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通用5篇)
在期待中拉开实习的序幕,我的寒假也为之让路。这是一个只有半个假期的寒假,却让我铭心刻骨。实习前是期待是高兴,学习了一年半法学之后,无论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法学学生,相信我对于法学的热爱是无庸置疑的。
2月1日,爸爸把我带到检察院,在一个简单的见面认识后,我便有幸被分配到公诉科开始了曾经牵肠挂肚的实习生活。本次实习是我个人要求的,由于正置过年期间,因此仅有两个星期的学习时间。
学习实践,无疑,这是一个书本上无法接触的方面,主要的工作在于刑法的执行监督、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个可以接触到看守所的科室。
在短短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了看守所这个神秘的地方,实践了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相关工作,看到了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知道了谈话教育、换押、提押、讯问等高墙之内的检察工作,受益匪浅。
每次接到一个案子,都需要做登记、审查、讨论等一些工作。我也帮着登记、填表,学着写审查报告,跟着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开始思考“什么人在违法犯罪?”。
仅仅两个星期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整理卷宗之类的工作;然而却系统了解了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检察院的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得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
转眼间,这个假期的实习就要结束了。要有人问我一些具体的成绩,说实在我或许无一可列举出来,但值得肯定的是我心态的转变,初步尝试学校之外的生活,一切又重新开始,这样的开始在眷恋和探索中进行。
由衷的感谢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对我实习的支持和周到细致的安排,感谢公诉科的各位指导老师(哥哥姐姐)的指点和帮助!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参加工作三十年,其中二十年是在检察院渡过的。进院的时候我二十几岁,未进而立之年,人比现在精神多了。今非夕比,弹指一挥,我已年近半百,鬓发见霜了。回忆当初,晃若隔世。时光竟是如此迅速,无情的岁月将我推进了人生的后半生。我所在的单位,大荔县检察院,典型的清水衙门。八十年代,十几个人挤一间办公室,全院办案的交通工具就是两辆摩托车,穷的捉襟见肘。奈不得寂寞,守不住清贫,在这里是呆不下去的。也是在那个年代,大荔县检察院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创造了“十六连冠”的辉煌。这里的人们很精神,这里的事业很兴旺。在这支队伍里,我度过了自己二十年的检察生涯。多年来,我做的都是极普通、极平凡的工作,没有辉煌的业绩,没有耀眼的荣誉。但是,我觉得很充实,很自豪。平凡的工作,铺垫了自己平凡的人生。
对于多数人来说,平凡是一种现实,是一种面对,也是一种结果。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也佐证了这一切。伟人和名家在出生的时候也是平凡的,他们在经历了无限辉煌之后,最终回归了自然,走向了平凡。他们的人生是闪亮的,令后人称颂。然而,芸芸众生,不可能都去做伟人,去做名家,或一言九鼎,惊天动地,或独占鳌头,引领风流。平常人占到人群的大多数。自然,我也是这大多数里的一员。与大多数人结伴而行,我不孤独,也不自卑,我就是我,一个普通、平凡的我,一个平淡、真实的我。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就像大漠里的一粒沙
。新陈代谢的规律和法则,注定了将来也要回归自然的我们,在短暂的人生旅途,有争名夺利、无限拥有的必要吗?名利,财富,实乃身外之物,它们都是虚无缥缈的过眼烟云。出家人道出了其中的奥妙,万物皆空,平平淡淡才是真。上帝造人的时候,赋予了他们自私的天性。生命诞生伊始,便向着死亡的方向迈进,最终都是要回归自然,走向平凡的。维系生命,需要食物,御寒蔽体,需要衣物,延续生命的生理物质和生存的基本资源,对于人来说,是必需的。从这一意义上讲,自私是一种需要,是一种本能。人要活着,就得食人间烟火,就得有生活资料,不然,会见鬼的。但在追索和得到这些的过程中,人和人之间却形成了很大差异。有的人囤积居奇,嗜财如命,为财富奔波、受累和疯狂;有的人却固守清贫,视金如土,为事业忙碌、辛苦和操劳。前者不乏其人,后者比比皆是。在大荔县检察院工作、生活了几十年,令我感动,难以忘怀的,是那些劳累不求图报,夜以继日,勤奋工作,敬重事业,淡泊名利的检察人。他们也是平凡的人,做的也是平淡的事,但是,他们很优秀。那些老检察人,走完了他们光辉的检察生涯,有的已经离我们而去了,有的劳累成疾,固守清贫,平静地续写着自己优秀的人生。
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有患有严重老年哮喘,抱病工作,在看守所里与人犯亲切交谈的雷宝奇雷老;有身患肝癌,在冰冷的讯问室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颤动着双手,认真记写讯问笔录的李自茂李老;有刚直不阿,唇枪舌剑,直率,坦诚,为事业呕心沥血,为公平和正义与人争的面红耳赤,不见真理不罢休的尊敬的李剑副检察长。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回归自然的时候,还欠了不少外债。不晓得他们有过些许遗憾么?他们的工作也平凡,人生也平淡,然而,他们的高风亮节,他们冰清玉洁的品格,给我们后来的检察人,留下了永远称颂的赞歌。在我心里,他们就像耸立山峰的雪松,那样高大、挺拔和清秀;就像冰山上的雪莲花,那样纯美、洁净和鲜艳。物质不灭,世界永恒。人总是要回归自然的。财富作为人的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聚财不贪财,玩物不丧志,当是人对于财富认识的至高境界。这一点,我身边的老检察人做到了。
他们朴素的人生经历和不朽的检察业绩,印证了他们对于物质和财富的理智和冷漠;他们走过的道路和身后坚实的脚印,印证了他们对于人民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作为榜样和楷模,正在激励着我们,还有与我们共同为之努力的新一代检察人,续写着人民检察事业新的历史篇章。平凡和平淡,孕育着不朽和伟大。
让我们热爱这平凡的工作,走好自己平淡的人生之路。暮年回首,当我们也要回归自然的时候,我们会自豪地说,我平凡,我无悔;我平淡,我无怨;我是一个检察人,我很踏实,我很光荣。
我首先感谢省院为我们组织的这次初任检察官培训,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培训,使我对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检察职业道德的认识更加深入,对检察工作所需基本知识的了解更加清楚,对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的思考更加透彻。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的认识了检察官与普通人甚至是一般公务员相比要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加深入的体会了检察官所需的政治素质。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作为专门打击犯罪,全程参与刑事诉讼的特殊机关,它上承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下启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于保障国家权力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检察官,不论是在公诉部门,还是在自侦部门,还是在侦监部门,我们的每一项活动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进程,我们每一次失误都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因此,检察官必须具备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深厚感情,具备正确把握国家政策的政治敏感性,具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奉献精神,更重要的是永远不要忘记一个人应有的良知,永远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就我个人而言,我立志在自己的检察生涯中,把“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努力做一名具备良好品行操守的检察官;在执法工作中,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慎交”、“清交”,而且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地位;面对社会不良风气,要坚持自己的操守,不为所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永远做一个为官清廉的守望者和群众利益的守卫者。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树立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一是要严格执法,实事求是。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检察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干警对待人民群众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待当事人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当事人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三是要清正廉洁。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检察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以权谋私。检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每个干警都应该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的修养,既注意八小时之内的公正形象,也要注意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清廉。
通过这次培训,我知道了自己的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还是存在严重缺陷。我必须注重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避免僵化教条的“本本主义”,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发,在实践中领会法律精神,探索刑法理论。此外,为了克服眼高手低的毛病,我还必须认真对待自己书记员的工作,克服书记员工作简单、无所谓的错误思想,端正态度,把这次培训中所学的工作基本技能认真应用于日常工作中,一切从小事做起,把一点一滴的工作做好、做细,“着眼高一些,着手低一些”,只有这样才能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作为初任检察官,我们的检察生涯才刚刚开始,我一定会以这次重要的任前培训为契机,更加深入地掌握检察基本知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执法者。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中、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 钱、权力、人情的考验和诱惑,才能公正地人民群众执法,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
4月9日下午,我矿政工部组织我们到纳雍检察院进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图片展览,使我们受到了一次非常深刻的警示教育。那些曾经身居高位或是要职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和工作之便,贪污腐败、受贿行贿、知法犯法、聚敛钱财,无视国家法律,最终都成为了阶下囚,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我们作为一名职工,我们要特别注意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
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会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说,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想成为领导的人来说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我们这些人都是刚从学校毕业到地方上班的,都希望努力工作,奉献自己的才能,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如果因此而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抵制不住诱惑,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警示教育视频的人物那样不仅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我们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我们一生最好的见证。