一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全县自然、地理和经济状况
青川县是四川盆地北部边缘的“老、少、边、穷”贫困县,行政隶属四川省广元市,地处川、甘、陕交界处的"鸡鸣三省"之地。东靠广元市中区,南邻江油市,西接平武县,北连甘肃省文县和武都县,东北与陕西省宁强县交界。幅员面积3217.08平方公里。辖9镇28乡(其中回族乡2个)、271个行政村、1951个村民组、72883户,总人口249153人,其中农业人口211718人,占8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6人。在总人口中,汉族占97.0%,回族占2.6%,满族、蒙古族、藏族、壮族、苗族、东乡族、朝鲜族等7个少数民族占0.4%,人口增长率7.5‰。
青川县自然条件恶劣。一是境内高山林立,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3837米,最低海泼492米,平均坡度8‰,有“摩天岭上雪花飞,白龙江畔菜花黄”之说。国土分布为“四水七六山、二十地和田”。现有耕地39.1万亩,人平1.84亩,耕地中,坡度在25°以上的有24.5万亩,占63%。这些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劳动强度大,投入高,产出低。二是自然灾害严重。无霜期只有243天,年降水1022毫米,且主要集中在夏、秋季,旱、涝、风、雹、霜等自然灾害频率高、危害重。三是远离城市,交通不便。县城距成都370公里,距广元市中区140公里。有11个乡镇公路无等级,无班车。农民治病难,商品流通难。
青川正在治穷的路上艰苦跋涉。青川人发扬负重自强的精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招商引资开发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支柱产业、进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特别是把加强医疗卫生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脱贫致富的前提,给予了更多地关注。
二、全县卫生事业状况
(一)机构设置。全县有46个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院各一所,乡镇设有38个卫生院,村设有271个卫生站,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基本形成。
(二)卫生人力资源。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60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8人,中专学历205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中,有副高级技术职称的22人,中级技术职称的86人,初级技术职称的308人,每千人中有卫生技术人员2.4人。
(三)卫生费用。全县卫生事业费128万元,占全县财政支出的2.7%,由于资金短缺,单靠医院购置大中型医疗设备和仪器十分困难。
(四)医疗卫生服务。全县有业务用房1.8万平方米,设置病床位1.8万张,由于基本医疗设备匮乏,特别是病人运输及巡回医疗缺运输及抢救设备,给危重疾病诊治带来困难。全县年
(一)一般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1)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拟建地点,提出与项目有关的长远规划或行业、地区规划资料,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对改扩建项目要说明现有企业概况。
(3)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1)产品的市场预测。包括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销售情况分析和预测,产品销售方向和销售价格的初步分析等。
(2)确定产品的年产量,一次建成规模和分期建设的设想(改扩建项目还需说明原有生产情况及条件),以及对拟建规模经济合理性的评价。
(3)产品方案设想。包括主要产品和副产品规格、质量标准等。
(4)建设地点论证。分析拟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建设地点是否符合地区布局的要求。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等的初步分析
(1)拟利用的资源供应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2)主要协作条件情况,项目拟建地点、水电及其他公用设施、地方材料的供应分析。
(3)主要生产技术与工艺,如拟引进国外技术,要说明引进的国别以及与国内技术的差距、技术来源、技术鉴定及转让等概况。
(4)主要专用设备来源,如拟采用国外设备,要说明引进理由以及拟引进国外厂商的概况。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投资估算根据掌握数据的情况,可进行详细估算,也可以按单位生产能力或类似企业情况进行估算。投资估算中应包括建设期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并考虑一定时期内的涨价因素的影响,流动资金可参照同类型企业的情况进行估算。
资金筹措计划中应说明资金来源,利用贷款需附贷款意向书,分析贷款条件及利率,说明偿还方式、测算偿还能力。
5、项目的进度安排
(1)建设前期工作的安排,包括涉外项目的询价、考察、谈判、设计等计划。
(2)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包括初步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1)计算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等指标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的初步分析。
(2)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上述内容适用于不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特别是既不涉及利用外资、也不涉及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的一般项目。涉外项目的建议书主要内容涉及利用外资与否分别列述。
(二)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国务院曾在《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暂行条例》中专门对这类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内容提出了要求。这类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名称、项目的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2、项目的内容与申请理由。说明拟引进的技术名称、内容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投资概要情况;进口设备要说明拟进口的理由,概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主要设备名称、简要规格和数量,以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要情况。
3、进口国别与厂商。要说明拟探询的国别厂商的全称,包括外文名称。
4、承办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工厂是新建、改建或扩建,工厂地点及其他基本情况。
5、产品名称、简要规格与生产能力及其销售方向(国内销售、出口外销)。
6、主要原材料、电力、燃料、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等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如果是矿山、油田等项目,还要说明资源的落实情况。
7、项目资金的估计与来源:
(1)项目的外汇总用汇额。其中包括设备工作阶段的用汇额及用途(均折算为美元、万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汇的要说明折算率)。
(2)外汇资源的来源(申请国家拨付现汇或延期付款、利用外资贷款、补偿贸易、自筹外汇等)与偿还方式(国家统一偿还,企业自行偿还)。
(3)国内费用的估计与来源。其中包括基本建设投资。
8、项目的进度安排。
9、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
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a、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b、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依据和范围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20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xx〕64号)、《重庆的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的市政府令第161号)、《重庆市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xx〕108号)、《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立项环节(试行)》(渝发改法〔20xx〕293号)
三、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或法人筹备组(以下称项目单位)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原件1份);
2、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
3、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项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1、项目单位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提交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
2、窗口初审、受理;
3、按有关规定征求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审查意见;
4、按规定权限审批或转报。
五、承诺时间
5个工作日(不含征求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时间)。材料不符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相关部门审查所需时间不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