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本社于I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共**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址变更为: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其中以货币出资元。
6、同意选举为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选举、为理事;为监事。
7、同意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到工商办理合作社登记手续。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修正案)。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20xx年6月19日
地点:
主持人员:
参会人员:
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由孙会敏召集并主持,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具体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
三、经营范围由: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
四、选举为本合作社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
五、委托X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社员签字:
会议时间:20xx年7月1日
会议地点:X村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议题:变更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内容。
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会纪要继续有效。变更内容为,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肖建福等6人发起组建,新增八角乡中寨村社员王文平为合伙人,并于20xx年7月1日召开大会,成员出资总额为96万元,其中: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9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7万元。
合伙人: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5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为。
全体合作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