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9月25日下午,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在行政楼北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院长柳友荣参加并主持会议,纪委书记张友伯、副院长王延寿及领导小组成员李恕宏、曹刚、徐健、王永金等出席会议,总务处处长陆宏英、副处长张马宁、监察审计处审计科科长江中雯等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监察审计处关于20xx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监察审计处汇报了20xx年上半年工会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基建和修缮工程审计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学校审计工作为学校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学校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尤为重要。审计工作正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希望继续做好本学期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目前审计工作相关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在介绍审计事项的基础上,更要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与工作建议,还要注意总结具体的审计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
二、会议讨论了《池州学院基建和修缮工程送审资料规范》
会议认为,送审资料齐全、规范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会议要求制定送审资料的相关规范,从制度层面给审计工作提供了保障,不仅便于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进一步提升了学校规范化管理程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议同意颁发并实施《池州学院基建和修缮工程送审资料规范》。
三、会议研究了近期审计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会议研究了对景观石工程、樱花园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审计的相关事宜。会议决定在工程建设相关方按照送审资料规范要求提供审计工作必备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可以对两项工程开展审计。
会议指出,相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一是工程决策程序要到位。对必须由会议研究的工程项目要通过会议确定,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施工现场和验收中发现问题后要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研究。二是工程变更程序要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的,要先研究、后实施,变更文件要及时交监察审计处备案,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要有限制,属于新增工程项目要进行招标。三是工程合同管理要规范。基建和修缮工程合同内容要尽可能明确具体,工程款给付时间和比例要符合审计规定,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合同变更或增补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增补。
(二)会议决定,KM学生公寓楼工程终审定价以省教育厅委托审计所确定的定价为依据。
(三)会议提出,对于非大型工程项目审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由监察审计处委托具有资质的外审机构进行审计;由教育厅委托终审的工程项目终审审计费用,监察审计处参照有关规定和兄弟高校的做法,拟定方案报院长批准。
(四)会议要求,对经费达到10万元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科研项目以及已结题的国家项目进行审计,重点要加强团队项目的审计。
20xx年3月18日,区政府区长、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峰主持召开贵池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全体会议,区领导、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枞红、刘复明、朱树林、吴金刚出席会议,区监察局熊吉胜、区委组织部时先唐、区检察院毛捍东、区财政局刘贵阳、区人社局刘自斌、区审计局张明出席。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汇报。
会议认为,全省审计工作会议总体目标明确,任务重点突出。会议决定:区审计局要根据省、市审计工作安排,结合审计工作的新做法、新要求,尽快拟定20xx年审计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提交会议研究。
二、会议听取了20xx年度审计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20xx年区审计局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努力扩大审计覆盖面,全年累计实施了51个项目审计工作。会议决定:1、区审计局负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拟定整改时限要求,督促被审计对象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对帐销号制度,整改完成后及时验收销号。2、区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目的,对人为违反规定并为小群体谋取利益的,必须要进行追责,对事、对人分别拟定处理意见,提交会议研究,达到审计教育的目的。3、区审计局负责梳理审计问题,对普遍性问题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单位行为,坚决从源头上控制、节点上把关,减少问题发生。4、区政府将适时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交办区直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5、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朱树林牵头,尽快筹备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通报20xx年全区审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xx年审计工作。
三、会议研究了20xx年审计项目安排计划。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审计局提出贵池区20xx年审计项目安排计划,并增加清溪、马衙、秋浦、乌沙四个镇街历年承建的保障房、安置房项目审计。待上述4个镇街保障房、安置房项目审计结束后,移交金桥投资集团公司统一管理。2、区审计局负责对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拟定分类管理意见,并制定出中长期审计工作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确保达审计项目5年内全覆盖的要求。3、原则同意区审计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参与审计工作。
20xx年9月11日上午,吴晋生副书记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xx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总结回顾了我校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事宜。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办、国办《规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发办【20xx】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xx】2号)精神。会议认为,应认真贯彻落实以上文件及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总结回顾我校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审计处万才新处长关于近年来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介绍,并回顾了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历史和发展。会议认为,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正在完善和强化,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今后要进一步深入推进。
三、研究部署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会议听取了组织部覃红部长关于教育部对学校校长换届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以及组织部对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会议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而且必要,是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学校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经济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经过讨论,会议就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强化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接受审计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中办、国办《规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明确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审计对象为:
⑴学校机关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⑵院(系、所)行政主要负责人;
⑶直属、附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⑷学校经营性单位及控股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
3、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含新提拔干部试用期满后转正的和经营型单位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领导干部),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内容为:
⑴本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⑵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⑶本单位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⑷领导干部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⑸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⑹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4、关于审计工作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大,复杂且专业性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采取学校审计部门审计、委托中介组织审计和学校审计部门聘请专家组成审计组联合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
5、关于审计时效
学校进行领导干部个别调整时,应在一个月之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学校集中进行领导干部调整时,应在一个学期之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关于审计结果运用
应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具体措施;加强审计意见落实的监督工作。
7、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每年年初,研究部署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年终,总结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