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怎么写(精选32篇)
为宣传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一些消费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xx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制作统一宣传展板、海报,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做好客户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南京市工商局紧扣中消协20xx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印发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紧扣主题,广泛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
借助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优势,印发宣传海报、编印《南京消费》杂志3.15特刊、《南京市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手册》,面向全社会免费发放,积极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精神。开展“消费大讲堂”活动,采取座谈、赠书等多种形式,积极向消费者普及《消法》,加大与网络购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举办3.15新闻发布会,发布20xx年度网络交易维权案例、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市消协典型案例、网络消费提醒和消费投诉热点。公布“南京居民住宅照明环境质量检测调查报告”、“大学生金融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南京市乡村旅游消费调查报告”、“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等消费调查报告,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
二、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反馈消费者投诉咨询。
扎实开展“3.15在线服务日”活动,认真做好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发挥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进景点等“五进”优势,及时做好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坚持市、区及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三级联动,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开展重点监督和检查工作。与辖区各级12315机构和消协基层网络组织整体联动,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产品的后续处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于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面多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因此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维持生活,如诈骗,假买假卖等。而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过程: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为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金融普惠年”六安市金融系统“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根据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活动方案要求,我行于3月15日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活动要求要求,我行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负责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以下是我行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行首先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市场部、营业部人员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消费者协会对接,利用金寨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的契机,到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台,以扩大宣传范围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日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活动宣传
1、网点宣传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其次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2、现场宣传
3月15日上午8:00-11:30,我行员工来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拉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横幅,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使用手册、理财产品、按揭贷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20__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700人次,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徽商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一方面需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需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能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同时也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行应定期与其联系,充分提示其产品的风险,询问其对我行业务的满意程度。
为了贯彻党中央的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2.公布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20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监管、阳光消费”年主题,检验检疫局按照《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市政府、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检验检疫局在接到省局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定董新吉副局长负责整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抽调局内相关人员组成宣传策划小组。围绕“依法监管、阳光消费”的活动主题,充分结合检验检疫局实际情况,突出在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细致制定宣传方案,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积极行动。
检验检疫局按照既定的宣传工作方案,走进企业、走上街头、走近群众,积极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进口消费品辨别和采购知识,提供进口消费品维权渠道,让每一位群众了解检验检疫机构认真履职,依法监管;让每一个消费者放心购物、阳光消费。
1.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检验检疫局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坚持广泛性、通俗性、多样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大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手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深入群众传播知识。检验检疫局积极参与市消协组织的“3.15”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进口消费品辨识知识,切实提高维权意识。检验检疫局的宣传展板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介绍了检验检疫职能和把关成绩,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积极的向来往的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检验检疫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了进口食品的辨别和选购注意事项以及进口汽车报检流程和维权知识。
三、效果显著。
整个宣传活动走进企业家,发放宣传资料近份、接受群众咨询xx余次。有效引导了广大消费者树立了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了进出口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增进了广大消费者与进出口企业对检验检疫机构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检验检疫局良好形象。下一步,检验检疫局将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全力构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和阳光透明的消费环境,为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为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根据省工商局和省消保委的安排和部署,xx市工商局、辖区市场监管局、全市消保委组织上下联动,立足职能,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围绕中消协“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成果显著。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为顺利开展好今年的“3·15”活动,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自元月份就开始酝酿、筹备,在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今年的14项活动内容,并列出了详细的活动计划表,最终拟定了我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准同意了《方案》内容,并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倪学文、市工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3月3日,市消保委组织召开了纪念活动分工协调会,会上,对各部门的分工做了具体详细地部署,为整个活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立足职能,形式多样
活动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权的大氛围。
(一)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由市工商局、市消保委主办的我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在市合百商厦门前广场隆重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崔玉奇,市政协副主席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指导,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王健康,调研员朱兴进陪同。他们来到每个宣传台前,询问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了解咨询、投诉情况。
活动现场,共有30多家单位参与宣传,阵容强大,气氛热烈。其中,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建委、市司法局、市银监局12 家行政执法单位来到了活动现场,他们分别制作了宣传展牌,发放了大量的宣传材料,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等。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还通过实物展示方式手把手、面对面教给广大消费者如何识别真假商品。
供电、供气、移动、联通、电信、安广网络等大型公共服务企业和一些诚信企业也积极参与宣传,他们主动向社会承诺,打造诚信服务理念。人民医院开展了义诊活动,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一些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当天的宣传。xx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消费维权志愿者和党员志愿者等,帮忙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维权知识。众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志愿者,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消费者解答了维权难题。
上午的合百广场宣传点,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 余册,接受消费者咨询70余人次,市消保委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0起。
(二)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多项活动。一是提高网络监管水平。市工商局举办了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班,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场监管所从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近40人进行了培训。二是提升网络消费维权效能。市工商局对我市首家第三方交易平台“商城”网站(铜草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引导企业建立我市首个第三方交易平台消费维权服务站。三是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迅速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投诉举报工作,加强值班和执法备勤,成立应急小分队,落实专人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转办的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3月14日、15日两天,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140件,其中,投诉34件,解答消费者咨询106件,受理的投诉均在第一时间分转到各基层单位,限时办理。
(三)开展消费调查活动。
“3·15”期间,市消保委联合县、区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关于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情况”的消费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调查活动结束后,将形成书面评议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一是走进企业开展消费教育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消保委走进红星美凯龙、合百商厦等企业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解读年主题,传授消费知识。二是通过手机短信在全市范围内发布“3·15”公益短信。
(五)县、区联动,效果显著
各县、区按照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统一部署,实现上下整体联动,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xx县活动现场,各单位围绕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商品识辨等方面,为群众解疑答惑200余次,并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县市场监管局及8个基层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11辆,随机抽查、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电商和特种设备经营单位约200余户。检查中发现未亮照经营4户,不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商品1件,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县领导、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城区部分超市、药店进行了检查。
xx区设立了三个会场,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同时,走进国际汽车城,宣传推广《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还开展了对生产、销售、服务领域的商品(包括食品)和服务方面的检查活动,重点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提升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xx区市场局除在区文化广场设置主会场外,还分别在设立分会场。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共计800余份,接受来人咨询6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8起。
郊区、开发区也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郊区共设置了2个宣传点,其中,大通镇还组织了群众腰鼓队,为宣传活动助阵。活动现场热闹非凡,郊区市场监管局共制作宣传海报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5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80份,接受群众咨询30人次。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xx日报社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开辟专栏,形成了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全面覆盖的舆论声势。
1、3月15日,在《晨刊》开辟专栏,发布投诉特点、典型案例和消费维权成果。
2、3月15日上午,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单位都派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跟踪报道了“3·15”纪念活动情况。
3、3月15日上午,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市局消保科、企业注册局、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同志做客“行风热线”节目,接受听众的咨询和投诉。
4、3月10日下午,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武带领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市场规范局、市消保委等部门负责人来到12345市长热线接听热线电话,现场受理了4件投诉。
5、市工商局、消保委多次接受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采访,宣传法律知识、就消费热点以案说法。据不完全统计,接受电视台采访3次、广播电台采访3次,与活动有关新闻报道情况刊登在“xx日报”等媒体10余篇。
为增强学校内全体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本协会于3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遏制手机吸费,打击无形诈骗”,其中具体分为两个流程,一,我们对参加的同学先做一个调查,问卷纸上列着一些手机诈骗的常见手段,让他们选择哪些是他们经历过的,然后,我们对其进行统计;二,参与者可以抽取一个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答对就有精美小礼品相送。
整个活动氛围一直很好,同学们都很积极,首先,其中很大原因是我们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而且大多协会成员都表现得很积极在活动前几天,我们就已经把海报,礼物,问答卷等一系列物品筹备好。值得一提的是,因为预想到当天肯定有很多部门会举办活动,为了占据有利地形,我们在吃早饭之前就将桌椅搬到活动地点,为顺利举办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另外,我们在有奖竞猜环节花了很多心思,发挥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小礼品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都很受大家的欢迎,那么来参与的人自然就会很多。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在活动中,因为参加的同学很多,都争着答题,抽奖,这是先前没预想到的,而我们没有将每个细节的工作分配给干事,以导致当时的状况比较混乱,不是很有秩序。
整个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对于广大师生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也是对于自身素质的一次提升。此外,通过此次“3.15”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能够在游戏的同时,对手机诈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继而让更多的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理念的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和和谐的消费环境,20xx年3月10日xx市工商局在体育馆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20x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我们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的部分会干前去参与其中,协助是工商局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见证了我们20x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的努力,丰富了我们协会的活动经验。
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过程: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本区消协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活动领导组,并下发了金政办8号文件,就全区3·15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0日下午,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又专门召开了区政府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首先区消协秘书长同志向大家汇报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接着区工商局副局长同志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常务副区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区消协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区政府和区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区消协、公平交易局、各工商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
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3月15日这天,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沈阳大学法学社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沈阳大学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在今年3月15日前,xx市消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20xx年3月14日,xx市消费者协会联合xx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xx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xx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召开座谈会。20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xx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xx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开展知识竞赛。《xx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在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参加了锡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3.15"保险宣传活动。现将活动的总结上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以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保险消费者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告知维权的各种正当渠道和方式,引导保险消费者更加合理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
二、活动的口号
本次活动的口号为: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宣传活动的内容
(一)以"新消法"为准,大力宣传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公司内网,通过发布新消法,传达最新消防知识,促使每一位员工掌握并遵守新消法的相关知识;通过悬挂条幅及电子屏滚动及时播放本次宣传口号,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及途径;在3.15宣传活动日上,通过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资料,向广大市民讲解如何通过正当渠道,如投诉电话,第三方(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仲裁机构、法院等)投诉受理渠道及报警途径,进一步维护及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二)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对营销人员和出单人员的销售话语培训,严格落实客户回访制度,不断地提高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听取乡村干部、协保员和承保农户的意见。在承保、理赔环节设立意见箱,继续发挥理赔监督服务卡的作用,多渠道的听取客户意见。
这次保险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保险各环节人员现场面对面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保险产品。锡盟人保财险咨询现场搭起车险、非车险、电销咨询台三个,竖起纠纷调解、仲裁规则、电销保险等展扳5块,摆放"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以及和谐家园、商业车险等各类财产保险产品和索赔须知、理赔流程等宣传单20000多份,悬挂"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大型横幅1条,提供了接受保险咨询的良好环境。前来咨询的人员络意不绝、人头攒动,有的咨询和谐家园、电销等产品怎么保,有的咨询出险怎么索赔,还有的对我司快速理赔已收到理赔款前来表示感谢,大家均给了系统化、专业化的回答。同时,我们创新咨询方式,变被动咨询为主动接受咨询,派出两个小分队,深入其他展区流动发放保险宣传单,回答消费者咨询,进一步扩大化了保险咨询范围。短短1小时,共接受各类咨询100多人,发放各类宣传单150多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活动,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中消协将“消费与责任”确定为20xx年的年主题,并要求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确实做好20xx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乡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诚信德泽和谐德泽建设,德泽乡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于20xx年3月14日,组织工商、卫生、司法、农业等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各职能站所工作内容和职责。
为使活动按计划深入有效地顺利进行,德泽工商所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乡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全乡各界广泛参与并形成统一意见,德泽乡相关站所通力合作,出动精干力量抓好此项活动。宣传《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侵害农村消费者生命健康、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诈消费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
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在XX县消委会、工商局的指导下和德泽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德泽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科站、农机站、国土资源所、烟叶站、卫生院等多个部门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热心服务人民群众,树立亲民政府形象,促进德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做到早策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活动质量。全乡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深入开展系列打假维权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机动车辆11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农资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商品。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3月13日上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开幕,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受理消费投诉。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区、永和、联和、九龙镇等地设立分会场。
活动由区政府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周年及将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活动宣传了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号召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搭起了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天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下属七个分会共处理各类申(投)诉1103宗,调解成功969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商店”和“消费者满意店档”评选活动。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宣传贯彻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普及维权知识、依法正确消费”,采取多项措施对学生开展消费维权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同学们争当“合格消费者”。
一、通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开展有关“3.15”消费维权、消费指导和消费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消费知识,引导学生正确消费、合理消费,提高对商品、食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
二、学校要求各班主任老师利用班会、少队会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让学生了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会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该校开展了“3.15”维权进校园活动。学校倡导学生到附近经销点,开展小食品、假货大识别调查活动;并要求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出一期以“诚实守信”、“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手抄报,并进行评选。
四、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假货识别活动。通过让学生发放有关“3.15”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安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等法律法规。
活动的开展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权利,有效提升同学们自我保护意识,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我公司计量、非油品销售相关规定,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过县公司经理丁垂年与县工商局沟通、协调,决定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县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和自身计量是否精准,特成立了以县公司经理为组长的“3.15特勤服务小组”,开展对县内各站的设备设施检查,同时现场与客户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3月13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站长、员工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站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组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活动圆满成功,我县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活动期间,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所、质监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油品计量、食品安全、烟酒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未发现我县有计量不准确、食品过期、质量不过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
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1、消费热点也是难点的燃油宝问题,经协商由工商局牵头,县公司具体执行,在活动期间共同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宣传单。
2、以横条的形式制作了12块宣传标语,其直观的功效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3、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内各站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服务第一人。
4、在活动期间组织召开了消费者座谈会和恳谈会,对公司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淮南市工商局隆重的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国兴法律服务协会部分成员组织成“3.15维权志愿者“团队参与其中配合其做好宣传工作。
3月15日早晨8:00,我协会派出代表和淮南师范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志愿者一起赶到合肥百大购物中心淮南店,协会志愿者们戴着志愿者帽,面带微笑,向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消费与安全相关知识。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市民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协会成员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更深刻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然此次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在活动前,没有很好的向有关单位了解活动的进程与安排,以至造成不能非常有序的开展活动。本协会成员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为了让同学们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维权活动主题“消费与民生”,由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政法学院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于3月14—15日展开,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手段及途径,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传承普法宣传活动精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发放传单和现场咨询相结合,二是3.15晚会和专家讲座。由同学们共同创作的系列宣传板一经展出,便引得大家关注,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在仔细观看消费权益知识的同时,也会积极提出自己的疑惑,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同学们在情景小品种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此次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既承接了历次活动的优点,又进行了部分创新,从整体上看,活动得到了一个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身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1)人员配合不够密切,工作安排不当;
(2)部分干部表现被动。
希望大家重视这些反反复复的问题,争取尽快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活动。
我局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成立了3·15活动组委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就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x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3·15活动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多局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市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2、开展虚假广告治理。先后开展了对辖区内的部分超市、集贸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在查检中发现了2起虚假广告并及时立案查处。
3、参与经济检查执法局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震摄了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提升了消费信心。
4、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活动现场搭起了咨询台,工商、质检、价监、药监、房管、盐务、烟草、旅游及消协等10余家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解疑答惑,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推出消费维权成果大型展板20余块,展示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维权成果,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信息。
5、发放宣传资料。在闹市区举办专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近200人次,受理投诉60件,主要涉及网购、电动车、服装、食品、药品、商品房等方面。
二、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好
3·15活动,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象。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安全”的春风飞进**市的每个角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上级工商局领导和市消费者协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面对新形势下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以“3.15”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加大消费教育和引导力度,创新维权方式,促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创建我区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1、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门户网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2、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3、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司法所积极开展3·15消费维权法治活动,以预防和减少经营者与消费者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活动总结如下:
一、各部门联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联合镇工商、综治办、食品安全等部门在xx镇主要干道设置法治宣传咨询点,由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在消费过程中遭遇质量问题、商家的霸王条款,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和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并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二、制作《诚信经营倡议书》,通过让商家签订倡议书的形式来引起商家重视,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组织工作人员向辖区内的店铺、餐饮店、小卖部、等商铺发放倡议书。倡议书倡议各商家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从自身做起,坚持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不虚假宣传、不价格欺诈、不强买强卖等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抵制假货,积极检举揭发不诚信行为。
三、为消费者权益维护开辟专门调解通道。一是对涉及消费者权益受损纠纷当日受理,当日安排调解;二是由司法所所长带队,联合工商所、食品安全等部门,组织经验丰富、法律基础扎实的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三是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做好回访工作,虚心听取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将其引导至法律援助或司法、仲裁等部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 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__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在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xx年“3.15”系列活动。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围绕中消协确定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
三、突出检查,规范市场。
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1、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的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2、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3、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